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反抗 弒君者

在1793年1月21日之前,在十九世紀多次殺害君主之前,已有國王被殺死。然而,拉瓦雅克、達米安 以及他們的競爭對手想要觸及國王本人,而不是原則。他們期望另一個國王,否則便絲毫不動。他們無法想像王位會永久空缺。1789年恰好處於進入現代的關口,因為那時的人還想推翻神權的原則,讓否定與反抗的力量進入歷史,這種力量在那時以前的幾個世紀的思想鬥爭中已經形成。這樣他們便在傳統的殺死暴君的行為中加入了經過理性思考的消滅神明的行動。所謂不信教的思想,即哲學家與法學家的思想,成了這場革命的槓桿 。為了使這樁事業成為可能並具有合法性,首先需要教會運用宗教裁判所的手段,始終與世俗統治者們沆瀣一氣,站在主人們的一邊,散播痛苦。米什萊 說,他在革命史詩中只想看到兩個大人物——基督教與法國大革命,此言信然。他認為1789年的革命可以用聖寵與正義之間的鬥爭加以解釋。雖然米什萊以及他那個放縱的時代偏愛偉大的實質,但他還是看出了革命危機深刻的原因之一。

舊制度的君主政體即使在管理國家時不總是肆意妄為,而其原則卻無可爭辯地是這樣的,君主政體是君權神授,也就是其合法性不容置疑。然而這種合法性往往受到懷疑,尤其是議會的懷疑。宣揚這種合法性的人們將之視為一種不言自明的公理。人們知道,路易十四對此原則的態度是堅定不移的。博須埃 為之張目,他對國王們說:「你們是天神。」國王面孔的一個方面就是替上帝處理世俗事務的使者,因而代表著正義。他如同上帝一樣,是遭受苦難與不公正的人們最接近的救援者。民眾為對付壓迫他們的人們,從原則上講可以向國王求助。「要是國王知道就好了,要是沙皇知道就好了……」這是法蘭西與俄羅斯民眾在苦難時代懷有的感情,並常常表露出來。的確,至少在法國,君主政制當了解情況時,往往保衛平民而制止達官貴人與有產者的壓迫。難道這就談得上是正義嗎?不,從絕對的觀點來說不是,這是當時作家們的觀點。如果可以求助於國王,那麼原則上不應該求助其他力量而反對國王。國王願意時會施捨幫助與救援。施恩成為一種樂趣。具有神權政治形式的君主制是一種想把開恩置於正義之上的統治力量,總是由它擁有最後的決定權。相反,薩瓦的代理主教 的見解的獨特之處就是讓上帝服從於正義,這樣便莊嚴地又略帶天真地打開了當代的歷史。

從不信神的思想對上帝提出疑問以來,它把正義的問題擺在第一位,不過那時的正義與平等相混淆。上帝搖搖欲墜,而正義為了在平等中肯定自己,需要給上帝最後一擊,直接攻擊他在大地上的代表。讓天然的權利與神權相對抗,迫使神權與天然權利在1789年至1792年這三年中相妥協,這已經摧毀了神權。但聖寵作為最後的一著不會退卻,它可以在某些方面讓步,但絕不會在關鍵處。但這仍然不夠。據米什萊所寫,路易十六在獄中時仍想成為國王。在樹立了新原則的法國,被擊敗的原則僅僅以生存與信仰的力量在監獄的四堵牆內延續著。正義如同國王的開恩一樣,想成為一切,進行絕對的統治。當這兩者發生衝突時,便展開了殊死的鬥爭。缺少法學家風範的丹東說:「我們不想對國王判罪,我們想殺死他。」的確,若否定上帝,則應處死國王。似乎是聖茹斯特 讓路易十六喪命,然而當他大喊「當確定了把被告處死的原則,即確定了審判被告的社會賴以生存的原則」,便指明了是哲學家們要處死國王。國王應該以社會契約的名義死去 。但這一點尚有待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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