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思想 歷史的殺人

反抗也在歷史中開展,歷史不僅要求對可以作為榜樣的進行選擇,而且要求有效的態度。合理的殺人有可能被認為是正當的。反抗的矛盾於是反映在不能解決的矛盾中。這些二律背反在政治上有兩個典型,一方面是暴力與非暴力的對立,另一方面是正義與自由的對立。現在我們來儘力論述這些矛盾。

反抗的第一個運動中所包含的正麵價值意味著放棄暴力原則,這樣便不可能使革命穩定下來。反抗不斷地引起這種矛盾。在歷史的層面,反抗變得冷酷起來。倘若我不再想讓人尊重人的身份,那麼我便是向壓迫者認輸,便是放棄反抗,重新回到虛無主義贊同壓迫的立場。虛無主義於是成為保守的。我若要求必須承認人的身份,以便生存,這樣便投入一種行動,這行動若要取得成功,便需要運用無恥的暴力,並否定這種身份與反抗。在擴大這一矛盾時,如果人看不到世界統一性的降臨,便不得不在歷史上營造它。歷史沒有使它自己改觀的價值,它是由效率法則來支配的。歷史唯物主義,決定論,暴力,對與效率背道而馳的一切自由的否定,勇敢與沉默的世界,這一切是純粹的歷史哲學最合理的結果。在當今的世界,唯有一種永恆的哲學可以為非暴力辯護。它以歷史的創造來反對絕對的歷史性,向歷史詢問其根源。最後,這種哲學認可了非正義,由上帝解決正義的問題。這樣,其回答本身也要求信仰。人們認為,上帝或是無所不能卻作惡,或是行善事卻無所作為,以此來反對這種哲學。因而要在聖寵與歷史、上帝與刀劍之間作出選擇。

反抗者這時持什麼態度呢?他要脫離世界與歷史,就必定要否定其反抗的原則本身;若選擇永恆的生命,則必定要對惡聽之任之。他不是天主教徒,應該堅持到底,而堅持到底便意味著絕對地選擇歷史,並且與歷史一道殺人,如果殺人對歷史是必需的話,而同意殺人的合理性仍然是否定其根源。倘若反抗者不進行選擇,那便是選擇了沉默,讓他人受奴役。若出於無可奈何,他聲明同時反對上帝與歷史,便成了純粹的自由,即虛無的見證人。在我們這個歷史階段,由於不可能肯定一種不以惡為界限的高級理性,便陷入沉默或殺人這種明顯的兩難境地。就這兩種情況而言,都是放棄。

因而正義與自由的問題依然存在。這兩種要求已經屬於反抗運動的原則,在革命的衝動中可以找到它們。然而革命的歷史指出,它們幾乎始終是衝突的,好似彼此是不可調和的。絕對的自由是最強者統治的權利,它因此維持著有利於非正義的衝突。絕對的正義要消除一切矛盾:它摧毀一切自由 。通過自由而爭取正義的革命最終使正義與自由相互對立。因此,每次革命一旦清洗了在此之前統治的階級,必有一個階段會激起反抗運動,這運動指出革命的局限,宣布其失敗的機會。革命首先想滿足使它產生的反抗思想,但以後卻不得不否定反抗思想,這樣才能更好地肯定它自身。似乎在反抗運動與革命的成果之間存在著難以克服的對立。

但這些矛盾只在絕對中存在。它們意味著沒有中介的世界與思想。的確,在完全與歷史分離的神明與清除掉一切超驗性的歷史之間無調和的可能。它們在地上的代表就是瑜伽信奉者與官吏。然而,這兩種人之間的區別並非像人們說的那樣是徒然的純潔與效率之間的區別。第一種人僅僅選擇了無效果的放棄,而第二種人則選擇了無效果的破壞。由於二者都排斥了反抗所表現出的調和的價值,它們與真實相去甚遠,向我們顯示出兩種無能為力,對善與惡均無能為力。

倘若不通曉歷史就意味著否定真實,那麼把歷史看做一個自我滿足的整體仍然是遠離真實。二十世紀的革命認為由歷史代替上帝即可避免虛無主義,並忠實於真正的反抗。它實際上加強了上帝而背棄了歷史。歷史在純粹的運動中不能由自身提供任何價值。因而應該為眼前的利益生活,沉默不語,或者說謊。系統的暴力或強加的沉默,工於算計或協調一致的謊言,這一切成為不可避免的規則。純歷史的思想因而是虛無主義的,它完全同意歷史的惡,因而與反抗對立。它徒然地肯定歷史的絕對合理性,以此作為補償。歷史的合理性只有在歷史終結時才能完成,才有完全的意義,才能成為絕對的理性與價值。在此之前,應該行動,但這是無道德規則的行動,以便讓最終的規則顯示出來。作為政治態度的犬儒主義若僅按絕對主義思想來說是合乎邏輯的,也就是說,一方面是絕對虛無主義,另一方面是絕對唯理論 。從後果看,這兩種態度沒有區別。人們若接受它們,大地便荒蕪了。

實際上,純粹歷史的絕對是不可思議的。例如,賈斯拜爾的基本思想指出人不可能掌握全體性,因為人位於這種全體性之外。歷史作為一個整體,只有在處於歷史與世界之外的觀察者的眼中是存在的。說到底,歷史僅對於上帝存在,因而不可能根據涵蓋普遍歷史的全體性的計畫行動。一切歷史事業都不過是或多或少合理的冒險。作為一種冒險,它不能認可任何過分行為,任何無情與絕對的立場。

如果相反,反抗可以建立一種哲學,這將是限制性的無知的與冒險的哲學。不能通曉一切的人則不能殺死一切。反抗者絕不把歷史作為絕對的事物,相反要否認歷史,以其本性所擁有的思想與之進行爭論。它拒絕其狀況,而其狀況大部分是歷史的。歷史中表現出不公正、短暫性、死亡。要拒絕它們,也就是拒絕歷史本身。當然,反抗者不會否定包圍著它的歷史,而是在歷史中竭力肯定自己。但他站在歷史前面,一如藝術家在真實前面,雖然想排斥它,卻難以躲避它。他一秒鐘都不能使歷史成為絕對。他若通過事物的力量參與歷史的罪惡,也不會使之合理。合理的罪惡不僅不能為反抗所認可,而且意味著反抗的死亡。為了使這個明顯的事情更加清楚,合理的罪惡首先強加於反抗者,因為其造反行動以後對神化的歷史提出異議。

欺騙手段是適合於自命為革命思想的本性的,在今天重新採用資產階級的欺騙伎倆,並使之更加惡劣。它在對絕對主義作出允諾的外表下,推行永久的非正義、無限制的調和與可恥行徑。反抗本身只追求相對,所允諾的尊嚴也出自於相對的正義。它為建立人類的大同社會確定了一條界限,它的世界是相對的世界。它沒有像黑格爾與馬克思那樣說一切都是必然的,而僅僅一再說一切都是可能的,而在某個界限之內,可能的事情也值得為之犧牲。它在上帝與歷史、瑜伽信徒與官吏之間開闢了一條艱難的道路,矛盾在那裡可以相互容忍與超越。讓我們以兩個矛盾為例進行研究。

希望自己與其根源相一致的革命行動,應當歸結為對相對性的積極贊同。它會忠於人類的生存狀態,對自己的手段毫不動搖。但只要與其目標相近似,它也會接受。為了使這相近似的目標越來越明確,便讓人們暢所欲言。它這樣便維持了使其反抗行動具有合理性的共同存在,尤其是保留了永遠可以表達自己思想的權利。這樣便確立了對於正義與自由的態度。沒有自然法與民法作為社會的基礎,社會即無正義可言。而沒有這種法律的表現方式,則法律也不存在。讓法律毫不遲延地表現出來,這樣由法律所奠定的正義才遲早有一日會出現在世界上。要征服存在,應從我們在自己身上所發現的那少許存在著手,而非首先否定它。讓法律沉默,直至建立起正義,這其實是讓法律永遠沉默,因為正義若永遠主宰世界,則再不需要講話。人們重又把正義交付給那些掌權者,唯有他們可以講話。幾個世紀以來,由掌權者所分派的正義與存在被稱做恩賜。為了樹立正義而扼殺自由,無異於恢複沒有神明的聖寵的概念,讓最卑賤的人重新成為神秘的偶像。甚至在正義沒有實現之前,自由便保存了人們抗議的權利,拯救了人們的交流。在一個沉默的世界上,受奴役而默默無語的正義破壞了人們的溝通,最終不再成為正義。二十世紀的革命為了過度征服的目的,將兩個不可分的概念分裂開。絕對自由嘲笑正義,而絕對正義否定自由。這兩個概念若要收到效果,必須彼此在對方中找到自己的界限。人的生存狀況若不是正義的,無人會認為它是自由的。同樣,人的生存狀況若不是自由的,則無正義可言。若沒有權利明確地指出正義與非正義,不能以一個拒絕死亡的個人的名義要求全體民眾的生存,則自由是難以想像的。只有恢複自由這個歷史上唯一不朽的價值,最後才會有正義,雖然它是非常不同的。人唯有為自由而死,才死得其所。他們那時會認為自己並沒有完全死亡。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暴力。絕對的非暴力消極地造成了奴役與它的暴力行為;而一貫的暴力又積極地毀滅了人類大家庭以及我們由它而獲得的存在。這兩個概念若要收到效果,應該找到它們的界限。在被視為絕對的歷史中,暴力是合理的,它作為一種相對的危險行為,是溝通的中斷。它於是應該為反抗者保留其暫時的破壞性質。它若是不可避免,則應該始終與個人的責任及眼前的危險聯繫起來。制度的暴力處於秩序之中,在某種意義上是令人快慰的。不論創立領袖原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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