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二虎身後的事大約是這樣的。
他的頭和心被送上祭臺之後,方培蘭再上香,再行三跪九叩首大禮。禮畢,對著父親的遺像說道:「爹,我今天替你報仇了!」一個馬弁用一個小托盤送過三個大酒杯來,杯子裡頭有幾滴剛接下來的邢二虎的頭血。另一個馬弁提著一壺熱熱的白酒,沖滿了三個酒杯。方培蘭一一飲乾。走下祭臺,上馬回家,陪朋友喫壽酒去了。
這裡剩下祭臺之上和祭臺之下腦袋和身體已經分了家的邢二虎。六十斤重的紅燭雖然閃著紅焰。但景象是暗淡的,淒慘的。看客們都走了,剩下一棚看守祭臺的弟兄,他們有一桌酒,擺在東嶽廟的大殿裡,他們已經辛苦了一整天,這時候喝了個東倒西歪,各自去睡了。
第二天早上,太陽出來,才發現了邢二虎的屍首已被野狗撕得七零八落,腦袋還供在那裡。可是一顆心不見了。有兩個叫化子在翻撿那一大堆冥器的灰燼,想試試能不能找到那大罈子鴉片煙膏的煙灰。等到一無所得之後,才聽見別人說,冥器剛點火,那大罈煙膏就被方培蘭手下人偷偷拿走了,實在並沒有燒,哪裡來的煙灰!兩個叫化子才失望地走開了。
方培蘭據報不見了邢二虎的心之後,吩咐把邢二虎的腦袋掛到大街的牌坊上去,給人觀覽。已被撕爛的屍首拖到郊外去餵野狗。他嚴厲地追究那一顆心的下落,要打那一棚看守的兵士。這一棚子人齊排跪在當院子裡,軍棍都請出來了。方培蘭吩咐:
「一個人五十棍!」
這時候,許大海從看熱鬧的人群中走出來了。他湊到方培蘭跟前,輕聲說:
「師傅,不要打他們。邢二虎的心教我偷了!」
「你偷了去幹什麼?」方培蘭倒覺有點奇怪。
「教我喫了。」
「你喫他幹麼?」
「邢二虎打了我恁一頓,我要報仇。」
「你怎麼喫的?」
「我生喫了。」
「生喫了?咬得動?」
「是咬不動,我把他切成八瓣,囫圇吞了。」
「看你這野孩子!真做得出來!」
於是不打人了,吩咐他們出去。從此,許大海得了一個渾名叫做許大膽。而邢二虎的名字在方鎮上是漸漸沒有人提起了,這個不能自保其首領的失敗者,自然算不得是一條漢子。
然而方培蘭的幸運也像曇花一現似的走過了尖頂,開始向下坡路。原來周大武被袁世凱誘進北京,中毒而死,他的部下成了群龍無首狀態。接著袁世凱也死了,各省討袁軍事結束。方培蘭這一部分人,因為餉項無著,就地解散。還算這些人都是講義氣的,除了帶走武器以外,他們祇要求一點路費。方培蘭打發了他們以後,自己仍然還是以前那個窮光蛋,家裡反而多了一個喫飯的徒弟許大海,十個孩子變成十一個了。
就從方培蘭這一部分人解散之後,方鎮附近才漸漸有點不大安靖。這個村子被搶了,那個人家被綁了,某人路上被劫了,這樣的消息不時流傳著。認真打聽打聽,倒也實有其事。
時間慢慢地過去,這種不安靖的程度也慢慢地增加,地方上也慢慢注意到自衛了。修治圍垣,辦保衛團,成立聯莊會,這些事情都做起來。但真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自衛的力量增長了,騷擾的力量也隨之而提高。他們由三五人十人八人的小股,漸漸結成為幾十人幾百人的大股,可以攻破村鎮,實行洗劫。夤夜之間,不定哪一方面,天紅了半邊,隱隱有槍聲,不消問,一定是出了事了。
武裝自衛之後,地方上無形中產生了許多統治人物,成立了許多統治機構,都依然是具體而微的小衙門。譬如保衛團的團總,聯莊會的會頭,都設有「公所」。公所的業務,往往超過了自衛的限度,他兼理民刑訴訟,收稅派款,生殺予奪,為所欲為。地方行政機關,譬如說縣衙門罷,不但不能管他們,反而要仰承他們的鼻息,看他們的眼色行事。
方培蘭在這種場合之下,成了兩邊爭取的人物。地主鄉紳們希望他出來領導辦保衛團,辦聯莊會;匪桿方面則願意擁戴他為首領,痛快大幹一番。方培蘭卻敬謝了兩面的好意,依然過著自己的窮日子。他不能當土匪,也不能打土匪。他是曾經滄海的人,富貴榮華不過是那麼回事。他願意老老實實做一個老百姓,以終其天年。他唯一煩惱的是他這一個家,老婆孩子一大群,背在身上,背又背不動,扔又扔不下,真不知道如何才好!
然而對於這一個他所煩惱的問題,自方祥千從T城回來之後,他有了一個新的認識。方祥千是方培蘭的遠房六叔,他回到方鎮來的工作目標,是想造成一部分(哪怕是極小的一部分)實力。他開始接近方培蘭,希望方培蘭能歸入他的彀中,為他所利用。他常常約方培蘭在街上喫酒喝茶,談天說地。也一道去逛暗門子,玩下等姑娘。方祥千是一個饕餮之徒,會喫,而且講究喫,自己能動手烹調。他著有「髯翁食譜」一厚冊,曾經自印了分送戚友,獲得一般「喫家」的好評。他有時也約方培蘭到自己家裡,坐在廚房裡的矮桌上,喫他親自動手炒的菜。他最拿手的一樣菜是「燒雞」。將肥嫩子雞洗淨,滾水中煮三分鐘取出,放在另一個鐵鍋裡。這個鍋裡貼鍋放紅糖和柏葉,上加鐵篦,雞放在鐵篦上,用鐵蓋將鍋蓋嚴,用文火慢燒。紅糖和柏葉漸漸冒煙,用這個煙薰鍋裡的雞子,約十五分鐘取出。這時雞子已變成醬紅色,塗上上好麻油,斬開來,雞骨裡還滴血,然而肉是嫩的,香美無比。這樣作法,似乎應當叫做「薰雞」或「煙薰雞」,近乎廣東人家的「鐵鈀雞」。但方祥千卻名之曰「燒雞」。燒雞人人愛喫,方培蘭尤其嗜之如命。
「六叔,」他時常提出要求,「什麼時候再喫喫你老人家的燒雞呀?真個的,你老人家怎麼作來著?教人越喫越想喫。」
「怎麼去弄點好酒來,」方祥千總是同意他的提議,「我就再來燒雞,咱們喫他一頓。」
「這個算我的,六叔。明兒一早,教徒弟上北鎮,拿我的名片,燒鍋上要兩罈純高粱來喝。」
「那麼就明天晚上咱們喫燒雞罷。」
一口酒,一口雞,一口雞,一口酒,爺兒兩個都漸漸醉了。方培蘭手裡拿著一隻雞腿,啃一口,說道:
「六叔,不瞞你老人家說,自從你老人家回到家來,我這才算有了個談談心事的人。你老人家知道,我是最愛交朋友的。組織討袁軍的時候,他們來捧我,我當了團長。後來解散的時候,雖然沒有一個經費,我還是每人送路費,罄我所有,先給弟兄們想辦法。結果,遣散完了,我連一把手槍,一匹馬,都沒有剩下來,家裡當天就沒有喫的。
「六叔,你老人家知道,我拖著一個老婆,十個孩子。不要說教育,連飯我都管不起他們!眼看將來是一群討飯的,沒有一個會有出息!我常想,我不應該糊糊塗塗討上一個老婆,又糊糊塗塗養下許多孩子。我這個人,自問一生沒有什麼錯處,祇有這件事,祇有這件事,是我的一個大錯,也是我的一個大罪過!
「我這個老婆,我一點也不喜歡她,向來我沒有正眼看過她。最討厭的是我碰也不敢碰她一下。祇要碰一碰,靈得很,她準得養個孩子出來。我現在不過十個孩子,已經弄得走頭無路,還經得起再多嗎?因此,我立定志向,永遠不再碰她,她這才算勉勉強強的不再替我效這個勞了。
「說起孩子來,有時候大人心情好,小孩子原是很好玩的。無奈我這個做大人的,少喫無穿,心情好的時候太少,所以總覺得他們討厭。我喜歡把家裡弄得整整齊齊,乾乾淨淨的,他們偏要翻騰得亂七八糟,腌腌臢臢。有時候,我精神不好,實在需要清清靜靜地休息一會了,他們偏要吵吵鬧鬧,你打我罵,亂成一團。總之,他們的需要和我的需要是完全相反的,我對於他們沒有一點愛。我僅僅覺得我在道義上對於他們有責任,也有義務;在我沒有能盡到這個責任和義務的時候,我不能不覺得慚愧。所以我從來不打他們,也不罵他們。我對於他們,像對於院子裡的小樹一樣,讓他們自由生長。我不能教他們,也不能養他們,我也就不干涉他們!讓他們聽天由命,長成個什麼樣子就算個什麼樣子罷。
「但是我這樣一個態度,有時候也不行。他們常常逼我,弄得我沒有辦法,非打他們罵他們不可。譬如,這才不幾日的事,我多日沒有一個錢了,一點也沒有辦法。後來忽然想到家裡還有一柄『五音』小手槍,因為太小,沒有什麼用處,一直放在衣櫥的抽屜裡。打算拿出來賣掉。等到去找的時候,想不到不見了。追究我的老婆,才知道早就教孩子們拆開,零零碎碎扔掉了。好好的新被面子,他給你剪上兩個大窟窿,為的是試試那剪刀快不快。把大客廳裡的方磚地挖開,灌上水養金魚。你想想看,這還像個什麼人家!人成了家,再有了小孩子,這個人就算完了。
「六叔,照這樣子,你老人家說說我聽,人活在世界上到底有什麼意思?娶妻,生子,做牛馬,不死不休,這算幹什麼!有時候,我自己想想,我已經宰了邢二虎,替父親報了血海冤讎,我這一輩子的事情總算可以交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