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焚燒「大王田」

蒂凡尼知道,這一晚上她准睡不著,所以乾脆取消了睡覺的計畫。人們三五成群地坐著聊天,桌上還擺著吃的、喝的。也許是因為喝了酒,腦子不怎麼清醒,大家都沒太注意到食物和酒水正在以多麼快的速度消失,但是蒂凡尼敢肯定,她能聽到高高的房樑上傳來了隱隱的聲響。當然了,眾所周知,女巫很善於把吃的藏進口袋,以備稍後享用。但噼啪菲戈人可能更勝一籌,因為他們能以數量取勝。

蒂凡尼漫無目的地從一群人那裡遊逛到另一群人那裡,等到公爵夫人最後離開大廳上樓去的時候,蒂凡尼並沒有繼續跟上她。是的,蒂凡尼對自己著重強調的一點是:自己並沒有跟蹤公爵夫人,自己只是碰巧走了同樣的方向罷了。然後,當她跑過石頭地板,來到公爵夫人門前(門剛剛被公爵夫人在身後關上)時,她也不是為了偷聽什麼。肯定不是。

她來的正是時候,只聽到一聲憤怒的尖叫,然後就是普勞斯特太太的聲音:「嗨,戴德蕾·帕斯莉!很久不見你登台表演了。你還能高抬腿把別人的禮帽從他頭上踢掉嗎?」然後就是一片沉寂了。蒂凡尼也匆匆跑開了。因為房門不算很厚,如果她繼續站在那裡,把耳朵貼在門上,肯定會被人發現的。

她及時回到了大廳,和有時候高有時候矮有時候胖莎莉還有她的老師哈本斯坦斯太太攀談起來。現在她才意識到這位太太是雙目失明的。這當然有些不幸,但是對於一個女巫來說,還不算太悲慘。因為女巫們總會有幾套備用感官。

接下來,她就去地下室了。

老男爵的棺槨周圍散落著花朵,但沒有花朵落在大理石棺蓋上。因為它雕刻得太精美,就算用玫瑰把它覆蓋,對它也是一種折辱。石匠在蓋子上雕刻了男爵的形象:身穿鎧甲,手握寶劍。這雕像是如此栩栩如生,就好像他隨時都會站起身來走開一樣。石台的四個角上都點著蠟燭。

蒂凡尼在地下室里走來走去,路過歷代已故男爵的石棺。偶爾可見棺蓋上雕刻的是一位男爵夫人,雙手平靜地合攏著。看著這些,感覺真是……很奇怪。白堊地的人不用墓碑,因為石料是很寶貴的。山坡上倒是有幾片墓地,而城堡里不知什麼地方應該有一本古書,裡面有一幅幅褪色的地圖,標示出逝者都被埋葬在什麼地方。唯一的一個擁有紀念碑的普通人,是蒂凡尼的奶奶(其實在很多方面她都一點也不普通)。她從前牧羊時住過的小棚屋裡的東西,現在只剩下幾個鑄鐵輪子和一個大肚鐵爐,它們肯定還能再留存一百年。它們本來都是好鐵造的,再加上綿羊無休止地啃啊,啃啊,鐵爐子周圍的地面都被啃得光光的了,像桌面一般。除此之外,綿羊在鐵輪子上蹭痒痒的時候,羊毛上的油脂也像上好的保養劑,讓鑄鐵能夠始終保持完好的原貌。

據說,從前在一個人成為騎士之前,他會帶著武器在大廳里過一夜,不論哪一位神明在聆聽,他都會祈求他賜予自己力量和智慧。

她敢肯定她聽到了往昔的那些祈禱聲,就算不是耳朵聽到的,也是在腦海里有那些聲音在縈繞。她轉過臉去,看著那些沉睡的騎士,心裡不禁猜想,也許普勞斯特太太說的是對的,石頭確實有記憶。

我的武器又是什麼呢?她這樣一想,答案就蹦了出來:是驕傲。哦,可是別忘了你聽別人說過,驕傲是一種罪過,驕傲的人準會淪落。不過不會真的是這樣吧。鐵匠不是因為鐵器上的完美焊縫而驕傲嗎?車夫不是因為他的馬侍弄得好,皮毛像新鮮的毛栗子一樣在太陽下油光閃亮而驕傲嗎?牧羊人不是因為自己保護了羊群,讓它們不受狼的侵害而驕傲嗎?廚娘不是為她的蛋糕而驕傲嗎?如果我們能把自己的生活過好,讓生活成為一部精彩的故事,我們就會感到驕傲。

當然,我也有害怕的東西——害怕我會辜負大家——不過正因為有這份恐懼,我才會努力想要克服它。我不能對不起那些教導過我的人。

我也有信念,即便我還不是很清楚這信念源自何處。

「驕傲、恐懼和信念。」蒂凡尼大聲說著。在她的面前,四根蠟燭上的火焰飄揚起來,好像被風吹動著一樣,有一瞬間她確信,在倏忽騰起的光焰中,有個老巫婆的身影融進了黑色的石頭裡。「哦,對啊,」蒂凡尼說,「我還有火。」

然後,她自己也不知為什麼,就開口說道:「等我老了,我也要穿上午夜一樣漆黑的長袍。不過現在還不到時候。」

蒂凡尼舉起了手裡的燈籠,影子們跟著移動了位置,其中有一個影子,看著很像一個身穿黑袍的老婦人,完全消散了,沒留下一點痕迹。我知道野兔為什麼衝進火焰,等到明天……不,今天,我也要衝進火焰里去。她微笑了起來。

蒂凡尼回到大廳時,其他女巫都站在台階上望著她。蒂凡尼一開始還擔心威得韋克斯奶奶和普勞斯特太太會關係不好,因為她們倆的個性都那麼強。但現在看起來,她們相處得還可以,她們會聊一聊天氣呀,如今的年輕人呀,價格高得離譜的乳酪呀什麼的。可是,一旁的奧格奶奶還是一副憂慮不安的樣子。看到她不安,會讓你也變得很不安的。時間已經過了午夜十二點了——也就是嚴格意義上所說的那個「有魔力的鐘點」。當然了,在日常生活中,每一個鐘點女巫都是可以施魔法的,都是魔力鐘點,但是不管怎麼說,十二點的時候,鐘錶的兩根指針並在一起,豎得直直的,確實格外詭異。

「我聽說小夥子們的雄鹿晚會搞完了,」奧格奶奶說,「但是我看,他們好像忘了自己把新郎留在哪裡了。不過不管是哪裡,他都只能乖乖在那兒待著。因為他們把他的褲子給拽走了,還把他綁了起來。」她咳嗽了兩聲,「這都是按規矩辦事罷了。按道理說,伴郎應該記得他們把新郎綁在了哪裡,可是大家找到伴郎的時候,他醉得連自己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了。」

大廳里的大鐘響了十二下:這隻笨鍾,從來都不準。它每敲一下,都好像砸在蒂凡尼的脊梁骨上。

現在,有人大步朝她走過來了,是普萊斯頓。蒂凡尼感覺有那麼一會兒工夫,不論她往哪兒看,看到的都是普萊斯頓。他外觀整潔、儀容俊朗,而且還滿懷期望的樣子。

「聽我說,普萊斯頓,」她說,「我沒時間跟你詳細解釋,我也擔心你不相信我的話——呃,如果我詳細跟你說了,可能你也會相信。但是我現在必須出動了,我要趕在那個鬼魅人對我出手之前先把他消滅掉。」

「那就讓我來保護你吧。」普萊斯頓說,「我的長官男爵大人現在可能正困在豬圈裡呢,說不定還有一頭大胖豬湊到他身邊,在偵查一些不該偵查的地方!所以我就暫時在這裡全權代表他!」

「你?」蒂凡尼懷疑地問。

普萊斯頓挺起了胸膛,雖然那胸膛並不偉岸:「沒錯,就是我。別的衛兵都推選我做他們的臨時長官,這樣他們就可以敞開喝酒了。中士現在也不在,他在廚房的洗碗池旁邊吐得正歡呢——他居然以為他拼酒能拼過奧格奶奶!」

他敬了個禮:「我要和你一起去,小姐。你不要反對。當然,希望我這麼說沒有冒犯到你。但是憑藉中士指派給我的職權,在他嘔吐期間,我希望能夠徵調你和你的掃帚幫我去偵察敵情,你對此沒有意見吧?」

跟一個女巫提這樣的問題真是夠傻的,可誰讓提問的是普萊斯頓呢。「那好吧,」她說,「但是一定不要把我的掃帚劃壞。還有一件事,我要先處理一下。你稍等。」大廳的門開著,她幾步走到門口,靠在冰涼的石頭牆上:「別躲了,出來吧,我知道你們又在監聽我。」

「哦,是的。」一個聲音在她耳邊一兩英寸的地方說。

「好的,聽著,今天晚上不用你們來幫我的忙。因為這是我們女巫的事,明白嗎?」

「哦,是的,我們看到好多巫婆都到這個地方來了。今晚是巫婆大聚會吧。」

「我必須要——」她思量著,突然想到該怎麼說了,「我必須要迎戰那個沒有眼睛的傢伙。別的女巫是來考查我在作戰中的表現的。我不能偷偷利用你們的幫助,那樣會被算成是作弊的。女巫不能作弊或騙人,這是我們很重要的一條守則。當然,作弊是噼啪菲戈人的光榮傳統,我對這一點給予充分的尊重,但我們女巫確實不能騙人。」她說著,知道自己正在騙人,「要是你們幫我的忙,別的女巫就會知道,然後她們就要鄙視我了。」

然後,蒂凡尼心想:要是我輸了,噼啪菲戈人為了護著我,就會和別的女巫打起來,這麼一場大戰一定會被世人記住的吧……怎麼樣?壓力不要太大喲。

表面上,她說:「明白了嗎?這一次,就這一次,你們一定要聽我的,千萬不要幫助我。」

「好的,我們懂啦。可是你知道珍妮說過我們必須隨時留意保護你,因為你是我們丘陵地的巫婆呀。」羅伯說。

「那我也必須提醒你,凱爾達現在不在場。」蒂凡尼說,「而且,如果這一次你們幫我,我就再也不當你們丘陵地的女巫了。我是發了誓的,你們知道嗎。這是女巫的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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