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性格與寫作 14、認識

殘雪

很多讀者認為殘雪的小說深奧難懂,由此便推論這個人在生活中也必定有很多神秘之處,性格難以捉摸。熟悉我的人卻知道正好相反。

彷彿是出於樸素的本能,我們家的姊妹從來不信鬼神。而我自己,更是「不信邪」。我認定事物是可以認識的,生活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可以由自己創造的,如果你想達到某個夢想,你就去努力。當然在那個時代,實踐的範圍很窄。我從小形成的性格特點其實是「認死理」,即,不信命,不將成功寄託於某種奇蹟,只根據自己的能力來調整自己的行動計畫。這種樸素的認識論貫穿了我的整個一生和我的創作。

我的童年和少年確實比一般人更為混沌,也就是說,我比一般人更感到大人的世界是神秘而不可思議的。然而,作為邊緣人,我又對大人的中心世界有著超出常人的興趣。我總在琢磨和思索,企圖弄清那個輻射之謎,因為我敏銳的感覺感到了那輻射的威力。

有一天,我到鄰居家去玩,鄰居家的阿姨對我和我的小朋友說,我的爸爸媽媽是「有問題」的,黨和國家對我們家其實已經很「優待了」,這是因為我爸爸在戰爭年代裡頭立過大功。關於「有問題」這個說法我早有耳聞,雖然家人從未在我面前提起過,我也從周圍人的眼光中猜出了幾分。由於周圍環境的暗示,我原來內向的性格更內向了。我們姊妹都知道不應該「闖禍」,應該讓父母少操心。我並不認為我的父母有什麼問題,對於我來說,那套觀念是非常遙遠的,出自某個至高無上的神秘處所。後來學校的老師也將我歸於「出身不好」的學生一類了,我才開始來想一想這類事。我在日記上寫道:「父親躺在榮譽上睡大覺,所以導致後來犯錯誤。」不過那種日記是寫給老師看的,並不表明我的真實情感。父親,不就是酷愛讀書,喜歡同我們小孩一道養貓養雞的這個人嗎?他居然犯過錯誤,好可怕(我當時想的其實是社會好可怕,我的爸爸好可憐,但我並未清晰地意識到)!在我的記憶里,我從未想過要與父母劃清界限,而是一直出於自然的天性非常同情他們。也許這就是我的認識論最初得以建立的基礎。所以我只要一聽到有人罵我父親「右派」,我就氣得發抖,想去找那人論理。我的本能對於外界的抵觸是那麼劇烈,我刻骨地體驗到外界的高深莫測。

後來文革來了,父親在家中大講他的冤案,以及他對時局的看法。那段時間我特別興奮,以為他要翻身了。我想即使他翻不了身,我也要永遠站在他一邊,因為真理在他一邊。但他和母親很快又被鎮壓了。家境每況愈下,我卻一點都不消沉,我認為我們是在堅持真理。然而到了1979年他的右派「改正」,他被安排工作時,我卻一點興奮的感覺都沒有了,因為我早已不再相信那種表面的「真理」,我想通過搞文學來讓自己的認識深化,解開我心中長期以來存在的那些謎。當然那個時候我的這種想法還是朦朧的,我也不能像現在這樣說出來。但從我一系列的行動來分析,那時我認定的「死理」就是搞文學,我的個人生活全部以此為中心。

回顧我這五十多年的生活,我清晰地看到我一直在努力解謎。開始是自發的,後來漸漸轉為了自覺的。我是解外界的謎,更是解我自己的謎,解人性之謎。我的信條是,認識是可能的,也是能夠不斷深化的。當讀者在我的作品中看到那些深奧神秘之處時,那其實是事物深層的模樣,也是自我的顯現。如果讀者是一個不滿足於對事物、對自我進行常規解釋的人,如果他很想深化自己的認識,以此來豐富精神生活,那麼他就有可能成為殘雪的同謀者。這並不需要什麼高深的知識,只需要樸素的認識的熱情,和某種程度的敏感性。所謂才能,說到底,不就是將人性中的那些本能堅持到底嗎?很多人都是有才能的,可是能正常發揮的人卻是那麼少。人抵擋不了物質的誘惑,便放棄了自己的本性,也放棄了天賦的認識權利,落入靈魂蒙灰的悲慘境地。我的書,是寫給那些善於自我分析,謀求掌握自身命運的人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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