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論慾望及其滿足 第六章 價值與效用

第六章價值與效用

第一節價格與效用。消費者剩餘。時機。

我們現在可以進而考慮,對一物實際支付的價格代表佔有此物所產生的利益到怎樣程度。這是一個廣泛的問題,經濟學對這個問題可說的很少,但那很少的一部分卻具有相當的重要性。

我們已經知道,一個人對一物所付的價格,決不會超過、而且也很少達到他寧願支付而不願得不到此物的價格:因此,他從購買此物所得的滿足,通常超過他因付出此物的代價而放棄的滿足;這樣,他就從這購買中得到一種滿足的剩餘。他寧願付出而不願得不到此物的價格,超過他實際付出的價格的部分,是這種剩餘滿足的經濟衡量。這個部分可稱為消費者剩餘。

從某些商品中所得的消費者剩餘比從另些商品所得到的大得多,這是很明顯的。許多舒適品和奢侈品的價格,比許多人寧願支付而不願完全得不到這些東西的價格低得多;因而這些東西提供了很大的消費者剩餘。火柴、食鹽、售一便士的報紙或一張郵票都是很好的例子。

他從以低價購買他寧願支付高價而不願得不到的東西中得到的利益,可以稱為他從他的機會或環境,或者借用幾代前常用的一個字,從他的時機中得到的利益。本章中我們的目的是要應用消費者剩餘這個概念,來幫助我們約略估計一個人從他的環境或時機中得到的某些利益。

第二節消費者剩餘與個人需要的關係。

為了使我們的概念明確起見,讓我們考慮供家庭消費之用而購買的茶的情況。讓我們以個人為例,如果茶的價格是二十先令一磅,這個價格剛好使他每年購買一磅;如果價格是十四先令,剛好使他買兩磅,如價格是十先令則買三磅,如價格是六先令則買四磅,如價格是四先令則買五磅,如價格是三先令則買六磅,而實際上價格是二先令,他的確買了七磅。我們必須研究他從以每磅二先令的價格購買茶的能力中所得到的消費者剩餘。

價格如為二十先令剛好使他購買一磅,這個事實證明他從那一磅所得的全部享樂或滿足與他把這二十先令用於購買其他東西所能得到的全部享樂或滿足是一樣大。當價格跌到十四先令時,他如願意的話,仍可只買一磅。於是他就以十四先令得到對他至少值二十先令的東西;他將得到對他至少值六先令的剩餘滿足,或換句話說,至少是六先令的消費者剩餘。但事實上,由於他自己的自由選擇他買了第二磅,這樣就表明他認為第二磅茶對他至少值十四先令,這一點代表第二磅茶對他所增加的效用。他以二十八先令得到對他至少值二十先令加十四先令,即三十四先令的東西。無論如何他的剩餘滿足不會因購買第二磅茶而減少,這種滿足對他至少仍值六先令。這兩磅茶的全部效用至少是值三十四先令,而他的消費者剩餘至少是六先令。每次增加的購買量對他以前所決定的購買量的效用發生相反的作用,這個事實在作出需求表時已被考慮,因而不能重複計算。

當價格跌到十先令時,他如願意的話,仍可只買兩磅;而以二十先令得到對他至少值三十四先令的東西,並且得到至少值十四先令的剩餘滿足。但事實上,他寧願購買第三磅:因為他毫不在乎地這樣做了,我們就知道他買第三磅並未減少他的剩餘滿足。他現在以三十先令買了三磅;其中第一磅對他至少值二十先令,第二磅至少值十四先令,第三磅至少值十先令。三磅的全部效用至少是值四十四先令,以此類推。

最後價格跌到二先令時,他買了七磅,這七磅對他的價值不會少於二十、十四、十、六、四、三和二先令,或者總計是五十九先令。這個總數測量出這七磅對他的全部效用,而他的消費者剩餘(至少)是這個總數超過他實際為這七磅所付的十四先令之數——即四十五先令。這四十五先令就是他從購買茶所得的滿足,超過他花這十四先令多買一點其他商品所能得到的滿足之價值,因為他認為以其他商品的現行價格多買一點這些商品是不上算的;如果以現行價格多買其他商品就不會使他得到消費者剩餘。換言之,從他的時機和從在茶這樣東西上環境適應他的慾望,他得到了值四十五先令的剩餘享樂。如果沒有這種適應,他無論出什麼價格也不能得到茶,則他就會遭受得不到滿足的損失,這種滿足至少等於他多花四十五先令購買其他東西所能得到的滿足,而這些東西對他剛好只值他所付出的價格。

第三節消費者剩餘與市場的關係。當我們考慮大多數人的平均數時,個人性格上的差別可以不加過問;如果這大多數人包括相同比重的富人和窮人在內,則價格就變成對效用的一種正確的衡量。

同樣,我們如果暫且不管以下這個事實:同額貨幣對不同的人代表不同數量的愉快,則我們同樣地可以根據對茶的全部需要價格表中所表明的價格,超過茶的銷售價格的合計的總額,來衡量(比方說)在倫敦市場中茶的銷售所提供的剩餘滿足。

這個分析連同它的新名稱和精細的方法,初看起來似乎是費事的和不真實的。但經仔細研究之後,我們就可知道它並未帶來新的困難,也沒有作出新的假定;不過是對市場日常用語中潛在的困難和假定加以說明罷了。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像在其他情況一樣,日常用語的表面上的單純掩蓋了真正的複雜,學術研究的義務就是要揭露這種潛在的複雜,面對這種複雜;並盡量減少這種複雜:因此在以後的階段中,我們就可堅決地處理日常生活中模糊的思想和言語所不能徹底了解的種種困難。

在日常生活中通常有這樣的說法:各種東西對一個人的真正價值,不是以他對這些東西所付的價格來衡量的:例如,他對茶比對鹽所花的費用雖然大得多,但鹽對他卻有較大的真正價值;如果他完全得不到鹽的話,這一點就可清楚地看出來了。在說到我們不能相信一樣商品的邊際效用可表明它的全部效用時,不過是把這種說法變為精密的專門形式罷了。

假定有些乘船遇難的人,預料要等待一年後才會被救,有幾磅茶和幾磅鹽要在他們之中分派,鹽就會被看得較為貴重,當一個人預料在一年中只能得到少許鹽的時候,一兩鹽的邊際效用比在同樣情況下茶的邊際效用大。但是,在平常的情況下,鹽的價格是低廉的,各人都買了那麼多鹽,以致再多買一磅對他不會增加什麼滿足:鹽對他的全部效用誠然是很大的,但是鹽的邊際效用卻是低的。另一方面,因為茶的價格是昂貴的,大多數人用茶葉較少,而用水泡茶的時間較長,如果茶的價格差不多能像鹽那樣低廉的話,他們就不會這樣節省了。他們對茶的慾望還未達到飽和,它的邊際效用是高的,他們對多買一兩茶與多買一兩鹽也許願意支付同樣的價格。

我們開頭所說的日常生活中的通常說法提示了這一切的道理,但卻不是以一種精密和明確的形式來表達的——像以後工作中我們常用的敘述所需要的那種形式。一開始就使用專門名詞不會增加知識,但卻可使我們熟悉的知識具有穩定的簡潔形式,作為進一步研究的基礎。①或者,一物的真正價值不是以它與個別的人的關係來研究,而是以它與一般人的關係來研究;這樣自然就會假定,「第一點」,對一個英國人值一先令的滿足可當作與對另一個英國人的一先令的價值相等,和「直到出現相反的原因為止。」

但是,每個人都會知道,只有假定茶的消費者和鹽的消費者都是屬於同一等級的人,而且包括各種性情的人在內,這樣說才是合理的。

這樣說也包含以下的考慮:值一鎊的滿足對一個普通的窮人,比對一個普通的富人值一鎊的滿足大得多:如果我們不是比較一切等級的人所大量使用的茶和鹽,而將其中之一與香檳酒或菠蘿比較,則為此而作的改正就重要得多了:它會改變這種估計的全部性質。在前幾代中,許多政治家,甚至有些經濟學家,都沒有注意對這種原因加以充分的考慮,在制訂課稅計畫時尤譬如此;他們的言行似乎對窮人的痛苦缺乏同情心,雖然較多的時候他們只是由於缺乏思想才會如此。

然而,大體說來,在經濟學所研究的大多數事件,是以大約相同的比例影響社會上一切不同等級的人的事件,因此,由兩個事件所造成的幸福的貨幣衡量如果相等的話,則這兩個事件的幸福的多寡一般說就沒有什麼很大的差異。因為這個緣故,在一個市場中對消費者剩餘的正確衡量才有很大的理論上的興趣,而且會有很大的實際重要性。

不過,我們要注意的是:我們對各樣商品的全部效用和消費者剩餘的估計是根據它的需要價格,當這商品的價格上漲到罕見的價值時,是在其他情況不變的假定下有了這種需要價格:當用於同一目的之兩樣商品的全部效用根據這個辦法來計算時,我們不能說,兩樣商品合在一起的全部效用等於每樣商品各別地全部效用的總和。

第四節續前。

如果我們考慮以下的事實,我們論斷的實質也不會受到影響:一個人花於一物的錢愈多,他多買此物或他物的能力就愈小,而貨幣對他的價值就愈大(用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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