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葉 荒野老熊

那年他十歲。可是故事早就開始了,早在那天之前就開始了。當時,他終於用兩個數字寫下了自己的年齡,而且第一次看到了那塊宿營地。每年的六月和十一月,父親、德·西班上校、康普森老將軍和其他人都要在營地里住上兩個星期。儘管還沒有見過那頭巨熊,但他早已領教過它那隻毀於機關陷阱的後掌。在一個方圓一百英里的地區,這頭熊早已贏得了巨大的名聲,像活著的人一樣擁有一個響亮的名號。

這頭熊的故事他已經聽了很多年了。那數不勝數的傳奇:儲藏玉米的倉庫被糟蹋,一窩窩大小豬仔甚至小牛被拖進林子里吃掉,陷阱機關被踏平或毀壞,獵狗被撕碎和屠戮,獵槍甚至步槍在近距離射擊竟像頑童從管子里吹出來很多豌豆一樣毫不頂用——傳奇早在他出生前就已經開始。那是一條遍布廢墟與毀滅的長廊,毛蓬蓬的巨大身軀從中衝過,雖然速度不快,但是卻像火車頭一般無情推進,難以阻擋。

在沒有見過這頭熊之前,有關它的故事就已經在他的腦海里翻騰了,甚至在他沒有看到那片被砍伐的森林前,它的目光和巨大身影就在數不清的夢中出現過。它在森林裡留下了彎曲歪斜的掌印,毛髮蓬鬆,身形龐大,眼睛通紅,雖然不是惡狠狠的樣子,但卻是巨大無比——如此巨大,連獵狗也不敢朝它吠叫,連駿馬也不願追趕,獵人們毫無制服它的辦法,開槍也不管用。在這個面積不斷縮小的地區內,它真是太巨大了。在沒有親眼看到巨熊與荒野之前,他調用了兒童全部的預感力,似乎看到了它完整的身形。那片在劫難逃的荒野,人們正在持續不斷地用斧頭與犁頭一點點吞噬著它的邊界;人們對荒野充滿了畏懼,正因為它是荒野——老熊在這片土地上贏得了巨大名聲,數不清的人們甚至連各自的姓名都不知道。在老熊的名號下,奔跑著的甚至不是一頭終有一死的動物,而是一隻不合時宜的怪獸;它不屈不撓,不可征服,彷彿來自一個已經消亡了的古代,是古老荒野世界中的一個幽靈,一個縮影,一個神靈。渺小的人類蜂擁而至,帶著憤怒、憎恨與恐懼開墾著荒野上的土地,猶如侏儒們圍住一頭昏昏欲睡的大象的腳踝忙碌著。而那頭老熊顯得孤寂,不可征服卻孑然一身,沒有伴侶,沒有子女,永生不死——如同耄耋之年的普里阿摩斯失去了耄耋之年的妻子,卻比他的所有兒子活得還要長壽。

十歲前的每年十一月,他都能看到那輛四輪馬車載著獵狗、卧具、食物和獵槍,搭乘著父親、泰尼家的黑奴吉姆和印第安人薩姆·法澤斯(他是契卡索族 酋長與一位女黑奴的兒子),啟程出發,朝傑弗遜小城駛去,在那兒與德·西班上校等人匯合。在七歲、八歲、九歲的男孩眼裡,他們不是去大谷底獵熊獵鹿,而是和那頭他們無意獵殺的巨熊進行一年一度的約會。兩個星期後,他們準會打道回府,沒有任何戰利品,沒有熊頭或熊皮——對此他早有預料。他甚至也不擔心獵物會被放在馬車上而沒有被自己看到。他一直堅信:到了十歲,當父親允許他一同前往的時候,他也會在每年十一月的這個兩個星期中,和父親、德·西班上校、康普森將軍以及其他人一起,與獵狗們不敢吠叫、步槍獵槍打中了卻不流血的這頭巨熊來一次約會,在這個一年一度的盛會中,去見證這頭狂暴而不朽的老熊。

他聽見了獵狗的叫聲。這是他首次來營地後的第二個星期了。他和薩姆·法澤斯倚靠在一棵巨大的橡樹上,旁邊是那條隱隱約約的十字小路。每天黎明,他們就站在這個地方聽獵狗的叫聲,已經連續九天了。此前他曾聽到過一次,就在上個星期的一天早晨——那是一聲低吼,搞不清源頭,在潮濕的森林裡產生了迴響,瞬間膨化成一個個單獨的聲音,而他能辨認出這一個個的聲音,還能叫出它們的名字來。他在薩姆的叮囑下舉起了獵槍,拉開槍栓,然後紋絲不動地站著,而那一陣看不清來向的嘈雜聲,迅速升起,從空中掠過,然後慢慢消失。他似乎能真真切切地看見那頭奔鹿,那頭金黃色、煙霧色的雄鹿,長長的身影飛速逃竄過去,湮沒在森林中,湮沒在昏暗的荒野中。甚至當獵狗的叫聲沉寂下來的時候,那一陣嘈雜聲依然嗡嗡嗡地回蕩著。

「現在把槍栓合上吧。」薩姆說。

「你早就知道,它是不會到這兒來的。」他說。

「是的,」薩姆說,「我想教你學會不開槍的時候應該怎麼做。真要讓熊或鹿任意衝過來,獵人和獵狗就都玩完了。」

「還好,」他說,「那隻不過是一頭鹿。」

到了第十天的早晨,他又聽到了狗吠聲。他趕緊按照薩姆教他的那樣,端起了那桿又長又重的獵槍,而此刻薩姆甚至還未開口說話。不過,這次不是鹿了,也不是獵狗們起勁追蹤氣味時發出的嗡嗡嗡嘈雜聲,而是一陣雜亂不堪的狂吠,聲音比平常高出了一個八度音,其中不僅夾雜著遲疑,而且還帶有某種自卑,聲音的速度甚至也不是很快,過了很長時間才完全從耳邊消失,最後在空中某個地方留下了迴音,淡淡的、略帶點歇斯底里的、自卑的、幾近悲傷的迴音,似乎在它們的前方不再是一頭正在逃竄的、尚未現身的煙霧色的食草動物。薩姆曾經教過他,此刻的第一要務就是拉開槍栓,找到一個能看得見所有方向的位置站好,然後再也不要移動。此時,薩姆已經站在他的身旁。他能聽見肩膀的上方薩姆的呼吸聲,能看見這位老人翕動著的圓拱形鼻翼。

「哈哈,」薩姆說,「還沒有奔跑,只是在踱步。」

「是老本熊!」孩子叫道,「竟然往這兒來了!」他大叫,「正往這兒來了!」

「它每年都要來的,」薩姆說,「每年來一趟。也許只是想看看這次誰住在營地里,看看他會不會開槍,看看我們有沒有帶來能咬住它、逮住它的獵狗來。它會把獵狗們引到河邊去,然後再打發他們回家。我們還是回去吧,看看獵狗們回營時是什麼樣子。」

他們趕到營地時,獵狗們已經返回。那十條獵狗蜷縮在廚房的後面。男孩和薩姆蹲下身子,朝昏暗處仔細瞅去,只見這些獵狗擠成一團,悄無聲息,眼睛熠熠發光,撲閃地看著他們,然後又失去光澤,不再發聲,顯然是聞到了某種味兒,不是獵狗身上的卻比獵狗身上更濃的味兒,也不是普通動物身上的,而是一頭野獸身上的味兒。除了那片原始的荒野,在這些自卑的、幾近痛苦吠叫的獵狗前方什麼也沒有。因此,當第十一條獵狗在中午時分回來時,所有的人都投去了注視的目光——甚至包括艾什老舅(他自稱自己首先是一個廚子)。薩姆給這條獵狗殘破的耳朵和歪斜的肩頂上塗上松節油和潤滑油。在男孩看來,只不過是那片荒野——而不是什麼活的野獸——短暫地彎下了身子,在這隻魯莽冒失的獵狗身上輕輕拍了一下而已。

「這獵狗啊它像人,」薩姆說,「跟人很相似。不到迫不得已時,是不會有神勇表現的。他們都知道,要想問心無愧地活下去,遲早是要神勇地表現一番的;他們早就料到了,自己如果神勇地拼搏一下會碰到什麼事。」

那天下午,他騎在拉馬車的那頭獨眼騾子上。這頭騾子不在乎什麼血腥味兒,據說也不在乎那頭巨熊。薩姆騎在另一頭騾子上。在這個轉瞬即逝、白晝越來越短的冬日,他們騎著騾子走了三個多小時。走過的地方沒有路,甚至連看得見的小道也沒有。他們走進了一片以前從未來過的地區。這時,他知道為什麼薩姆讓他騎著這頭不會受驚的騾子了。那頭沒有殘疾的騾子突然止住了腳步,試圖掉頭逃跑,甚至當薩姆翻身下來後也是如此。它大口呼著氣,拚命拉扯和扭動著韁繩,而薩姆緊緊牽住繩子,用溫和的聲音哄著它向前。他可不敢冒險把它拴起來,只能硬拉著它往前走。男孩也從那頭身有殘疾的騾子上跳下來。

在即將消逝的昏暗的午後,他站在薩姆身旁,看著一根倒伏在地的枯木已經腐爛成了空殼,上面還留下了一道道獸爪的痕迹。在枯木附近的潮濕地面中,有一隻歪斜著的巨大的雙趾爪印。這時他明白了當時在廚房裡瞅著那些蜷縮一團的獵狗時,自己聞到的是什麼味兒了。他第一次意識到那頭熊只不過是一隻普通的動物而已,在他記事前就已經在耳邊回蕩,在夢中浮現,也同樣在父親、德·西班上校,甚至康普森老將軍的耳邊回蕩過,在他們的夢中浮現過,也是在他們能記事前就發生了。如果他們每年十一月趕往營地時根本沒想過要把獵殺的老熊帶回來的話,那麼其原因不是它不能被獵殺,而是一直以來,他們實際上根本就沒有希望獵殺那頭老熊。

「明天再來吧。」他說。

「明天再試試。」薩姆說,「我們還沒有獵狗呢。」

「我們有十一條獵狗啊。今天早上,它們還追蹤過呢。」

「它們都不行,其實有一條就足夠了。」薩姆說,「熊不在這兒。也許,哪兒也找不到它。唯一可能的是某個帶槍的獵人碰巧遇到了它。」

「那個人不會是我。」孩子說,「可能是沃爾特,是上校,是——」

「也許吧。」薩姆說,「凌晨時分,你一定要提高警惕。它很機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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