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說了,黃冊脫胎於戶帖。兩者內容接近,但在很多細節上頗有不同。這些不同,不光體現在兩者的格式細節中,也體現在兩者的攢造流程上。
那麼一冊黃冊,是怎麼出爐的呢?
首先,造冊之年,戶部會提前半年備好標準黃冊的格式,得到皇上批准後,分別下發地方。
其次,地方官府會按照黃冊樣式進行翻刻。不過他們需要刻造的不是黃冊,而是「清冊供單」。
「清冊供單」和黃冊不太一樣,它是一種針對單戶的調查表格,用來搜集一戶人丁、事產等信息,和戶帖差不多。咱們可以把它理解成黃冊的預填草稿。
接下來,官府會把印好的「清冊供單」下發到里、坊、廂這一級,讓現年裡長親自送到甲首手裡,甲首再分別送到本甲的十戶人家,一一填寫清楚,一戶一單,簽上自己的名字作保,以確保真實性。
工作完成之後,里長會把本里的一百一十張「清冊供單」合成一冊,遞交給當地衙門。
當地衙門收到轄區內所有里、坊、廂的「清冊供單」之後,並不忙著合冊攢造,先讓戶房官吏並算手、書手 進行磨算複核,尤其還要調閱上一期數據來比較,看是否存在問題。
如果審驗無誤,衙門會重新排定下一期的里長、甲首和徭役排序,填成「編次格眼」,與確認的「清冊供單」一起送回到相關的里。里長要把這些資料謄寫成正式文稿,造出兩本里冊,一冊黃封上繳,一冊青封留底。
你沒想錯,每一里的黃冊,由本里一百一十戶自己掏錢攢造,朝廷沒這筆費用。一直到州一級,才有專門的政府預算來造冊。
朝廷雖然不掏錢,要求還挺多。
黃冊的尺寸和戶帖一樣,寬一尺二寸,長一尺三寸。對於冊內文字,書手必須以範本格式來抄錄,字體尺寸都不許出錯。字要抄在原冊紙上,不許塗抹或額外浮貼,以避免篡改情形。弘治三年,為了增加作弊的難度,還把原來的小字楷書改成了大字楷書。
黃冊的製造材質,得統一用厚實的綿紙,不得經過粉飾或漂白,因為那樣容易讓紙張變脆發黃。甚至連訂冊,都必須用綿索來穿起,不許使用糨糊。就算萬不得已要用到一點,糨糊里也得摻入花椒、明礬等原料,以避免蟲蛀。
不過黃冊製造畢竟是個專業活,普通人幹不了。在大部分情況下,里長們都是到官府指定的紙鋪去攢造裝訂。
順便提一句,其實我們現在能看到的黃冊實物,屬於真正意義的黃冊並不多,大部分都是「清冊供單」草稿。這些供單在用完之後,會送回個人家裡,這才讓極少部分文件逃過戰火,幸運地殘存到今日。
所有的里冊,都要匯總到州、縣衙門。衙門要把這些數據匯總,單獨造一個總冊,裡面沒有每戶細節,只記錄各里的總數——戶部特別指出要「本管正官、首領官吏,躬親磨算」,同樣一冊黃封上繳,一冊青封留底。
接下來,州、縣衙門要把所有的里冊以及總冊送到府一級衙門。府衙也要單造一個分冊,記錄各州縣總數,一併送到布政司。布政司亦要單造分冊,記錄各府的匯總數據,再與府冊、州冊、縣冊以及記錄到每一戶的原始里冊一起呈遞給戶部。
一級一級匯總上去,戶部最終拿到手裡的,是幾萬本里冊、幾千本州縣冊、幾百本府冊和十幾本司冊。中樞決策者既可以看到任意一個地區的宏觀數據,亦可以深入查到任意一戶的狀況。宏微兩便,天下透明。與此同時,各級官府也都會層層留底,用青冊來辦理日常民政之需。
不過黃冊呈遞到戶部之後,並不是直接運進後湖黃冊庫,它還有一道關要過。
朱元璋在推行戶帖制的時候,曾經放出過狠話:「我這大軍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縣裡下著,繞地里去點戶比勘合。」他把軍隊作為獨立會計師,對地方數據進行駁查,以避免各級官員在普查過程中舞弊。
他來自民間,深知弊情,必須核查這些黃冊真偽。國初諸事未備,只好動員軍隊進行駁查。現在一切都走上正軌了,再找軍隊當審計就有點不合適了。
可不找軍隊,找誰好呢?
駁查是個專業活,不是什麼人都能幹的。檢查人員必須識文斷字、精通算學,且具備一定的政務經驗。更關鍵的是,黃冊的數量太大了,這些檢查員還得有足夠的時間來幹活。
大明哪個部委也沒有餘裕抽調一批精幹官吏撲在這上面,正事還干不幹了?
想了一圈,最適合干這個的,就是國子監。那些大學生都是被當成官僚預備隊培養的,文化水平高,又閑得緊,正好拽過來當免費勞動力。
他們要做的「駁查」,從戶部總冊的數字往下查,層層驗算,從司冊至府冊、州冊、縣冊乃至里冊,驗算其舊管、開除、新收、實在的四柱增減。如果民間有飛走 、灑派、埋沒、詭寄、影射 除自家的差役。">、團局造冊等弊情,就靠這些名偵探來查出真相。
一旦查出錯訛之處——這簡直是一定的,監生會把問題匯總成冊,做成「駁語黃冊」,裡面開列某府某縣某里的某項數據有問題,封面改一個「駁」字,並提交戶部。戶部會以尚書名義,把這個冊子下發給相關衙門,責成半年內查實重修。這個重新改正的黃冊,叫作「奏繳冊」,經二次查驗無誤,才會進入黃冊庫內。
大明平均每期攢造黃冊的數量是六萬,一千兩百名監生人均負責駁查五十本,也就是五千五百戶的量。一天算一本,兩個月即可完成,再加上查實、撰寫駁語的過程,三個月可以大體完成,工作量不算大。
再說了,後湖一圈嚴密封鎖,無人能近,辦公環境非常幽靜。監生們干累了,還能出去欣賞一下湖景風光,多美好啊。只見眼前煙波浩渺,水色瀲灧,湖面似鏡澄澈,半條船也看不到,想跑都跑不了……
等等,幹嗎要跑呢?
因為實在太苦了。
後湖駁查黃冊,絕非想像中那樣度假式辦公。對可憐的監生來說,不啻噩夢。
弘治十七年(1504年),國子監祭酒章懋這樣描述監生們的工作狀態:「緣彼處冬月苦寒,夜不燈火。夏月盛暑,又多蚊蚋。兼以土地卑濕,水泉污濁。監生到彼,多致疾病而死者。」
再看十幾年後的正德十二年(1517年),南京戶科給事中易瓚在一份奏疏里說得更詳細:
「白晝,嚴鎖各號,不容出入;黃昏,黑聚一室,不見燈火。酷熱苦寒,並無休息。加以湖瘴襲人,濕氣侵體,致疾者十常八九,倖免者百無一二。近日,監生鄔鳳病故湖上,雖暴染之於平日,實出感發於一時。暴露數日,直待開湖,方得裝回,罔不傷心。諸生過湖,如蹈湯火。勞苦萬狀,不能盡述。」
瞧瞧,白天只能蹲在一個小號里幹活,晚上為了防火,還不能點蠟燭。夏天熱冬天冷,蚊蟲叮咬、濕瘴之氣密布。而且湖禁森嚴,你別說病了,就是病死了,也只能暴屍島上,等每旬開湖之日才能把屍體運走。
這不是正德年才有的規矩。早在永樂十一年(1413年),監察御史張翼就上書皇帝,說島上負責駁查的監生多有生病,能不能破例離島送醫?永樂的批複是:「但有病的,不要他過來,著太醫院帶葯,就那裡醫治。」
可見湖禁猶如天條,誰都不得違反,病人都不能通融。
在這麼惡劣的環境之下,監生們還得認真幹活。一旦出現駁查欠詳、扣算欠精的失誤,輕則責罰,重則拿問。
能請假喘口氣嗎?
也行。《南雍志》里記了兩件事。一件是在洪武年間,臨到駁查日子了,監生張振上書皇上,說今年輪到他們家當里長了,可家裡除了他沒有壯年丁口,請求歸鄉應役,朱元璋批准了;然後到了永樂年間,監生饒觀也碰到和張振一樣的情況,上書向皇太子請假,歸鄉應役,很快也得到了批准。
國子監的學生非要請假,沒問題,您得自個兒去跟皇上或者太子說去——皇上日理萬機,脾氣還不好,你的請假理由是否充足,自己掂量吧。
環境差,工作多,假難請,按道理薪酬應該少不了吧?
對不起,沒有,純屬義務勞動。你們這些大學生在國子監里求學,已經享受國家補貼了,每個月有廩米養活,憑什麼還要錢?
那沒有酬勞,總有功勞吧?
對不起,功勞也沒有。
當年朱元璋為了鍛煉監生,定下規矩,要求他們在各衙門實習歷事,「實歷」至少要做滿一年。監生歷事考核里明確規定,一年期滿,考官要根據監生的實習表現,分成上、中、下三等。上等可以委以重任,補授實缺;中等可以隨材任用;下等要回校重學。
對監生來說,這一年的實習履歷非常重要,決定了他未來在官場的位置。
這個「實歷一年」的時間,絕不是你隨便混混日子就能攢滿的。首先,你得在朝廷指定的部門幹活,比如六部、通政司、都察院、大理寺、五軍都督府,甚至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