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五章

在此期間,我的心思又回到了卡羅琳身上。我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清她的身份,在打聽了霍金斯巷的事以後,我得知她的父親埃米特·斯考特是位經營茶葉生意的富有商人,不用說,他的大部分顧客都把他看作暴發戶,可他不知用什麼手段得到了頗高的社會地位。

如果不是像我這麼頑固,又這麼自負的人,多半會選擇另一種奪取卡羅琳芳心的方法。畢竟,她父親是為西南各郡的許多富裕家族提供上等茶葉的供應商:他很有錢,足以僱用霍金斯巷的一棟寬敞宅邸所需的僕人。他不是我們這種小農戶——他用不著每天早上5點起床,給牲畜餵食。他是個既有資產又有勢力的人。我應該做的——雖然我清楚這是徒勞的——就是試著和他結識。如果我真的這麼做了,那麼隨後發生的很多事——很多很多事——就都可以避免了。

可我沒有。

要知道,我那時還年輕。我太自大了,所以難怪湯姆·考博雷那樣的人會痛恨我。儘管我沒什麼社會地位可言,卻覺得巴結茶葉商人是非常丟臉的事。

現在的我懂得了一個道理,那就是,如果你喜歡女人——這點我不怕承認——就會在每個女人身上發現美麗之處,無論她們是不是那種古典美女。但不幸的是,我愛上了卡羅琳這樣內在與外表同樣美麗的女子,而且不用說,被她的魅力吸引的人不止我一個。於是我所得知的下一件事就是,她吸引了奧布里·黑格爵士之子,馬修·黑格的注意。奧布里是布里斯托爾最大的地主,也是東印度公司的管理者之一。

根據我打聽來的消息,年輕的馬修和我年紀相仿,而且同樣高傲自大,不知天高地厚。他喜歡模仿他父親,擺出一副精明商人的模樣,雖然很顯然,他在生意方面的才能完全無法和他父親相比。更誇張的是,他總覺得自己是個哲學家,經常會把想法口述給始終隨行的記錄員,後者則隨身帶著筆墨以便記錄,比如:「笑話就像丟進水裡的石頭,它掀起的漣漪就是笑聲。」

也許他這些言論其實別具深意吧。我只知道,我原本不會把這個人太當回事——的確,我原本只會跟其他人一樣,提起他的名字就大加嘲笑——但前提是他並沒有對卡羅琳表現出興趣。如果沒有另外兩個因素,或許我也不會如此擔憂。首先,卡羅琳的父親埃米特·斯考特顯然已經讓卡羅琳和馬修訂了婚。其次,也許是因為馬修永遠自高自大的態度,有在最簡單的生意上犯下致命錯誤的趨勢,以及在惹惱他人方面的本領,因此他的身邊跟著一位名叫威爾遜的保鏢,他既沒教養又粗暴,但身材非常魁梧,總是眯著一隻眼睛——聽說他很不好惹。

「人生不是戰鬥,因為戰鬥只有輸和贏。而人生是為了體驗的。」聽說馬修·黑格曾這麼跟他骨瘦如柴的記錄員口述道。

噢,當然了,馬修·黑格還是有一場寶貴的小小戰鬥要打,首先因為他是那位奧布里·黑格爵士的兒子,其次是因為,有個骯髒又魁梧的保鏢跟他如影隨形。

不管怎麼說,在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我設法得知了卡羅琳的行蹤。可要怎麼找?這麼說吧,我藉助了某個人的幫助。還記得那個叫蘿絲的女傭吧?是我幫她避免了比死更可怕的命運。有一天,我跟著她從霍金斯巷去了集市,她挎著一隻籃子,老練地穿行於貨攤之間,對攤主的叫賣聲充耳不聞。就在這時,我走了上去,進行了自我介紹。

當然了,她沒認出我來。

「先生,我確定自己不認識你。」她說著,吃驚的雙眼掃視四處,就好像她的僱主會突然從貨攤間的狹小過道里跳出來似的。

「噢,我可是很清楚你是誰,蘿絲,」我說,「因為你,我上星期在老橡木棍酒館還挨了一頓打。你的確是喝醉了,可總該記得有人幫了你吧?」

她不情願地點點頭。是啊,以這種唯利是圖的方式來利用年輕女士的不幸遭遇,也許不是最紳士的做法……噢,我覺得這還沒到勒索的程度,只是為了從她那兒獲取信息,總之我確實這麼做了。我被迷得神魂顛倒,而且考慮到我的字實在寫得太差,我認定與卡羅琳見面才是開始贏得她芳心的最佳方法。

我的魅力能讓鳥兒離開樹枝,不是嗎?這種魅力對商人有效,也對我不時在酒館遇見的年輕女士有效。那憑什麼不能對出身高貴的女孩有效呢?

從蘿絲口中,我得知卡羅琳喜歡在周二下午去布里斯托爾的碼頭呼吸新鮮空氣,然後,她迅速看了一下周圍,提醒我當心黑格先生。當心他和他的男僕威爾遜。按照蘿絲的說法,黑格先生對卡羅琳十分殷勤,並且對她愛護備至。

於是在第二天早晨,我去了鎮子上,儘可能快地交了貨,然後徑直去了港口。那裡的空氣瀰漫著海鹽、肥料和沸騰瀝青的氣味,充斥著海鷗的叫聲,以及在碼頭勞作的人們無休無止的叫喊聲,他們裝貨卸貨的那些船隻的桅杆在微風中輕輕搖曳。

這下我明白卡羅琳為什麼喜歡這兒了。她喜歡的是港口的勃勃生機:男人們拎著裝滿新摘蘋果的籃子,脖子上掛著野雞;小販們剛剛在碼頭邊上堆好貨筐,正大聲招徠路過的水手;女人們手裡抱著布料,努力讓水手們相信自己的東西價廉物美。還有些孩子拿著花兒或者火絨來賣,或是在海員和商販間跑來跑去,就像那些在碼頭牆壁周圍轉來轉去、翻找著垃圾和腐壞食物的小狗。

卡羅琳就在他們之間,她的軟帽上系著一隻蝴蝶結,肩頭搭著一把陽傘,而蘿絲恭敬地跟在幾英尺遠處,全神貫注地看著她的女主人。而且我注意到——我暫時站在遠處,想要選擇合適的時機——她對周圍的一切並沒有不屑,這點真的很不容易。她對這裡的喜愛是純粹的。從她的行為舉止,我可以看出她就像我一樣,樂於看到任何形式的生活。我不禁思索,她是否曾像我一樣眺望閃爍著財富光芒的海洋,看著微微搖曳的桅杆,目送海鷗飛向世界伊始之處,對地平線所講述的故事滿心好奇?

沒錯,我是個浪漫的人,但我並不是浪漫的傻瓜。在酒館外的那天以後,我也曾數次質疑,我對卡羅琳與日俱增的愛慕也許只是想像出來的。畢竟,是她救了我的命,但就在碼頭上,我再一次愛上了她。

我會穿著牧羊人的衣服跟卡羅琳說話嗎?當然不會。我做了充足的準備,我用那雙臟靴子半買半換了一雙銀制搭扣的鞋子,穿上了整潔的白色長襪和黑色馬褲,襯衣外面套著一件剛洗過的馬甲,又用更相配的三角帽換下了我那頂可靠的棕色帽子。要是讓我自己評價的話,我看起來相當紳士:我年輕、英俊而且充滿自信,是當地一位備受尊敬的生意人的兒子。我是肯威家的人。這個姓氏還是有些影響力的(儘管我沒給它爭什麼光),而且我還帶著個名叫艾伯特的小混混,他收了我的錢,要為我做一件事。你們應該能猜到那件事是什麼:他要幫我在美麗的卡羅琳面前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又去找賣花女買了一束花,然後就萬事俱備了。

「好了,別忘記該怎麼做。」我告訴艾伯特。他從帽檐下面看著我,眼神比他的實際年紀老成得多,臉上帶著厭倦的表情,像是在說「我早就聽過了」。

「沒錯,夥計,你要把這一捧花送給那邊那位美麗的女士。她會停下腳步。她會對你說:『哎呀,小夥子,你為什麼要送給我這些花兒?』你就指指那兒。」我指了指自己等會要站的地方,驕傲得就像一隻孔雀。卡羅琳或是會因為那天的事認出我來,至少也會感謝她神秘的仰慕者,她會讓艾伯特邀請我過去,這麼一來,我就可以發動魅力攻勢了。

「我能有什麼好處?」艾伯特問。

「你能有什麼好處?我沒打你耳光就算你走運了。」

他撇撇嘴。「我寧可看著你跳進海里去。」

「好吧,」我只好讓了步,「你會得到半個便士。」

「半個便士?你就拿出這麼點兒?」

「實話實說,小傢伙,我他媽就拿得出這麼點兒。我要的不過是讓你穿過碼頭,給個漂亮女人送一束花,就半便士的活兒來說,這真是最簡單的了。」

「她是不是帶著求婚者一起來的?」艾伯特伸長脖子去瞧。

事後看來,艾伯特詢問這件事的原因簡直顯而易見。但在那一刻,我還以為他純粹只是出於好奇,只是沒話找話。於是我告訴他,沒有,她沒有什麼求婚者,我把那束花和半便士給了他,讓他趕快開始。

就在他慢悠悠地走過去的時候,他另一隻手裡的東西吸引了我的目光,我意識到自己犯了個錯誤。

那是一把小巧的刀子,而他的雙眼盯著她的胳膊:錢包的帶子就挎在手臂上。

上帝啊,我心想,他是個扒手。小艾伯特是個扒手。

「你個小雜種。」我壓低聲音說道,然後立刻跟了上去。

那時候他已經走到了半途中,但他個子矮小,更容易穿過擁擠的人群。我看到了卡羅琳,而她絲毫沒有察覺逼近的危險——由我在無意間促成的危險。

緊接著,我看到三個男人也在努力靠近卡羅琳。我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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