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地覆天翻人已老 二、七十六歲,平反昭雪

一九七四年,池步洲已經六十七歲,儘管身體還好,從事重體力勞動,也吃不消了,只好從房修三隊退休。好在這時候子女們大都已經長大,儘管還在「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期間,吃了父親的掛落,得不到什麼好工作,但都開始返哺,艱苦一些,僅能果腹而已。

兩年之後,「四人幫」群醜以害人開始,以害己告終。中國共產黨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實踐,特別是許多高級領導人親身嘗到了階級敵人借「階級鬥爭」這一法寶所釀成的苦果以後,深自反省,總結了幾十年來歷史經驗與教訓,總算弄明白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十分普通的基礎理論,並對建國以來的一系列錯誤政策,都做了認真的回顧與修正。中國共產黨經過否定之否定的認識,以其非凡的勇氣與氣魄,公開承認自己理論有錯,政策有錯,路線有錯,因此給全國人民造成了無可挽回的災難與損失。

不久,全國都在複查冤假錯案,落實知識分子政策。池步洲的案子雖然沒有得到平反,也在新統戰政策的感召下,以國民黨高級將領的身份,受聘為上海市長寧區政協委員,每天寫些回憶錄,作為文史資料保存。

一九七九年五月,通過姚耐的推薦,池步洲又受上海社會科學院的聘請任特約研究員,從事台灣經濟史的研究。兩處的「車馬費」相加,每月約有一百五六十元的收入,生活比以前略有改善。

這時候,姚耐出任上海財經學院院長,他仔細聽取了池步洲一生的經歷,首先確認這是一宗冤假錯案,建議池步洲寫出材料申訴。池步洲接受他的建議,寫了一份申訴書,交長寧區政協轉交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一九八二年,池先生在上海巧遇當年的頂頭上司李直峰和霍實子。他們兩位,都已經年過八旬,「文革」期間,霍實子在獄中受盡了苦楚,能夠活著出來,本身就是一大奇蹟。似乎上蒼有心要讓他們在垂暮晚年為池步洲作證,解開池步洲身在中統卻不是中統特務這一難解之謎似的。

這一次見面,李直峰得悉池步洲因「中統特務」冤案坐牢十二年,又因無法洗刷而至今未曾平反,不禁連連搖頭嘆息,責怪自己辦事疏忽,有頭無尾。

原來,李直峰早在楊虎城將軍侍從室任機要秘書的時候,就已經秘密入黨,「雙十二事變」中,因破譯大量南京政府的密電,受到周恩來的賞識。後來奉周副主席之命,打入國民黨中央統計局從事高級情報工作。正因為他特別賞識池步洲的愛國丹心和曠古奇才,方才擔著干係,沒讓池先生填表參加特務組織。有趣的是,池步洲與他同事那麼多年,只知道他有親共嫌疑,受到過軍統的懷疑與排斥,卻不料他果真是正牌兒的共產黨!

李直峰當即給池步洲寫了一份證明材料,全文如下:

證明書

祗(茲)證明池步洲同志1937年10月份,曾在國民黨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第一處(即後來的中統局)情報科機密二股,擔任過研究日本密電碼工作。當時我是該處機密二股股長,因我是奉周恩來副主席命令,打入該處為我黨中央秘密做高級情報工作,所以認為池步洲同志特地從日本回國參加抗戰,是不可多得地(的)愛國志士,不應讓他參加特務組織,失去行動自由,就沒有叫他履行填表、宣誓、正式參加特務組織。以致他後來可以辭職到國民黨中央廣播電台,進行反日宣傳工作。現正值黨落實政策之際,理應負責證明:池步洲同志,並不是中統特務。謹此證明是實。並親筆複寫四份。

證明人:上海市府參事室參事

李直峰(簽字)

1982年11月14日於共和

新路1700弄31號303室

拿到了這樣一份一字千斤的證明材料,池步洲眼含熱淚,感慨萬千地把它遞到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要求平反三十一年前錯判的冤案。

他所感慨的,並不是李直峰居然能夠福祚有加,延年益壽,居然在這最後關頭站出來給他寫這份萬金難買的證明,而是感慨黨的政策,在判斷是非功過上,從前不是按事實分,而是按派系分,從「國民黨內沒有好人,共產黨內沒有壞人」的階級偏見出發,才會得出「到延安的才是抗日,到重慶的就是賣國」這樣荒謬的結論,人為地製造了許多冤獄,其結果,恰恰不是加強了己方的力量,加速了前進的步伐,而是削弱了己方的力量,阻礙了前進的步伐。幸虧共產黨在慘痛的教訓中以鮮血為代價換來了覺醒,終於翻然悔悟,改正了錯誤的觀點和路線,儘力地在做挽回的工作。要不然,共產黨很可能也會走到國民黨當年眾叛親離、民心大失的老路上去,最後退出中國的政治舞台。

四個多月以後,池步洲忽然接到霍實子寫來的一封信,全文如下:

步洲兄:您好!

今天下午兩點不到,有位上海高級人民法院的陳培娥同志(女)到訪,了解在抗戰期間我兄的情況。由我筆述或口述,由她用法院審判用箋寫的。共寫有三頁,由我簽章,光寫:霍實子,85歲,在市政協秘書處工作。

內容大致是:自1938年秋在漢口,1939年在重慶,池曾隨李直峰同志(打進中統來的)到軍委會日本陸軍密電研究組。當時我任該組少將主任,李直峰任上校副主任。但研究組無成就,池於不久就辭去了。

池出去後自己破譯了日本外交密碼電報,被軍政部聘去擔任破譯日本外交密電工作。

1940年春,軍委會技術研究室成立,我任該室第一組少將組長,池任該組第四科科長,破譯了許多日寇的重要情報。如:日寇偷襲珍珠港這一重要情報,是池破譯出來的。池後任技術研究室專員室主任專員,再調譯電人員訓練班少將主任。總之,在抗戰期間,池為抗戰立過功。……等等。

池是抗日戰爭時期,由日本返回祖國,為祖國貢獻力量的。因此李直峰不要池參加中統,使池獲得來去自由。

我證明池沒有參加過中統,李直峰比我更清楚。

池在抗日戰爭時期一直是研究和破譯日本外交密碼工作。

我於1959年被過「左」的(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判為反革命。我一直不服。但直至1978年才敢提出申訴,請求市委統戰部給我複查。承統戰部轉給原判我案的盧灣區人民法院複查。該院經過複查,於1980年8月15日,為我案平反了。

最後陳培娥同志問我還有什麼意見。我說:我希望法院早日給過去的冤假錯案予以平反,使大家心情舒暢,同心同德為祖國建設獻出力量……等語。陳同志即將這段話寫進去了。

我看,兄案不久可以獲得平反了。

匆匆即頌

健康!

霍實子 拜啟

1983.3.18.燈下

兩位老人,一個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共產黨的老牌地下工作者,池步洲當年的老上級,證明他雖然身在中統,但確實沒有參加過特務組織;一個是上海市政協秘書處的工作人員,也是他當年的老上級,證明他乾的都是抗日事業,有利於國家民族。霍實子還特別指出他曾破譯日軍偷襲珍珠港的那份密電(至於香港《天天日報》所載,那是他在港親屬向報界發布,不是霍的本意,張冠李戴,在所難免),因此不但無罪,而且有功。

在此之前,法院曾要求池步洲把他在重慶工作期間所取得的成果與功績寫一書面材料上交,池先生經與當年的同仁們一起認真回憶,寫出材料上交了。於是法院本著認真負責的精神,四處取證。實際上,法院的取證工作,當然不止霍實子一個人,只是池步洲不知道罷了。

又過了一個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送到了。當時複查的案件堆積如山,如果案件沒有爭議,一般只發出判決書就算結案,並不開庭宣讀。判決書全文如下: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83)滬高刑申第226號

申訴人(即原審被告人):池步洲,男,七十五歲,福建省閩清縣人,原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行員,現繫上海社會科學院特約研究人員,住本市新華路七十三弄五十七號三樓。

申訴人因被控反革命罪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於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五日以軍辦秘(52密)二字第10662號決定書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現申訴人不服,提出申訴。

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再審,查明:申訴人早年留學日本,於一九三七年回國。抗日戰爭期間,曾在國民黨中統局國際密電室等單位工作。但原審認定申訴人自日本回國參加中統局充調查員一節,與事實不符,應予否定。申訴人在國際密電室工作期間,也未發現有危害革命的行為,解放後已向組織上交代清楚。故原判以反革命論罪不當,應予糾正。據此,特判決如下:

一、撤銷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軍辦秘(52密)二字10662號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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