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做人——誠實做人信經商 8、明白經商 清白做人

李嘉誠如是說:可以賺的錢應該賺,不過要合法合理。可以賺足last penny,可以想辦法賺到最後一分錢,但是不能傷天害理。

李嘉誠曾說過:「有時候看似是一件很吃虧的事,往往會變成非常有利的事。」由此可見,「吃虧是福」是李嘉誠待人處事的原則之一。比如,李嘉誠身為長實主席,卻主動放棄高額報酬,但同時李嘉誠是大股東和大戶,得大利的當然是李嘉誠。有公眾股東追捧,長實系股票被抬高,長實系股值大增。就這樣,李嘉誠如果想決策一個大的項目投資,總會很容易得到股東大會的通過。對李嘉誠這樣的超級富豪來說,報酬並算不得大數。大數是他的持股份所得的股息的價值。李嘉誠所持長實生啤、新工股份,自1994年到1995年一年,所得年息就共計12.9億港元,這尚未計入他的非經營性收入,以及海外股票。

有人說,一般的商家,只能算作精明。唯有李嘉誠一類的商界超人,才具備經商的大智慧。舍小取大,李嘉誠是其中最聰明的人,俗話說,捨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而大部分商人的目光只會停留在眼前利益,做生意不舍一分一厘,只求自己獨吞利益。恰好是一時賺得小利,而失去了長遠之大利。可謂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李嘉誠卻正好相反,他捨棄了小利,而贏得了大利。小利不舍,大利不來。這是李嘉誠做事的一個定則。

李嘉誠曾經莊嚴宣告:「我的金錢,我賺的每一毛錢都可以公開,就是說,不是不明不白賺來的錢。」李嘉誠的這話是真實的。他一生經商以義字當頭,明明白白的經商,清清白白的做人。在香港這個魚龍混雜的競爭社會,巧取豪奪而致富的人肯定不會太少。因此,金錢的多寡並非衡量一個人價值的唯一標準。能像李嘉誠這樣完完全全清清白白賺錢的,商界中堪為楷模。

1995年夏,李嘉誠、李兆基、鄭裕彤、邵逸夫、曾憲梓、何鴻基等多位富豪捐款籌建「香港明天更好基金」。這是一個非牟利和非政治性的組織,目的在凝聚力量,建立信心,使香港在1997年後繼續維持國際商貿及金融中心的領導地位。

李嘉誠創造了一個神話,他的不凡業績,將載入中國和世界華人經濟發展史冊。1996年2月6日,長實集團宣布集資53億港元,這被輿論看成超人又有新行動的信號。李嘉誠的神話並未畫上句號,他在內地的數百億投資,大都是長線項目,進入全面回報期,超人還可望一飛衝天。

創業感悟:做生意要有所為,有所不為。同是賺錢,賺錢的門道要有所用有所不用。商人的本質是追求利益,這不假,但是賺錢求利一定要明明白白。不合法的錢不賺,違背仁義的生意不做。當一件合法、有大錢可賺,大家爭破頭的生意送到你面前來,你做不做?絕大多數人恐怕毫不猶豫:拿下。當李嘉誠認為當這樣一樁生意與他心中的義有衝突時,他的選擇只有兩個字: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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