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性格與寫作 4、平民的藝術

殘雪

同我的書卷氣相比,我的讀者更能感到我作品中那種濃厚的生活氣息,那甚至是來自社會底層的生活氣息。我想,這大概是因為30歲以前,我一直生活在社會的底層吧。所以現在,儘管我探索的問題非常艱深,儘管我的所有小說都可以歸結到人的本質或抽象的人性上去,我的故事和敘說依然帶有濃郁的社會底層的氣味。這,恐怕永遠都改不了了。30歲,性格已成形,世界觀也已基本確定,這些鑄就了我的基本的文風。和某些人的看法相反,我實際上是一個非常入世的人,而且從未哪怕一刻有過出世的念頭。我同世俗、同社會的矛盾是一個永恆的矛盾,一種從迷惑、痛苦、徘徊到冷靜、堅定的爭鬥過程。我的作品大部分描寫的就是這個矛盾,這個過程。所以,我又怎麼能夠出家,怎麼能拋棄這令我魂牽夢縈的一切呢?

從小我就是個矛盾體,既孤獨又不孤獨,我同這世俗的世界有著很深的計較——所謂的恩怨情仇。老師在講台上指著幾個搗亂鬼的鼻子說:「你們這些人,家裡祖祖輩輩都沒有受過苦。」我便將這句話記在日記本上,後來還記了一輩子。一般來說,家庭關係也好,玩伴之間也好,都不喜歡「較真」。說過的話就說過了,過一會兒就忘記了。所以雖然吵吵鬧鬧不斷,卻很少看到有真正的決裂。可我卻不是這樣,我常常同人決裂,動不動就較真,而自己的行為舉止又並非無可挑剔。這能說明什麼呢,只能說明我乖張,並且是極端入世的乖張。對於我來說,最大的快樂就是同自己喜歡的夥伴一起玩耍,可我又動不動與他們鬧翻,鬧翻了又難以和好,於是我就長期處於交流的饑渴之中。

我的青年時代深深地捲入世俗的矛盾,大部分日子都是在人際關係的焦慮中度過。我也曾反省過自己,企圖扭曲自己的個性,挽回一些敗局。但最終還是敗下陣來,成為了社會所不容的人。後來成了作家,又一次卷進社會生活的亂旋渦,又一次為社會所不容。回憶我同我們那裡的作家協會十多年的不友好關係,我常常問自己:為什麼不辭去這個官方給的職位呢?值得為此惹這麼多麻煩嗎?當然,他們發工資是一個原因,我需要錢。還有一個最大的原因則是,這種關係正好是我創作激情產生的根源。同世俗中人的明爭暗鬥越頻繁,不由自主的自我反省就越深入,越有力度。很少有人能知道這其中的奧妙的。那時,我聽說作家協會的領導說不想要我了(因為我不參加協會任何活動,難管理),也曾有過脫離的想法,但我從未打算主動回家,而是準備讓他們來「開除」。回想起來,那幾次差點被開除的遭遇所引起的心靈動蕩,的確產生了我最重要的作品。什麼叫社會磨練人呢?這就是吧,雖然有點黑色幽默。

我的藝術感覺滲透於我在世俗中的每一件小事,所以唯一的出路便是全盤否定世俗,「把生活變成藝術」。這種行為藝術導致了我的實驗小說的誕生。我的出世和超脫則是在於我的批判力——對自我的批判和否定。從童年時代起我就生活在平民階層,所以我的思維也具有強烈的平民特徵。士大夫那種飄逸文風同我是格格不入的,可以說我的每一觸角都是「界入」的。我在世俗的內面,千絲萬縷的聯繫使我無法動彈。這樣,如果我要起飛,就只能依仗純粹的靈魂的力量了。這也是我的小說為什麼特別純粹,不帶一絲世俗雜質的原因。為了飛升,我將肉體抵押給世俗了。這同世外桃源似的飄逸正好相反。我關心什麼?我每天關心的是世俗中的那些事和人,我對他們有無窮的興趣和斬不斷的牽掛,我永遠是「他們」中的。我的小說也屬於他們中那些想要有另外的一種生活的人。同時我在「他們」當中又很難受,很壓抑,對自己的行為也很鄙視。就是這種種的情緒便積累了我在創作上要用到的潛意識吧。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