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

拜倫·邦奇記得三年前一個星期五早上的情景:正在刨木棚里幹活的幾個工人抬起頭來,看見一個陌生人站在那兒觀望。他們不知道他站在那兒多久了,他看上去像個流浪漢,但仔細看來又不像。他的鞋沾滿塵土,褲子也弄髒了,但褲子卻是嗶嘰料子縫的,褲縫筆挺;襯衣髒了,但原是件白襯衣。他結著一條領帶,一頂還挺新的硬邊草帽歪斜地戴在頭上,面部毫無表情,顯得既傲慢又邪惡。儘管他一身流浪漢的打扮,卻不像個地道的流浪漢;他的神態清楚表明,他無根無基,行蹤靡定,任何城鎮都不是他的家園,沒有一條街、一堵牆、一寸土地是他的家。而且他總是像打旗號似的顯示他十分明白自己既無根又無基,帶著一種嚴峻而又冷漠的、幾乎是孤傲的神情。正像人們後來說的那樣:「他好像剛走了霉運,既不打算倒霉下去,又懶得去管應該如何爬起來。」他年輕。拜倫瞧他站在那兒,兩眼盯著大汗淋漓、工裝濕透的工人,嘴角叼著根香煙,面部晦暗陰沉,鄙夷不屑,略微歪斜著避開紙煙冒出的煙氣。過了一會兒,他連手也不抬便將叼在嘴上的紙煙一口吐掉,轉身往工廠辦公室走去;身穿又臟又舊的工裝的工人都帶著困惑不解的憤懣神情望著他的背影。「咱們應該把他推進刨床去,」工頭說,「說不定那會刨掉他臉上那股子神氣。」

他們不知道他是誰。從來沒人見過他。「當著眾人的面擺出那副神色,可是件冒風險的事,」有人說道,「他頂好收拾起那副臉色;要是他忘了,遇上一個不喜歡看的人,麻煩就大了。」這之後人們不再理會他了,至少不再談論他,大家在皮帶呼呼飛旋、車杠嘎嘎轉動的工棚里又重新幹了起來。可是不出十分鐘,工廠的總管走了進來,背後跟著那個陌生人。

「給這人活兒干,」總管對工頭說,「他說他會使鏟子。你可以叫他去木屑堆幹活。」

誰也沒停下手上的活兒,但工棚里的人都一齊重新注視這個陌生人,他身穿弄髒的城裡人常穿的衣服,一張難以容忍的陰沉沉的面孔,臉上滿是冷漠傲慢的神氣。工頭迅速打量了他一眼,目光同那人的一樣冷淡。「他就穿這身衣服幹活嗎?」

「這是他的事,」總管說,「我雇的不是他的衣裳。」

「好吧,他愛穿什麼就穿什麼,你要是不介意,我也無所謂,」工頭說,「行啦,先生。到那邊去拿上鐵鍬,幫大伙兒鏟木屑吧。」

陌生人一聲不吭地轉身去了。旁邊的人瞧著他走過木屑堆消失了,過一會兒扛了把鏟子出來幹活。總管和工頭在門邊交談。他們分手後,工頭回答說:「他的名字叫克里斯默斯。」

「名叫什麼?」有人問道。

「克里斯默斯。」

「是個外國人嗎?」

「你沒聽說過叫克里斯默斯的白人?」工頭問。

「從來沒聽說有人叫過這名兒,」那人說。

拜倫記得,那是他第一次意識到一個人的名字——原以為只是一個人的稱呼而已——還可以預示他的作為,要是別人能及時領悟其含義的話。在他看來,他們大家在聽見這個名字以前誰也沒有特別注意過這個陌生人。可一旦聽見他的名字,彷彿那名兒的聲音里有樣東西在暗示人們應當期待什麼;而且他自身還帶著一種無可迴避的警告意味,就像一朵花帶著香氣,一條響尾蛇尾巴會發出響聲,只不過誰也沒有足夠的智力領會它。他們以為他只是個外國人。他們見他在星期五這天的其餘時間裡仍然結著那條領帶,戴著那頂草帽,穿著那條筆挺的褲子,於是彼此議論紛紛,說他那個國家的人就是這樣穿戴幹活的;雖然也有人說:「今兒晚上他就會換衣服的,明早來幹活就不會穿節日禮服了。」

星期六早上,晚來者趕在上工哨子吹響之前到達,人還未走過來已經在問:「他來了沒有——在哪兒——」旁邊的人用手一指。陌生人正獨自站在木屑堆里,鐵鍬放在身旁。他仍然穿著昨天那身衣服,傲慢地斜戴著草帽,嘴裡叼著香煙。「我們到時他已經在那兒了,」第一批到工地的人說,「就像現在這樣站著。甚至好像他通宵沒睡覺似的。」

他絕不同任何人講話,也沒有誰想理睬他。但是,人們都意識到他在那兒,不緊不慢地揮臂彎腰幹活。(他幹得挺不錯,一副沒好氣的樣子,卻又克制著不停地干。)中午時分到了,除了拜倫,今天誰也沒帶午餐盒;大家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準備下班,下星期一再來。拜倫拿著飯盒獨自往水泵房走去,這是工人通常午休進餐的地點。他坐下來用餐。不一會兒,有什麼東西引他抬起頭來。就在不遠的地方,那個陌生人正靠著一根柱子抽煙。拜倫知道他進屋時陌生人早站在那兒,而且毫無走開的意思。更糟的是,他像是故意站在那兒,對拜倫的存在視而不見,彷彿他是另一根柱子。拜倫問:「你不想歇歇嗎?」

陌生人噴出一口煙,然後注視著拜倫。陌生人面容憔悴,臉色像塊死板板的羊皮革,不是他的皮膚而是他的臉如此;好像他的頭顱是用死板的方方正正的模型澆鑄,然後再放進熾烈的火爐煅燒過似的。「加班幹活付多少錢?」他問。這一問拜倫心裡頓時明白了。難怪他老是穿著節日禮服幹活,昨天今天都沒帶午餐,還不跟大伙兒一起在中午收工。就像是這人親口告訴他似的,拜倫知道他身無分文,兩三天來多半就靠抽煙過日子。拜倫幾乎隨同這個想法把飯盒遞過去,他的舉動直接反映了他的心思。可這動作還未完成,那人早已轉過臉去,仍帶著先前那副傲慢不屑的神情,只從香煙飄散的煙霧裡瞟了一眼遞上的飯盒。「我不餓,留著這臟玩意兒你自己填肚子吧。」

星期一早上,拜倫的想法得到了證實。那人穿著嶄新的工作服來幹活了,還帶了一包食品。可是中午時分,他不和大家一起蹲在水泵房裡吃飯,他臉上仍掛著先前的神色。工頭說:「別管它,西姆斯沒雇他的衣服,也沒雇他的臉色。」

拜倫心想:西姆斯還沒有雇他的舌頭呢。至少克里斯默斯不這麼想,也沒這麼做。他對任何人都一聲不吭,甚至半年後也一樣。沒有人知道他下班後幹些什麼。晚飯後,同他一塊兒幹活的人會偶爾在鎮中心的廣場上撞見他,可克里斯默斯卻視對方為陌路人。這種時候他總是頭戴嶄新的帽子,褲子燙得筆挺,嘴角叼根香煙,面前煙霧繚繞。誰也不知道他的住處,他在哪兒過夜,除了偶爾有人在城邊見他沿一條穿過樹林的小道走出來,似乎他住在這條路那邊的某個地方。

這些不是拜倫現在對他的了解,而是當時知道的情形,他那時的所見所聞。當時沒人知道克里斯默斯的住處,只見他來刨木廠干黑人乾的笨重的活兒,摸不透隱藏在這層面紗、這道帷幕背後的真相。要不是另一個陌生人布朗的出現,也許壓根兒不會有人了解他的底細。然而布朗一旦談起他,便有十幾個人承認,他們從克里斯默斯那兒買威士忌喝已經兩年多了,都是夜裡單獨到樹林去找克里斯默斯。那個地方離城有兩英里,在一座古老的殖民地時代的莊園背後,莊園里獨自住著一個名叫伯頓的中年未婚女人。但即便是那些買酒的人也不知道克里斯默斯就住在伯頓小姐屋後那個破爛的、以前給黑人住的小木屋裡,而且已經住了兩年多。

然後大約半年前的一天,另一個陌生人出現在刨木廠,同克里斯默斯一樣來找活兒干。他也很年輕,個兒高高的,來時就穿一身工作服,看來這套工裝穿了已有一段時間了,而且似乎他來的一路上也沒什麼行囊。他神情機靈,面目也還清秀,嘴邊有一道白色的小傷痕,為此他似乎在鏡子面前花費了不少工夫;他有種迅速扭頭往肩後一瞥的習慣,跟大路上的騾子走在汽車前面時的動作一樣,拜倫想。但這不單純是由於驚慌而往後看的動作,拜倫覺得這神情還帶著自信、無畏,像在反覆堅持和表明無論背後出現任何不測,他都能鎮定自若。當工頭穆尼瞧見這位新手時,拜倫相信自己和穆尼持有同樣的看法。穆尼說:「好啦,西姆斯雇了這傢伙,什麼玩意兒都可以雇,就剩沒雇穿開襠褲的人了。」

「這話不錯,」拜倫說,「他使我想起那些沿街亂跑、裝上收音機的汽車。車裡裝有收音機,你卻聽不清它在播什麼,這汽車也沒一定的目標。你走近一看,車裡甚至連個人都沒有。」

「對,」穆尼說,「他讓我想起一匹馬。不是一匹劣馬,只是一匹不中用的馬。在牧場上顯得挺不賴的,可等你拿著韁繩走到牧場門邊,它總是賴在泉水邊的低洼地不想動。不錯,它跑得挺快,但到了該派用場的時候,它的腳便躈拜了。」

「可我猜,說不定母馬喜歡他呢,」拜倫說。

「當然,」穆尼說,「但依我看,他甚至沒本事給母馬造成任何永久性的危害。」

新來者去木屑堆同克里斯默斯一道幹活。他喜歡比比劃劃,逢人就說自己姓甚名誰,到過些什麼地方;說話的語調和神氣足以表明他的為人本性,表明他那些話自相矛盾、虛虛假假。所以拜倫想,人們對他聲稱的名字和他說他做過的事都不敢相信。人們沒理由說他的名字不應該叫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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