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最初的努力

我是十五歲的時候開始思考哲學問題的。從那時起,直到三年以後去劍橋的時候,我的思考是孤獨的,而且完全不是專業性質的。因為我沒有念過哲學書籍。直至去三一學院之前的幾個月,我才讀了彌爾的邏輯學。我的大部分時間都為數學所佔據。而且主要是數學統治了我在哲學思考上的嘗試。但是在情緒上引起我思考的動力主要是懷疑宗教上的基本教條。我之注意到我對神學的懷疑,不只是因為我在這以前曾在宗教中得到安慰,而且也是因為我覺得,如果我揭露了這些懷疑,會使別人感到痛苦,會使人笑我。

因此,是非常孤單寂寥的。就在我十六歲生辰的前後,我把我的信仰和不信寫下來,是用希臘文字母拼寫,目的是不使別人知道。下面是我這些思考的一些節錄。

一八八八年三月三日。我要把我現在感興趣的一些題目寫一寫,特別是宗教上的題目。由於一些不同的情況,我考查了自幼受過薰陶的宗教的基礎。在幾點上,我的結論是證實了我從前的信仰。在另一些點上,我是無法抗拒地被引到一些結論上去,這些結論不僅會使家裡的人大為震動,而且也使我很感到痛苦。沒有什麼事物我對之確信不疑。

但是我對一些事物的意見(甚至非堅信的所在)幾乎是肯定的。我沒有勇氣告訴家裡的人我不大相信不死……十九日。我今天要把我相信上帝的理由寫下來。首先我可以說,我是相信上帝的,而且,如果我必須給我的信仰加一個名字,我應該稱我自己為一個有神論者。那麼,為給相信上帝找理由,我只把科學上的論證拿來考慮一下。這是我做過的一個誓言。我遵守這個誓言、擺脫一切感情,是很吃力的。為了給相信上帝找科學上的根據,我們必須回到萬物的開始去。我們知道,如果現在的自然律從來就起作用,現在宇宙中的物和力的量不多不少必是永遠存在的。但是那個星雲的假定指出,不是很久以前,整個宇宙是充滿了沒有分化的星雲物質。所以,很可能現在所存在的物與力,也許又有所創生。那顯然只能是由於神的力量。但是,即使承認物與力從來就是存在的,對於施加於物上的力加以控制的原因,又是哪裡來的呢?我想,只能歸之於一種神的控制力,我稱之為上帝。

三月二十二日。在上次的練習里,我用自然的一致性和一些規律在自然各方面的運行上的守恆性,來證明上帝的存在。現在我們看看這種推理合理不合理。我們假定我們現在所見到的宇宙,就象有些人所假定的那樣,完全是偶然生成的。那樣,我們就指望,每個原子無論是在什麼情況下,完全和另一個原子一樣運行嗎?我認為,如果原子是無生命的,那就沒有理由指望沒有一種控制力,它們就有任何活動。另一方面,如果它有自由意志,我們就不得不得出這樣的結論:宇宙間所有的原子在固體中聯合起來了,並且立定了法律,它們之中的無論哪一個都不曾違反過。

這顯然是一個荒謬的假定,因此我們就不得不相信上帝。但是這樣來證明他的存在,同時也就否證了奇蹟以及大家所相信的其他的神力的顯現。可是,這並不能否證其可能性。因為,立法者當然也能撤銷法律。我們也可以用另一方法得以不相信奇蹟。因為,如果上帝是立法者,若是這法律有時須加以改動,當然這就意味著法律的不完善。這種不完善我們永遠不能歸之於神性,象聖經里上帝對他的工作抱有悔恨的那樣。

四月二日。現在我來講一個題目。這是這些可憐的、終有一死的人都親切感到興趣的題目,也許比任何別的題目都更感興趣。我是說不死這個問題。這是一個最使我失望的問題,想起來頗感痛苦。看待這個問題有兩種方法:第一是用進化論和把人跟動物加以比較來看。第二是把人和上帝比較來看。第一個是更合乎科學,因為關於動物的一切,我們都知道。但是關於上帝,我們是一無所知。那麼,我認為,若是先考慮自由意志,人與原生動物之間並沒有清楚的界線。所以,如果我們給人以自由意志,我們也不能不給原生動物以自由意志。這是很難做到的。因此,除非我們願意把自由意志給原生動物,我們就不能把自由意志給人。不過這有可能性,但是是很難想像的,如果我覺得很可能原生質只是在普通的過程中沒有來自上帝的任何特殊的神意而聚在一起。那麼我們以及所有的有生命的東西只是由於化學上的力量而運行,而且並不比一棵樹更為使人驚異,沒有人會說樹是有自由意志的。不但如此,甚至如果對於任何時候加於任何人的力量、推動或制止他的動機、他的腦子任何時候的構成,我們了解得都十分清楚,我們就能準確地知道他要做什麼。而且,從宗教的觀點來說,我們若說有自由意志,那態度是傲慢的。因為,那當然是打斷了上帝的律法。因為他的一般的律法使所有我們的行動是象恆星那樣固定起來的。我認為,我們必須把初次立法留給上帝,這些律法永不容違背,並且決定每個人的行為。那麼既然沒有自由意志,我們就不能有不死。

星期一,四月九日……我真希望我能相信永生,因為我一想起來就難過:人只是一種機器,這個機器對他來說不幸賦有意識。

但是沒有別的學說是和上帝的全能相符合。我想對於上帝的全能,科學是給了充足的表明的。所以我不能不是一個無神論者或不相信不死的人,二者必居其一。發現前者是不可能的,我接受第二個,並且對此不讓任何人知道。我認為,這種對人的看法無論是多麼使人失望,想到上帝在太初的時候創造了律法,這些律法在僅是一團星雲物質(也許只是瀰漫在宇宙的這一部分的以太)上發生作用,就能產生像我們這樣的動物,不但意識到我們的生存,而且甚至在某種程度上能夠測量上帝的秘密,想到這些,的確給我們一種感覺,覺得上帝偉大,令人讚歎!對所有這些,他並沒有另加干預!現在讓我們想一想意志不自由這種學說,是不是很荒謬。如果我們對任何人來談它,他們就要踢騰他們的腿,或做出與此類似的動作。可是,他們也許是禁不住要這樣做,因為他們要證明一件事。因此這就給他們這樣做的一種動機。這樣說來,我們無論做什麼事,我們都有動機。是由這些動機來決定我們的。還有,在莎士比亞或赫伯特?斯賓塞爾和一個巴布亞人之間是沒有分界線的。但他們和一個巴布亞人之間的不同好象同一個巴布亞人和一個猴子之間的不同是一樣大的。

四月十四日。但是說人不能有不死,人沒有自由意志,也沒有靈魂,總之,他不過是具有意識的一架巧妙的機器,象這樣的學說是有很大的困難的。因為意識就其本身來說是區分人與死的物質的一種性質。如果人具有一種東西,使其不同於死的物質,為什麼不能有另一種東西,自由意志?自由意志的意思是說,人(舉例來說)不遵循第一運動律,也可以說,至少他們所含的能量所施展的方向,不完全有賴於外界的環境。不但如此,好象不可能想像,人,那個有理智、有了解宇宙的知識、有是非之心、有情緒、有愛與憎、有宗教的人,會只是一種可以消滅的化學化合物,他的性格和他的好影響或壞影響只是,並且完全有賴於他腦中分子的特殊運動。而且所有偉大的人物們其所以偉大是由於某一個分子比別人的更常衝撞某一個別的分子!這不象是完全不可信嗎?凡相信這種荒唐的事的人,不必定是瘋子嗎?但是另外一個可供選擇的道路是什麼呢?那就是承認實際上已經證實了的進化論。猿人漸漸增加了知識,上帝忽然顯了奇蹟,給了它令人吃驚的理智。我們是怎樣得來理智的,那是一件神秘的事。然後,確實可稱為上帝的光輝的作品的人,在他演進了這麼多年代之後,要註定完全消滅嗎?我們沒法說。但是我寧願取這種說法,而不取另一個,就是,上帝需要奇蹟來生出人來之後,現在又讓人自由行動,願意做什麼就做什麼。

四月十八日。那麼,姑且承認人不能不死和沒有自由意志的學說,這從來就不過是一種學說。因為,所有這類的東西,當然只是一些揣測而已。我們對於「是」和「非」

又能有什麼想法呢?

很多人說,如果你提到象「預定」這樣的荒謬學說,(這和前邊所說的那種說法也差不多,雖然大家不這樣想),那麼,「良心」等等(大家說是上帝直接灌輸於人的)又將如何呢?我的意思是,我們的良心首先是由於進化而來的(進化當然要養成自我保存的本能),其次是由於文化和教育。這大大改善了自我保存這個觀念。

我們姑以十誡為例,來說明原始道德。十誡中的多數是有助於使社群生活安定。這對於保存種族是有利的。所以,大家認為,最大的罪惡,犯了最感悔恨的是殺人。這種罪簡直是毀滅種族。還有,我們知道希伯來人認為,子女多是上帝加恩的標誌,而沒有子女的人被認為是被上帝所厭棄的。羅馬人中,寡婦是被人憎恨的。並且,我相信,羅馬禁止寡婦一年以上不嫁。那麼,這些特別的想法是怎麼回事呢?這不只是因為這些受人憐憫或憎惡的對象不再生產人了嗎?我們很可以了解,當人們變得很懂得道理的時候,為什麼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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