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長舌婦恃恩行無狀 貧家女傾慕富家郎

曼娘的少女時代就像寒冬臘月盛放的梅花,生在蒼勁曲折的枝頭上,在冬末春初的寒冷中開放,無綠葉為陪襯,無其他鮮花為伴侶,命中注定幽峭隱退,孤芳自賞;在桃李及其他春花初開之時,她在蒼老挺硬的枝丫上已度過了夢幻的韶華。

她到曾家遇著木蘭作客的兩月時光,正如同一場幽美的夢。那時她正十四歲,她的母性的天性正如花初綻,大姐的天性含而初露,這兩種天性就全傾注在木蘭身上,因為曼娘從來沒有姐妹,也從來沒有跟別的女孩子同床睡眠,也沒有像一般女孩子那樣晚上在床上話說個沒完。她自然是怯生生的,跟男子在一起也不能感到輕鬆自然。在她十歲時,一個弟弟出生之前,她完全是孤獨一個人,而那個弟弟五歲時又因病夭亡,那是木蘭回到北京後的第二年。曼娘的叔叔沒有孩子,沒男沒女,收養了一個孩子。曼娘的祖父,就是曾家老太太的哥哥,把財產花光,窮困而死,留下兩個兒子,就是曼娘的父親和叔叔,由伯母幫助勉強過活。家就像樹一樣,有的繁盛,有的雖經人照顧,竟漸漸枯萎而死。孫家似乎是要漸漸凋謝,因為人丁不旺。

彷彿是天命難逃,曼娘的弟弟死後一年,在初春,她父親也相繼去世,這樣一來,如何延續孫家的後代,曾老太太可就煞費心思了。

曼娘於是成為唯一的繼承孫家祖宗香煙的骨肉。曾老太太很發愁,對曼娘也就特別好。

曾家曾經請曼娘跟她母親搬到曾家來,和曾老太太做伴兒。孫家有幾畝地,還有自己的一棟房子,再幫人做點兒針線活,母女度日,倒還容易。但是曾家宅第寬大,曾老太太只有一個老丫鬟李姨媽做伴兒,李姨媽衰老多病,已經是個神經衰弱乾枯萎縮的老太婆了。

曾老太太不肯跟兒子、媳婦孩子們到北京去。她當年也見過皇家的富貴榮華,現在兒子飛黃騰達,自己命好,感天謝地,於是篤信佛教,深信行善積福,不但為自己的來世,也是下蔭子孫。在泰安城西南山下的閻羅寶殿,她捐獻了四根前廊的柱子。她是廟裏和尚的大施主。因為當初和尚提議重建廟宇(這是和尚化緣一般的藉口),她立刻樂捐四根前廊柱子。柱子雕花兒是纏龍繞柱,那高高的浮雕,完全要符合數里之外曲阜孔廟的氣派。閻羅寶殿這個名字使她極為動心,她認為這樣會討陰曹地府閻王爺的歡心。大殿的下面是金橋、銀橋、傷心橋,人死之後往陰間去的路上,都要經過這三座橋。所以最好生前及早先熟悉這條路。

這樣,老祖母就堅持和李姨媽住在老家,兒子的一家住在北京。雖然晚輩都請求老太太跟他們一齊搬到北京去,曾太太,也跟一般的兒娘一樣,私心暗喜婆婆不去,她一個人樂得在北京做一家之主。

曾太太更高興的是撇下李姨媽在家。因為在老太太的背後,全家連下至男女婢僕,都覺得李姨媽是個害人精。李姨媽的地位本不合情合理,但是偏偏又愛多事,惹人厭惡。她本是曾家行善救濟的人,但是不知道感恩圖報。她現在是五十歲光景,童年卻不尋常。嬰兒時,遇上太平軍之亂,跟隨父母由安慶逃到山東。她父親當曾老太太的父親的保鏢,曾經捨身救主。死了之後,曾老太太家由於感恩圖報,答應把這個孩子扶養長大。後來曾家這位老太太,當年還是千金小姐,等她嫁到曾家來時,當時李姨媽是個寡婦,就設法把她弄來一起住,幫著照顧兒子,就是現在的曾文璞。後來雖然再也用不著她,她已經在曾家成了人物,其地位在曾家人之下,在眾僕婢之上。

曾太太最初發現李姨媽遇事護著她丈夫,她只好對她的多事,隱忍不言,後來反倒比對自己婆婆忍讓得更多了。再後來,曾文璞越發官運亨通,李姨媽那副樣子就像曾家應當養她一輩子,因為曾文璞是由她扶養長大的。在曾文璞,則只好對她寬容,免得有人說他忘恩負義,再說,多養活一口人也養得起,所費不過九牛一毛而已。

一天一天過去,李姨媽越來越沒有甚麼事可做,反倒越來越需要僕人去伺候她。她常常以為自己受欺負,以為別人對她沒有敬意,為一丁點兒雞毛蒜皮的事,就埋怨僕人。曾太太只好說是僕人的不是,不然的話,李姨媽就鬧脾氣,說曾家現在用不著她了。老太太偏袒著她,因為要表示富有的士大夫之家對僕婢的寬厚,也護著她護慣了。在垂暮之年,老太太有她也好有個說話的人。李姨媽太愛說太平軍之亂和她父親當年的功勳,說個沒完,後來孩子們把太平軍和那些虎狼之將的故事,聽都聽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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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曼娘的父親去世之時,曾老太太決定把曼娘和她長孫的訂婚鄭重其事的辦一下。她把平亞自北京召回泰安,因為按照她老人家的計劃,訂婚禮要很隆重,平亞回來一趟,訂婚禮就接在曼娘父親的葬禮之後舉行,平亞同時也參加曼娘父親的喪禮。

那年春天,平亞的教育程序完全弄亂了,因為中國的教育制度正在改變。義和團之失敗,也就是極保守派之失敗,同時也是開明的王公大臣當政之開端。滿漢通婚的禁令解除了,纏足的風俗禁止了,廢科舉,開學校,設大中小各級學校。經過考試及格的畢業生給予貢生、舉人、進士的學術頭銜。所研習的學科也改變了,文官考試時的八股文改成了時事政治論文。各處紛紛開辦學校,學校講授些甚麼課程,正在意見分歧,莫衷一是。曾文璞自己也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讓兒子學習甚麼學科以便將來進入仕途。所以暫時讓兒子先回山東,他母親與他同行。

曾家老太太認為在葬禮之前讓曼娘母女在曾家守喪七七四十九天,最為方便。所以在此四十九天一開始曼娘和她母親就搬入了曾家。老太太吩咐把東院兒撥給孫家母女住,也供暫時停靈之用。在停靈的大廳之前掛著兩個大油紙燈籠,上面各有一個大黑字「孫」,上面兩張白紙條兒交叉貼上,擋住了字的一部分,用以表示這是孫宅的喪事,並且是在孫宅舉行的意思。老太太指派幾個男僕和幾個女僕來幫忙,這樣使母女二人辦起事來便很容易了。這個喪禮,地方上人都知道是曾家的外親,地方官及士紳都來弔祭。老太太讓人在院子裏設下祭壇,請和尚唸經,超度亡魂。

在「雙七」這些日子,曼娘始終穿一身白孝服,夜裏她和母親在靈堂帳幕後面奪靈。最初,在黑夜裏,黑帳幕,棺材,那些蠟燭,她看來心中怕得顫抖,緊緊縮在母親身旁。在白天,她們得照顧和尚的飯食,親友的僕人送禮來時要賞腳力錢,以及其他一切一切的事情,所以她真是累得精疲力盡。可是她心裡實在悲傷,四十九天整個喪禮的氣氛,使她對父親的死亡感覺得倍加深切。

曾老太太經平亞的母親同意之後,做了一件不同流俗的事情。那時平亞頂多是個未婚夫,曼娘認真說,還不算過門。但是老太太一心要使這個內侄的喪禮之中有「女婿」參加。在「開弔」的那一天,許多客人來弔祭,一定得有一個男人接待客人。最要緊的是客人在靈前行禮的時候,棺材旁邊兒要有人還禮。夜裏,平亞看見母女二個已經十分疲勞,他提說他要代替守靈。

曼娘自然是千恩萬謝。有表親家幫忙,喪事可以辦得風光體面,真是存亡均感。再一個感激的理由是出喪之時,平亞要身穿女婿的孝,並且他已經代替她母女守靈,分擔了母女的沉痛不少。她再感激的理由是父親去世之後,寡母孤女,煢煢無依,家裏添了個男人,心中極感安慰。再一件令她感激的理由,是遵照祖母的意思,平亞不再叫她母親「舅母」,而改叫「媽媽」了。這是一件極不尋常的事,因為已經正式結過婚的女婿這樣叫起來還感覺不自然呢。還有再讓她感謝的,是平亞為人正派大方、年輕、英俊、斯文。所以這兩個人,男十八、女十六,都穿著白孝服,在「七七」居喪期間,每逢在早晨或在靈堂昏黃的燭光之中相遇時,曼娘的眼睛裡總是濕濕的,誰也不能說那是守喪中的眼淚,是感激的眼淚,是悲傷的眼淚,還是幸福快樂的眼淚。

尤其是曼娘聽見平亞叫她「妹妹」,或是她叫平亞「平哥」的時候兒,她的芳心萬分感動。因為她是曾家的表親,不是同姓一族,所以不能與曾家的女兒同排位次而叫「大姐」、「二姐」、「三姐」,叫曼妹也聽著不好,所以曼娘的母親就教平亞叫曼娘「妹妹」。

在此等情形之下,索性把這些顧忌拋在九霄雲外,這兩個年輕的表兄妹走親密一點兒也不妨。可是曾太太很嚴謹,曾經告誡兒子,不可不拘禮法。

曾太太說:「平兒,你天天看見你妹妹,她那麼有教養,我很喜歡她。可是你若尊重你這位未來的妻子,就不能不守禮法。夫妻之間,要相敬如賓。」曾太太出身於讀書人家,像「相敬如賓」這種典故是掛在嘴邊兒上的。

結果是一對青年男女反倒越來越顯得疏遠,而實際上則傾慕日深。

※※※

有一次,平亞向曼娘表示親近,碰了曼娘的釘子。一天晚上,只有他們倆在供桌前面,曼娘的母親剛巧到廚房去了。他們倆又談到木蘭跟他那一段兒短短的私塾生活。平亞說他在北京見過木蘭,現在比以前長高了一點兒。他不明白為甚麼女人悲傷時會比高興時更美,並且他納悶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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