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小學時代 3、紅色

殘雪

東京的街頭,姑娘們一色的黑衣裙,配上黃色的皮膚,像清秀的烏鴉。黑色是典雅,是神秘,是高貴,令人想入非非。但一旦滿街都是這種東西,心裡就感到有點乏味了。哪來那麼多的神秘啊。那是九十年代初我看到的風景。如今我們這裡的姑娘和婦人也學著這樣打扮了。似乎個個都想高雅,個個都想神秘。當然,絕大多數人那樣著裝只是為了跟上潮流。因為黑色不「俗」,因為生怕別人說自己「俗」才穿黑的吧。可這本身就是最大的俗啊。

在兒時,我最喜歡的色系是紅色——大紅,金紅,那是接近於火的顏色,也是我的最愛。水紅,接近自然,激起幻想。我不喜歡玫紅,覺得有點兒臟。那個時候,我沒有挑選衣服的自由,家裡給我什麼就穿什麼,再難看也得穿。有兩個小姑娘穿著大紅色的小皮鞋來到學校了,在我眼裡,她們像一對小公主!後來兒童節來了,母親不能給我們買新衣,就買了兩根大紅色的薄綢給我扎頭髮。那只是窄窄的兩綹,而且只扎了兩天就壞掉了。可在那兩天裡頭,我時時刻刻感到說不出的激動!我不知道自己好不好看,我只知道我太喜歡那蟬翼般透明的紅綢,它們的色彩,它們的質感幾乎令我喘不過氣來!每次我向鏡子裡頭一看,就無比的振奮。然而兒童節不是常有的,我很快又回到了灰溜溜的,不合身的服裝裡頭。

一個人的時候,我常常想像一個全身穿著火紅衣裙的公主;我收集的水果糖紙裡頭,我最愛的是那張金紅的米老鼠圖案的。但家裡從不給我買紅色的衣服和用品,也許他們覺得「扎眼」。我記憶中只穿了一次紅衣服,是那種髒兮兮的,紅底起黑花的便宜布,同學都說難看死了。而同學那件湖藍底子起水紅點子的泡泡紗裙子,讓我幾乎看呆了。我喜歡煤火燒出的金紅色,我久久凝視那火眼的深處,那麼熱烈,那麼有力。如果燃燒得不充分的話就不好看了,昏昏的暗紅色,很臟。這時就要用火鉤去撥弄,讓空氣貫通進去,直到中心變成金紅,升騰起驕傲的藍火苗。常常我能聽到火苗生長的聲音:「呼——呼!」那是掙脫地獄鉗制的生命力。有一回,終於得到一盒劣質的蠟筆,立刻用來畫金紅的火花。畫著畫著就失望了:那麼臟,紅不紅,灰不灰的。

最美的,最能代表我的渴望的是晚霞的金紅,尤其是那種「火燒雲」。我站在院子里看呀看的,生怕看漏了一點點。這大自然的最後的燃燒,在我心中掀起莫名的浪濤。我感到,純金般的朝霞沒法同她相比,她紅得那麼不顧一切,那麼符合我心底的慾望,我一次又一次為那紅色的綻放在心裡歡呼。啊,看啊,又來了,還有更難以想像的呢!那個雲門的最深處裡頭噴出來的火……站在院子當中的小女孩看到的,決不僅僅是純粹的大自然的力量,令她心底顫慄的,應該還有某種理念的莊嚴。她說不出,但她感到了。

到了十四歲,我才開始喜歡玫紅了,不過只限於純正的,玫瑰花的那種玫紅。那時我已看了托爾斯泰的《安娜·卡列妮娜》。我感到安娜就是那種紅色——一種成熟到極致的,絕決的美。還有高貴的品質。托爾斯泰的女性裡頭寫得最成功的就是這一位,我們那個時代有不少女孩都以她為偶像——大概潛意識裡頭,人人都想擁有高貴的精神吧。而其實,她的高貴正是來源於她的質樸和深厚。那是上天和環境賦與女人的稀有的禮物。她的那種品性甚至使得她的情人也徹底改變了自己。看到玫瑰我就想起這位俄羅斯女性,想起作者心靈的這個方面。

現在我很快就要老了,我仍然喜歡紅色。當我每天走進大自然獲取靈感之際,我的大腦就會燃燒起來。我看見火燒雲,看見紅得奔放的秋葉,那麼自在,自足,彷彿是最後的告別,又彷彿是重新的開端。我一邊奔跑一邊想,還有什麼是比這更美,更幸福的瞬間?在雲海深處,隱約傳來異域的號角聲。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