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天美一個人坐在客廳裏,吹著小的轉頭電風扇。手裏拿著一本雜誌,雜誌封面上立著一個懂得怎麼對開麥拉笑的中國電影明星。天美從中學開始就喜歡看電影雜誌,現在別的幾乎都改了,這個嗜好倒還保存著。

「玩得怎麼樣?」天美放下雜誌,抬起頭來問他。

「沒有怎麼玩,就去吃了一點小籠湯包,後來又到什麼青龍坐了一下。臺北怎麼有那麼多人?到處都擠得要命。」

天美淡淡的笑了一下說:「當然嘛,地方只有這麼大,人口比以前增了幾倍,怎麼不擠!不然一年那來那麼多留學生出國?還不是在這裡擠得吃不消。」

「你開什麼玩笑?出國的理由這麼簡單嗎?」天磊脫了短袖襯衫還嫌熱,想把長褲脫掉,又覺不太方便,就熱得團團轉。

「你把長褲脫了吧!定亞在家總是穿短褲背心的,我也看慣了。你吹吧,我已經不熱了,心靜自然涼。我替你去倒杯檸檬冰,媽下午做的,晚上回來喝正好。」

天美倒了一大杯出來,交在他手裏,坐在原來的椅子上。

「自己做了母親,我才深切地知道母親愛子女的心,細得像一支水流,每一個孔都流得進去的。前幾年我和定亞鬧彆扭,跑回來住,爸爸不是板著臉給我看,就是一套三從四德。媽不勸我,為我帶小蓉蓉,讓我瞭解了,一個人在某一方面過得不滿時,應該把他的心思分放在別的事物上,不要鑽牛角尖。所以我認為這些年來,你變了這麼多,也許是因為母親離你太遠。」

天磊緩緩喝著檸檬水,身上的暑氣就慢慢消退了,心裡則逐漸浮起家與母愛與手足之情所給他的溫馨。

「是,有時我真想家。回來之前,我對自己說,如果回家之後,我心裡覺得很和平,對環境能適應,也許我就不回去了,我可以回台大去教書,邱先生一定求之不得,再去別處兼課,再寫點報導新聞,應該也夠用了,你覺得怎麼樣?」

天美正經的望著他。「你真有這個意思?」

「我真有。」

「怕行不通,第一,你會使他們失望,」她朝她父母臥室的方向呶呶嘴。「在感情上,我相信他們希望你留下來。但理智上,他們一定要你回去的,不管你對他們怎麼形容在美國的種種,他們還是認為你去那邊才有前途。不要問我為什麼他們這樣想,我從沒去分析過,我想是這個時代這個地方以及這個環境使大家認為到美國是唯一的最有出息的一條路的關係。」

「你怎麼想?你為什麼這些年來都不想出國?」

她沉思了很久,拿起椅子上的雜誌捲了放,放了捲,然後她說:

「我起先還不是想,尤其剛畢業時,你不記得幫我申請的事了嗎?後來我同班的同學們寫信回來訴苦,我就有點猶疑。一猶疑,定亞就得了勝。結婚之後,出國的念頭還沒有斷,但定亞是個知足常樂的人,他認為他的工作還不錯,生活也很安定,就一點也沒有慾望往外面跑;去捧書本,啃英文。當然他更不會願意我隻身出去,生了蓉蓉之後,我就把出去的念頭整個放棄了。」

「還是這樣好。」

「我剛剛的話還沒有說完呢!別再打岔了。第二,怕陳家也不贊成,他們巴巴的慫恿意珊和你通信,無非是想望你們能結合。為什麼他們要她嫁你,並不是你才貌出眾,也不是意珊在這裡找不到男朋友,事實上,追她的人窮多,有一個太保型的人前年和她常在一起。而是她父母希望她嫁一個留美博士!」

「留美博士一分錢買一打,何必找我?」天磊忿忿的說。

「……但爸爸和陳伯伯是多年老朋友,這樣當然更好,因為大家知道彼此的家世。第三點,你雖然說不想回去,可能你心裡也真的那樣想,但事實上呢?你不會不回去的。」

「我注意到你不說去美國而說『回去』,好像那邊是我的家,而現在到這裡是做客似的。」

「哦!我自己沒有注意,也許是下意識的,因為很多、很多人,都在那邊立了業成了家,來臺灣一個時間,又回去了,過好幾年再來一次。他們回來的時候,朋友、家人、甚至政府,都把他們當客人待,沒有人,幾乎是沒有人留下來的。」

「但我有好些臺灣同學,讀完學位都回來了。」

「不見得都回來吧!而且他們的情形不同,他們在此地有根,而我們——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我總覺得自己不屬於這裡,只是在這裡寄居,有一天總會重回家鄉,雖然我們那麼小就來了,但我在這裡沒有根。」天磊喝完了杯裏的檸檬,把杯子在手裏轉。

「妳覺得留在那邊就有根嗎?」然後他放下茶杯,在脫下的長褲口袋裏掏出香煙,點燃了,天美遞了一個煙灰缸過來,他就深長的吸了幾口。

「Gertrdde Stein對海明威說你們是失落的一代,我們呢?我們這一代呢,應該是沒有根的一代了吧?是的,你猜對了,我會回去的,不全是為了爸媽。他們,尤其是媽,即使對我的不回去覺得失望,但是因為我是他們的兒子,他們慢慢會原諒我。也不是為了意珊,即使她因為我不回美國而不願和我結婚,我也許會失望,但是——」他又重重的吸了兩口煙,把煙蒂壓死在煙灰缸裏,「我也不見得會很難過。我回去?還是為了我自己。在那邊雖然沒有根,但是,我也習慣了,認了,又習慣了生活中帶那麼一點懷鄉的思念。同時,我發現,我比較習慣那邊的生活。最重要的,我會有一個快樂的希望,希望每隔幾年可以回來,有了那麼樣一個希望,就可以遐想希望所帶來的各種快樂,像現在這樣,和你對坐,聊聊心裡的話。」

「記得嗎?我們從前聊不上三句話就要抬槓?我對你不服氣,因為你不把我當回事,你愈不把我當回事,我就愈不服氣。」

他開心的笑了起來。「有一次,我們為了什麼事吵架,我把你罵哭了,現在不記得罵了你一些什麼話,反正是什麼醜丫頭,將來嫁不掉等等,後來我騎車走了,你跑到我房裏,把我寫好的,預備寄給那一個副刊的短篇小說,撕得稀爛,我回來後發現了,抓了你頭髮,把你的頭拚命往牆上撞,嘴裡嚷著,我今天非把你撞死不可!嚇得媽嘴唇發抖,說:『天……天磊、天……天磊,你瘋了,你再不放手,我……打……打……打電話叫警察啦!』你還記得嗎?」

「記得,我怎麼會忘記,現在我後腦上還有一個大包?天氣每一轉變就隱隱作病呢!」

天磊收住了笑聲,關心的問:「真的?」

天美反而大笑起來,又怕吵醒了父母,忙護住嘴。

「騙你的!不過你知道,從那次之後,我的成績就再也沒有好過,想必是你將我的大腦震傷了。」

「我後來常想起這件事,總是不相信大家居然已是大人了。有時候想,將來回國,還會不會與你吵,還是大家客客氣氣的,帶點陌生的味道。就沒有想到我們能談得那麼好,這倒是做了大人之後的好處。」

天美心裡暗暗高興。拿了博士學位,經歷過人生苦難的哥哥覺得能和她談得來,她怎麼能不為自己驕傲!

「你還要喝嗎?我給你倒去。」

「不了,謝謝。」

天美見他這般多禮,又護著嘴笑了起來。

「不是我故意的,也是一種習慣問題。美國人骨子裏很野蠻,對拳擊、冰上球賽這類野蠻的事像瘋了似的喜歡,可是表面上文雅得很,謝謝、對不起,請原諒,二十四小時都掛在嘴上,就像中國人見面『吃飯了沒有』一樣的自然。」說完了,他站起來到小壁櫥裏尋索。

「你找什麼?」

「記得媽以前總是把餅乾罐放在這裡的。」

「你餓了嗎?」

「有點。我晚飯只吃了點小籠湯包,好像不頂管事。在美國,中飯無所謂,一個三明治,一杯牛奶就完事,晚飯卻很重要,普通總有一大塊肉,加上澱粉質的東西,加點心,吃了不容易餓。回來之後,總是不太習慣。」

「你想吃什麼,我給你做去。」

「這附近有什麼點心鋪沒有?譬如吃湯糰、粽子之類?」

「啊!我帶你去一家道地的吃寧波湯糰的地方。被你一說,我的肚子也餓了。走,這次可要鎖上門,不然準又要出事。」他們悄悄的在玄關拿了鞋,輕輕移開玻璃門,躡著腳尖走到前院,開了大門出去,將它鎖上了,才穿鞋。

「你不知道小偷們多厲害,他們一定知道,我們家裏來了留洋客,帶了麥克麥克的美鈔回來,所以我們門戶應該特別當心。」

在巷口找了半天也沒有三輪車,幸好有一輛計程車開過,他們攔住了坐上去。小吃店在一個戲院附近的巷子裏,像他記憶中的鐵路兩邊的小食鋪一樣,灶、桌、椅、食客和老闆都擠在一個小間裏;不乾淨的桌子,不舒服的椅,上乘而廉價的食物。食堂裏一共只有四五張狹小的桌子,排得擠擠的,光裸而刺亮得有點殘酷的電燈泡照出桌面的裂痕和污濁。三張桌上坐滿了人,一張長條桌子排著兩個大碗,一隻碗裏堆著芝麻湯糰的餡子,另一碗是豆沙,桌邊坐著兩個二十歲左右的女孩,一個肥胖短小,另一個修長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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