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醒來,天花板上有個彩色的圖案,忽而黃,忽而綠,忽而黃綠交錯。望望窗,夜色已四合。翻身下床,走去窗邊俯視,原來對街一幢四層樓宇的天台上新近裝了一個很大的霓虹燈廣告牌。商人是無孔不入的。不久的將來,當新鮮感消逝時,我必會憎厭這彩色光線的侵略。不過,現在我卻歡迎這突如其來的熱鬧。我用小孩子看萬花筒的心情去欣賞這新穎的廣告牌。

有人敲門,是雷太太。

——電話,她說。

我匆匆走入客廳,拿起電話,原來是麥荷門。他約我去「蘭香閣」飲茶。

見到麥荷門,第一個印象是:他消瘦了。不必問,準是《前衛文學》的擔子壓得太重,使他透不過氣來。談到《前衛文學》,他說:

——第二期已經付印了,創作部分還是找不到好稿子。

——是的,大家都去撰寫通俗文字了。

——這樣下去,水準越來越低,完全失去創辦這個雜誌的意義。

——不一定,我說。事實上,此時此地想徵求獨創性的作品,的確相當困難。不過,譯文部分倘能維持創刊號的水準,雜誌本身依舊具有積極的意義。創刊號的銷數怎麼樣?

——很壞。

——壞到什麼程度?

——星馬一帶運了一千本去,據那邊的代理寫信來,最多只能賣出三十本,希望我們下次寄書的時候,寄一百本就夠了。

——一百本?

——即使是一百本,代理商還提了幾個要求。

——什麼要求?

——第一,封面不能繼續維持這樣樸素的作風,如果不能用橡皮車印,至少也要三色套版。第二,內容方面,減少譯文,加多幾個長篇連載。

——長篇連載?

——他說讀者不喜歡閱讀短篇小說,想增加銷數,必須增加長篇連載。

——好的短篇創作尚且不容易找,哪裡有辦法找到夠水準的長篇小說?

——代理商所指的長篇小說跟我們心目中的長篇小說不同。他所要求的,乃是張恨水式長篇小說。

——張恨水的東西,屬於鴛鴦蝴蝶派;怎麼可以算是文藝作品?

——在代理商的心目中,武俠小說也是文學的一種形式。前些日子,不是有人還在提倡什麼「武俠文學」嗎?

——你的意思怎麼樣?

——這還用說?如果《前衛文學》為了銷數而必須刊登鴛鴦蝴蝶派小說的話,那還成什麼「前衛」?

——除了星馬以外,其他地區的發行情形怎麼樣?

——菲律賓的代理商來信,說是第二期只要寄十本就夠了。曼谷方面,以後每期寄三本就夠了。據說這三本還是看在這邊總代理的臉上才拿的。

——本港呢?

——本港的情形稍為好一點,但也不能超過一百本。

——總計起來,兩百本都不到?

——是的。

——那末第二期準備印多少?

——五百本。

——銷數只有兩百,何必印五百?

——印五百與印兩百,成本相差不多;事實上,印兩百與印一千也不會有太大的距離。所以,雖然銷數少得可憐,我還是想印五百本。我希望第二期的銷數會增加一些,雖然這看來是不容易實現的希望。如果第二期銷數跟創刊號一樣的話,只好將那些剩書留著匯訂合訂本。

——荷門,我們是老朋友,能不能允許我說幾句坦白話?

——你說吧。

——如果一本雜誌每期只能銷一百多本的話,那就沒有必要浪費精力與錢財了。

——不,不,只要還有一個忠實讀者的話,《前衛文學》絕對繼續出版!除非經濟能力夠不到的時候,那就——

荷門諱言「停刊」兩個字,足見其態度之堅定。我不敢再提相反的意見,正因為他的看法與做法都對。以我自己來說,我是一個文學領域裡的逃兵,沒有資格要求一個鬥志堅強的戰士也撤退下來。

受了荷門的精神感召,我竟自告奮勇地願意抽出一部分時間,給《前衛文學》寫一個短篇創作。

荷門很興奮。

但是提出一個問題:

——發表時用什麼筆名?

——當然用我一向用慣的筆名。

——可是,你目前正用這個筆名在四家報紙上寫四個黃色連載。

——關於這一點,我倒並不像你那樣認真。我認為筆名只是一個記號。讀者決不會只看筆名而不看文章的。福克納在寫作《喧嘩與憤激》之前,也曾寫過幾部通俗小說,浪費很多精力,企圖迎合一般讀者的趣味。等到他發現自己的才具並不屬於流行作家那一派時,他發表了《喧嘩與憤激》。結果贏得批評界的一致叫好,並榮獲諾貝爾文學獎金。此外,當年的穆時英,也曾以同一個筆名同時發表兩種風格絕然不同的小說:一種是通俗形式的《南北極》;一種是用感覺派手法撰寫的《公墓》與《白金的女體塑像》。至於張天翼,早期也曾寫過不少鴛鴦蝴蝶派小說。所以,《前衛文學》不應該堅持這一點。事實上,、今天的香港文藝工作者幾乎十九都曾寫過商業化文字。我們應該重視作品本身所具的價值,不必斤斤於小節。

荷門瞪大眼睛望著我,似乎仍未被我說服。看樣子,他不願意撰寫《潘金蓮做包租婆》的人在《前衛文學》上發表文藝創作。

我的看法跟他不同。我認為重要的是作品本身。

不過,荷門既然有此成見,我也沒有必要與他爭辯。實際上,我之所以毅然答應為《前衛文學》寫一個短篇創作,完全因為受了荷門那般傻勁的感染。他既然反對我用寫通俗文字的筆名在《前衛文學》上發表作品,我也樂得趁此作罷。我已決心作一個文學領域上的逃兵,又何必再擠進去。於是我說:

——這些年來,為了生活,寫過不少通俗文字,即使想認真寫些東西,恐怕也會力不從心,與其糟蹋《前衛文學》的篇幅,不如藏拙。

荷門搖搖頭說:

——我對你的創作能力有絕大的信心,問題是:我不贊成你用撰寫《潘金蓮做包租婆》的筆名來發表嚴肅的文藝創作。

——既然這樣,就算了吧。

麥荷門用嘆息解釋一切。我向夥計要了一杯酒。逢到這種情形,只有酒才是真正的朋友。我們不再交談,好像有意在沉默中尋找些什麼。兩杯下肚,麥荷門吩咐夥計買單,說是要到印刷所去看看,先走了。我立刻感到一種無比的空虛,用眼對四周掃了一圈,茶客雖多,我卻十分孤獨。

忽然想起楊露。身上現款不多。走出「蘭香閣」,到一家報館去借支稿費。

主持人搖搖頭,表示沒有辦法。我很生氣,憤然離開那家報館,去到另一家,借支兩百元稿費,僱車去灣仔。

楊露見到我,說我在生氣。我不加否認,楊露就誇耀自己的聰明。其實,她弄錯了。她以為我在生她的氣。

我邀她出去喝酒,她一口答應。

在一家東江菜館吃鹽煽雞時,楊露仰起脖子,將半杯白蘭地飲盡了。她的酒量並不太好,忽然酒興那麼濃,不會沒有理由。我為她斟了半杯,她說:

——下個月一號起,我不做了。

——跳槽?

——不是。

——對蠟板生涯感到厭倦?

——不是。

——既然這樣,為什麼忽然有輟舞的念頭?

——嫁人!

——誰?你的對象是誰?

——一個年輕的舞客,你沒有見過。

這「年輕」兩字猶如兩枝箭,直射我心,又刺又痛。我舉起酒杯,一口將酒喝盡,心亂似麻,只是不開口。楊露說我醉了。我搖搖頭。楊露用纖細的食指點點我的臉頰,說我的面孔紅得像舞台上的關老爺。我知道我很激動;但是楊露竟視作酒的反應,我難免不感到失望,因為楊露對我的感情全不瞭解。

——你家裡的負擔可不輕?輟舞後,他們的生活費由誰來負擔?

——我不能為了他們一輩子不出嫁!

——他們必須活下去。

——這是他們的事。

聽語氣,楊露對她的父母頗不滿意。幾經詢問,才知道楊露曾經為了自己的婚事與嗜賭的父親吵過嘴。

楊露的固執,猶如一棵松樹。就一般情理來說,她的反抗不但是應該的;而且是必須的。不過,對於我,事情的突如其來,一若淋頭冷水。我一直以為楊露對我有特殊的好感,現在才證明不是。我與楊露間的感情等於一張薄紙,用蘸著唾沫的手指輕輕一點,就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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