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舊金山 3、法律問題

彼得·埃利奧特記得1979年6月14日這個突然逆轉的日子。他從早晨8點就呆在舊金山的薩瑟蘭—莫頓—奧康奈爾律師事務所,因為靈長目動物保護社提出訴訟,反對他監護埃米。他正準備帶埃米出國,因此這個訴訟至關緊要。

他在事務所那可以俯視格蘭特大街的嵌木圖書館中與約翰·莫頓見面。莫頓在一個黃拍紙簿上作記錄。「我想你不會有事的,」莫頓開口說,「不過要讓我多了解一些事實。埃米是一隻大猩猩?」

「是的,一隻雌性山地大猩猩。」

「幾歲了?」

「七歲了。」

「這麼說她還是一個小孩子?」

埃利奧特解釋說,大猩猩6~8歲成年,因此埃米已處於青春期後期,相當於女人的16歲。

莫頓在拍紙簿上做著記錄。「我們能說她還未成年嗎?」

「我們要這麼說嗎?」

「我想是這樣。」

「是的,她還未成年,」埃利奧特說。

「她從哪裡來的?我的意思是最初從哪裡來的?」

「一個姓斯溫森的女旅遊者在非洲發現她的,在一個叫巴基明迪的村子。埃米的母親被當地人捕食了。斯溫森夫人把她買來時她還是個嬰兒。」

「這麼說她不是在囚禁中長大的,」莫頓一面說一面在拍紙簿上寫著。

「是的。斯溫森夫人把她帶回美國並把她捐給了明尼阿波利斯動物園。」

「她對埃米不再感興趣了嗎?」

「我想是這樣,」埃利奧特說道,「我們一直想找斯溫森夫人詢問有關埃米小時候的情況,可是她出國了。顯然她經常旅行。她現在在婆羅洲。埃米被送到舊金山動物園時,我曾打電話給明尼阿波利斯動物園,問我是否能領養她做研究?他們說可以收養三年。」

「你付錢了嗎?」

「沒有。」

「有書面合同嗎?」

「沒有,我只打了個電話給動物園園長。」

莫頓點點頭。「口頭合同……」他一面說,一面寫,「三年到期之後呢?」

「那是1976年春天。我要求動物園延期六年,他們答應了。」

「也是口頭答應的嗎?」

「是的,我打的電話。」

「沒有寫信?」

「沒有,我打電話去的時候,他們似乎並不在意。說實話,我覺得他們已經把埃米忘了。反正動物園裡有四隻大猩猩呢。」

莫頓皺了皺眉頭,說:「大猩猩是不是很貴?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買一隻大猩猩作為寵物或讓它演馬戲。」

「大猩猩已被列入瀕危動物,你不可能把它當寵物買來。雖然能買到,但是非常昂貴。」

「要多少錢?」

「沒有確定的市價,但總要兩三萬美元吧。」

「這些年來你一直在教她學語言?」

「是的,美國手語。她已有了620個詞的辭彙量。」

「很多嗎?」

「比我們所知道的靈長目動物都多。」

莫頓點點頭,記著筆記。「你在研究過程中每天都和她在一起嗎?」

「是的。」

「很好,」莫頓說道,「到目前為止,這在動物養護訴訟案中一直很重要。」

100多年來,西方國家一直有人在組織反對用動物做實驗的運動。領導該運動的是反對活體解剖者、英國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以及美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這些組織原先只是由一些略知皮毛的狂熱的動物愛好者組織起來的,其目的是阻止一切動物研究。

在這些年裡,科學家們逐漸推敲出了一套法庭能接受的標準辯護詞。動物研究者們提出,他們進行實驗的目的是提高人類的健康和福利,是優先於動物福利的問題。他們指出,沒有人反對把動物用於運輸或農業勞動,因此幾千年來動物一直被迫過著勞苦的生活。用動物來做實驗只不過是把動物乃人類的僕人的概念加以延伸而已。

而且動物畢竟是動物,它們並沒有自我意識,並不認識自身在自然界中的存在。用哲學家喬治·H·米德的話來說就是,「動物沒有權利,我們可以任意宰殺它們,奪取動物的生命並不犯錯誤,動物也沒有失去什麼……」

許多人被這些意見所困擾,但他們想制定出一些條文時,又碰到一些邏輯問題。最明顯的是種系序列末端的那些動物的感知問題。研究人員在給狗、貓等哺乳動物動手術時幾乎沒有不用麻醉劑的,但對待蠕蟲、小龍蝦、螞蟥之類動物的時候呢?忽視這些動物就是一種「種類歧視」。但是如果這些動物也值得考慮,那麼把一隻活龍蝦扔進滾開的鍋里難道不也是非法的嗎?

是那些動物保護協會自己把怎樣才算是虐待動物這個問題搞糊塗了。在有的國家,他們反對消滅老鼠,於是1968年發生了奇怪的澳大利亞藥物案。 面對這些帶諷刺性的問題,法庭在對消滅動物問題的干預上變得猶豫不決。實際上,研究工作者可以為所欲為。動物作為試驗品的數量特別大,在70年代,美國每年在實驗中殺死的動物就達到6400萬隻。

但是人們的態度逐漸起了變化。對海豚和猿猴的語言研究說明,這些動物不但是智能型的而且是自知型的。它們能從鏡子中和照片中認出自己。1974年,科學家們自己組織了一個國際靈長目動物保護聯盟,來監督涉及猿猴的研究。1978年3月,印度政府禁止恆河猴出口到世界各地的實驗室。而且法庭在審理案件中作出結論,在某些情況下,動物的確有其自身的權利。

舊觀點被人比作奴隸制:動物是其所有者的財產,他對它可以為所欲為。但是現在所有權問題已處於次要地位。1977年2月,一位實驗室的技術員把一隻名叫瑪麗的海豚放回海里。夏威夷大學控告他,說他使學校損失了一隻貴重的研究動物。經過兩次審判,陪審員意見分歧,法庭無法作出判決,此案不了了之。

1978年11月,一個保護權案涉及一隻能流利地使用符號語言的黑猩猩阿瑟。它的所有者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決定把它賣掉,並取消這個研究項目。它的訓練人威廉·萊文向法庭起訴並取得了它的保護權,理由是阿瑟懂得語言,因此已不再是一隻黑猩猩。

「一個有關的事實是,」莫頓說道,「當阿瑟在其他黑猩猩面前時,它把它們稱為『黑東西』。可是兩次叫阿瑟把人的照片和黑猩猩的照片分開時,它兩次都分對了,只不過兩次它都把自己的照片放在人的照片一疊中。顯然它沒有把自己當作黑猩猩。法庭作出裁決,認為它應該留在它的訓練者身邊,因為把他們分開會造成它心理上的巨大痛苦。」

「找離開埃米時,她就哭,」埃利奧特說道。

「你用她做實驗時,要徵得她的同意嗎?」

「我總是這樣做,」埃利奧特笑著說。莫頓顯然對和埃米成天在一起生活沒什麼認識。實際上,做任何事情,甚至叫她乘車,都要徵得她的同意。她是一隻力氣很大的動物,有的時候可能會十分任性和固執。

「她每次同意,你都有記錄嗎?」

「有錄像帶。」

「她是否懂得你要做的實驗?」

他聳聳肩。「她說她懂。」

「你是否有獎懲制度?」

「所有的動物行為學家都這樣做。」

莫頓皺了皺眉頭。「你對她採取什麼懲罰形式?」

「當她表現不好的時候,我叫她面對著牆站在角落裡,或者不給她花生奶油果醬小吃就叫她早早上床睡覺。」

「有沒有折磨和電刑?」

「荒唐。」

「你從來沒有體罰過她嗎?」

「她個頭那麼大,我還擔心她發起怒來會體罰我呢。」

莫頓笑了笑,站起身來。「你不會有事的。任何法庭都會裁決埃米受你監護,而且對她的任何最終處理都必須由你來決定。」他猶豫了一下。「我知道,這聽起來有些奇怪,但是你能讓埃米出庭嗎?」

「我想可以,」埃利奧特說,「你認為會發生這種事情嗎?」

「這次不會,」莫頓說道,「但遲早會的。你看好了,十年之內就會有一樁涉及會語言的靈長目動物的監護案,那時猿猴會走上證人席。」

埃利奧特握了握他的手,在他離開時說道:「順便問一下,我要是帶她出國,有問題嗎?」

「假如有人提出埃米的監護權問題,你帶她出國就可能會有問題,」莫頓說道,「你打算帶她出國嗎?」

「是的。」

「那麼我建議你要快,而且不告訴任何人,」莫頓說道。

剛過9點,埃利奧特走進動物學系大樓三樓他自己的辦公室。他的秘書卡羅琳說:「一個姓羅斯的博士從休斯敦野生動物基金會打電話給你,說她已經動身來舊金山了。一位叫芳賀見知的先生三次打電話來,說有要事。埃米工程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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