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我體驗真理的故事 後記 甘地年譜

1869年10月2日生於印度南部卡提亞華邦波爾班達城,即蘇達瑪普里地方。

1876年隨父遷居拉奇科特。入小學讀書。同嘉斯杜白訂婚。

1881年就讀於拉奇科特阿爾弗烈德中學。

1882年與嘉斯杜白結婚。

1885年父親逝世,享年63歲。

1887年中學畢業,升入巴弗納伽城沙瑪爾達斯學院。因學習困難輟學回家。

1888年9月赴英就讀於倫敦大學,攻法律。遺妻、子於家。

1891年6月考試及格,獲得律師資格,離倫敦回國。1892年去孟買當律師,因無收入,不到半年即重返拉奇科特,依靠乃兄分給的律師業務生活。

1893年4月應印度富商達達·阿布杜拉之聘赴南非處理債務糾紛。

1894年為南非杜爾班印度僑民起草請願書遞交納塔耳立法議會,反對規定具有50英鎊不動產才有選舉權的歧視印度僑民的規定。甘地在納塔耳登記為第一個有色人種律師。

5月22日南非印度僑民第一個政治團體納塔耳印度人大會在甘地的組織下成立。

甘地寫了兩本小冊子:《向南非英國人呼籲》和《印度人選舉權》,進行宣傳工作。1896年夏甘地回國,先後赴加爾各答、阿拉哈巴、孟買、浦那、馬德拉斯、拉奇科特等地廣泛結交新聞界名人和印度國民大會黨領袖,宣傳南非印度僑民的疾苦,爭取他們的同情和支持。

11月攜妻、二子再度赴南非,一子留國內。

1897—1899年在南非當律師。注意研究印度僑民的生活。

1899年10月英國人發動的殖民戰爭——波耳戰爭爆發,甘地組織了一個300人的印度救護隊赴前線為英軍服務。

1900年2月救護隊解散。英國政府對甘地的效勞甚為賞識。

1901年12月應國內友人催促攜眷返印度,並趕赴加爾各答參加第十七屆國大黨全國委員會,提出一個有關南非印僑的議案,並獲得通過。

1902年12月應邀赴南非準備向英國殖民大臣張伯倫遞交請願書,請求給予印度僑民平等的待遇,但是沒有結果。

1903年在南非研究印度契約工人的問題。

1904年在南非創辦《印度輿論》周刊,並在杜爾班附近花了1000英鎊買下100英畝土地建立「鳳凰村」,志願參加該村者都得參加體力勞動,維持同樣簡樸的生活,開設印刷廠,自行印刷《印度輿論》。

1905年致力於印度僑團各教派的團結工作。

1906年4—6月朱魯人反英起義,甘地倡議以納塔耳印度人大會名義組織救護隊為鎮壓「叛亂」的英軍服務。但英軍叫他去照料朱魯傷員,這使甘地對被迫害的朱魯人發生了同情。甘地從前線回來後,即與鳳凰村人員討論節育問題,並把他的決定告訴他的妻子。從此甘地實行了1900年以來從未堅決實行過的絕對節育的生活。

8月德蘭士瓦政府規定印度「苦力」(對一般印度人的蔑稱)居留八年以上者始可定居德蘭士瓦,並須辦理登記手續,否則將受處罰。甘地組織僑民為取消此一規定而鬥爭,無結果。

10月甘地參加南非印僑代表團赴倫敦請願,會見了英國的印度事務大臣和首相,終於取得他們同意停止此項政令。

1907年德蘭士瓦與奧朗吉殖民地合併為自由邦後,這個法令又被議會通過了,並定於1907年7月實行。後因受到抵制,政府又延期一月,仍受抵制。在這次鬥爭中,甘地初次運用了「非暴力抵抗」的辦法,而於12月最後一周被傳訊,並被判驅逐出德蘭士瓦。但甘地拒絕離境。旋即入獄。後來南非政府建議如印度僑民自動進行登記,該法令即可撤銷。

甘地接受此項建議。

1908年1月31日甘地獲釋。但是那個法令並沒有取消,甘地即勸印僑將居民證焚毀,進行非暴力的抵抗,並舉行群眾大會抗議政府背信棄義。

9月29日甘地再度被捕,並判處罰款25英鎊或做苦工兩月。他接受後者,拒絕前者。

12月初甘地出獄。

1909年2月甘地又回德蘭士瓦,因無證件,又被判處徒刑三月,於5月24日獲釋。

6月23日甘地率代表團到倫敦請願,但是沒有結果。旅英期間同印度各界人士和英國朝野有廣泛接觸,「印度自治」的概念開始形成。

11月13日離英返南非。印度國內對甘地領導的鬥爭予以大力支持。

1910年5月甘地在約翰內斯堡近郊辦托爾斯泰農場,並開始同托爾斯泰通訊,深受託爾斯泰非暴力思想的影響。1911年為了抗議南非歧視印度人的移民法,甘地組織了非暴力抵抗運動,並於5月間同史沫滋將軍達成了臨時協議,雙方暫時妥協。

1913年9月甘地再度組織印度僑民進行非暴力抵抗運動,以抗議歧視印度僑民的立法,嘉斯杜白也參加了,並因此被捕。

10月甘地領導2000多印度礦工進行罷工,徒步自新堡至伏爾克斯魯斯特,要求政府取消徵收三英鎊人頭稅的法令,甘地因此被捕,監禁九個月。

1914年史沫滋將軍在印度僑民和輿論的壓力下與甘地取得了臨時協議,取消了三英鎊人頭稅,承認印度人的合法婚姻,同意印度人按了指模之後,即可進入南非。7月甘地離南非取道倫敦回國,適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甘地即為英國政府組織印度救護隊,他自己則因病於12月回國。

1915年甘地回國後到處旅行,以了解印度的實際情況,並在阿赫梅達巴創立非暴力抵抗學院。

1916年甘地繼續旅行全國各地,在貝奈勒斯和馬德拉斯大聲疾呼,反對不可接觸者制度,主張經濟自主。

10月甘地參加阿赫梅達巴印穆(斯林)政治領袖聯合會議,力主印穆團結。

12月國大黨在勒克瑙會議中通過了印穆合作公約。1917年甘地赴三巴朗調查靛青工人受剝削與折磨的情況,促使政府成立委員會進行調查。比哈爾省政府後來接受了委員會的建議,廢除靛青工人的契約制度。

1918年甘地赴阿赫梅達巴組織紡織工人罷工,要求增加工資,甘地並以絕食迫使資方讓步。阿赫梅達巴罷工結束之後,甘地又赴凱達縣組織農民進行抗稅運動,迫使政府同意免徵歉收農民的田賦。1—4月參加印度總督召開的作戰會議,並應總督之請積極為大英帝國招募新兵以應歐洲前線之急需。

1919年為了抗議政府通過的剝奪人民民主的勞萊特法案,甘地在孟買成立了非暴力抵抗大會,並發動非暴力抵抗運動,定於4月6日舉行全國總罷市。甘地因違禁進入旁遮普被捕押解回孟買。旁遮普阿姆里察發生了英國軍警屠殺集會群眾的慘案,孟買和阿赫梅達巴等地群眾為抗議英國當局暴行,發生暴動,搗毀警局,各地紛紛宣布戒嚴法。甘地認為群眾行動有違非暴力原則,親赴阿赫梅達巴宣布停止非暴力抵抗運動。甘地為宣傳非暴力抵抗的原理,在孟買創辦《新生活》周刊並接編《青年印度》周刊。

11月甘地在德里主持基拉法會議,第一次提出抵制英國的「不合作」主張。

1920年8月1日為了抗議英國所加於土耳其的苛刻和約,甘地發動了一次不合作運動,號召受封者退回爵位封號,抵制學校、法院等,提倡紡織土布,不買英國布。其後甘地到旁遮普、信德、馬德拉斯等省旅行,宣傳基拉法問題,力主印穆團結。

9月國大黨在加爾各答舉行特別會議,通過了甘地不合作運動的決議,在修正案中加上自治的要求,把印度自治同印穆團結聯繫起來。甘地宣稱,如果按他的計畫行事,印度可望在一年內獲得自治。

11月甘地在阿赫梅達巴創辦古遮拉特國民學院,宗旨是印度統一,保存固有文化。

12月國大黨在拿格埔舉行年會,修改黨章,成為一個現代政黨。甘地提出一年內自治的口號,再度獲得支持。

1921年1月加爾各答3000大學生罷課響應一年內自治的口號。

2月甘地赴加爾各答為國民學院揭幕,全國各地創辦國民學校之風大盛,學生紛紛離開英國學校,抵制英國式教育。全國各地展開大規模的宣傳運動和不合作運動,甘地同時宣傳社會改革、印穆團結,特別是不可接觸者問題。全國有五十萬人舉行罷工,局勢極為緊張。印度總督李定勛爵於5月邀見甘地,但是沒有結果。

7月國大黨全國委員會在孟買通過決議提倡紡織和服用土布,抵制英國布,並決定抵制威爾斯王子的訪問。甘地則旅行全國各地宣傳服用土布。

9月甘地削髮,上身裸露,從此始終保持此一裝束,丘吉爾譏為「半裸體的遊方僧」。

10月甘地等五十人發表宣言譴責印度政府迫害穆斯林領袖阿里弟兄,後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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