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面對面地坐在書桌兩邊。現在書房被桌上的一盞帶綠色燈罩的檯燈照亮了。海托華坐在檯燈後面的一把古式轉椅里,拜倫則坐在對面的直背椅上。兩人的面孔恰好避開燈罩下溢出的直射的燈光。窗戶開著,傳來遠處教堂里的歌唱聲。拜倫在講話,聲音不高,語調平板。
「那是樁怪事。我想一個人要是有個地方呆,一個壞事找不到他頭上的地方,那就是星期六傍晚的刨木廠。而且那幢房子正在燃燒,可以說就在我對面。當時我正在用餐,不時抬頭看看那煙柱子,心想:『好啦,今天傍晚我在這兒總該見不到人影了。起碼今晚沒人會打擾我了。』然後我抬起頭,巧得很,她站在那兒,整個臉都準備著要擺出笑容,嘴就要張開說出他的名字,就在這時她發現我不是他。不知咋的,我便把知道的整個事嘮叨了一遍。」他勉強做了個怪相,不是微笑,只是上唇翹動了一下,臉皮剛皺起還沒展開,這動作便幾乎立即收斂了。「當時我絕沒想到,我不知道的事還不是最糟糕的部分。」
「能夠把拜倫·邦奇留在傑弗生鎮過星期日的事,準是件怪事,」海托華說,「可是,她正在尋找他,而你幫她找到了他。你做的事不正符合她的願望嗎?這不正是她從亞拉巴馬州一路來找尋的嗎?」
「我想我把情況告訴她,這沒錯。我想這一點不會有啥問題。她眼睜睜地瞅住我,坐在那兒,大著個肚子,看她那神情,一個人就是想撒謊也辦不到。於是我講個沒完,那邊燒著的大火看得清清楚楚,好像有意在那兒警告我,要我留神講些什麼,只是我太蠢沒有領會到。」
「啊,」海托華說,「是昨天燒的那幢房子吧。我看不出這兩件事中間有啥聯繫——那是誰的房子?我也看見黑煙了,問了一個過路的黑人,但他不知道。」
「伯頓家的那幢老房子,」拜倫說。他瞧著對方,彼此對面相望。海托華個兒挺高,有陣子很瘦,但現在不瘦了。他的皮膚像麵粉口袋的顏色,上半身的形狀像鬆鬆裝著麵粉的口袋,馱著自身的重量從瘦削的雙肩直往腿膝上墜。隔了一會兒,拜倫說:「你還沒聽說呀!」對方注視著他。他沉思地說道:「這也該由我來說了。兩天之內跟兩個人說話,說的是他們本來不想聽到的事,根本就不應該聽的事。」
「什麼事你認為我不想聽?有什麼事我還沒聽人說起?」
「不是那場火,」拜倫說,「他們倒是都跑出來了。」
「他們?據我所知,伯頓小姐一個人住在那兒。」
拜倫再次凝視了對方一會兒,但海托華的表情一本正經,希望知道個究竟。「布朗和克里斯默斯唄,」拜倫說。海托華的表情仍然沒有變化。「你還沒聽人說過,」拜倫說,「他們以前住在那兒。」
「以前住在哪兒?他倆在那幢房子里住?」
「不,是在後面的一處黑人住的那種小木屋。三年前克里斯默斯把它收拾了出來。那以後他一直住在那兒,而鄉親們還猜不到他究竟在哪兒過夜呢。後來,他和布朗伙在一起,他便把布朗帶去一塊兒住了。」
「哦,」海托華說,「可是我不明白……要是他們在那兒住得挺自在,要是伯頓小姐不——」
「我看他們合得來。他們在販賣威士忌,用那個老地方當窩子,作掩護。我想她不知道,不知道賣威士忌這事。起碼,鄉親們鬧不明白她是不是知道。他們說那是克里斯默斯三年前自己幹起來的,只賣給幾個互不相識的老主顧。可是他把布朗拉入伙以後,我猜是布朗想擴大生意的,他腰間帶上酒,半品脫半品脫地出售,無論在哪條小巷逢人就賣。就是說販賣他自己從不喝的東西。他們賣的威士忌來路不明,我看經不起查問,因為大約在布朗辭掉刨木廠的工作,成天駕著新汽車到處亂竄的兩星期之後的一個星期六的晚上,他喝醉了,在鬧市區的理髮店裡,向一堆人炫耀他和克里斯默斯某天晚上在孟菲斯或者那附近的路上所乾的事,說到他們把新汽車隱藏在灌木叢里,克里斯默斯拿著手槍,還大吹特吹什麼一輛卡車,一百多加侖的什麼東西。他一直吹牛吹到克里斯默斯趕來,走到他面前把他從椅子里拽了出來。克里斯默斯開口了,用他那特有的平靜的既說不上快活也說不上發火的聲音說道:『你小心點兒,別喝多了傑弗生鎮產的這種烈酒。喝了要上頭的。首先你會莫明其妙地豁了嘴漏風。』他一手攙住他,一手打他的耳光。看上去不像在狠狠揍他;可是當克里斯默斯抽打時拿開手的間歇,大伙兒看見布朗髭鬚下的面頰都給揍紅了。『你出來吸點兒新鮮空氣,』克里斯默斯說,『你在這兒讓鄉親們沒法做事了。』」他沉思了一會兒。然後他又說:「她就坐在那兒,坐在木板堆上,兩眼望著我,我一個勁兒地把這一切告訴她,她眼睜睜地注視我。然後她問:『他嘴角上是不是有一小塊白傷疤?」』
「那麼布朗就是她要找的人,」海托華說,他坐著一動不動,以一種靜靜的驚訝的神情看著拜倫,既不感情衝動,也不義憤填膺,好像在傾聽另一個民族的人所做的事。「她的丈夫原來是個私酒販子。唉,唉,唉。」然後,拜倫瞧見對方臉上有種隱伏的東西即將蘇醒流露,而這連海托華自己都未意識到,彷彿他內心深處有樣東西正竭力警告他或者讓他有所準備。然而拜倫覺得那隻不過是他自己已經有過的體驗,而且他正要講述出來。
「這樣,我不知不覺地把一切都告訴她了。即使在那個時候,在我認為那便是全部真相的時候,我也該穩住不說,哪怕把舌頭咬成兩段。」現在他不再瞧著對方。透過窗戶,從遠處教堂傳來混合著風琴和歌唱的聲音,聲音越過靜寂的夜晚,低微卻很清晰。拜倫心想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能聽見。也許他老聽,聽得多了,時間久了,不再聽見了,甚至不需要聽了「我在幹活的整個傍晚,她一直坐在那兒,對面的火焰終於漸漸消失了,我心裡一直想著該對她說些什麼呢,該叫她咋辦呢。她當時就要去那兒,要我給她指路。我說那有兩英里遠呢,她聽了只笑了笑,好像我是個孩子什麼的。她說:『從亞拉巴馬州來的這一路都走過了,我還怕再走兩英里不成。』然後我對她說……」他的話音停住了,兩眼瞅著放腳的地板出神。過了一會兒,他抬起頭來:「我撒了個謊,是的。不過,從某一方面來看,這不算是撒謊:因為我明白那兒會有許多人看熱鬧,她卻要上那兒去找他。我自己沒有把握,也不知道他在不在,去後會怎樣,會有多麼糟糕。於是我告訴她,他正忙著干他的活兒,最好六點鐘後到城裡去找他。這話倒也不假。我相信他的確把那種事,把懷裡揣滿冷冰冰的小瓶子叫作活兒的;要是廣場上沒有他,那他準是暫時鑽進了某條小巷,或者稍稍遲了一步還沒從小巷回來。所以我勸她別急,等等再說。她等在那兒,我一面幹活一面琢磨該咋辦。現在想來當時情況不明我是多麼著急,而今我知道了全部情況,相比之下當時的著急算不了什麼。今天一整天我都在想,我要是能退回到昨天去,只有當時那點兒擔心著急,那一切會容易得多。」
「我還是不明白你有什麼可擔心的,」海托華說,「那個男人干那種事,她落到這個地步,都不是你的錯。你已經盡了力,一個陌生人所能做的你都做到了,除非……」他也說到一半住口了。話音一斷,正說的事便漸漸消散,不經意的思索變為推測,接著竟成了關切之類的東西。拜倫坐在對面沒有任何動靜,他垂著頭,表情十分嚴肅;而坐在拜倫對面的海托華,還沒有想到愛情上面去。他只記得拜倫還年輕,過著獨身和勤勞的生活;從拜倫的談話里,那個與他素不相識的女人或許具有某種令人動心之處,即便拜倫仍然相信那不過是憐憫而已。於是,他更密切地注視著拜倫,既不是冷眼旁觀也不是滿懷熱情。與此同時,拜倫繼續以平板的語調講述:到了六點鐘,他還不知道該咋辦,甚至在他和莉娜走到了廣場的時候,他仍然猶豫不決。當拜倫不動聲色地談到,他們到了廣場以後他決定將莉娜領到比爾德太太家時,海托華迷惑不解的神情才開始有所觸動,有了某種預感,想要退縮逃避。拜倫靜靜地談著,邊想邊回味:當時像是有什麼東西滲入了空氣,進入了夜晚,使人們熟悉的面孔變得陌生;而他還沒有聽人說起,也不用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弄明白是什麼使他天真無知造成的困境顯得十分幼稚;實際上他不用弄清事情的真相就知道不能讓莉娜聽到這一切。他不用別人明白地告訴他,便已確定無疑地發現了那溜掉的盧卡斯·伯奇。現在看來,他要再不明白就真是個愚昧無知的傻瓜蛋了。整整一天,命運,機遇,在空中豎起一道黃色煙柱,一個警告信號,而他太蠢,竟然沒有能夠領悟到。所以他得迴避人們——旁邊走過的人,迴避周圍盡在談論這樁事的氣氛,以免她得知真相。也許當時他明白,遲早她得知道,會聽人說起,而且可以說她也有權利知道,但他似乎覺得只要領她走過廣場,進入某個人家,他便盡到了責任。不是對那樁邪惡的責任,他的責任在於當她身無半文、長途跋涉三十天之後到達這兒,造化選擇了他作為傑弗生鎮的代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