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本書涉及的重要歷史事實和人物

◎遼餉——明朝末年遼東駐軍的餉項;又指為籌措這種軍餉而加派的田賦銀。這裡正是指加派的田賦銀。萬曆四十六年(一六一八年)遼東軍餉驟增三百萬兩,宮內雖有積儲,但不肯撥發,於是援禦倭例,每畝加派三厘五毫,共增賦銀二百多萬兩。以後不斷加增,到崇禎末年,遼餉已增至九百萬兩。

◎錦衣衛——明朝的官署名,即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明洪武十五年(一三八二年)設置。原為護衛皇宮的親軍,掌管皇帝出入儀仗。太祖加強專制統治,特令兼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的權力。最高長官為指揮使,常由功臣、外戚充任。錦衣衛所屬之鎮撫司分南北兩部,北鎮撫司專理詔獄,直接取旨行事,用刑尤為慘酷。明中葉後錦衣衛與另一特務組織東、西廠並列,活動加強,史稱「廠衛」。

◎梃擊案——萬曆四十三年(一六一五年),張差手執木棍,闖進太子(光宗)住的慈慶宮,打傷守門太監,被執後供稱得鄭貴妃手下太監龐保、劉成引進。時人懷疑鄭貴妃欲謀殺太子。神宗與太子不欲追究,以瘋癲奸徒之罪,殺張差於市,並斃龐、劉於內廷了案。史稱挺擊案,與「紅丸」、「移宮」二案並稱晚明三大案。

◎魏忠賢(一五六八至一六二七年)——明官,河間肅寧(今屬河北)人,萬曆時入宮。泰昌元年(一六二○年),熹宗即位,任司禮監秉筆太監,後又兼掌東廠,勾結熹宗乳母客氏,專斷國政。天啟五年(一六二五年)興大獄,殺東林黨人楊漣等。自稱九千歲,下有五虎、五彪、十狗等名目,從內閣六部至四方督撫,都有私黨。崇禎即位後,黜職,安置鳳陽,旋命逮治,在途中畏罪自殺。

◎東廠——明成祖為鎮壓人民和官員中的反對派,於永樂十八年(一四二○年)在京師東安門北設立特務官署,用宦官提督,常以司禮監秉筆太監之第二、第三人充任,屬官有掌刑千戶、理刑百戶各一員,由錦衣衛千戶、百戶充當,稱貼刑官;棣役、緝事等官校亦由錦衣衛撥給,從事特務活動,諸事可直接報告皇帝,權力在錦衣衛之上。

◎西廠——明憲宗時為加強特務統治,於成化十三年(一四七七年)在東廠以外增設西廠,用太監汪直提督。其人員權力超過東廠,活動範圍自京師遍及各地,後因遭到反對,被迫撤銷。武宗時宦官劉瑾專權,又一度恢復,劉瑾服法後廢。

◎東林黨——晚明以江南士大夫為主的政治集團。神宗後期,政治日益腐敗,社會矛盾激化。萬曆二十二年(一五九四年)無錫人顧憲成革職還鄉,與高攀龍、錢一本等在東林書院講學,議論朝政,得到部分士大夫的支持,史稱「東林黨」。他們反對礦鹽,稅鹽的掠奪,主張開放言路,實行改良,遭到在朝權貴的嫉視。熹宗時宦官魏忠賢專政,黨人楊漣、左光斗等因彈劾魏忠賢遭捕,與黃尊素、周順昌等同遭殺害。魏忠賢使人編《三朝典要》,借「梃擊」、「紅丸」、「移宮」三案為題,打擊東林黨,更唆使其黨羽造作《東林點將錄》等文件,想把黨人一網打盡。天啟七年(一六二七年)思宗(崇禎帝)即位後,逮治魏忠賢,對大批閹黨定為逆案,分別治罪,東林黨人所受迫害才告終止。

◎顧憲成(一五五○至一六一二年)——明江蘇無錫人,字叔時,世稱東林先生,亦稱涇陽先生,萬曆進士,官至吏部文選司郎中。萬曆二十二年(一五九四年)革職還鄉,與弟允成和高攀龍等在東林書院講學,議論朝政,頗得士大夫支持,漸成集團,史稱「東林黨」。著有《小心齋札記》、《涇皋藏稿》、《顧端文遺書》。

◎熊廷弼(一五六九至一六二五年)——明湖廣江夏(今湖北武昌)人,字飛百,萬曆進士。萬曆四十七年(一六一九牛)任遼東經略。當時後金(清)崛起,他召集流亡,整肅軍令,訓練部隊,加強防務。在職年餘,後金軍不敢進攻。熹宗即位,魏忠賢專權,他受排擠去職。天啟元年(一六二一年)遼陽、瀋陽失守,再任經略,而實權落入廣寧(今遼寧北鎮)巡撫王化貞手中,化貞大言輕敵,不受調度,次年大敗潰退,他同退入關,後被魏忠賢冤殺。有《遼中書牘》、《熊襄愍公集》。

◎紅丸案——泰昌元年(一六二○年)光宗即位後生重病,司禮監秉筆兼掌御藥房太監崔文昇下瀉藥,病益劇。鴻臚寺丞李可灼進紅丸,自稱仙方。光宗服後即崩。當時有人疑神宗的鄭貴妃指使下毒,引起許多爭論,結果崔文昇發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魏忠賢專政時翻案,免李可灼戍,擢崔文昇總督漕運。

◎楊漣(兵部給事中)(一五七二至一六二五年)——明湖廣應山(今屬湖北)人,字文孺,號大洪。萬曆進士。官至左副都御史。天啟四年(一六二四年)上疏彈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次年為魏忠賢誣陷,死於獄中。有《楊大洪集》。

努爾哈赤(一五五九至一六二六年)——即清太祖,姓愛新覺羅,滿族。先世受明冊封,為建州左衛(在今遼寧省新賓縣境)都指揮使,十六世紀後期,由於女真社會的發展,出現統一的趨勢。一五八三至一五八八年首先統一建州各部,受明封為都督僉事,龍虎將軍等官,更加強了與關內的經濟關係。以後又合併松花江流域的海西各部和長白山東北的東海諸部。在統一過程中創建八旗制度和滿文。萬曆四十四年(一六一六年)建立後金,稱金國汗,割據遼東,建元天命。天命十年(一六二五年)遷都瀋陽,次年進攻寧遠(今遼寧興城),為袁崇煥擊敗,受傷,不久即去世。他統一女真各部,在滿族初期發展中起了重要作用,故清朝建立後追尊為太祖。

◎左光斗(一五七五至一六二五年)——明安慶桐城(今屬安徽)人,字遺直。萬曆中與楊漣同舉進士。任御史時辦理屯田,在北方興水利,提倡種稻。天啟四年(一六二四年)任左僉都御史。楊漣劾魏忠賢,他參與其事。又親劾魏忠賢三十二斬罪。次年,與楊漣同遭誣陷,死於獄中。

◎袁崇煥(一五八四至一六三零年)——明軍事家,字元素,廣東東莞人。萬曆進士。天啟二年(一六二二年)單騎出關,考察形勢,還親自請守遼。他築寧遠(今遼寧興城)等城,屢次擊退後金(清)軍的進攻。六年獲寧遠大捷,努爾哈赤受傷死。授遼東巡撫。次年獲寧錦大捷,皇太極又大敗而去,崇禎授以兵部尚書,督師薊遼。崇禎二年(一六二九牛)後金軍繞道古北口入長城,進圍北京,他星夜馳援,崇禎中反間計,殺之。

◎阮大鋮(約一五八七至約一六四六年)——明末懷寧(今屬安徽)人,號圓海。天啟時依附魏忠賢,崇禎時廢黜,匿居南京。弘光時,馬士英執政,任兵部尚書,與東林、復社為敵。後降清,從攻仙霞嶺而死,著有《燕子箋》等傳奇。

◎崔呈秀(?——一六二七年)——明薊洲人,萬曆進士。天啟初求附東林,被拒,四年(一六二四年)以貪污革職議罪,乃見魏忠賢,求為養子,相與密謀陷害東林黨人。從此為閹黨魁首,官至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崇禎即位,令革職逮治,乃自縊而死。

◎孫承忠(一五六三至一六三八年)——明保定高陽(今屬河北)人,字雅繩,萬曆進士。天啟二年(一六二二年)任兵部尚書經略薊遼,在宦四年,練兵屯田,修城堡數十,後為魏忠賢排擠去職。崇禎二年(一六二九年),守通州,後移鎮山海關,收復永平、遵化等地,四年罷職歸里,十一年清兵攻高陽,闔家抗戰,城破自殺。

◎高攀龍(一五六二至一六二六年)——明無錫(今屬江蘇)人,字雲從,萬曆進士,熹宗時官左都御史,因反對魏忠賢,革職,乃與顧憲成在無錫東林書院講學,時稱「高顧」,為東林黨首領之一,後魏黨走狗崔呈秀往捕,投水而死。著有《高子遺書》。

◎洪承疇(一五九三至一六六五年)——福建南安人,號亨九,萬曆進士,崇禎時任兵部尚書總督河南、山西、陝、川、湖軍務等職,鎮壓農民軍,後調任薊遼總督,抗擊清兵。崇禎十四年(一六四一年)率八總兵十三萬人與清軍會戰於松山(今遼寧錦州南),大敗,被俘降清。順治元年(一六四四年)從清軍入關,次年至南京,總督軍務,鎮壓抗清義軍。後受命經略湖廣等地,至十六年攻佔雲南後始回北京,十八年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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