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吏的盛宴——彭縣小吏舞弊案 第一章

大明嘉靖年間,成都府下轄的彭縣發生了一樁普通的官場弊案。

說它普通,是因為這案子的規模很小,案情簡單,罪行尋常,講起來實在是乏善可陳。可正因為它太過平常,在大明一千多個州縣裡頗具普遍意義。於是這一樁普通小縣的普通小案,儼然成了一個繁盛王朝的青之末。

彭縣緊鄰成都府的北邊,相距四十多里,乃是川西重鎮。有詩人寫過一首《彭州歌》:「彭州昔號小成都,城市繁華錦不如。」評價殊高。

嘉靖二十年(1541年)二月,一個叫陶成的當地人走進彭縣縣衙,高高興興領了吏帖,成為吏房的一位書手。

先簡單介紹一下大明縣衙的構成。

明代縣衙里,最大的自然是知縣,叫作主官。他有兩個副手,一個是縣丞,一個是主簿,這兩位叫作佐貳官。他們仨都是有品級的朝廷命官,縣裡的行政長官。在這三人之下,還有一位典史,叫作首領官,但沒有品級,不入流。

再往下,衙門裡最重要的行政機構,叫作三班六房:三班是指皂班、壯班、快班,負責儀仗、治安、緝捕之類,有時候還會多一個捕班,和快班合在一起,就是老百姓熟悉的「捕快」;而六房對應的是朝廷六部,分為禮、吏、戶、工、兵、刑六個部門,各有主管業務。除此之外,還有承發房和架閣庫等辦公機構。

在這些機構里辦事的人,統稱為吏,也叫「胥吏」或「吏胥」。「胥」這個字,本意是有才幹之人,十有二人,後來引申為基層公務員。

陶成加入的,是分管人事的吏房。他應該受過教育,會識文斷字,在吏房裡擔任書手——顧名思義,就是負責各類公文檔案的書寫、抄錄。

聽起來好像是個瑣碎活,可裡面的門道實在不少。古代沒有複印機和照相機,公文全靠書手一筆一畫寫就。他大筆一揮,偷偷篡改幾個字,往往能決定一人乃至一戶的命運。

舉個例子。崇禎時廣州府有一個糧道吏職出現空缺,一個叫劉俸的吏員垂涎已久,但是資歷差一點。他遂買通了吏房書手,偷偷修改了自己的申報材料,把最關鍵的一個日期「五月二十八日」塗抹成了「九月二十八日」。幸虧當時的推官心細,查了官府里的原始檔案,發現日期對不上,這才查獲弊案。

書手落筆一字之差,甚至能左右官職的選拔。可以想像,他的尋租空間該有多大。陶成靠著手裡的這點權力,沒事收取一些常例賄賂,日子過得不亦樂乎。

四年之後,也就是嘉靖二十四年八月,一個叫陳佐的人也加入彭州縣衙,在戶房擔任算手。

戶房和吏房並稱兩大要害機關。戶房管的是錢糧稅賦之事,日常業務涉及大量繁複計算。陳佐腦子靈活,數學好,對於數字得心應手,很適合這個職位。

和吏房書手一樣,戶房的算手也有能力掌控著別人的命運。他只消在賬簿上做一做手腳,一戶農民便會生不如死。比如萬曆年間的濟南府,曾有一戶劉姓人家,得罪了當地算手。納稅之時,算手硬把他家六畝三等瘠田劃成了一等上田,結果概算下來,要繳納的田稅翻了一倍,一家人只好上吊了事。想避免這事?很簡單,拿銀子來餵飽便是,可見這其中的尋租空間也不小。

書手和算手都是胥吏的一種,他們沒有官身,不算體制內,薪俸也不納入國家財政開支。可是這些人把持著具體政務,又是本地人,比上官更熟悉地方情形和法令文牘,很容易從中做手腳,有時候日子過得比主官還滋潤。

尤其嘉靖年間,對胥吏來說正是個好時候。在這之前,胥吏都是有名額限制的,可到了嘉靖年間,突然掀起了一陣擴編熱潮,胥吏人數陡增。有人曾抱怨說:「衙門吏胥,原有定額。今郡邑吏想如故,胥較前增十倍不止。朝穿青衣而入,暮各持金而回。」可見其盛況。

陶成和陳佐的入職,即得益於這個大背景。

這兩個人為了能放心舞弊,不約而同地拜了縣衙里的屠主簿當靠山,就此相熟。吏房和戶房本來聯繫就比較緊密,兩個人很快勾結到了一起,沆瀣一氣,其所作所為,用後來官府判決的話說就是:「各結攬寫法,討錢使用。」

怎麼個討錢使用呢?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八月,彭縣決定僉派一批老百姓來三班服役,指派吏房和戶房執行。陶、陳兩人一聽,哈哈,錢來也。

這裡要先說明一下,大明的縣衙體制很有意思,大致可以分成三類:官、吏、役。

彭縣的知縣、縣丞和屠主簿這樣的人,在朝廷吏部掛著號,算是官員編製;像是典史以及六房的正副主官,無品級,算是吏員編製;至於像陶成、陳佐這樣的書、算手,連編製都沒有,差不多算是聘任的合同工——當然,胥吏往往世代相繼,比合同工可穩定多了——無論如何,他們仍舊屬於「吏」這一層級。

再往下,到了具體的執行團隊,則只能稱為「役」。

這個「役」,指的是徭役,更準確點說,是力役。說白了,就是給政府出力氣白乾活。一縣的日常雜事,比如馬夫、門子、庫夫、禁子、防夫、縴夫、傘夫、吹手之類,都屬於役。這些役職並沒有常設員工,都是從當地老百姓里挑選出來的,維持機構運轉。很多公共事務,比如修繕營造、解糧征糧之類,官府也會僉派老百姓來應役。

甚至連負有治安職能的三班,都不是專職。比如皂班,主要負責迎來送往、站堂呵道。青天大老爺在公堂上一拍驚堂木,他們拿著水火棍喊「威武」;青天大老爺出巡,他們負責在前頭舉著「肅靜」「迴避」大牌子的儀仗。看著威風體面,其實這些皂隸也屬於「力役」,可能今天站完堂,明天把皂服一脫就回家種地去了。為啥叫他們衙役而不是叫衙吏,原因即在於此。

在一個衙門裡,幾個「官」在金字塔尖負責決策,幾十個「吏」在金字塔中間負責調度規劃,幾百個甚至上千個「役」在金字塔底吭哧吭哧幹活。

事實上,縣衙的大部分工作,都是靠這種僉派百姓來完成的。原因很簡單,便宜啊。來充力役的老百姓是不拿工資的,還得自負伙食。徭役之害,大半來源於此。正如李樂批判的那樣:「居官者利其白役無工食,宴然差遣之,竟不知食民膏髓,為可痛惜,一大害也。」

當然,朝廷也深知這事對百姓負擔重,雖然不能免除,但多少會做到公平一點。在具體的僉派規則上,要充分考慮百姓家庭情況,依次輪值,人口錢糧少的,去服一些相對輕鬆的徭役;人口錢糧多的,去服一些比較重的徭役,以示均平。

可惜,這只是理論上的設計,實踐中有的是辦法可以突破。

咱們回到嘉靖二十五年這一次僉派。

彭縣三班這一輪的役期已滿,很多衙役要返回家裡,必須僉派一些新人來填補。這個動作,涉及戶房和吏房兩個部門:戶房負責查詢戶籍輪值表,確定應役人選;吏房負責登記造冊。這份工作,便交由陶成和陳佐兩人來完成。

他們倆接到任務之後,第一件事,就是尋找合適的索賄人選。

可巧在僉派名單里,有一個叫劉選的平民。他被安排的役職是快手。這個快手,可不是做主播,而是在快班服役之人。快手的日常工作有兩大塊:一是遞送官府公文,二是緝捕治安。常年要奔走於十里八鄉,很是辛苦。

劉選不大樂意去做快手,可拒服徭役是很大的罪過,他只好找到陶成、陳佐二人,商量看有沒有啥法子。陶、陳二人居中協調,很快就拿出一個辦法。

他們找到一個叫劉本敖的閑漢,劉選每個月出三斗米、三錢白銀,讓劉本敖替他應這個差事。反正審核的人是陳佐和陶成,只消在劉選戶籍上勾一個應役,然後在三班名簿上補一個劉本敖,人數不缺就行了,沒人會認真核對名單。

這個操作,在貪腐業內有個專業術語,叫作「買閑」。

劉選花了錢,但免得辛苦,自然心滿意足。劉本敖也很高興。快手雖然是個卑賤的職位,可若有本事,也能賺錢。劉本敖這種人,常年混跡衙門,熟悉各種門道。普通百姓避之不及的差役,對他來說,反而是好事。

比如衙門發現某戶人家牽涉官司,發下牌票——一張紙,上用墨字寫明事由與限定日期,朱字籤押,蓋有官印,作為差役執法的憑。劉本敖拿著這張牌票,便可以上門訛詐。《幾亭全書》里對這種情況描述得特別生動:「差人持糧票下鄉……黑夜排闈,就床擒索,舉家驚惶,設酒送飲;及去,衣服雞犬一空。假如欠銀五兩,此番所費二三兩。手頭愈空,錢糧愈難完辦。」

還有更絕的。劉本敖還可以勾結陶、陳這樣的胥吏,開出一張不蓋官印的白頭牌票,下鄉隨意找人訛詐。反正老百姓不懂法,很容易就被唬住。《官箴書集成》里如此記錄:「每一快手一二十兩,賄買戶書寫就。……蓋快手借票催糧,原非為催糧計,不過借印票在手,無端索害鄉人。農民多不識字,又多良善之人,彼即有完票在家,快手欲無端害之,幾十里外向誰分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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