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準備工作 第十四章 喬治王朝時代之恥

一般估計,維多利亞時代的倫敦建築物,其實是建於喬治王朝時代。這個城市的面貌和大致上的建築特式是前朝的遺迹;維多利亞時代的人一直要到一八八零年,才開始大幅重建他們的首都。這種不願意改變的態度,反映了城市建築的經濟學。這個世紀的大半時間裡,拆掉舊建築實在無利可圖,即使是那些老舊得配不上現代功能的。這種不情願當然不是出於審美觀——維多利亞時代的人不喜歡喬治王朝的風格,文學評論家羅斯金本人就曾批評喬治王朝時代的風格是「丑得無以復加」。

因此當《泰晤士報》報導一個囚犯從新門監獄脫逃時評論說:「這棟建築物顯然名聲過譽了,囚犯不但有可能從裡頭逃出來,而且根本就是小孩把戲,因為逃掉的匪徒還未成年。該是把這個公眾之恥拆掉的時候了。」

這篇報導繼續指出:「首都警察局已經派出數批武裝警察,搜索城內的貧民窟,希望能找到越獄的逃犯,預期應可將此囚逮捕回籠。」

接下來就沒有後續的報導了。別忘了,在這個時期,套一句時事評論家的說法,越獄「就像私生子女一樣普遍」,而且其實沒有什麽新聞價值。當時國會的窗帘都浸過石灰水,免得國會議員在辯論克里米亞戰爭應如何調度時不幸染上霍亂。在此內憂外患之際,報紙才懶得報導一個出身危險階級、幸運逃獄成功的小罪犯。

一個月後,泰晤士河裡發現一具年輕男子的浮屍,警方確認該男子就是從新門監獄逃脫的囚犯。《標準晚報》只用一段文字報導這件事,其他報紙根本連提都沒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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