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譯本序

《去吧,摩西》(Go Down, Moses, 1942)是威廉·福克納的第十七部作品,也是他的第十三部長篇小說。人們常把這部小說視為他從1929年的《喧嘩與騷動》開始的鼎盛時期的最後一部作品。這以後,福克納還發表了七部作品,但是似乎都未能超過以前的水平。

從福克納的書信與講演中,我們可以得知他創作此書的一些情況以及他自己對此書的看法。

1941年5月1日,福克納給他的出版者蘭登書屋的羅伯特·哈斯寫了一封信,信里說:

親愛的鮑勃:

去年我提到過一本集子,一部短篇小說集,總的主題是南方白人與黑人種族之間的關係。我的計畫是這樣的:

書名:去吧,摩西

小說篇目:

《灶火與爐床》

第一部分:已在《科利爾》雜誌上發表。

第二部分:《大西洋月刊》。

第三部分:尚未發表。

《大黑傻子》:《哈潑》雜誌

《古老的部族》:

《三角洲之秋》:尚未發表。

《去吧,摩西》:《科利爾》。

我還要在某種程度上改寫它們;在改寫的過程中也許還會添加一些材料。書的規模大致與《沒有被征服的》相當。

1941年5月13日,福克納在給哈斯的信中又往選目里加進一篇,題目他顯然還未想好,因為他僅用小寫寫上「當我和布克大叔」這幾個字。後來他一度把這一篇叫作《幾乎》,正式出版時才確定為《話說當年》(Was)。

5月22日福克納在給哈斯的信里又提到了他的計畫:「……奧伯 處已有四篇講黑人的故事。我還可以再進一步發揮,再寫上幾篇,出一本像《沒有被征服的》那樣的書,也許可以在六個月之內把材料搞齊。」

到這時為止福克納還沒有具體提到要寫《熊》。六七月間,他開始寫《熊》了。12月2日,福克納致函哈斯說:「我12月1日交稿的諾言無法實現了。可寫的內容比我當初想的要多得多,可以成為我能引以為豪的一個章節,但需要精心地寫,得反覆修改才能寫好。我正在寫呢……」福克納這裡指的顯然是《熊》的第四章。

12月中旬,蘭登書屋收到了一百二十一頁打字稿,上附給編輯與排字工人的明確指示:「不得改動標點符號或句子結構。」接著,福克納又擴展《三角洲之秋》。他還在信中關照得把早先寄去的那篇《去吧,摩西》放在後面,作為全書最後的一篇。

1942年1月21日,福克納將《去吧,摩西》一書的獻詞(即書前關於卡洛琳·巴爾大媽的那段話)寄給了羅伯特·哈斯。

1942年5月11日,這本書出版了。但是書名成了《〈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

1947年春天,福克納在密西西比大學與英語系學生談話,在回答提問時說:「《去吧,摩西》——我原先是作為一部短篇小說集寫的。可是在改寫後它成了一個物體的七個刻面(facets)。其實它就是一部短篇集。」他還把這本書與《喧嘩與騷動》、《我彌留之際》並提,認為是他最好的作品。

1949年,哈斯寫信給福克納,說出版社要重印《〈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問他有什麼地方需要改動。福克納在1月26日的回信里說:「《摩西》其實是一部長篇小說。我不打算刪去故事或章節的標題。你認為有必要給這些故事像章節一樣列上次序嗎?幹嗎不照原來樣子重印呢,但是得把書名從《〈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改為《去吧,摩西》,並在封套說明上作相應的修改。……要是允許我事後放炮的話,我看只有蘭登書屋才會那麼認真,非得在《去吧,摩西》後面加上『及其他故事』這幾個字。我記得當初我看到印好的扉頁時的那份驚愕(當然也不算很大)。我說,再版時就乾脆利落地叫它《去吧,摩西》得了,八年前我寄給你們時就是這麼寫的。」

於是,從1949年起,《去吧,摩西》就正式被認為是一部長篇小說。看來,最初福克納自己也拿不定主意,而是一點點確立自己的看法的。

要是讓局外人客觀地說,這本書應該算是一部「系列小說」。它由一個統一的主題與屬於同一家族的眾多人物連結成一體,各篇之間大致都互有關聯,但也都能獨立成篇。福克納後來把《熊》編進《大森林》(1955)短篇集時就抽去了第四章,他認為附有第四章的《熊》是長篇《去吧,摩西》的一部分。對於短篇小說來說,它太沉重了。

《去吧,摩西》的主人公自然是艾薩克·麥卡斯林。他所屬的麥卡斯林家族是福克納筆下的約克納帕塔法縣的幾大莊園主家族之一。這部小說就是寫這個家族的兩個支系(白人後裔包括女兒生的「旁系」,以及黑白混血的後裔)幾代人的命運的。所涉及的人物有族長卡洛瑟斯·麥卡斯林的雙生子梯奧菲留斯(布克)與阿摩蒂烏斯(布蒂),當然,還有布克的兒子艾薩克(艾克)。「旁系」里有老卡洛瑟斯女兒的外孫麥卡斯林(卡斯)·愛德蒙茲、卡斯的兒子扎卡里(扎克)、孫子卡洛瑟斯(洛斯)。白人人物中比較重要的還有艾克的母親索鳳西芭、舅舅休伯特·布錢普。小說的另一人物支系(黑人)姓的就是後面的這個莊園主的姓。老卡洛瑟斯不願讓他與黑女奴(亦即他的女兒)所生的兒子姓自己的姓,這個奴隸只能被稱為托梅(黑女奴名)的圖爾。在圖爾娶了布錢普家的女奴生了孩子後,他的孩子才有了姓——布錢普。而堪稱《去吧,摩西》第二號人物的路喀斯·布錢普就是圖爾的小兒子。而他的妻子莫莉——我們有充分理由可以認為福克納家的老女傭卡洛琳·巴爾即是其原型——與外孫賽繆爾分別是「系列小說」的兩篇(前者)與一篇(後者)中的主要人物。為幫助讀者弄清人物之間的關係,譯者特繪製了一張「譜系圖」,附在序言的後面。

另外,還有一個人物是不能不提的,他就是印第安酋長與黑女奴所生的混血兒山姆·法澤斯。他是艾薩克精神上的父親,不僅教會了艾薩克打獵,也教會了他怎樣做人。

《去吧,摩西》寫到的時間,最早的是1859年(追述的部分不算),最晚的則是福克納寫作的「當時」——1941年。若按先後次序排列,書中寫到的較大事件約有這麼一些:

1859年 布克與麥卡斯林·愛德蒙茲去休伯特·布錢普處追捕逃奴托梅的圖爾。布克被扣。布蒂與休伯特打牌,救回布克,並贏得一黑女奴。布克後來娶了索鳳西芭·布錢普,於1867年生下艾薩克。(《話說當年》)

1877年 艾薩克十歲。他初次加入獵人的隊伍,進入大森林。(《熊》)

1879年 艾薩克十二歲。殺死他的第一隻鹿。法澤斯為他舉行印第安族正式成為獵人的儀式。(《古老的部族》)

1883年 艾薩克十六歲。獵人們殺死大熊「老班」。名叫「獅子」的獵狗與法澤斯也都先後死去。艾薩克看家中老賬本,知道了祖先的罪惡。(《熊》)

1885年 艾薩克十八歲。他最後一次去大森林中已被賣掉的營地。他悼念法澤斯。(《熊》)

1886年 年底,艾薩克去阿肯色州,設法將1000元給已出嫁的索鳳西芭——路喀斯的姐姐。(《熊》)

1888年 艾薩克二十一歲。他決定放棄祖產並搬到鎮上去住。他發現舅舅休伯特贈與的咖啡壺的秘密。(《熊》)

1889年 艾薩克結婚。他拒絕了妻子收回莊園的要求。(《熊》)

1895年 托梅的圖爾的幼子路喀斯·布錢普二十一歲。他向艾薩克索取應該得到的遺產。(《灶火與爐床》)

1898年 扎卡里(扎克)·愛德蒙茲之子卡洛瑟斯(洛斯)誕生,扎克之妻難產死去。路喀斯之妻莫莉去扎克家當乳母。約半年後,路喀斯去「索回」莫莉,後與扎克進行「決鬥」。(《灶火與爐床》)

1906年 洛斯八歲。他的種族意識「覺醒」,決定不再與路喀斯之子亨利同吃同睡。(《灶火與爐床》)

1940年 莫莉的外孫賽繆爾犯罪被處決。莫莉設法讓其遺體「光榮還鄉」。(《去吧,摩西》)

1941年 路喀斯埋藏釀酒器,無意中發現金幣。他迷上挖寶,但最後不得不放棄。(《灶火與爐床》)

1941年 艾薩克與洛斯去打獵,他遇見洛斯的情婦,發現她是詹姆士(吉姆)·布錢普——路喀斯長兄——的孫女兒。他看到罪惡循環返回。但他把鑲銀的號角傳給其子。(《三角洲之秋》)

《去吧,摩西》的第三篇《大黑傻子》中的人物、故事均與麥卡斯林家無關。從裡面提到「四五年前路喀斯結婚」一語推定,故事應該發生在1941年。後來,當弗吉尼亞大學的學生問起為何要將這個故事插在這裡時,福克納回答道:因為「大黑傻子和他的妻子租住的是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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