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持續有大半年,阿罔官成為鹿城的談話中心,先是陳厝莊的人、再來是辦案人員、接著是鹿城各鎮角的人物,齊湧向阿罔官住處,人們大抵這樣開頭:

「你有看到殺人無?」

「哪給我看到,我還容她殺人。殺豬仔陳救過我,有恩於我,算是我的恩情人咧。」

阿罔官以她嘰軋的喉音說。她依舊一絲不苟的綰個光溜溜的髮鳩,一身白色大祹衫也漿得挺白硬直。

接著人們大都會問詢:

「聽說你有看到怎樣棄屍呢?」

「有囉,就是被我看到,天公有眼睛。」阿罔官仔細述說,「這個林市,自從嫁過來,跟人不相似,我就比較留意她。那幾天我看隔壁無人出入,就探頭過去看看,哎喲,一屋子,屋頂牆壁上都是血,都已經乾了。還看到林市那賤人,裝一大籐箱不知什麼東西,晚上三更半夜,溜出厝外到海尾那蘆葦叢要去丟,我偷偷跟過去,看到伊從籐箱倒出一塊又一塊屍身,有手有頭,還要回來裝第二回,我哪容她,趕快就報官囉。」

人們多半站著,想繼續聽下去,阿罔官於是從林市阿母說起,再一一談到林市種種,如果聽的對象是婦女,阿罔官會壓低聲音道:

「後來這陣子都不哀哀叫,不知是否殺豬仔陳對伊無辦法。嘻嘻,我還聽到殺豬仔陳罵伊討客兄呢!」

「敢真有客兄?」人們好奇的問。

「古人說,無奸不成殺。」阿罔官嚴正的說。「你看伊母女兩人,全犯在這項事情上,做查某人不可不慎啊!」

人們表示同意的跟著點點頭。

「不是我愛講自己好,先前就鬧一場吊鬼,還好我命大,殺豬仔陳福淺,這就去了。」

阿罔官說,接下來又附加道:

「真是天不照甲子,人不行天理。我就說林市是有福不知守,你想伊嫁給殺豬仔陳,上無公婆,下無姑叔,又免出海下田,天天不必做就有得吃,這款命要幾世人才修來,哪知查某人不會守,還敗在這款事情上。」

阿罔官略一停頓,才鄙夷道:

「這款事,查某人忍忍也就過去,哪有胡亂唉唉亂叫,鬧得四鄰皆知,害我們做查某的都不敢替伊辯解呢!真是。」

然而話有談完的時候,最後當人們紛紛要離去,阿罔官總會嘆口氣,歸結的說:

「實在是冤孽啊!做阿母的出了事故,她們這一家風水不好,現在女兒又為同樣事情殺人,命中注定,實在是冤孽啊!」

「是啊!真是冤孽啊!」人們也紛紛的說。

(此篇獲一九八三年臺灣《聯合報》中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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