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兒時人物 2、掌心的紋路

殘雪

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女孩子裡面流傳著一種說法,從自己掌心的紋路,可以看出今後的生活——找到什麼樣的愛人,會有幾個小孩,會從事何種工作,事業上的成就有多大等等。那個年代,看手相是被禁止的,這種說法顯然是看手相的一種變體。我是那種皮膚特別嫩,掌心的紋路既複雜又隱晦的類型。上課的時候,我在課桌下面盯著自己的手心發獃。按同學的說法,我會活得很長,並且會有6個小孩,那究竟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情況呢?憑我的經驗,是怎麼也想像不出的。我,我們,在那個年代對於自己的前途都想得很少很少,因為沒有給予我們自由想像的翅膀,而那種「從此刻做起」的現實可能性更是不存在,我們每個人都是懵懵懂懂的。然而我還是固執地天天看著手心。

由於本性,也由於所受的家庭教育,我一點都不迷信。我之所以對手心的紋路感興趣,只是因為某種說不清的感覺。那種感覺就如同我在夢中在那些蛛網般的小路上徘徊一樣。出口是很難找到的,或者根本就沒有。有些焦急,有些迷惘,更多的是好奇。哪一條道通到哪裡,在哪裡交叉,哪裡又是死胡同……「第一個小孩是兒子!」同學叫了起來。兒子?我馬上想到家裡的哥哥和弟弟。兒子很好嘛。但我並不能從這上頭想像出什麼來。

整個青少年時代,我像其他人一樣沒有設想過自己的前途,也沒有任何預測。然而夢中的迷路和辨認是怎麼回事呢?在一個亭子裡頭,我對弟弟說:「這裡先前來過的,你看這屋頂上的花紋就知道了。」那上頭是一些蒼老的白鶴,飛成一個圓圈,圈子中央有古怪的圖案——我們無法破譯的圖案。有人在亭子外面叫我們,可是雨霧遮蔽著,無法看見那人的身影……「你看,來過吧?要不怎麼會有人叫我們呢?」可是雨下個不停,那人總不現身。

夢裡的路沒有地域的限制,我走到哪裡,就將迷霧中的未來王國帶到哪裡。文革中,我同小友一道爬車到了廣州。由於兩天兩夜沒睡,我一到主人家就伏在她家桌子上進入了夢鄉。然後我就站起來夢遊了。我要找我的那個柜子,那裡頭有我很久很久以前藏在裡頭的一本圖書,好像後來藏丟了。我從餐廳游到廚房,廚房裡有一大堆柴,我感覺柴堆下面有東西,就將那些柴一塊塊都搬開。我要找我那本圖書,我一定是將它寄放在未來的世界裡了。小友和她的親戚都站在旁邊觀看,覺得既吃驚又好玩。「好了,好了……」她倆推了推我。好了嗎?我立刻清醒了,我覺得剛才我在夢裡已經找到了它。於是很高興地拿了毛巾去洗臉。

人無法看穿掌心的紋路,正如人無法看穿命運的安排。但人可以做,起先自發地做,然後半自覺地做,在做的當中去破解命運之謎。然而認識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啊。人在認識中辨別出一個又一個的美的圖案,那是他的生命之痕,輕盈、靈動,猶如水母的夢!一切真正擁有過的,都不會丟失;一切應有的,終將產生。不斷行動的人,他在宇宙間划出的痕的圖案都是最最美麗的,因為他的行動實現著、也改變著他的命運,並將命運變成了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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