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

保持頭腦的清醒乃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清早起來,到維多利亞公園去看海,看九龍的高樓大廈,看蝴蝶們怎樣快樂地飛來飛去。

夜色轉濃後,酒癮發作,渾身不得勁,坐也不是,立也不對,脾氣暴躁到極點,猶如氣球一般,大到無可再大,只需多吹一口氣,立刻就會爆裂。當我劃燃火柴時,我的手抖得厲害。於是我走進一家餐廳,向夥計要了一杯咖啡。(咖啡是不能解渴的,我想。)魔鬼在向我招手。那是一種磁性的力量,需要野蠻的感情。我聽到銀鈴般的笑聲,原來是一對似曾相識而又陌生的眸子。

我又在手指舞廳的黑暗中尋求新奇了。一心以為新的刺激可能變成酒的代替品。但是,過分赤裸的感情,缺乏神秘性。隔一層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遂有了迷漫之美。我想喝酒。我依舊極力抗拒酒的引誘。

走出舞廳,沒有一定的去處。不敢經過酒吧門前,結果在皇后道邊看櫥窗。我是一個世紀病患者,極想變成諾言的叛徒。

那夜總會的燈飾是屬於明天的,南美來的胴體使男賓們的血液流得更快。酒。酒。酒。每一隻桌子上都有酒。薩克薩風永遠不會覺醒的發抖的聲音也含酒意。酒。酒。酒。每一個賓客手裡都有一杯酒。只有我是叛徒。我面前放著一杯咖啡。七彩的燈光在紛亂中變成驚飛的群鳥。那南美來的胴體在掌聲中消失。我是一個尋夢者,企圖在夢中捕捉酒的醇味。說起來,倒是不容易解釋的。我竟與自己宣戰了。我的心緒很煩。忽然記起一句庸俗的話語:昨天已死去。其實,明天也沒什麼好的。明天一定會變成昨天的。酒。酒。酒。那含有酒意的微笑最誘人。那含有酒意的鼓掌。聲聲都叩我心。我必須離開夜總會,讓夜風吹去我的困惑。

坐在電車上,想到加謬的名言而失笑。法國智者說了一句俏皮話,就有一百個中國詩人爭相引用。人類多數是愚昧的,都在庸俗的鬧劇中扮演小丑。這是一個病態的世紀,讀過書的人都不健康。我欲睡了。街風猛叩車窗,不能將乘客們嘴裡吐出來的青煙吹去。駱駝煙。朗臣打火機。一條淡灰而繡著紅色圖案的領帶。售票員一再用手背掩蓋在嘴前打呵欠,可能是想起了正在熟睡中的蝦仔與阿女。酒。酒。酒。不喝酒,連這座多彩多姿的城市也要伸懶腰了。月光似銀,夜街極靜。走進士多買一包香煙,卻看到了幾排洋酒。(何必這樣虐待自己?我想。)

於是回入士多。(不能,不能,絕對不能這樣做!我想。雷老太太救了我的命,並將她的積蓄全部交給了我,如果我還有一點人性的話,就不能再喝酒了。)於是走出士多。

夜漸深,四周靜得很。我驚詫於自己的皮鞋聲太響。(渴死了,不如到夜總會去喝幾杯。她一定不會發覺的,我想。)於是掉轉身,準備到夜總會去喝幾杯酒。走到夜總會門口,我又趑趄不前。(不,不,我不能欺騙她。我可以欺騙自己,但是絕對不能欺騙她。她是一個好心腸的老年人。她的精神雖已失去平衡,她是一個好心腸的老年人。我可以欺騙自己;但是絕對不能欺騙她!)於是轉身,挪步回家。

月光是銀色的,夜街極靜。很渴,身上有足夠的零錢買酒。(我必須控制自己,不能變成酒的奴隸。但是——如果我單獨到夜總會去的話,坐在角隅,她一定是不會知道的。我何必虐待自己?酒,具有一種特殊的力量。沒有嘗到酒的味道,已有多時。現在,正是喝酒的好時光。我何必虐待自己?人生就是這麼一回事,太認真,自己吃苦。不如糊塗些!酒不是毒藥,沒有什麼可怕的。我的心情如此惡劣,不趁此喝幾杯,一定會悶出病來。我應該為自己著想。那雷老太太雖然待我這麼好,究竟不是我的親娘。事實上,就算是我的親娘也不一定要聽她的話,我是我,別人不能支配我。當我想喝酒時,我應該喝個痛快。)

這樣想時,我又站在夜總會門口了。我下了最大的決心推門而入,選一個角隅處的座位。

酒。酒。酒。一杯。兩杯。三杯。四杯。五杯。我彷彿在遙遠的地方遇到了久別重逢的朋友。我很快樂。(酒是我的好朋友,沒有一個朋友能夠像酒那麼瞭解我!)

一杯。二杯。三杯。

我不覺得孤獨了,我有酒。酒是一種證明,它使我確信自己還存在。於是我得到滿足,一切都顯得那麼和諧。有人在跳土豆舞,看起來像是一群鴿子。牆壁上畫著一些抽象的線條,多看幾遍,也會悟出一個道理。

我想起一座拱形的橋,橋的右邊奔來一個男人,橋的左邊奔來一個女子,最後在橋頂相遇,正當樂聲來自天際的時候。這是極其美好的,雖然是一瞬即逝的意念。我看到兩片橙色的嘴唇,貼在一隻玻璃杯的邊緣。那淺若燕子點水的微笑,似曾相識。我無法捕捉失去的意念,一切都是那麼容易消失的。快樂會消失。痛苦也會消失。這個女人的美麗像一首無字的詩,較之那些「文字遊戲」高明得多。

我走入安徒生的王國,想在爵士音樂的嘈雜中尋求天真。刺耳的鏗鏘,以及非洲森林裡的鼓聲,合在一起,正在進攻理性。一切都不停頓,黑夜突然出現璀璨的雲霞。我的額角在沁汗,但是她卻笑得如此歇斯底里。有狂熱在我內心燃燒,又彷彿關在籠子裡得不到自由。我欲追尋答案,卻無法領悟這人生的奧秘。還是多喝一杯吧,酒是一架火車,在糊塗的倉促中,從一個開始,將我帶到終結。於是我討厭太多的燈光。事實上更討厭太多的眼睛。(這是一個齷齪的所在,我想。)

她的膚色是那麼的白皙,只有齷齪的思想給糖衣包裹著。一切都是齷齪的,連這裡的音樂也是。(牆角也許會有好奇的蜘蛛,正在偷窺人類的瘋狂。)

感情脫去衣服,抓不到任何東西來掩飾它的羞慚。年輕的時候,笑是一種力量。年老的時候,白髮是一種諷刺。只有對於那些中年人,酒遂成為最好的伴侶。錶已停。鼓手的臉色依舊那麼健康。

誰還記得江南的杏花與春雨?誰還記得小河裡的腳划船?一個秋日的傍晚,獅子山下的廟宇,晚鐘鐺鐺,林中的群雀同時驚飛。我嚮往於廟堂裡的宗教氣氛,又不能憑借菩薩的指引擺脫現實的苦難。

後來,我學會吸煙。後來,我學會到小舞廳去購買廉價的愛情。後來,我學會從銀幕上追求童年的夢。後來,我學會撒謊。後來,我學會喝酒。酒帶給我一個彩色的境界;又帶給我一片空白。

那時候,我年紀剛過二十。霞飛路上的梧桐樹。亞爾培路的回力球場。「弟弟斯」的烤小豬。五十歲出頭的白俄女人。越界築路的賭場。「伊文泰」的胴體展覽。——都是迷人的,都不及酒好。那是一個有著厭世心情的舞女,她說她喜歡我的眼睛。然後我們有了不經意的約言,在兆豐花園的大樹底下。我不知道她有一張善於撒謊的嘴,甘願做她的奴隸,將自己的一切都交給她了。她常常帶我到「洪長興」去喝酒。我竟沒有醉過一次。我一再誇耀自己的酒量,她卻笑瞇瞇地對我說:有一天,你會醉的。過些時日,我果然醉了。那是她輟舞的日子,當我知道她決定嫁給棉花大王時,我獨自走去「洪長興」,醉得連方向都辨不清。那時候,我年紀剛過二十。從此,酒變成一種護照,常常帶我去到另外一個世界。我未必喜歡空白似的境界;只是更討厭醜惡的現實。有一個時期,我習慣在霧裡重慶喝白乾。

有一個時期,我習慣在雨中故鄉喝黃酒。有一個時期,我幾乎每天坐在尖沙嘴的那家小餐廳裡喝威士忌。然後我結識一個虛榮無知的女人,我以為她是十分善良的。她勸我戒酒。我戒了。然後我們結合在一起。我發現她對幻夢的追求不遺餘力。有人說:她被一個抽鴉片的老戲子糟蹋了,有人說:她用自己的青春去勾引老人。總之,都是醜惡的事情。我想到了酒。當我離開那個女人後,悲劇不可能變成喜劇,酒則像剪草機一般,將路上的荊棘剪平了。不過那顆心,卻從輕快的「玫瑰期」轉入憂鬱的「灰色季」。朋友們說我是傻瓜,我不肯承認。我常常對自己說:有一天我會重獲失去的源泉。

好幾次,我欲重建一座城。大雨傾盆時,力量投入酒杯,獵者的槍彈未能命中,那野鴨仍在空中振翅而飛。——那些都是過去了的事,想尋找它的細節,竟會如此困難。往事如街邊的行人,剛遇見,瞬即離去。只有太陽會去了再來;人的道路絕對不是一個圓圈。開始與終結,只是一條線上的兩個點。我是頗有幾分膽量的,一度在這條線上舞蹈過;受過幾次驚嚇後,也怯弱似老鼠了。日子像水般流去。日子像長了翅膀的鳥類飛去一個遙遠的地方。

我曾經見過不少奇事:一個站在太陽底下的人竟會沒有影子;一個眼睛裡會伸出手來的白粉道人;一個因為忍受不了飢餓而將自己的靈魂出售給魔鬼的學者;一個沒有心臟的舉重家;一個動了真感情的女明星——這些都是記憶中的火花;偶然的一現,也能產生奇趣。但是記憶中並不完全是這種奇趣的火花,相反,大部分倒極其冷酷無情。我不能不喝酒。我不能不找自己,寧願經常遺落在一個不可知的境界。

我的伴侶,看來是個很有趣的女人。我不知道她姓什麼叫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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