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經三傳:哲學、歷史、還是政治? (二)作為官方政治學的「春秋大義」

——《唐太宗文集》

——《春秋決獄》

——《詩經》和《春秋》的聯合斷案

——對孟子的一次問難

儒學之「施於有政」,著名的概念很多,以現代人的熟悉程度來論,恐怕排第一位的就是「以德治國」了——這也正是「《春秋》學」的一個提綱挈領的要義。但要細論起來,事情卻沒有那麼簡單。

我們一般人都知道儒家和法家勢同水火,好像儒家就是講以德治國,靠領導人高標人格的感化作用來扭轉社會的道德風氣,而法家就是講以法制國,是胡蘿蔔加大棒式的照章辦事,不講道德人情。其實,就像前邊例子里講的,儒家並不反對依法制國,但要以德治為主,以法製為輔,而「德」的內容千千萬萬,要從經義之中細心發掘,在現實之中靈活運用,這就是典籍的經世致用之功。

「以德治國」在歷代帝王之中往往被列為頭等綱要,古人講立德、立功、立言,在帝王而言,立德無疑是首當其衝的事情——無論他是明君還是昏君,無論他是「德主刑輔」還是相反,這個「德」總是要立的。《貞觀政要·文史》記載唐太宗的一則故事很能說明這個問題:

貞觀十一年,著作佐郎鄧隆表請編次太宗文章為集。太宗謂曰:「朕若制事出令,有益於人者,史則書之,足為不朽。若事不師古,亂政害物,雖有詞藻,終貽後代笑,非所須也。只如梁武帝父子及陳後主、隋煬帝,亦大有文集,而所為多不法,宗社皆須臾傾覆。凡人主惟在德行,何必要事文章耶?」竟不許。

這段是說:貞觀十一年,一位叫鄧隆的官員奏請把唐太宗的文章彙編成集。

想唐太宗一代英明領袖,自有無數的遠見卓識,而且他還很有文采,至少我個人感覺他的文章並不比「唐宋八大家」要差,所以,編一部《唐太宗文集》怎麼想都是一件好事。況且鄧隆這個提議,就算滿朝文武當中有些人不以為然,可誰又敢提反對意見呢?

出人意料的是,還真就有人提了反對意見,這個人就是唐太宗自己,他說:「我那些重要講話什麼的,如果真的很重要,如果其中真有一些有益於人的內容,史官自該記錄在案,也自然足以傳之不朽;如果有些內容純屬不循古訓、烏七八糟,就算辭藻再怎麼漂亮,一旦流傳下去也只會惹後人笑話。看看梁武帝父子和陳後主、隋煬帝,他們都有文集行世,可他們的所作所為實在讓人不敢恭維,哪一個不是沒折騰多久就把宗廟社稷給折騰完蛋了?所以說啊,當皇帝的要靠什麼,靠的是德行,重中之重的就是德行,區區文章又算得了什麼呢?」

唐太宗這番話,儒家可以說他深得儒家聖王「行不言之教」之理,道家也可以說他深得道家「無為」之法,法家也可以說他深得法家「不以術示人」之術,反正誰家都不提倡領導人多發議論。——要知道,這個立場很容易被人認為是道家的,其實儒家的「無為」思想並不弱於道家。比如在《論語》里,孔子有一次發感慨說自己不想再說話了,弟子們很是納悶兒,問老師:「您要是不說話了,我們的學費不是白交了么?」孔子回答:「老天不是也不說話么,四季照樣輪迴,萬物照樣生長。」 這問題後來蘇軾說得明白:「我讀《史記·孔子世家》,發現孔聖人說話很是循規蹈矩,言必稱先王,而再看他那幾個著名的學生,子路的勇武、子貢的口才、冉有的智慧,在當時天下都堪稱數一數二,可孔子卻不大喜歡他們,唯獨喜歡那個三腳踢不出一個屁的顏回,嗯,這是有深意的啊。」——這「深意」是什麼呢?蘇軾歸結說:「孔子的『道』是『平易正直』的,他這是預料到後世一定會有竊取他的學說而做不義之事的壞傢伙。如果自己說話又是高深莫測又是長篇大論,這是很容易讓後世的野心家鑽空子的。孔子這番良苦用心值得我們好好體會啊,想想我們自己吧,如果為文立論過於注重文辭,那就與聖人的主張背道而馳了啊。」 ——蘇軾這話的確發人深省,不過話說回來,蘇軾自己在這個問題上恐怕是最沒有發言權的。

如果我們不因人廢言的話,蘇軾的這層體會正可以解釋《貞觀政要》的這則軼聞:唐太宗此刻表現出來的似乎正是「平易正直」的一面,如果當真浩浩蕩蕩地搞一部文集出來,豈不是會讓蘇軾那樣的知識分子們偷偷笑話么?唐太宗把話說得坦白,還真不是假謙虛,就這樣,鄧隆的馬屁提案竟然未獲批准,貞觀年間的考研大軍這才算鬆了一口氣。

以儒家的眼光來看,唐太宗這番表態可以說是「以德治國」的一種體現,而有趣的是,歐陽修他們在修《新唐書》的時候還真就沒有收錄什麼皇帝的詔令,把「本紀」部分搞得很是簡潔,後來章學誠還為這事挑了一回大指,誇歐陽修他們深得《春秋》的筆削精髓,比司馬遷和班固做得都好。看來,領袖治國在德而不在文,這倒真是很多人的共識。可是,儒家翻來覆去念叨這個「德」字,而這個「德」到底包含哪些內容,這其實是相當含混的。舉個例子來說,司馬光曾經在給皇帝的上疏里具體談過這個問題,說君主之「德」包含三類內容,它們分別是:仁、明、武。

「仁」,近似於我們一般理解的「德」,強調一種教化型的政治作風;「明」意味著有明智的腦瓜,知道誰是好人、誰是壞蛋,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武」並不是窮兵黷武的意思,而是說君主要有良好的判斷能力,當十個參謀官貢獻了十條意見的時候知道該選哪一個。——誰都知道這道理不錯,可這種說法卻怎麼看怎麼都像格鬥中的第一金科玉律:一定要打倒對手,一定不能被對手打倒。

現在一些問題就比較明確了:難道儒家的「德」就僅僅是倫理意義上的「道德」嗎?

——當然不是。

難道「德」就全是講教育、講感化嗎?

——當然也不是。

具體看看董仲舒,這樣一位官學泰斗,難道就只是在書齋裡邊悶著頭搞教學和著述嗎?

——當然更不是。

我們敘述的時間順序是從後向前的,就從老董的晚年說起好了。

不,不該稱呼「老董」,而該恭恭敬敬稱他一聲「董老」。話說董老辛辛苦苦一輩子,終於光榮離休了,可離休了也閑不下來,朝廷每有大事爭議不下的時候,就派張湯到董宅找董老來討主意。張湯其人我們前邊已經見過,是漢代風光一時的大法官,而大法官頻繁地去找大儒者討主意,這本身就很說明問題了。

主意討來討去,少說也討了好幾百回了,就連叫化子討飯都沒有這麼膩人的。董老給的主意雖然都是就事論事,可人們對這些意見回頭再一捉摸,發覺其中句句都是金玉良言。於是,這些主意最後被彙集成書,一共收錄了二百多條——但這可絕對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儒家學問書,而是一部法典,題目叫做《春秋決獄》。顧名思義,書的內容是以「春秋大義」來裁斷疑難案件的。

看,儒家大師貢獻法律判例。而更有甚者的是,有人認為《春秋》一書根本就是孔夫子的法律專著,比如明代黃正憲《春秋翼附》,作者的大哥在序言里就這麼說:「《春秋》,吾夫子刑書也。」

咱們想想,像錢鍾書、陳寅恪這樣的大學者,學術水平絕對不在董仲舒之下,但是讓這兩位去參與判案和制訂法典,恐怕誰都會覺得荒誕吧?

那麼,董仲舒又是怎麼給大法官支招的呢?所謂《春秋決獄》,又是怎麼以《春秋》的內容來作判案依據的呢?咱們來看一個例子:

甲無子,拾道旁棄兒乙,養之以為子。及乙長,有罪殺人,以狀語甲,甲藏之。甲當何論?

斷曰:甲無子,振活養乙,雖非所生,誰與易之?《詩》云:「螟蛉有子,蜾(guǒ)蠃(luǒ)負之。」《春秋》之義,父為子隱。甲宜匿乙。

詔:不當坐。

這段文字可以讓大家體會一下當時法律文書的行文風格。我們現代人學習傳統文化,大多都是去讀唐詩宋詞、駢散名文,卻對古代實用體裁的東西了解不多。而實際上,這種實用類的東西在當時可比詩詞歌賦重要太多了。作為意識形態根基的學術典籍自然就更重要了,要知道,詩詞歌賦多是抒發一些閒情逸緻,至多也就是發發憂國憂民的感慨,在名利之途上有時也能趕上以詩取士的好日子,而儒家典籍卻不一樣:小可以安身立命,大可以安邦定國,這才是社會發展的主旋律。

好了,我們現在來好好看看《春秋決獄》的這一小段到底在說什麼。

這一小段一共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提問題,第二部分是董仲舒回答問題,這兩部分是主幹,最後第三部分是皇帝的簡單批示。

問題問的是:現在有這麼一個案子:某甲沒兒子,在路邊揀了個棄嬰,收養下來,叫做某乙。某乙長大成人之後,有一回犯了罪,殺了人,回家之後就把犯罪經過如實告訴了養父某甲。某甲知道事情不妙,就把養子某乙窩藏起來。現在案情都清楚了,我們為難的是,不知道該把某甲定什麼罪?

先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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