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黑傻子 1

他穿著僅僅一個星期之前曼妮親自為他洗凈的褪色的舊工褲,站在那裡,聽到了第一團土塊落在松木棺材上的聲音。緊接著,他自己也抄起了一把鐵杴,這把工具在他手裡(他是個身高六英尺多、體重二百來磅的彪形大漢),就跟海灘上小孩用的玩具鏟子一樣,它抄起的足足半立方尺泥土輕快地給扔出去,彷彿那只是小鏟子扔出去的一小撮沙土。鋸木廠里跟他同一小組的一個夥伴碰碰他的胳膊,說,「把鐵杴給我吧,賴德。」他理也不理,只是把一隻甩出去一半的胳膊收回來,往後一撥拉,正好打在對方的胸前,使那人往後打了個趔趄,接著他又把手放回到甩動著的鐵杴上。他正在火頭上,扔土一點也不費勁,那個墳丘也就顯得是自己長出來似的,好像不是一鏟土一鏟土堆上去的,而是眼看它從地里長出來的,到後來,除了裸露的生土之外,它已經與荒地上所有別的散亂的墳丘,那些用陶片、破瓶、舊磚和其它東西做標誌的墳丘毫無區別了。這些做標誌的東西看上去很不起眼,實際上卻意義重大,是千萬動不得的,而白人是都不懂這些東西的意義的。接著,他挺直身子,用一隻手把鐵杴一扔,使它直直地插在墳墩上,還顫顫地抖動著,像一支標槍。他轉過身子,開始往外走去。墳丘旁稀稀拉拉地站著幾個親友,還有幾個老人,打從他和他死去的妻子出世,這些老人就認得他們了。這圈人中走出一位老太太,一把拽住他的胳膊。這是他的姨媽。他是姨媽拉扯大的,他根本記不得自己父母是什麼模樣了。

「你上哪兒去?」她說。

「俺回家去,」他說。

「你別一個人回那兒去,」她說。「你得吃飯。你上我那兒去吃點東西。」

「俺回家去,」他重複了一句,甩掉她的手,走了開去,他的胳膊像鐵鑄似的,老太太那隻手按在上面,分量彷彿只有一隻蒼蠅那麼重。他擔任組長的那小組裡的工人默默地分開一條路讓他過去。可是還不等他走到圍欄那兒,就有一個工人追了上來;他不用問就知道這是來給他姨媽傳話的。

「等一等,賴德,」那人說,「我們在樹叢里還藏有一壇酒呢——」接下去那人又說了一句他本來不想講的話,說了一句他從沒想到自己在這樣的場合會講的話,儘管這是每一個人都知道的老生常談——死者還不願或是還不能離開這個世界,雖然他們的肉身已經回進大地;至於說他們離開世界時不僅僅不感到遺憾,而且是高高興興地去的,因為他們是走向榮耀,這樣的話還是讓牧師去說,去一遍一遍地說,去強調吧。「你現在先別回去。她這會兒還醒著呢,」那工人說。

他沒有停住腳步,只是朝下向對方瞥了一眼,在他那高昂的、稍稍後仰的頭上,靠鼻子的眼角有點充血。「別管我,阿西,」他說。「你們這會兒先別來打擾我。」接著便繼續往前走,連步子的大小都沒改變,一步就跨過了三道鐵絲攔成的柵欄,穿過土路,走進樹林。等他從樹林里出來,穿過最後一片田野,又是只一步便跨過了那道圍欄,走進小巷,天已經擦黑了。在星期天黃昏這樣的時刻,小巷裡闃無一人——沒有去教堂的坐在大車裡的一家一家的人、馬背上的騎者、行人和他搭話,或是在他走過時小心翼翼地抑制住自己不朝他的背影看——在八月天粉末般輕、粉末般乾燥的灰白色的塵埃里,漫長的一個星期的馬蹄和車輪印已被星期天不慌不忙閑逛的腳印所覆蓋,但是在這些腳印底下的某些地方,在那踩上去令人感到涼颼颼的塵土裡,還牢牢地留下了他妻子那雙光腳的狹長的、足趾張開的腳印,它們雖已不清晰但並沒有完全消失;每個星期六的下午,就在他洗澡的時候,她總要步行到農莊的小鋪去,把下星期吃用的東西都買回來;這裡還有他的,他自己的腳印,他一面邁著大步,一面在沙土裡留下了足跡,他的步子挪動得很快,幾乎跟一個小個子小跑時差不多,他的胸膛劈開了她的身軀一度排開的空氣,他的眼睛接觸到她的眼睛已經看不見的東西——那些電杆、樹木、田疇、房舍和山岡。

他的房子是小巷盡頭最後的那一幢,這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從這兒的白人地主卡洛瑟斯·愛德蒙茲手裡租來的。房租是預先一次付清的,雖然他只住了六個月,但是已經給前廊重新換了地板,翻修了廚房,重換了廚房的屋頂,這些活兒都是他在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在他妻子幫助下親自完成的,他還添置了火爐。這是因為他工錢掙得不少:他從十五六歲長個兒那陣起就在鋸木廠里幹活,現在他二十四歲,當著運木小組的組長,因為他的小組從日出干到日落,總比別的小組多卸三分之一的木頭,有時,為了炫耀自己的力氣大,他常常一個人去搬一般得兩個人用鐵鉤子搬的那種圓木;從前,即使在他並不真正需要錢的時候,他也總有活兒干,那時,他想要的一切,或者說他需要的一切,都不必花錢去買——那些膚色從淺到深、滿足他各種說不出名堂的需要的女人,他不必花錢就能弄到手,他也不在乎自己身上穿的是什麼衣服,至於吃的,一天二十四小時他姨媽家裡現成的都有,他每星期六交給她兩塊錢,他姨媽甚至都不肯收——因此,唯一要花錢的地方就是星期六和星期天的擲骰子和喝威士忌了。直到六個月之前的那一天,他第一次正眼看了看他從小就認識的曼妮,當時他對自己說:「這樣的日子俺也過膩了。」於是他們結了婚,他租下了卡洛瑟斯·愛德蒙茲的一所小木屋,在他們新婚之夜,他給爐子生了火,因為據說愛德蒙茲最老的佃戶路喀斯·布錢普大叔四十五年前也是在他的新婚之夜點上火的,這火一直到現在也沒熄滅;他總是在燈光照耀下起床、穿衣、吃早飯,太陽出來時走四英里到鋸木廠去,然後,正好在太陽下了山的一個小時之後,他又回到家中,一星期五天都是如此,星期六除外。星期六中午一點鐘之前,他總是登上台階敲門,既不敲門柱也不敲門框,而是敲前廊的屋檐,然後走進屋子,把白花花的銀幣像小瀑布似的嘩嘩地倒在擦得鋥亮的廚房餐桌上,而他的午餐正在爐灶上嗤嗤地響,那一鉛桶熱水、那盛在發酵粉罐頭裡的液體肥皂、那塊用燙洗過的麵粉袋拼成的毛巾,還有他的乾淨的工褲和襯衫,都等他去享用呢,而曼妮這時就把錢收起來,走半英里路上小鋪去買回下星期的必需品,把剩下的錢去存在愛德蒙茲的保險箱里,再走回家,於是兩人就不慌不忙地又吃上一頓忙了五天之後的舒心飯——這頓飯里有腌肉、青菜、玉米麵包、冰鎮在井房裡的脫脂牛奶,還有她每星期六烤的蛋糕,現在她有了爐子,可以烤東西吃了。

可是如今,當他把手放到院門上去時,他突然覺得門後面空空的什麼都沒有。這房子反正本來就不是他的,今天,連那新安上去的地板、窗檯、木瓦以及壁爐、爐子和床,也都成了旁人記憶中的一部分,因此,他彷彿是個在某處睡著突然醒來發現自己在另一個地方的人,在半開的院門口停下腳步,出聲地說:「我幹嘛上這兒來呢?」說完這句話,他才往裡走。這時他看見了那條狗。他早就把它丟在腦後了。他記得自從昨天天亮之前它開始嗥叫以來,就再也沒有見到過它,也沒有聽到過它的聲音——這是一條大狗,是一條獵犬,卻不知從哪兒繼承來一點兒獒犬的血統。(他們結婚一個月之後他跟曼妮說:「俺得養一條大狗。不然,一整天,有時還得一連好幾個星期,家裡陪著我就只有你一個。」)這條狗從門廊底下鑽出來,走近他,它沒有奔跑,卻是像在暮色中飄浮過來的,一直到輕輕地偎依在他的大腿旁,昂起了頭,好讓他的手指尖剛能撫觸到它,它面對屋子,沒有發出一點聲音;與此同時,彷彿是這隻畜生在他不在家時控制著、保護著這所房子,直到這一刻才消除了魔法似的,在他面前的由地板和木瓦組成的外殼變硬了,充實了,有一瞬間他都相信自己不可能走進去了。「可是我得吃呀,」他說。「咱倆都得吃東西呢,」他說,接著便朝前走去了,可是那條狗並不跟著,於是他轉過身來,呵叱它。「快過來呀!」他說。「你怕啥?她喜歡你,跟我一樣。」於是他們登上台階,穿過前廊,走進屋子——走進這充滿暮色的單間,在這裡,那整整六個月都濃縮成為短暫的一刻,使空間顯得非常局促,令人感到呼吸都很困難,這整個六個月也擠縮到壁爐前面來了,這裡的火焰本該一直點燃,直到他們白頭偕老的;在他還沒有錢購置爐灶那會兒,他每天走四英里路從鋸木廠趕回家中,總能在壁爐前找到她,見到她狹長的腰背和她蹲坐著的腿與臀,一隻狹長的手張開著擋在面前,另一隻手捏著一隻伸在火焰上的長柄煎鍋;從昨天太陽出山時起,這火焰已變成一攤又干又輕的骯髒的死灰——他站在這裡,那最後一縷天光在他那有力地、不服輸地跳動著的心臟前消隱,在他那深沉地、不間斷地起伏著的胸膛前消隱,這跳動與起伏不會因為他急遽地穿越崎嶇的林地和田野而加快,也不會因為一動不動地站在這安靜、晦暗的房間里而減慢。

這時候那隻狗離開了他。他大腿旁那輕微的壓力消失了;他聽見它竄走時爪子落在木頭地板上的嗒嗒聲與吱吱聲,起先他還以為它逃走了呢。可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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