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五族共和」口號下的邊局糜爛

民國初創,雖說是以「五族共和」為號召,但在內地,各地方實力集團擁兵自重,爭戰不休,並沒有政令軍令的統一。少數民族所在的邊疆地帶,如蒙古、新疆、西藏,更是各圖自保自立。在此情形下,川邊藏區也亂象叢生。政府方面武裝有趙爾豐時代留下的邊軍,又有民國後新編練的川軍,還有那些被廢除的土司於清代覆亡後自行恢複了在其領地的統治,他們也各自擁有自己的武裝。

民國六年,還有趙爾豐創建的邊軍一營,以趙的舊部彭日升為統領,駐紮在金沙江西岸的察木多,並以此為中心,控制著金沙江以西相當於今天幾個縣的地面。其中一個炮兵連西出駐紮在類烏齊,與藏軍處於對峙局面。類烏齊在察木多西北邊。清人所撰《西藏志》,對察木多到類烏齊的距離有明確記載:「自察木多五十里至惡洛藏分路,六十里至杓多,四十里至康平多,五十里至類烏齊。」共四站二百里地。這個記載應該是準確的,我走過這個地段,並特意用車上計數器測過公路里程,從類烏齊縣城到昌都,顯示數字為一百零五公里。今天,察木多叫昌都,是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的首府,類烏齊則成為昌都下屬的一個縣。昌都地處瀾滄江邊。再往東二百多公里,是江達縣。江達縣,清代為川屬德格土司屬地。也就是說,民國初年,金沙江以東,今西藏昌都地區大部,實際上不是由噶廈政府控制。

1919年,兩個藏軍士兵越界被邊軍駐類烏齊那個連的士兵俘虜。那兩個藏軍士兵不是故意越界挑釁,只是割馬草不小心越界被擒,但送到昌都後卻被統領彭日升下令斬首。藏軍前來談判索回士兵,得到的卻只是兩個人頭,被激怒的藏軍於是向邊軍開戰。此時的邊軍已不是趙爾豐時代的邊軍了,他們得不到內地新編川軍支援,帥老兵疲,勢單力孤,連戰連敗,後被藏軍圍困於察木多,最後向藏軍乞和繳械。彭日升被送往拉薩關押。從此,趙爾豐經營川邊時在金沙江東改土歸流的地區全部喪失。藏軍一發而不可收,越過金沙江繼續進攻。相繼將趙爾豐時代所設德格、白玉等縣攻克,繼而兵分南北兩路進逼甘孜與巴塘。川軍集中九個營,在甘孜地方苦戰四十餘天,才抑制住藏軍攻勢。

後經正在這一帶探險的英國人台克滿居中調停,邊軍統領劉贊廷與噶廈政府官員降巴登達在甘孜絨巴岔締結停戰協定。停戰協議共十三條,主要內容是重新劃定了川藏界線。條約承認,清末由邊軍實際控制的類烏齊、恩達、察木多、寧靜、貢覺、德格、白玉、鄧柯、石渠等地都由藏軍佔領。

清代的瞻對,這時是民國的瞻化縣,在這份停戰協議中,依然劃歸川省管轄,但如果瞻化人民「安靖如常,無虞出境擾亂之時,漢官應不駐軍於該縣境內」。也就是說,在該協議中,瞻化雖然劃歸川省管轄,卻不能駐軍於該地。瞻化在川藏關係中的特殊地位,也因此得以顯現。

此協議雖然未得到民國政府批准,而且協議中也寫明「本約及停戰退兵條件,非正式議和條約」,但協議中劃定的川藏兩軍實際控制線,一直維持到20世紀30年代初才有所改變。這一條約的簽訂,使趙爾豐時代改土歸流的地方,又失去十二個縣。

以五族共和為號召的中華民國,開創初期非但未能與別族共和,在驅除了滿族統治者後,內地軍閥間展開混戰,於邊疆地帶的事務早已無暇關注了。那時的川邊鎮守使陳遐齡,當彭日升在察木多率兵陷於苦戰時,非但不從打箭爐派兵西援,反而把駐守川邊的軍隊調進川內,參加軍閥間的內戰。劉贊廷時任巴塘邊軍分統領,他在1921年出版《邊藏芻言》中說:「自1917年7月至1918年4月,邊軍與藏番激戰,中間九閱月,陳遐齡既不發兵,又不濟糧餉,聶幫統死,彭統領俘,邊軍八九營覆沒,官佐士兵陣亡數千,十二縣失守,知事為敵所擄者,割鼻插耳,為國之玷,稍有血氣,莫不震動。如陳於此時出兵兩三營,援助邊軍,則前敵士氣百倍,十餘縣疆土,不難一鼓恢複。乃擁兵八營,坐視邊局之糜爛。」

這時的西藏方面,卻因為兩次抗英戰爭失敗和辛亥革命的刺激,出現了一些意圖改革圖強的官員。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對藏軍進行現代化的改造。台灣學者馮明珠著《中英西藏交涉與川藏邊情》中說,自西姆拉會議以後,藏軍以過去裝備落後的三千零六十二人擴建為由一萬餘人組成的英式武裝的常備兵力。馮明珠的書中還說,英國還在江孜開辦了一所軍官訓練學校,以駐江孜商務委員會署的英籍指揮官擔任教官,以英式戰爭方法,訓練藏軍軍官。噶廈政府自1914年起,增收鹽稅和皮革稅,以這兩項新增稅收購入英式現代武器,同時在西藏設立機器廠,製造槍支彈藥。因而藏軍迅速成長為一支准現代武裝,戰鬥力大大增強。

西藏噶廈政府方面為擴軍強軍而增加稅收,還造成近代史上一個重大事件,即九世班禪於1923年出走內地。藏文版《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年譜》中對此事如此記載:「日喀則基宗、四品官穆夏從江孜打來電話向達賴喇嘛稟告,說明班禪大師師徒一行於11月15日突然離開扎什倫布寺出走。臨行留有一信。信中說:『下屬官員違背達賴喇嘛意願,不信守前例,攤派四分之一軍餉。因無著落,只好赴漢、蒙各地向信徒募化籌款』云云。」

光緒年間陳觀潯所撰《西藏志》有專章《西藏兵制》,其中說到那一時期藏軍武器裝備,還是一支相當原始的武裝:「藏人兵具,當時仍用古代舊物。一曰大炮。每支重三四十斤或五六十斤不等,有銅鑄者,有鐵鑄者。長三四尺,能容之葯十餘兩,鉛彈三四十兩。二曰土槍。以熟鐵製造,子葯均由前膛裝入,即內地鳥槍之類。其槍托上有飾以金、銀、珠、玉者。彈用鉛鑄,其形圓。三曰快槍。有獨子、五子、七子、九子、十三子等類。尚有青海購來之俄國式快槍。四曰戈矛。木柄纏以鐵絲,其長不過一丈。五曰鋼刀。其鋒甚利,雖快槍亦能斫斷。六曰弓矢。七曰鐵盔鎧,用以護身者,能御槍彈。」

又一章記《西藏人禦敵之法》。講有深林埋伏、夾谷包圍、高坡滾石、窄路劫糧、黑夜撲營、阻擋關隘、掘險斷路、據守堅碉等,這些都是從古典小說里常常看到的。

面對這樣的軍隊,先行改善了武裝與戰法的趙爾豐所領邊軍,才能以區區數千兵力便縱橫川邊三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而所向披靡。從趙心愚與秦和平教授所編輯的《清季民康區藏族文獻輯要》中,我讀到一則趙爾豐所領邊軍《平定德格贈科行軍規則》,其中詳細規定邊軍的戰法,讓人想起外國影片中的戰爭場面,抄錄幾則,我們便可以想見那時的戰爭場面及細節:

「一、臨陣時,我兵分作四十人一排,共列五排;衛隊四十人,作為第三排;其餘十人,看守兩營械對象,並瞭望後路有無包抄之匪。

「一、臨敵時,如戰地寬,則平列兩排為一行;窄則以一排為一行,餘四排,以次遞列。雖系平列,總宜疏散,不可太擠,免受敵槍。若地方過窄,則以半排為一行,或分兩排為雁翅形,以張兩翼。是在該營官審察地勢、敵情,神而明之。

「一、臨戰時放槍,第一排先放,放畢蹲身;讓第二排接放,以次遞蹲,遞放;放至第五排畢,第一排又復輪放。倘敵人攻撲太急,則前排蹲放,後排立放,敵未攻撲,則不準亂放一槍。

「一、各排放槍時,營官弁長,須留神察看。若打至兩輪,而不能中傷人者,是即毫無準頭及手顫者,必膽已搖。似此者皆勿令再放,尚可節省子彈備用也。

「一、臨敵時,馬隊以四百人,分扎我兵左右,敵如遠一二里外,令馬隊毋庸開槍擊賊。賊敗則縱馬隊追之,我兵緊隨其後,保護馬隊。若賊退入村內,而我馬隊亦追之入村,我步兵即應緩緩而過,去馬隊兩三箭遠,防其村內設有埋伏,我兵猶可在後放槍,擊其伏兵救援我馬隊也。村中有無埋伏,臨時一望可知,敵被槍擊死者過多,或戰時已久,彼已慌亂逃竄,此真敗也,可以乘之。若敵死無幾,或少戰即退,或應戰之兵不多,退時復有整齊間暇之意,是必有詐謀,須謹備之。

「一、馬隊只用四百人,夾我兵而立,馬步相距,須一丈,不可太近。其餘一百人,留在我兵後路,一二里外逡巡,以防敵人包抄。如遇敵來包抄,該馬隊一面力戰,一面飛報前敵。

「一、敵人如果包抄,即有後路馬隊與戰,復有我瞭哨之十人,可以旁擊。前敵聞信,切勿驚惶,包抄如已在二里之內,只將末尾四五兩排,轉而向後,賊來則開槍擊之。再撥馬隊一百名,赴後路助戰,其前面之一二三排,仍輪流前敵攻打,不必管後路之事,不準擅自移動,賊若撲前漸近,方可令馬隊一同開槍,仍以安閑從容自若為主。

「一、臨敵時,如欲誘匪,則以蠻兵馬隊在前,我兵步隊伏後,勿使匪人望見。該匪與馬隊戰酣之際,我即發號令,馬隊左右分開,我兵從中衝出開槍。不惟斃匪必多,且使匪驟見驚惶,未有不慌亂,敗陣者也。惟此條幾須與馬隊學習熟練,臨陣方不致忙敵。

「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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