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火與爐床 第三章

最初,愛德蒙茲從賬本上抬起頭見到有個老婦人從路上走過來時,他並沒有認出是她。他又埋下頭去看賬本,直到聽見她爬上台階沉重的腳步聲、見到她走進小鋪時,他才明白是誰。因為他大約已有四五年沒見過她走出院門了。他騎了母馬去巡視莊稼經過她家時會看到她坐在廊子上,那乾癟的臉湊在陶土煙鍋的蘆葦稈上,往裡一抽一抽的,要不就是在後院的洗衣盆、晾衣繩之間挪動,動作既緩慢又痛苦,她那衰老的動作即使在愛德蒙茲看來也比他所知道她的確切年齡顯得老得多;愛德蒙茲有時認真想想便會得出這樣的結論。他按常規總是一個月一次在她家院門口下馬,將母馬拴在圍欄上,自己進去,帶上一罐煙草或是一小包便宜的軟糖,那是她愛吃的,和她聊上半個小時。他把這稱作對自己機遇的一次祭酒,就像古羅馬的百人長 在飲酒前也總要先灑掉一些一樣,其實這是對他祖先與良知的祭祀,他說不定會承認自己在良知上是及不上這個黑人婦女的,無論在禮數還是在人品方面,她是他心目中唯一的母親,她不僅在大雨滂沱、一片澤國的夜晚親自給他接生,讓自己丈夫在險些送命的情況下去請大夫,可大夫來晚了,而且還帶了她自己的孩子住到這幢宅子里來,讓白娃娃、黑娃娃和自己睡在同一個房間里,這樣就可以給他們兩個餵奶,一直喂到他斷奶,而且在他十二歲上學前從不長時間離開宅子——這是個小個兒女人,幾乎小得出奇,而且在接下去的四十年里彷彿越長越小了,老是包著同樣的潔凈的白頭巾,圍著同樣的潔凈的白圍裙,他打記事起就見到她是這樣裝束的,他知道她其實比路喀斯年輕,但是看上去卻更顯老,老得令人難以相信,近年來她開始用他父親的名字叫他,甚至用老一輩的黑人對他祖父的稱呼來叫他了。

「老天,」他說。「你大老遠的上這兒來幹嗎?你幹嗎不差路喀斯來?他應當清楚,讓你來是不——」

「他這會兒正躺在床上睡覺呢,」她說。走路使她稍稍有點氣喘。「所以我才有機會來。我什麼東西也不需要。我是來和你談事兒的。」她朝窗口稍稍轉過去一些。於是他見到了那張布滿皺紋的臉。

「為什麼?是什麼事兒?」他說。他從轉椅里站起身來,從辦公桌後面拉出另一把椅子,那是一把椅腿用鐵絲加固過的直背椅子。「坐吧,」他說。可是她僅僅用同樣視而不見的眼光看看他又看看椅子,他只好去攙她的胳膊,那胳膊在兩三層很舊但是一塵不染的衣服底下捏上去簡直不比她抽的煙斗的蘆葦稈粗多少。他扶她來到椅子邊,讓她就座,她那一層又一層的裙子與襯裙攤了開來。她立即低下頭去轉向一邊,把一隻扭曲粗糙像是團乾枯發黑樹根似的手舉起來,放在眼睛上。

「太亮了,眼睛不好受,」她說。於是他又扶她起來,把椅子轉成椅背朝窗。這一回她自己找到椅子了,並且坐了下去。愛德蒙茲坐回到轉椅里去。

「好吧,」他說。「是什麼事兒?」

「我要離開路喀斯,」她說。「我要辦那個……那個……」愛德蒙茲坐著,一動不動,盯看著他現在看不大清楚的那張臉。

「你要辦什麼?」他說。「離婚?四十五年之後,在你這樣的年紀?你打算幹什麼?你日子怎麼過呢,沒有人——」

「我可以幹活。我要——」

「行了,」愛德蒙茲說。「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即使父親沒在他遺囑里寫明要照顧好你的下半輩子。我是說你打算怎麼辦?離開屬於你和路喀斯的房子去跟納特、喬治一塊兒過?」

「那隻會跟原先一樣糟,」她說。「我得徹底走開。因為他瘋了。自打他有了那台機器後他就變瘋了。他還有——還有……」雖然他剛剛提到過,他知道她連喬治的名字都想不起來了。她又開口了,一動不動,在對著他說不上來的什麼東西瞪視,兩手在潔白的圍裙上像是兩團難以辨認的墨跡:「——每天晚上都整宿不沾家,尋找那筆埋在地下的錢。他連自己的牲口都再也不管不顧。得由我來喂母馬、餵豬、擠牛奶,我只好盡量對付。不過這還不要緊,我幹得了。碰到他身體有病我也是樂意做的。可是他現在是頭腦有病。病得很厲害。他連星期天也不再起床上教堂。他病得很重呢,老爺。他在做上帝不願人去做的事。我害怕呀。」

「怕什麼?」愛德蒙茲說。「路喀斯壯得像匹馬。他現在比我還棒。他這陣子農閑沒活兒干,要等莊稼熟了才有事。有幾天通宵不睡和喬治一起在溝頭溝尾走走對他沒什麼害處。下個月一摘棉花他自然會停下的。」

「我怕的還不是這個呢。」

「那又是什麼?」他說。「怕的是什麼?」

「我是怕他會找到那筆錢呀。」

愛德蒙茲重新跌落到他的椅子里,直直地看著她。「怕他會找到?」她仍然在對著他說不上來的什麼東西瞪視,一動不動,那麼小,就像是個玩具娃娃,是件小擺設。

「因為主說了:『入我土者必歸於我直至我允其復生。勿論男女凡觸及者務須注意。』 所以我害怕。我必須走。我必須要擺脫開他。」

「這地方根本就沒有錢埋在土裡,」愛德蒙茲說。「他從春天起不就在窪地那兒探來探去想找到錢嗎?那台機器也是不會找到的。我已經想盡辦法讓他別買了。除去控告那個商販私自闖進別人產業把他逮捕,我什麼都做了。我直後悔當時沒那樣做。倘若我預先料到——不過這也不會有用的。路喀斯反正是會在哪段大路上和他碰頭把機器買下的。不過有了它路喀斯也不會找到一個錢的,跟他背著手在溝頭溝尾走來走去,認為哪兒有就讓喬治·威爾金斯挖下去沒什麼區別。他再傻,過不了多久也會死心的。他會停下來的。到那時他就正常了。」

「不,」她說。「路喀斯老了。他看上去不顯老,可他已經六十七了。一個人那麼一把年紀迷上了挖寶,就跟迷上了賭錢、喝酒和追娘們兒一樣。他根本沒有停下來的空兒。然後他還會跟著迷下去,迷下去……」她停下了話語。她坐在硬椅上一動不動,就連放在褪色圍裙上兩攤墨漬似的多節瘤的手也是一動不動。他娘的,他娘的,他娘的,愛德蒙茲想道。

「我可以告訴你怎樣在兩天內把他的毛病治好,」他說。「要是你年輕二十歲的話。可是你現在做不到了。」

「告訴我。我做得到的。」

「不,」他說。「你現在太老了。」

「告訴我。我做得到的。」

「明天早上等他帶了那東西回家,你自己帶上它到溝底去尋找埋藏的錢。後天早上也這樣干,大後天也是。讓他發現你是在幹什麼事兒——在他睡覺的時候用他的機器,在他睡覺不能盯著看它、不能自己找錢的全部時間裡。讓他回到家裡發現沒給他準備好早飯,睡覺醒來發現晚飯沒做,因為你仍然在溝底,在用他的機器尋找埋藏的錢。這個辦法能治好他的。可是你太老了。你頂不住的。你回家去等路喀斯醒了,你跟他——不,路太遠了,不能讓你一天跑兩回。告訴他我說的,讓他在家裡等我。我晚飯後去你們家跟他談談。」

「談談是不會讓他改變主意的。我談沒用。你談也沒有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乾脆離開他。」

「談話也許沒用,」愛德蒙茲說。「可是要說的話我是一定要說的。他也一定得聽著。我晚飯後來。你叫他等著。」

這時候她站起身來。他看著她怪費勁地一路走回去,那麼小,簡直像只玩具娃娃。他現在的感情不僅是對她關懷,如果他足夠坦率的話,那根本不是關懷,他是在勃然大怒——一種不僅是他活著這幾十年而且是他父親一生所積累的輕蔑與氣憤的突然迸發,甚至還可追溯到他的祖父麥卡斯林·愛德蒙茲的時日。路喀斯不單是這地方活著的年紀最大的人,比愛德蒙茲的父親年紀還大,倘若老人家還活著的話,他身上有四分之一的血液,那不僅是白人的血液,甚至還不是愛德蒙茲家的血液,而是老卡洛瑟斯·麥卡斯林本人的,路喀斯是他的男性後裔,而且與他只隔一輩,而愛德蒙茲卻是女性的後裔,算起來是第五代;他小時候就注意到路喀斯總稱呼他的父親為愛德蒙茲先生,從不像別的黑人那樣稱他為扎克先生 ,而且逢到要與白人說話時也總是冷靜與有心機地避免用任何名稱來稱呼對方。

可是路喀斯並沒有拿他的白人的、甚至是麥卡斯林家的血統來作資本,恰好相反。好像是他不僅不拿這當作一回事,而且還非常冷淡。他甚至不覺得有必要用它來爭取什麼。他甚至也懶得去反對它。他兀自充當他這個人得以組成的那類雙種族綜合物,任憑自己擁有這個身份,就僅僅以這樣的方式來抗拒它。他也不去當這兩種張力的戰場兼犧牲品,相反,他是一個容器,很結實,來歷不明,並非導體,在其身上毒素與對立物相互制約,不起波瀾,在外界空氣里沒有製造出什麼謠言。原先是同胞三個:老大詹姆士,然後是一個姐姐,叫鳳西芭,再就是路喀斯,他們的父親是托梅大嬸所生的圖爾,他是老卡洛瑟斯·麥卡斯林的兒子,母親則是譚尼·布錢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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