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吏的盛宴——彭縣小吏舞弊案 第二章

皂隸已經算是衙門生態鏈的最底層,權力小到可憐,可即便如此,仍能從兩頭榨取些許好處。

來到了嘉靖二十九年三月。大部分解戶都完成了自己的運輸任務,放心歸家。可是杜山只完成了二十二石五斗,還差二石五斗;張馮剛、龔本舟、易本真、江淮四戶,完成了三百九十石二斗三升,還欠三十八石三斗七升。

這五個解戶,一共拖欠了四十石八斗七升大米。

如果是別的時候,這點差額含糊一下就過去了。可不巧的是,從去年——嘉靖二十八年——開始,每年年底,朝廷要求各地官府要把一年出納錢穀修成會計錄,分列歲征、歲收、歲支、歲儲四柱,以杜絕積弊。

更不巧的是,在嘉靖二十九年,貴州銅仁和雲南沅江陸續爆發了規模不小的叛亂,朝廷調集四川、湖廣、貴州三省大軍會剿。這一應軍費開支,都得仰仗四川布政司承擔,其中成都府更是力扛大頭。

成都府為了應付審計和軍費,恨不得把倉廩里最後一點糧食都颳走,對於轄下諸縣的稅賦數字極度敏感。彭縣的糧食一少,成都府立刻就有了反應。

最先覺察出問題的是一位姓鄢的巡按御史。他本來想責成彭縣自查,又怕上下串通,於是調來了墊江縣的胡知縣,以第三方的身份去核查錢糧。

胡知縣抵達彭縣的時間是嘉靖二十九年的六月。署理縣事的主簿王仲傑派了本衙戶房的一個人配合工作,這人正是陳佐。

此事調查難度不大,很快胡知縣便查明,短少的四十石八斗七升大米,是彭縣僉派的解戶解糧不足額之故。胡知縣認定是那些解戶監守自盜、暗中侵吞了這部分糧食,決定判他們一個侵欺之罪。

注意,胡知縣查明的,是彭縣解戶侵欺這個事實,但具體是哪一個解戶乾的,他一個外地人無從措手,得靠當地戶房的胥吏去調查明白。於是胡知縣把陳佐叫過來,讓他去把相關人等拘來衙門聽審。

陳佐嗅覺靈敏,膽大包天,一聽胡知縣的口風,立刻意識到這又是一個發財的良機。

他身為戶房算手,一查賬冊就知道怎麼回事。陳佐把杜山、張馮剛、龔本舟、易本真、江淮五個人叫到一起,說你們要倒霉了,胡老爺知道你們欠糧太多,要判重罪。你們幾個如果湊二兩銀子給我,我就給你們想辦法遮掩。

杜山本來就一肚子氣,聽到陳佐還敢要錢,堅決不肯給,轉身走了。其他四個人琢磨了一下,紛紛表示,他們願意出錢免災。

陳佐收下二兩銀子,施展出了一招「李代桃僵」。

胡知縣在墊江做官,並不熟悉彭縣情由。錢糧短缺,他可以通過賬冊計算,但到底是誰侵欺,就沒有什麼人脈可以去查實了。

陳佐抓住這個破綻,找到吏房的陶成,憑空捏造出一個解戶,名字特別有日本味道,叫作江張本舟——其實就是從四戶人名各取了一個字,那四戶所欠的三十八石三斗七升大米,都一股腦算到這個虛構人物頭上。

接下來,陳佐上報胡知縣,聲稱是杜山和江張本舟兩個解戶拖欠。胡知縣只關心錢糧落實,哪裡想得到其中一人是虛構的。他大筆一揮,判決兩戶侵欺之罪,徒五年,如數追繳前糧。不過《大明律》允許用穀物折抵刑期,胡知縣給開了個價,如果犯人願意上納七十二石罪谷,便可以抵消徒罪。

這七十二石罰款,名義上由杜山與江張本舟分攤,一人三十六石。

江張本舟的三十六石,自然是那四戶人家分攤負擔。他們雖然肉疼,好歹不用被抓起來了。只是苦了杜山。本來五人均攤罰款,一人只需負擔十四石四斗。現在那四個人合為一人,自己負擔陡然增加了一倍不止。

判完案子,胡知縣便按程序上報按院,抄送成都府通判,同時發給彭縣主簿,責成他們監督人犯繳納前糧以及罪谷。

到了這一年的十月份,這四戶人家總算把沒完成的解額與罪谷繳納完成,逃過一劫。

只有杜山陷入了絕望。

當初戶房安排給他的解額是二十五石,尚且完不成,更別說還有追加的三十六石罪谷。杜山在後來的供狀里,自承當時自己「陷入死地」。

就在這時,杜山忽然聽說,那四家人是靠陳佐捏造出一戶假人才得以過關的。他大為憤怒,如果當初陶、陳二人沒有收取賄賂,如果王廷用沒來敲詐,他說不定能完成自己的解額,不用受這麼多罪。

這兩個人是罪魁禍首,拼上自己破產,也不能饒過他們!杜山暗暗下了決心,可是縣裡有王主簿一手遮天,要告,只能去成都府里投訴。

可告官也不是那麼容易。杜山的案子已有了定論,想要翻案太難,而且也沒什麼可翻的,他確實沒完成。得選一個好切入點,才能引起上級高度重視。

杜山大概得了一位高人指點,他向成都府提告的狀子,對自己的事只是約略一提,重點放在了「李代桃僵」這件事上。他控訴陳佐這個刁吏,明知胡知縣前來盤查錢糧,仍收取賄賂,偽造戶籍,替那四戶遮掩罪行。

這一招特別狠。領導不介意你糊弄百姓,但非常介意你糊弄他。平日魚肉百姓也就算了,上峰來查賬也敢弄虛作假?也太不把成都府放在眼裡了。

這一劍,就戳到了要害。

杜山的招數不僅如此。他在狀紙里還特意提了一句,說彭縣上一任楊知縣,曾經打算要革除陳佐、陶成、王廷用、劉本敖等人,結果反被他們聯手陷害而死。這些人至今仍逍遙法外,剝害鄉民。

這一招就更狠了。

這幾個人到底有沒有陷害楊知縣、怎麼陷害的,後人永遠不可能知道了。但這種事情,在當時很有可能發生。

知縣是科舉出身,精熟典籍,卻未必了解庶務,何況他又是流官,干幾年就要調走。胥吏們雖然地位卑賤,卻深諳鄉情,彼此抱團,把持著大部分基層政務。所以在縣衙的生態圈裡,胥吏集團可以和縣太爺相頡頏。真逼急了,胥吏們施展手段,甚至可以把知縣生生逼走。

在崇禎朝的廣州府新安縣,曾有過這麼一個案例:新安縣裡有個胥吏叫陸榮祖,想要謀求一個職位,可負責選拔的承行吏員陶一魁秉公行事,拒絕了他的要求。陸榮祖大怒,竟然活活把陶一魁毆打致死。這麼一起嚴重的人命官司,新安知縣居然不敢管,生怕得罪了陸榮祖。直到苦主上告廣州府,兇手才得以伏法。當時的廣州府推官顏俊彥在判決里感慨:「吏之如虎也,令之如羊也。」可見有時候知縣也是弱勢群體。

《吏治懸鏡》里對胥吏的兇悍,描述得更加精準:「本官稍有瑕疵,輒指為把柄,講呈說告,恐嚇多端,賣訪勾窩,陷害無罪。於是長厚受其挾制,莫敢伊何;嚴刻者化為痴呆,憚於用罰。」

知縣上任,往往會帶至少兩個師爺幕友,一個精通刑名,一個精通錢糧,分派到六房,就是為了從胥吏手裡稍微奪回主動權。

不過胥吏欺官這種事,很少會拿到明面上來說。朝廷體面還要不要了?官員威嚴還留不留了?杜山一紙狀書戳破了這一層窗戶紙,直接指控陶成、陳佐等幾個人欺官,操控縣治,連知縣都坑死了。結果整個案子從一樁賄賂小事上升到了「彭縣還姓不姓朱」的問題,不由得上峰不上心。

這一份狀書,於嘉靖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遞交給成都府。

一般來說,此類案件會交由成都府推官負責審理。不過推官業務很多,未必每天都在,因此在這之前,公堂還有一個預審環節。

成都府的公堂,每天會有兩名刑房吏員值守,一個叫直堂吏,一個叫直印吏。直堂吏負責預讀上交的訴狀,初步判斷其性質,並簽發牌票,召喚涉案人員等;直印吏則負責記錄公文往來,他的手裡有一個簿子,上面寫今天哪一房收到公文幾道,用了幾次印,有幾封訴狀上交,有幾道牌票發出,等等。兩者互相配合,也互相監督。

二十三日這一天,值班的直堂吏叫楊漢采。他收到杜山的訴狀,先讀了一遍,並沒有急著轉交。這個指控很敏感,不能偏聽一面之詞。推官老爺就算要審,也得等原告被告到齊了再說。直堂吏的主要工作,就是預先把相關人等材料準備齊全,讓老爺可以直接升堂斷案。

於是楊漢采當堂寫了一道牌票,交給防夫劉景高——防夫也是一個役職,可以視為保安與郵遞員的合體——讓他在本月二十五日之前趕到彭縣,把陶成、陳佐等人提到成都來問話。

劉景高拿著牌票,一路從成都趕到彭縣。二十五日他一進縣城,迎頭就看到兩個衙役走過來,看穿戴,一個是快手,一個是皂隸。他們倆特別熱情,說設下了宴席,非要拽著劉景高去吃酒。劉景高問他們倆是誰,兩位自我介紹了一下,一個叫劉本敖,一個叫王廷用。

原來杜山上告這事,早就被陶成、陳佐發現了。兩個人很驚慌,成都府不是他們的勢力範圍,斷然不能去。好在他們熟悉政務,知道成都府一定會派人來提審問話,只要把這個持牌票的人多拖住幾日,說不定就能把這事給拖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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