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高速公路上擁擠不堪。高速公路上,總是擁擠不堪,哪怕是星期五凌晨一點。她盯著前面連成一條的紅色尾燈,車燈像一條憤怒的蛇向前延伸,有幾英里長。這麼多人,他們這時候要趕到哪裡去?

珍妮特·羅斯平時喜歡高速公路,有好多次她都是從醫院開夜車回家的。綠色的大路標在頭頂上:一閃而過,高架通道和地下通道像網一般縱橫交錯,汽車的速度快得使人振奮不,她曾經感到奇妙無比,感到豪爽自由。她是在加利福尼亞長大的,從孩提時代起她就記得高速公路的最初模佯,高速公路網是和她一同成長起來的。她既沒把它看作是一種威脅,也沒把它當作是一種邪惡。它是這地方的一部分,它快速,它令人興奮。

洛杉磯這座城市比世界上任何其它城市更依賴技術,汽車是它的重要組成部分。洛杉磯沒有汽車無法生存,就像它沒有從幾百英里外用管道送來的水就無法生存一樣,就像它沒的一定的建造技術就無法生存一樣。這是這座城市得以存在的一個事實,而且從本世紀初開始就已這樣。

但最近幾年,羅斯開始意識到了生活在汽車裡產生的微妙心理影響。洛杉磯沒有路邊咖啡館,因為沒有人步行。你能坐在裡邊看著路人經過的路邊咖啡館不是固定的,而是在車輪上的,它隨著交通燈的每一次變換而變換。人們停下汽車,相互匆匆看上一眼,然後繼續趕路。但生活在一間由染色玻璃和不鏽鋼製成的有空調有地毯有立體聲音響的封閉斗室里總有點不合人性,它壓制了人類心靈深處愛群居,好熱鬧和喜歡相互往來的需要。

當地的精神病醫生髮現了一種此地特有的自我喪失綜合症。洛杉磯是一座新移民的城市,因而也就是陌生人的城市。汽車使他們相互間保持陌生,極少有什麼機構來做些工作把他們聚集到一起,事實上沒有人上教堂,勞動團體也不盡入意。人們變得孤獨,他們抱怨沒有聯繫,沒有朋友,遠離家人和故土。他們常常變得自殺成性——自殺最常見的方法就是汽車,警察委婉地稱其為「個體死亡」。你選好一條高架道,踩緊油門,以八九十碼的速度撞上去。有時要用好幾個小時才能割開殘損的車身把屍體弄出來。

她以六十五英里的時速開著車,換了五條車道,在森塞特駛離高速公路,朝好萊塢山開去,穿過在當地叫做同性戀阿爾卑斯的地區,因為那裡住著許多同性戀者。遇上麻煩的人好像都被吸引到洛杉磯來了。這城市提供自由,但它不提供援助。

她駛到勞雷爾坎寧,車胎因為急轉彎發出吱吱的尖叫聲,車燈在黑暗中掃過。這裡車輛稀少,她一會兒便可到達本森家。

從理論上講,她和研究室的其它工作人員都面對一個簡單的問題。六點鐘以前找回本森。假如他們能把本森帶回醫院,他們可以切斷為他移植的計算機,中止發展系列,然後他們可以讓他鎮靜,等幾天再把他同一套新的電極端接通。他們顯然一開始就選錯了電極,這是他們事先接受的一種冒險行為,這是一種可以接受的冒險,因為他們指望能有機會改正失誤。但這種機會現已不復存在。

他們必須把他找回來。問題簡單,它的解決辦法也相對簡單——查看已知的本森常愛去的地方。他們複查過他的病歷表後分頭行動,羅斯到他勞雷爾的家裡去,埃利斯去本森常去的叫做傑克兔子俱樂部的脫衣舞場,莫里斯去本森工作過的聖莫尼卡的一個自動設備公司。他已給公司的總裁打過電話,總裁將去辦公室為他開門引路。

他們將在一小時後交換意見和進展情況。這是一個簡單的計畫,一個她覺得不可能會有結果的計畫。但除此以外也沒有什麼好辦法。

她把車停在本森家的門前,沿著石板路走到大門口。門半開著,她能聽到從裡面傳出的嘻笑聲。她敲了兩下便推開了門。

「有人嗎?」

似乎沒人聽見。咯咯的笑聲是從房子後面的哪個地方傳來的。她走進前廳。她從未見過本森家的房子,很想看看它到底是個什麼樣子。

她朝四周一看,意識到眼前的情景是她應該料想到的。

從外面看,這是一幢普通的牧場風格的房子,其外表就像本森本人一樣,毫無驚人之處。但裡面看上去就像路易十六的客廳——雅的古色古香的椅子和長沙發,牆上的掛毯,光禿禿的硬木地板。

「有人在家嗎?」她叫道。她的聲音在房子里迴響,沒有入答應,但笑聲仍不斷傳來。她循著聲音朝後屋走去。她走進廚房——古色古香的煤氣爐,沒有烘箱,沒有洗碗機,沒有電動攪拌機,沒有烤麵包箱。沒有任何機器,她想。本森為自己建造了一個裡面沒有任何現代化機器的世界。

從廚房的窗口望出去是主房的後牆。中間有一小塊草坪、一個游泳池,都很普通,卻很現代化;又是本森的那種普通外表。後院沐浴在游泳池水下電燈發出的綠瑩瑩的燈光之中,兩個姑娘在游泳池裡嘻笑打水。她走了出去。

姑娘們並沒在意她的到來。她們繼續潑水嬉戲,在水中你推我搡。她站到游泳池的跳板上說:「有人在家嗎?」

這下她倆注意到了她,相互鬆開手來。「找哈里嗎?」她們中的一個問。

「是的。」

「你是警察?」

「我是醫生。」

一個姑娘輕巧地爬上游泳池,用毛巾擦擦身子。她穿一件簡潔的紅色比基尼。

「他剛才,」姑娘說,「不過我們不該告訴警察。這是他說的。」

她把一條腿擱到椅子上,用毛巾擦乾。羅斯注意到這動作是故意的,挑逗性的,是沖著她來的。

「他什麼時候離開的?」

「就在幾分鐘前。」

「你們在這裡多久了。」

「差不多一個星期,」游泳池裡的姑娘說,「哈里請我們來住的,他覺得我們很可愛。」

另一個姑娘用毛巾裹住肩膀說:「我們在傑克兔子俱樂部遇到他的,他常去那地方。」

羅斯點點頭。

「他挺有意思的,」那姑娘說,「常逗人發笑,你知道他今天晚上穿了什麼嗎?」

「什麼?」

「一件醫院的制服,雪白的。」她搖搖頭。「真是個有趣的人。」

「你同他說話了嗎?」

「當然。」

「他說什麼了?」

穿紅色比基尼的姑娘開始朝屋裡走去,羅斯跟了上去。「他說不要報告警察,他說好好玩。」

「他為什麼要來這裡?」

「他得拿點東西。」

「什麼東西?」

「他書房裡的一些什麼東西。」

「書房在哪裡?」

「我帶你去。」

她帶羅斯回到屋內,走過起居室,濕漉漉的腳在光禿禿的硬木地板上留下一串腳印。「這地方刺激不刺激?哈里真是瘋了,你聽過他的高談闊論嗎?」

「聽過。」

「那麼你是知道的。他真是古怪。」她朝房間四處指指。「所有這些舊東西。你為什麼要見他?」

「他有病,」羅斯說。

「他肯定有病,」姑娘說,「我看見他扎著繃帶。他怎麼啦,出了事故?」

「他動了手術。」

「別開玩笑。在醫院裡?」

「是的。」

「別開玩笑。」

她們走過起居室,沿著走廊來到卧室。姑娘朝右拐進一間房間,那是一間書房——古色古香的書桌,古色古香的檯燈和放滿了靠墊的沙發。「他來這裡拿了些東西。」

「你看見他拿了什麼?」

「我們實在沒怎麼注意。但他拿走了大卷大卷的紙。」她用手比劃著。「真的很大。看上去像是圖紙什麼的。」。

「圖紙?」

「嗯,紙卷的裡邊是藍色的,外邊是白色的,而且很大。」她聳聳肩膀。

「他還拿了其它東西嗎?」

「是的。一隻金屬盒子。」

「是什麼樣的金屬盒子?」羅斯心想是一隻飯盒或一隻小箱子。

「看上去像一隻工具箱,也許是的。在他把箱子關上之前,我看了看,好像裡面有工具什麼的。」

「你有沒有注意到什麼特別的東西?」

姑娘又沉默了。她咬了咬嘴唇。「嗯,我沒有看清楚。不過……」

「什麼?」

「看上去他在裡面放了枝槍。」

「他說他去哪裡了嗎?」

「沒有。」

「他給了什麼暗示嗎?」

「沒有。」

「他說過他要回來嗎?」

「哼,說起來真有意思,」姑娘說,「他吻了我,又吻了蘇西,然後他說好好玩,還說不要告訴警察。他說他認為不會再見到我們了。」她搖搖頭。「真有意思。可你知道哈里怎麼了。」

「是的,」羅斯說,「我知道哈里怎麼了。」她看看手錶,是一點四十七分,只有四個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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