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家庭

莎士比亞在戲中說了許多反對追逐功名利祿的話,但這只是戲,只是供人們打發三兩個無聊時辰的娛樂,不是作者深思熟慮之後表達自己信念的嚴肅聲明。關於這個手套工匠、劇作家、詩人、演員和鄉紳的人品,我們知之甚微;但我們確實知道的一點就是,他熱衷於功名利祿。我們可以把這看做是他從父親那裡繼承的品質,因為約翰·莎士比亞也是熱衷於功名利祿的。約翰的父親理查·莎士比亞是沃里克郡埃文河畔斯特拉福鎮(Stratford-on-Avon)東北數英里外斯尼特菲爾村的一個自耕農。約翰並不滿足於為菲薄的收入在田間耕作,也不甘心在手足胼胝的鄉巴佬中間苦度終生。於是,他成了店主,並且逐漸上升,終於爬到了在一個美麗的市鎮上擔任長老議員的顯赫地位。

早在十六世紀中葉,斯特拉福已是一個美麗的市鎮。它坐落在綠樹成蔭的河谷,鎮上居民約一千五百人,周圍作物繁茂,牛群滿谷。當時有一部地名詞典概之為Emporium non inelegans——一座不乏優雅誘人之處的集鎮。它離倫敦不出一百英里,與伍斯特、沃里克、班伯里、牛津等中部歷史名城交通暢達;它不是死氣沉沉的窮鄉僻壤。鎮上的建築遐邇聞名。聖三一教堂和聖十字公會的小教堂都是十三世紀的建築物。埃文河上架著休·克洛普頓爵士(Sir Hugh Clopton)在1490年修建的一座大橋,風格不落俗套。克洛普頓爵士永遠使人想起世上尚有更偉大的抱負,遠非約翰·莎士比亞之流所能實現,因為他離開斯特拉福,去倫敦就任市長了。即便是威廉·莎士比亞也未曾有過這份尊榮,不過他的抱負不在市政方面。對於他,能夠買下休·克洛普頓爵士留在斯特拉福鎮那所房子 ,並在那裡扮演他最後的角色——一位退隱的普通鄉紳,這已經是心滿意足的了。

就一個自耕農的兒子通常所能實現的目標而言,約翰·莎士比亞的抱負——做一個生意興隆的小鎮店主和受人尊敬的小鎮議員——已經很體面了。然而他尚有其他奢望,一種神秘莫測的、涉及血統的奢望。他想使自己的姓氏周圍不但有今日業績的光輝,還有昔日榮譽的氛圍。Shakespeare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都是一個令人十分稱心如意的姓氏,因為它意味著進擊和情慾 ,任何離奇的拼法——比如Shogspar,Choxper,或者文書們獨出心裁的其他拼寫——都不能完全掩蓋莎士比亞某個遠祖的好鬥形象。不過約翰知道,莎士比亞不是貴族的姓氏。十六世紀七十年代,當他第一次申請一幅家徽,即要求朝廷承認他擁有鄉紳的地位時,他求助於某個據說曾經得到亨利八世冊封的、朦朧而偉大的遠祖的亡靈。人們始終不知道約翰的這位遠祖到底是誰,因為他未做任何說明便很快撤回了申請,撤回的原因我們以後再說。1596年約翰重新提出申請,其信心在很大程度上來自兒子威廉的成就(而且是錢財更甚於藝術方面的成就),但此時他關於血統的主要依據是從別處獲得的。他希望自己娶了「尊敬的鄉紳亞登之嗣女」一事,可以打動紋章院首席執掌的心。我們知道紋章院最終還是授予他一幅家徽,而且我們還可以假設他們更多是根據莎士比亞的成就而不是亞登的血統。儘管如此,在1599年確認授予他那幅家徽時,紋章院正式加了這樣一句話:「我們同樣已將此家徽與上述韋林考特的亞登之古老家徽另合於一盾。」

韋林考特實際上是威姆考特,位於斯特拉福西北三英里,威廉·莎士比亞和當地人稱之為溫考特,而溫考特之名曾在《馴悍記》的序幕中提到。亞登之嗣女就是瑪麗。莎士比亞一家在約翰另闢蹊徑之前,一直是亞登家的佃戶。一個自耕農佃戶的兒子追求一個貴族地主小姐,並且贏得了她的歡心,其中自有其令人心滿意足的浪漫之處。然而,亞登家族便是血統高貴,其景況也不盡然高貴了。羅伯特·亞登是威姆考特的農莊主,理查·莎士比亞就是在他經營的斯尼特菲爾農莊上做佃戶。羅伯特的生活是舒適的,但他必須為這舒適的生活付出力氣。他在家中是最小的兒子,處於法國人稱之為「小兄弟」(cadet)的地位。亞登家族的真正榮譽和財富不在斯尼特菲爾農莊,而是在伯明翰附近一個叫做派克府的宅第。儘管如此,小兄弟對自己屬於這樣一個家族依然可以感到自豪,他們在諾曼人征服英國 之前就很有勢力,其財產在「征服者」威廉一世治下損失甚微。當英國還是一個盎格魯-撒克遜王國的時候,亞登家族原稱特奇爾家族;盎格魯-撒克遜的姓氏成了被征服者的象徵以後,他們就改用了亞登這個中部大森林的名字。這個亞登森林不是《皆大歡喜》中那個亞登森林,那個森林是莎士比亞別出心裁的創造,不過人們可以想像,這是他不無自豪地按他母親娘家的姓氏創造的。《皆大歡喜》中的亞登森林也是一位公爵的領地,威廉·莎士比亞還在其中細心地安插了一個威廉。

瑪麗是羅伯特·亞登的第八個女兒。羅伯特在1556年去世時,留給她的那份遺產意外可觀:六鎊多的現款和一個六十英畝的農莊,叫阿斯比斯。這農莊在那個準備娶她的男人看來,必然是一宗日後可作抵押的有用的家產,其現金價值比耕種價值重要。他很高興自己能在1578年窮途潦倒的日子裡用它押得四十鎊錢。不過在1557年,即大體是他們結婚那年,他們感受到的只是新生活帶來的興奮。這自耕農的兒子是個獨立的老闆,那貴族的女兒就是老闆娘,兩口子在一座繁華而不俗的鄉間集鎮擁有自己的房屋和店鋪。他們樂於擺脫祖輩傳下的農家生活的格局,這在某種意義上說是頗有伊麗莎白朝的特色的,不過瑪麗可能比約翰守舊一些。他們離瑪麗娘家的宅院和莊園只有數英里,與幾位長房無疑也有往來;這些親戚從派克府取道牛津去倫敦途中,甚至會在斯特拉福鎮亨利街的店堂歇腳。至於宗教信仰,亞登家族多半篤信古老的天主教,而作為店主的約翰·莎士比亞則很可能贊成嚴格的勃朗主義或清教徒的信條;這種信條最終將在英國中部盛行,並且把全國變成一個神聖共和國。 無論約翰還是瑪麗,我們都沒有史料可以說明他們是非常虔誠的教徒;這種不冷不熱的態度,加上對於社會地位的追求和對於自己家族的熾烈的(或熱切的)自豪,似乎都傳給了長子。

約翰·莎士比亞經營的是手套生意,他必定還以此為基礎順便做些其他買賣:除了對小牛皮的商業價值發生興趣外,對牛犢身上的其他產品肯定也有興趣。他可能買回活牛,宰好賣掉牛肉,然後再裁出手套的皮料。有人無疑會把約翰說成是屠夫,還讓年輕的威廉在高談闊論中屠宰小牛,讓他再現那血淋淋的獻祭演變為戲劇的過程,似乎他就是勃魯托斯 ,而那些小牲畜則個個都是凱撒。請回憶《哈姆萊特》中這樣的對白:

波洛涅斯:我扮的是裘力斯·凱撒;勃魯托斯在朱庇特神殿里把我殺死。

哈姆萊特:他在神殿里殺死了那麼好的一頭小牛,真太殘忍了。

這些都是憑空想像的,信不信悉聽尊便,只要不去想像莎士比亞的住處滿屋飄香就可以了。威廉的家可能不是一個屠房,但他無疑是在某種特殊的臭氣中誕生的。至於手套生意,我們千萬不能以為約翰·莎士比亞會像如今人們開設一爿煙草鋪那樣,懷著逢場作戲的輕鬆心情開始這種營生。他必須是手套製作、鞣革和制領行會的會員,而這又需要七年的學徒期。按斯特拉福的鎮志記載,早在1552年他就在亨利街做手套生意了。他和瑪麗·亞登想必是在他生活安定的時候結婚的;人們買他的手套,前途一片光明。約翰擅長裝飾五指,他的兒子日後則擅長裝飾五音步。

在公職方面,約翰·莎士比亞結了婚、生活安定下來之後便開始一帆風順。鎮上一個單身議員是無法顯得乾淨利落的:鎮長請客,議員就需要有一個妻子相隨赴宴;同僚顯達登門拜訪,玩弄政治遊戲(「如果我們爭取到足夠的選票,我們就可以把此公和他的議案一起搞掉!」),他也需要有個主婦在餐桌旁斟酒讓菜。1557年,約翰當選為市鎮議會議員,並被委以麥酒品嘗吏這樣一個需要頭腦清醒的差使。他在1558年是治安官,1559年是量罰吏(地方法院裁決罰金,其金額需酌情量定,並無條文可循)。然後1562年他被任命為司庫官。他就任此職達四年之久,這是沒有先例的。司庫官的責任非常重大,它包括掌管全鎮的賬目,在發生瘟疫(如1564年威廉出生那年就發生過)之類的災禍時賑濟災民,有劇團來訪時發放菲薄的酬金等等。因此,女王劇團來斯特拉福演出時給九先令,伍斯特伯爵劇團來時給十二便士(說十二便士而不說一先令聽起來多一點),這就是約翰的所作所為了。我無需強調約翰任司庫官期間的這類事情與我們的主題有什麼關係。年輕的威廉了解演員,知道他們如何搭班子,做些什麼事。1568年約翰當上了民政官,這項任命使他得以自稱鄉紳,並且謀求一幅家徽。

我們知道約翰提出了這項要求,但是後來又撤了回去。1577年,在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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