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星期五

1971年3月12日

七層(專門外科)樓上靜悄悄的。兩個護士在值班,其中一個在病人的病歷上做著病情記錄,另一個一邊啃著糖一邊在看電影雜誌。羅斯進來的時候,兩人都沒在意。她走到放病歷表的架子旁,打開本森的記錄進行檢查。

她要核實本森是否服用了所有的葯。但令她吃驚的是,她發現他沒有服。「為什麼不給本森服氯丙嗪?」她問。

護士嚇了一跳,抬起頭來。「本森?」

「710病房的病人。」她瞥了一眼手錶,時間已過午夜。「他中午就該開始服用氯丙嗪了,十二個鐘頭以前。」

「對不起……可以嗎?」一個護士伸出手來要病歷表,羅斯把表交給她,看著她翻到護理指示那一頁。麥克弗森要病人服用氯丙嗪的指示由一個護士用紅筆圈了起來,並且還加註了含義不清的「打電話」三個字。

羅斯心想假如不給本森服用大劑量的氯丙嚏,他的神經質的心理將會失去控制並且可能出現危險。

「哦,對了,」那個護士說,「我想起來了。莫里斯醫生告訴我們只有他或羅斯醫生開的葯才可給他服用。我們不認識這位麥克菲醫生,所以我就等了等,想給他打個電話核實一下這種治療方法。這——」

「麥克弗森醫生,」羅斯粗聲說道,「是神經精神病研究室的主任。」

護上對著簽名皺皺眉頭。「這我們怎麼知道。這名字看不清楚,給你。」她交回病歷表。「我們覺得這看上去像麥克菲。醫院通訊錄上只有一個麥克菲,是一位婦科醫生,所以我們覺得有點不對勁。但有時醫生也會出差錯,把記錄記到別的病歷表上,於是我們——」

「行了,」羅斯揮揮手說,「行了。現在馬上去給他拿氯丙嗪,好不好?」

「馬上就去,醫生。」護士說完瞪了她一眼,走向葯櫃。羅斯穿過大廳朝710病房走去。

警察坐在本森的房間外面,椅子斜靠著牆。他正饒有興緻地看《風流秘史》。羅斯沒想到他會有這個雅興,她不問就知道他是從哪裡弄到這本雜誌的。肯定是他感到無聊,於是護士把這本雜誌給了他。他邊看雜誌邊抽煙,把煙灰胡亂地朝著地板上的一隻煙灰缸里彈下去。

她沿著大廳走過來時,他抬起頭來。「晚上好,醫生。」

「晚上好。」她抑制住一陣衝動,終於沒對他那副懶散樣說什麼。警察可不在她的管轄之內,再說她只是對護士有點惱火。「沒事吧?」她問。

「平安無事。」

她能聽到710房間里的電視聲音,是一個說笑節目。電視里有人說:「那你後來做了什麼呢?」笑聲更大了。她推開門。

房間里的燈關著,只有電視在閃爍。本森顯然已經入睡。他背對著房門,被單蒙住了肩頭。她咔嚓關掉電視,穿過房間來到床邊,輕輕地拍拍他的腿。

「哈里,」她低聲說,「哈里——」

她停住了。

她手下的腿軟綿綿的,不成形狀。她用力一按,「腿」奇怪地鼓了起來。她伸手打開床頭燈,房間頓時一亮。接著她掀開被單。

本森不在了。他的床上只有三隻醫院用來襯廢紙簍的塑料袋。塑料袋吹得鼓鼓的,袋口扎得嚴嚴實實。本森的頭其實是一塊捲起來的毛巾,手臂是用另一塊毛巾墊的。

「警官,」她用低沉的聲音說,「你最好快進來。」

警察一下子衝進房間,一邊伸手要掏手槍。羅斯指指病床。

「見鬼,」警察說,「怎麼回事?」

「我正要問你呢?」

警察馬上走進衛生間去查看,衛生間是空的。他又朝衣櫃里看看。「他的衣服還在這裡——」

「你最後一次檢查這房間是什麼時候?」

「——可他的鞋不見了。」警察邊說邊檢查衣櫃。「他的鞋不見了。」他轉過身來,有點絕望地看著羅斯。「他去哪兒了呢?」

「你最後一次檢查這房間是什麼時候?」羅斯又問。她按響床鈴呼叫夜班護士。

「大量二十分鐘前。」

羅斯走到窗口朝外看。窗開著,可是從樓上到樓下的停車場有七層樓高。「你離開門口有多久?」

「我說,醫生,只有幾分鐘——」

「多久?」

「我香煙抽完了。醫院沒有售貨機,我得跑到對面的咖啡店。我離開差不多三分鐘,當時大約是十一點半。護士說她們會留心的。」

「太好了,」羅斯說。

她打開床頭櫃,發現本森的剃鬚刀還在,他的錢包,他的車鑰匙……都在裡面。

護士聽到鈴聲衝過來,從門口探進頭來。「這下又是怎麼啦?」

「我們好像丟了一個病人,」羅斯說。

「你說什麼?」

羅斯指指床上的塑料袋。護士不明白是怎麼回事,但臉色即刻變得煞白。

「打電話給埃利斯醫生,」羅斯說,「還有麥克弗森醫生,還有莫里斯醫生。他們會在家裡的,叫總機幫你接通。就說是緊急情況,告訴他們本森不見了,然後叫醫院保安人員,聽清楚了嗎?」

「明白了,醫生。」護士說著急忙走出病房。

羅斯在本森的床沿上坐下,雙眼盯著警察。

「他是從哪裡弄到這些袋子的?」警察說。

她早已想到這一點。「一隻是床邊的廢紙簍里的,」她說,「一隻是門口廢紙簍里的,還有一隻是從衛生間的廢紙簍里弄來的,兩塊毛巾也是衛生間的。」

「聰明,」警察說,他指指衣櫃,「但他不可能跑遠,他衣服沒帶走。」

「可帶走了鞋子。」

「扎著繃帶穿著浴衣的人是不可能跑遠的,就算穿著鞋也是如此。」他搖搖頭,「我得請求援助。」

「本森有沒有打過電話?」

「今晚?」

「難道還能是上個月?」

「聽著,女士,我現在不需要你來教訓。」

她這時才看清他原來很年輕,二十剛出頭。他感到非常害怕,他把事情搞糟了,不知道會發生什麼。「對不起,」她說,「是的,今晚。」

「他打過一次電話,」警察說,「十一點鐘左右。」

「你聽到了嗎?」

「沒有。」他聳聳肩。「我從來沒想……」他拖長聲音說,「這你清楚。」

「也就是說他十一點打了電話,十一點半就離開了。」她走到外面的大廳里,目光沿著走廊一直望到護士值班室。那裡一直有人值班,他必須經過護士值班室才能走到電梯口。他絕對跑不出去。

他還能用什麼辦法呢?她朝大廳的另一頭看去,在遠處頂頭有個樓梯口,他可以從那邊下,可他能走七層的樓梯嗎?本森大虛弱了,不可能做到。再說他頭上纏著繃帶,身上穿著浴衣,走到底樓大廳時服務台會攔住他的。

「我真不明白。」警察邊說邊走進大廳。「他能到哪兒去呢?」

「他是個絕頂聰明的人,」羅斯說。這是他們常常會忘記的一個事實。對警察來說,本森是被指控犯有襲擊他人罪的罪犯,是他們每天都要碰上的千百個亂髮牢騷者中的一個。對醫院的醫務人員來說,他是一個有病的人,不幸而又危險。尚難確定他是否算是精神病患者,但人人都會忘記本森是個絕頂聰明的人,在人才濟濟的領域裡他的計算機工作是出色的。在神經精神病研究室初次為他做的心理分析測試中,他的智商測試得了一百四十四分。他完全有能力為逃跑制訂計畫,然後到門口偷聽動靜,聽到警察和護士談論買香煙的事——然後在幾分鐘的時間內溜掉。但是怎麼溜走的呢?

本森一定知道他穿著浴衣決不可能走出醫院。他把外出穿的衣服留在房間——即使穿了這些衣服他也不一定能走出醫院。半夜出逃根本不可能,大廳服務台肯定會攔住他,探病時間三個小時前就結束了。

他到底會想什麼辦法呢?

警察走到護士值班室,打電話向局裡報告。羅斯跟在他身後,朝走過的一間間病房裡張望,709病房是一個燒傷病人,她推開門朝里看看,確認裡邊沒有別的人。708病房空著,一個腎臟移植病人下午已出院,這間病房她也查看了一遍。

接下來一間的房門上寫著「庫房」,這是外科樓上的一間標準房間。繃帶、縫術箱及衣物床單等都貯存在那裡。她開門進去,走過一排又一排裝有靜脈注射液的藥瓶,經過一盤盤各種醫療用具,還有消過毒的口罩、工作服以及護士和護理員的備用制服。

她停下腳步,眼睛盯住了一件藍色浴衣。浴衣胡亂地塞在一個架子的角落裡,架子的其它地方整齊地放著折好的一疊疊白色褲子、襯衫及醫院護理員穿的上衣。

她大聲喊護士。

「這是不可能的,」埃利斯說,一邊不停地在護士辦公室里走來走去。「絕對不可能。他手術才兩天——一天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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