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五

星期五克里斯默斯在摩茲鎮被捕。這個鎮上住著一對名叫海因斯的年老夫婦,年歲已經很大了。他們住在黑人區的一幢小平房裡;可是他們的生計,生活情形,鎮上的一般人不得而知,因為他們似乎窮得有點兒邪乎,完全無所事事;就鎮上人所知,海因斯二十五年來沒幹過活兒,沒有任何穩定的工作。

三十年前他倆遷來摩茲鎮。一天,鎮上人發現海因斯太太住進了那幢小平房,此後便一直住在那兒;頭五年海因斯每月只回家一次,在周末的時候。很快人們得知他在孟菲斯有份什麼差事,究竟在幹啥也沒人知道,因為即使在那時,他已經是個神秘人物,他那模樣既像三十五歲也像五十歲,目光冷淡,神情痴迷,有點兒古怪,對什麼事都不感興趣,都沒有好奇心。鎮上人認為他倆神經有點兒不正常:孤孤獨獨,霉里霉氣,個兒比大多數男女都要矮小,像是屬於另一個種族,屬於不同的人類。即使五六年之後也是如此,這時海因斯似乎已經來到摩茲鎮,在他妻子居住的那幢平房住下不走了,人們僱用他幹些他們認為他力所能及的零雜活兒。但沒過多久,他連零活兒也不幹了。有段時間,鎮上的人奇怪他們靠什麼維生,但不久便把這事忘了,不再去揣測;就像後來人們聽說海因斯步行去鄉下幾處黑人教堂傳播福音,主持佈道會,於是常常看見黑人婦女從他們的住宅後門進去,端的顯然是飯菜食品,出來時兩手空空,鎮上人揣測了一陣子後也忘了。最後,鎮上人要不是忘記便是寬容了他們,因為海因斯已老,沒有妨礙,那種事要發生在年輕人身上可是罪大當誅的。鎮上的人只是說:「他們怪得很,對黑人的事真著迷。說不定是北方佬呢。」這樣說說也就完了。也許鎮上人寬容的不僅是他挽救黑人靈魂的自我獻身精神,而且還有人們對他倆接受黑人施捨的食物這事的視而不見,因為拋棄良心上的負擔,心裡自然會感到快活的。

於是,二十五年來這對老人沒有維持生活的直接收入,鎮上人全都裝作沒看見送食品的黑人婦女和那些蓋好的鍋碗,而其中有些食物十之八九是從她們工作的白人家的廚房原封不動端出來的。也許這是人們心裡迴避的部分內容。總之,鎮上的人對他們置之不理,二十五年來這對老人一直生活在孤苦伶仃的停滯的死水中,像是兩頭從北極圈溜出來迷了途的麝牛,從冰河時期遺留下來的兩頭無家可歸的動物。

女的幾乎從來見不到人影。雖然男的——人稱博士大叔——成天呆在廣場:一個骯髒的小老頭兒,那張面孔從前要不是很剛毅便是很兇狠——他要不是個空想家便是個極端的利己主義者——穿一身無領的污穢的藍色斜紋布工裝,拄一根沉重的手削的山桃木拐杖,手握的地方污黑得像胡桃木,光滑得像玻璃。最初他在孟菲斯幹事那幾年,每月回家還一星半點地談起自己,不僅帶著獨立自主的自信,還顯示出他一生中曾有過比獨立自主更了不起的氣質,而且這就在不久以前。那時他一點兒不顯得神情沮喪。使他的生活發生變化的倒是他的自信心,那種能夠管束幾個手下人的自信,他自願這麼做而且這樣做的理由他相信別人既無可置疑又無法理解。可是,他講起自己和當時乾的差事的那些話儘管連貫又有條有理,別人卻聽不明白。因此,人們相信他有些古怪,即使在那個時候。看來他並不是有意在東拉西扯,而是他講的話,講的內容,與聽話人心目中所認為的一個人的活動範圍不相吻合,而這兩者是必須相互一致的。有時人們斷定他當過牧師。有時他談起孟菲斯來滿玄乎神氣的,彷彿他一直在那兒充任什麼重要的名目不詳的市政職位。「當然啰,」摩茲鎮的人背著他說,「他准在那兒當鐵路道口指揮,每當火車經過時他就拿面紅旗站在人行橫道中央。」或者說:「他怕是一個報紙大員呢,從公園的板凳下拾廢報紙。」人們當著他的面不會這樣說,即使他們中間膽量最大的人,以老愛信口開河地說俏皮話而聞名的人,也不敢這樣做。

後來他丟掉了在孟菲斯的工作,或者是自動辭了職。他在一個周末回家來了。到了星期一卻仍然沒走。這之後他成天呆在鬧市區的廣場一帶,沉默寡言,衣服邋遢,帶著憤怒而又茫然的目光,人們把這些當作精神病的癥狀;那神情像是暴力已經耗盡,只留下一種氣息,一股怪味;那狂熱則像漸漸微弱的就要熄滅的爐火餘燼,一種傳道狂般的熱情,包含著四分之一的信念,四分之三的強制蠻幹。因此,人們聽說他常常徒步去鄉下的幾座黑人教堂佈道並不奇怪;一年之後甚至聽說了他宣講的那些內容也不驚奇。這個幾乎全靠黑人的恩惠和施捨維持生活的白人,獨自深入到偏遠的黑人教堂,打斷正在進行的儀式登上講壇,以威嚴沉悶的語調,有時竟會使用不堪入耳的言語勸誡黑人要在比自己膚色更淺的所有人面前誠心謙卑,鼓吹白種人優越,而他自己就是第一號代表,狂妄地不知所云地大發謬論。黑人相信他神經不正常是上帝在作怪,或者是他觸犯了上帝。人們多半根本沒聽他講,他所講的他們大半也聽不懂。也許他們當他是上帝的化身,因為他們認為上帝也是一位白人,他的行動也有些莫名其妙。

克里斯默斯的名字第一次在街上傳開的那天下午,海因斯正在鬧市區;消息一傳開,孩子和大人——商人、店員、懶漢、看熱鬧的,尤以身穿工裝的鄉下人最多——一齊開跑。海因斯也跟著跑去,但是他跑不快,而且個子矮小,跑到之後也望不過那密密麻麻的肩背。儘管如此,他使出所有的力氣和橫蠻,那迫不及待的勁兒不亞於在場的任何人,拚命往熙攘的人堆里鑽,彷彿先前鑄在他面孔上的狂暴神情重新恢複了活力,他亂抓亂扯別人的肩背,最後竟舉起手杖開打,打得人們轉過身來認出是他,把他抱住;他卻奮力掙扎,揮起沉重的手杖又打,一面叫喊:「克里斯默斯?人們真的說是克里斯默斯嗎?」

「克里斯默斯!」抱住他的其中一人大聲回應,面孔也緊繃著,射出憤怒的目光,「克里斯默斯!上周在傑弗生鎮殺人的那個白面黑鬼!」

海因斯瞪著那人,沒牙的嘴邊唾沫直濺。然後他又開始掙扎,氣勢洶洶,一面咒罵。這個虛弱的小老頭兒,一副小孩子的細小脆弱骨架,卻竭力以手杖開路,打進人堆,朝中央鑽,那兒站著抓獲的兇手,滿面是血。「喂,博士大叔!」人們說,一面止住他,「呃,博士大叔。他們已經把他逮住了,他跑不了啦。你這是幹嗎。」

可是他又扭又擺,不住地咒罵,聲音都變得沙啞微弱了,嘴邊掛著唾沫,止住他的人努力控制他,像握著一根壓力過大、管道太細的皮水管。那一大堆人中惟有被捉獲的兇手沉著鎮靜。人們抓住海因斯,可他不斷罵人,他那副脆弱的老骨頭,瘦削纖細的筋腱,一齊爆發出強烈的憤怒。他從人們手裡掙脫出來,直往前沖,又擠又鑽地來到兇手面前。這時他停了一下,凝視著兇手的面目。那是認真周到的一次端詳,但人們還沒來得及再次抓住他,他舉起手杖早給了兇手一下;正要舉杖再打,人們才把他抱住,他沒法子,可火氣仍然很大,輕飄的唾沫從嘴邊飛濺。人們卻止不住他的嘴,他叫道:「宰了這雜種!宰了他!殺死他!」

半小時後兩人用車把海因斯送回家。一人開車,另一個扶著他坐在后座上。他布滿短髭和污跡的面孔變得蒼白,雙眼緊閉。兩人把他長癱癱地抬出汽車,支撐著他穿過前門,走過用碎磚頭和水泥塊鋪就的朝向台階的道路。現在他睜開了雙眼,但仍舊茫然失神,眼珠直往內翻,只露出昏褐淺藍的白眼仁。他渾身依舊軟弱無力,不能動彈。正當他們走近門廊,門開了,他妻子跨出門外便隨手把門掩上,站在那兒望著他們。他們知道是他妻子,因為她從人們所知道的他的住屋出來。兩人之中卻有一人從未見過她,雖然是鎮上居民。「咋回事?」她問。

「他還行,」第一個人說,「我們剛才在鬧市區看了一場熱鬧,加上這大熱的天氣,他有點兒受不了啦。」她站在門口,像是擋在那兒不讓他們進屋;她是一個矮胖的女人,面孔圓圓的,像一塊弄髒了卻還沒烤的麵糰,稀疏的頭髮緊緊地別在一起。「上周在傑弗生鎮殺死那個女人的黑鬼,克里斯默斯,剛才被逮住了,」那人說,「博士大叔對這事有點兒受不了。」

海因斯太太正轉身準備開門。正如那人後來對同伴說的,她一聽這話立即愣住轉不動身了,像是被人扔來一顆石子擊中了。她問:「逮住誰?」

「克里斯默斯,」那人說,「那個黑人兇手,克里斯默斯。」

她站在門廊上邊俯視著他們,面孔灰白,凝然不動。「像是早就知道我還會說啥話,」那人回到汽車時對同伴說,「好像她一直希望我會同時告訴她:那兇手是他又不是他。」

「他像啥模樣?」她問。

「我真沒看清,」那人說,「人們抓到他後得給他點兒顏色瞧瞧。是個年輕人。而且看上去並不比我更像黑人。」女人俯視著他倆。現在夾在他倆中間的海因斯能夠自己站立了,口裡發出咕嚕聲,像是快要從沉睡中醒來。那人問道:「你要讓我們咋個安頓博士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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