我剛才說我不想回內地,不僅僅是因為我要完成這個劇本(劇本當然要完成),我還有另一些原因。今天你們來了我很高興,想講一點從來沒對人講的關於我自己的事。不是愛情故事,我沒有愛情故事好講。

我小時候喜歡聽神話故事,大概人小時候都喜歡吧。大一點了就不再喜歡,以為那是專門編出來給孩子們聽的,是大人為了哄孩子順口胡謅出來的。後來搞創作看了些文學理論方面的書,又把這些神話歸入民間文學類,認為這是廣大勞動人民在勞動之餘創作的,是人們對善惡是非的褒貶好憎,是對生活理想化的概括和嚮往。我們生活在科學時代,神話這個概念對我們是過於遙遠了。

剛從內地來西藏的人,來旅遊的外國人,他們到西藏覺得什麼都新鮮;磕長頭的,轉經的,供奉酥油和錢的,八角街的小販誦經人。布達拉山腳下鑿石片經的匠人,山上岩石雕出的巨大著色神祇,寺院喇嘛金頂,犛牛,五顏六色的經幡,沐浴節賽馬節,一下子說不完。來的人圍觀、照相煞有介事(恐怕你們也一樣),須知這根本不是什麼新鮮事,這裡的人們千百年來就一直這樣生活著。外來的人覺得新鮮,是因為這裡的生活和他們自己的完全不一樣,他們在這裡見到了小時候在神話故事裡聽到的那些已經太遙遠的回憶。他們無法理解,然而他們覺得有趣,好像這裡是迪斯尼樂園中某個仿古的城堡。不是誰都能親眼看到回憶的。

聽說我們國家要在西安搞一個唐城,在那裡開酒館旅店茶肆的人都穿唐朝衣服,街道房屋也一律照唐代式樣興建。這是從開闢旅遊區的角度考慮;西安附近名勝古蹟居全國之首,一個仿唐的旅遊城會給國家收入大量外匯。

儘管穿上唐代服裝住進唐代式樣的建築,唐城的居民仍然是現代人,和你我一樣;可這裡不一樣。我在藏多半輩子了,我就不是這裡的人;雖然我會講藏語,能和藏胞一樣喝酥油茶、抓糌粑、喝青稞酒,雖然我的膚色曬得和他們一樣黑紅,我仍然不是這裡的人。我這麼說不是我不愛這裡和這裡的藏胞,我愛他們,我到死也不會離開他們,不會離開這裡。我說我不是;我也不止一次和朋友們一起朝拜,一起供奉;我沒有磕過長頭,如果需要磕我同樣會磕。我說我不是,因為我不能像他們一樣去理解生活。那些對我來說是一種形式,我尊重他們的生活習俗。他們在其中理解的和體會到的我只能猜測,只能用理性和該死的邏輯法則去推斷,我們和他們——這裡的人們——最大限度的接近也不過如此。可是我們自以為聰明文明,以為他們蠢笨原始需要我們拯救開導。

你們可以在黃昏到拉薩八角街去,加入轉經的行列:你們可以左顧右盼看一看穿著皮藏袍的,穿著人民服的,穿著袈裟的人們。他們旁若無人,個個充滿信心大步向前,一圈兩圈三圈。你會覺得自己空虛無聊,吃飽沒事幹到這裡東張西望,你會覺得自己走錯了地方——這不是你該來的地方。跟你們說的這些都是我直接經歷過的。

美國人為印第安人搞了一些保留地,這些保留地成了以活人為實物的文史博物館。這裡——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上完全是另一番情景,我的一百八十萬同胞在走進了社會主義的同時——在走進科學和文明的同時,以他們獨有的方式仍然生活在自己的神話世界。他們用自來水(城鎮),穿膠鞋,開汽車,喝四川白酒,隨著錄音機的電子樂曲跳舞,在電視前看到中國和世界的大事小情。

這些使我想到,光從習俗(形式)上尊重他們是不夠的;我愛他們,要真正理解他們,我就要走進他們那個世界。你們知道,除了說他們本身的生活整個是一個神話時代,他們日常生活也是和神話傳奇密不可分的。神話不是他們生活的點綴,而是他們的生活自身,是他們存在的理由和基礎,他們因此是藏族而不是別的什麼。美國在哪?除了地理和物質的差異,它和世界其他民族有什麼兩樣呢,沒有。(請原諒在這段文字裡用了詭辯術——作者注)。

(作者又注——在一篇小說中這樣長篇大論地發感慨是很討厭的,可是既然已經發了,作者自己也不想收回來,下不為例吧。)

春天的時候我到阿里去了一個月,我跟著一個地質小隊的車到了西藏西部的無人區。巧了,那裡也是岡底斯山脈的延伸區域。像往常一樣我在小隊安營紮寨之後離開地質隊員們(他們有他們的工作),背著乾糧睡袋往西去。我帶了指南針望遠鏡和一支舊駁殼槍。

這裡地理情況比較複雜,有草地,有綿亙遠至千里的大山脈,有沙漠,也有乾涸了的沼澤地。第一天沒遇到人,也沒發現人留下的蹤跡,如果第二天還沒有人跡我就要回頭了。我的給養只夠四天用的。第二天仍然沒有人跡,但是我來到一個不大的小湖泊旁邊,這真是天不絕我。我先試著嘗了湖水,是淡水,溫溫的淡水。我走累了,天也黑下來,我找了塊不長草的沙窩安頓下來。我不打算點火;這裡只有枯草,我不能一夜不睡守著火堆添草。我的睡袋挺不錯的,是朋友送的抗美援朝戰利品。

看白天出太陽挺暖和的,到了夜間氣溫仍然在零下二十度上下,我索性整個鑽進睡袋,把出入口的拉鏈拉合。睡了一覺我起身解手,突然發現身上沉甸甸地壓了好多東西,我拉開拉鏈時濕乎乎的雪團灌了滿臉,是下雪了。我抖抖腦袋鑽出來,埋下頭解手。等我抬起頭,我一下驚呆了。

雪已經停了一些時候,滿地素白色,空間很亮,可以看出去很遠。不遠處的湖面竟像沸水一樣騰起老高的白氣。天是暗藍色的,沒有月亮,星星又低又密;白氣柱向上似乎接到了星星,裊裊騰騰向上浮動著。我相信這景緻從沒有人看見過,我甚至不相信我就站在這景緻跟前。這是一條通向藍色夜幕的路,是連接著星星的通道。

我以我所剩無幾的白頭髮向你們起誓,那條通道就在我跟前,那天晚上,在那個地圖上也沒標出的小湖畔,我就這樣像個傻孩子似的站了許多時候。我沒有向湖泊走近,我怕那是海市蜃樓,走近就消失了。

後來我重又鑽進睡袋,這次我把頭露在外面,看著星星一閃一閃地眨動,我沒做夢就睡著了,睡得沉沉的,直到嘎嘎的野鴨群把我吵醒。這時我知道我可以不必往回去了,我起身後打了兩隻肥肥的黃鴨。

鴨群只在湖邊嬉水,湖心仍然蒸騰著白色的水汽。我為昨天夜裡的激動感到好笑,這不過是個溫泉湖。在地熱源非常豐富的青藏高原上,這樣的小溫泉湖何止一個呢,可夜裡我簡直像到了天堂。天氣晴朗無風,太陽很快使氣溫上升,半尺厚的春雪到中午時已經融化得不留一點痕跡,滲入沙質草灘了。

第四天中午我走到了那個巨大羊頭所在的沼澤邊緣,不能再向前了,我站的地方離它大約三四百米。我沿著沼澤邊緣走,試圖尋找一條哪怕是能夠稍稍接近它一點的途徑,我失敗了。沒有任何一條可以接近它的路。

我是前一天晚上發現它的,當時暗紅色的夕陽正緩慢地向地平線滑去。它的剪影意外地印到已經不再刺眼的巨大的落日上,我用望遠鏡什麼也看不清楚,只模模糊糊地知道那是個平地兀立而起的什麼東西。

那是個巨大的羊頭,兩隻巨角都已經折斷了,憑著幾百米外的目測,我估計它有二十幾米高。用我的五倍望遠鏡可以比較清楚地看到它是石質,表面蝕剝得很厲害。

開始我想到的,這是尊石雕。

不對。如果是石雕,它是怎麼移到這裡來的呢?就體積說它有幾千噸,而周圍沒有大塊的石料來源,這裡又是沼澤地,它位於沼澤地裡面幾百米。這是一。第二,在世界各民族的宗教偶像中還從來沒有以羊頭塑雕的,況且又是這樣規模巨大的雕像。第三,望遠鏡可以清楚看到羊頭的各部分比例是合理的精細的,形象酷肖,下頦淹沒在積水的沼澤裡。我們知道東方的繪畫和雕塑都是寫意傳神的,只有西方古代美術藝術品才是寫實的,莫非這是尊希臘石雕?第四——第五——它肯定不是石雕。

這個結論有了,馬上也就有了另一結論。

它是史前生物,是什麼恐龍吧,也許可以叫它羊角龍吧?最遺憾的是我沒帶相機,沒有留下這個珍貴的印象。我說了沒有人相信,地質小隊的不信,其他人也不信。我神經出毛病了,我得了狂想症。這是我自己的診斷。

我曾經給有關部門寫了信,沒有迴音。

那麼我也不再認真,當玩笑當故事說說而已。可是窮布呢?窮布也得了神經病?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