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時代

我二十一歲時,正在雲南插隊①。陳清揚當時二十六歲,就在我插隊的地方當醫生。我在山下十四隊,她在山上十五隊。有一天她從山上下來,和我討論她不是破鞋的問題。那時我還不大認識她,只能說有一點知道。她要討論的事是這樣的:雖然所有的人都說她是一個破鞋,但她以為自己不是的。因為破鞋偷漢,而她沒有偷過漢。雖然她丈夫已經住了一年監獄,但她沒有偷過漢。在此之前也未偷過漢。所以她簡直不明白,人們為什麼要說她是破鞋。如果我要安慰她,並不困難。我可以從邏輯上證明她不是破鞋。如果陳清揚是破鞋,即陳清揚偷漢,則起碼有一個某人為其所偷。如今不能指出某人,所以陳清揚偷漢不能成立。但是我偏說,陳清揚就是破鞋,而且這一點毋庸置疑。

①插隊,指文革時期城市知識青年「上山下鄉」。一九六八年起,中國政府將兩千萬的都市年輕人以插隊落戶為名丟到鄉下,統一派去農村從事農業勞動,「向貧農學習」。起初安排住在老鄉家裡,後來成立青年點,就集體居住在青年點裡。

※※※

陳清揚找我證明她不是破鞋,起因是我找她打針。這事經過如下:農忙時隊長不叫我犁田,而是叫我去插秧,這樣我的腰就不能經常直立,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的腰上有舊傷,而且我身高在一米九以上。如此插了一個月,我腰痛難忍,不打封閉②就不能入睡。我們隊醫務室那一把針頭鍍層剝落,而且都有倒鉤,經常把我腰上的肉鉤下來。後來我的腰就像中了霰彈槍,傷痕久久不退。就在這種情況下,我想起十五隊的隊醫陳清揚是北醫大畢業的大夫,對針頭和勾針大概還能分清,所以我去找她看病,看完病回來,不到半個小時,她就追到我屋裡來,要我證明她不是破鞋。

②指打封閉針,用於消炎鎮痛。因為便宜又有效,在物資缺乏年代常被使用。

陳清揚說,她絲毫也不藐視破鞋。據她觀察,破鞋都很善良,樂於助人,而且最不樂意讓人失望。因此她對破鞋還有一點欽佩。問題不在於破鞋好不好,而在於她根本不是破鞋。就如一隻貓不是一隻狗一樣。假如一隻貓被人叫成一隻狗,牠也會感到很不自在。現在大家都管她叫破鞋,弄得她魂不守舍,幾乎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了。

陳清揚在我的草房裡時,裸臂赤腿穿一件白大褂,和她在山上那間醫務室裡裝束一樣,所不同的是披散的長髮用個手絹束住,腳上也多了一雙拖鞋。看了她的樣子,我就開始捉摸:她那件白大褂底下是穿了點什麼呢,還是什麼都沒穿。這一點可以說明陳清揚很漂亮,因為她覺得穿什麼不穿什麼無所謂。這是從小培養起來的自信心。我對她說,她確實是個破鞋,還舉出一些理由來:所謂破鞋者,乃是一個指稱,大家都說妳是破鞋,妳就是破鞋,沒什麼道理可講。大家說妳偷了漢,妳就是偷了漢,這也沒什麼道理可講。至於大家為什麼要說妳是破鞋,照我看是這樣:大家都認為,結了婚的女人不偷漢,就該面色黝黑,乳房下垂。而妳臉不黑而且白,乳房不下垂而且高聳,所以妳是破鞋。假如妳不想當破鞋,就要把臉弄黑,把乳房弄下垂,以後別人就不說妳是破鞋。當然這樣很吃虧,假如妳不想吃虧,就該去偷個漢來。這樣妳自己也認為自己是個破鞋。別人沒有義務先弄明白妳是否偷漢再決定是否管妳叫破鞋。妳倒有義務叫別人無法叫妳破鞋。陳清揚聽了這話,臉色發紅,怒目圓睜,幾乎就要打我一耳光。這女人打人耳光出了名,好多人吃過她的耳光。但是她忽然洩了氣,說:好吧,破鞋就破鞋吧。但是垂不垂黑不黑的,不是你的事,她還說,假如我在這些事上琢磨得太多,很可能會吃耳光。

倒退到二十年前,想像我和陳清揚討論破鞋問題時的情景。那時我面色焦黃,嘴唇乾裂,上面沾了碎紙和菸絲,頭髮亂如敗鬃,身穿一件破軍衣,上面好多破洞都是橡皮膏黏上的,蹺著二郎腿,坐在木板床上,完全是一副流氓相。你可以想像陳清揚聽到這麼個人說起她的乳房下垂不下垂時,手心是何等的發癢。她有點神經質,都是因為有很多精壯的男人找她看病,其實卻沒有病。那些人其實不是去看大夫,而是去看破鞋。只有我例外。我的後腰上好像被豬八戒築了兩耙。不管腰疼真不真,光那些窟窿也能成為看醫生的理由。這些窟窿使她產生一個希望,就是也許能向我證明,她不是破鞋,有一個人承認她不是破鞋,和沒人承認大不一樣。可是我偏讓她失望。

※※※

我是這麼想的:假如我想證明她不是破鞋,就能證明她不是破鞋,那事情未免太容易了。實際上我什麼都不能證明,除了那些不需證明的東西。春天裡,隊長說我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使牠老是偏過頭來看人,好像在跳芭蕾舞,從此後他總給我小鞋穿。我想證明我自己的清白無辜,只有以下三個途徑:

一、隊長家不存在一隻母狗;

二、該母狗天生沒有左眼;

三、我是無手之人,不能持槍射擊。

結果是三條一條也不成立。隊長家確有一棕色母狗,該母狗的左眼確是後天打瞎,而我不但能持槍射擊,而且槍法極精。在此之前不久,我還借了羅小四的氣槍,用一碗綠豆做子彈,在空糧庫裡打下了二斤耗子。當然,這隊裡槍法好的人還有不少,其中包括羅小四。氣槍就是他的,而且他打瞎隊長的母狗時,我就在一邊看著。但是我不能揭發別人,羅小四和我也不錯。何況隊長要是能惹得起羅小四,也不會認準了是我。所以我保持沉默。沉默就是默認。所以春天我去插秧,撅在地裡像一根半截電線桿,秋收後我又去放牛,吃不上熱飯。當然,我也不肯無所作為。有一天在山上,我正好借了羅小四的氣槍,隊長家的母狗正好跑到山上叫我看見,我就射出一顆子彈打瞎了牠的右眼。該狗既無左眼,又無右眼,也就不能跑回去讓隊長看見——天知道牠跑到哪兒去了。

※※※

我記得那些日子裡,除了上山放牛和在家裡躺著,似乎什麼也沒做。我覺得什麼都與我無關。可是陳清揚又從山上跑下來找我。原來又有了另一種傳聞,說她在和我搞破鞋。她要我給出我們清白無辜的證明。我說,要證明我們無辜,只有證明以下兩點:

一、陳清揚是處女;

二、我是天閹之人,沒有性交能力。

這兩點都難以證明。所以我們不能證明自己無辜。我倒傾向於證明自己不無辜。陳清揚聽了這些話,先是氣得臉白,然後滿面通紅,最後一聲不吭地站起來走了。

陳清揚說,我始終是一個惡棍。她第一次要我證明她清白無辜時,我翻了一串白眼,然後開始胡說八道,第二次她要我證明我們倆無辜,我又一本正經地向她建議舉行一次性交。所以她就決定,早晚要打我一個耳光。假如我知道她有這樣的打算,也許後面的事情就不會發生。

我過二十一歲生日那天,正在河邊放牛。下午我躺在草地上睡著了。我睡去時,身上蓋了幾片芭蕉葉子,醒來時身上已經一無所有(葉子可能被牛吃了)。亞熱帶旱季的陽光把我曬得渾身赤紅,痛癢難當,我的小和尚直翹翹地指向天空,尺寸空前。這就是我過生日時的情形。我醒來時覺得陽光耀眼,天藍得嚇人,身上落了一層細細的塵土,好像一層爽身粉。我一生經歷的無數次勃起,都不及那一次雄渾有力,大概是因為在極荒僻的地方,四野無人。

我爬起來看牛,發現牠們都臥在遠處的河汊裡靜靜地嚼草。那時節萬籟無聲,田野上颳著白色的風。河岸上有幾對寨子裡的牛在鬥架,鬥得眼珠通紅,口角流涎。這種牛陰囊緊縮,陽具直挺。我們的牛不幹這種事。任憑別人上門挑釁,我們的牛依舊安臥不動。為了防止鬥架傷身,影響春耕,我們把牠們都閹了。

每次閹牛我都在場。對於一般的公牛,只用刀割去即可。但是對於格外生性者,就須採取錘騸術,也就是割開陰囊,掏出睪丸,一木錘砸個稀爛。從此後受術者只知道吃草幹活,別的什麼都不知道,連殺都不用捆。掌錘的隊長毫不懷疑這種手術施之於人類也能得到同等的效力,每回他都對我們吶喊:你們這些生牛蛋子,就欠砸上一錘才能老實!按他的邏輯,我身上這個通紅通紅,直不愣登,長約一尺的東西就是罪惡的化身。

當然,我對此有不同的意見,在我看來,這東西無比重要,就如我之存在本身。天色微微向晚,天上飄著懶洋洋的雲彩。下半截沉在黑暗裡,上半截仍浮在陽光中。那一天我二十一歲,在我一生的黃金時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愛,想吃,還想在一瞬間變成天上半明半暗的雲。後來我才知道,生活就是個緩慢受錘的過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後變得像挨了錘的牛一樣。可是我過二十一歲生日時沒有預見到這一點。我覺得自己會永遠生猛下去,什麼也錘不了我。

那天晚上我請陳清揚來吃魚,所以應該在下午把魚弄到手。到下午五點多鐘我才想起到戽魚的現場去看看。還沒走進那條小河汊,兩個景頗族孩子就從裡面一路打出來,爛泥橫飛,我身上也挨了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