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萬物皆有縫隙那是光進來的地方 韶華

很久未見的同學相聚,一位同學提起了韶華,說她可能離婚了。

「總算離了!」同學們都鬆了一口氣的樣子。

想起來,我都已經好幾年沒有韶華的消息了。她博士畢業了嗎?可有新的愛人?晚上回家,忍不住在QQ上給她留了一段言。

沒想到她居然在線,很快發回了一段話給我。她和以前一樣溫柔真誠,對那段逝去的婚姻毫不諱言。

想當年,他們曾經是文學院人人艷羨的神仙眷侶。如今落到這樣的結局,真應了那句話:「世間好物不牢靠,彩雲易散琉璃脆。」

我有點悵然,不禁感嘆說:「堅持了那麼多年,還是放手了啊。」

韶華髮過來一行字:「你覺得痛就會放手。」

事隔這麼多年,她終於可以坦然說出自己的痛楚了,以前她是多麼隱忍的一個人啊。

我在嶽麓山下學古代文學時,與韶華做了三年的同學。

韶華長發披肩,素麵朝天,喜歡穿長及腳踝的白色長裙,走在校園的小徑上有男生向她行注目禮,她會輕輕地低下頭去,臉上飛起一片紅霞。她有一張孩子般稚氣的面孔,鼻頭翹翹,一雙眼睛黑白分明,飽含柔情。只有對人對生活充滿善意的人才會有這樣柔情的眼神。

韶華的美,是溫柔內斂的,夾在時尚靚麗的年輕女孩兒中,顯得有點兒不合時宜,甚至她這個人都是不合時宜的,太過溫婉可人,缺乏現代女子的剽悍和精明。

在文學院,韶華也是默默無聞的,風頭正勁的是那一幫慷慨激昂的文學青年們。只有和她同在一個宿舍的姐妹,才知道她多有才華。

韶華寫得一手好字,每天必抽出一個小時雷打不動地臨帖。她最擅長的是小楷,字體秀麗而不失法度,姐妹們戲稱為「閨閣體」。我記得她曾經把《紅樓夢》中的詩詞用簪花小楷寫好後裝訂成冊,字跡楚楚,宛如顆顆珠璣散落在宣紙上。

有一年下大雪,我們相約去爬嶽麓山,到了山頂,正好太陽出來了,照著滿山積雪,猶如在琉璃世界上鍍了一層金。下山後,韶華不顧天冷,揮毫臨了一副《快雪時晴帖》,一揮而就,那字寫得,俊逸極了,深得右軍遺韻,像我這種不懂書法的草包,也忍不住叫好。見我喜歡,韶華慷慨地把那幅字贈給了我,可惜南下後再三流離,已經不知所蹤。

嶽麓書院有個張教授,潛心研究《莊子》數十年,其人鶴髮童顏,不事俗物,喜著寬袍大袖的襯衣,遠遠望之若神仙中人。張教授開「莊子」一課,前來聽課的學生把小小講堂擠得水泄不通。一日,張教授講授《逍遙遊》一篇,突然慨嘆:「擾擾塵世,莫如效仿列子諸人,放浪於形骸之外,遺世獨立。」話剛落音,一個女學生站起來答道:「不離不著,處塵世之中而能享出世之樂,這才是莊子所謂的人生之道。」張教授也不驚愕,反而點頭稱是,兩人又就《莊子》中的微言大義一番對答,旁觀的學生則又驚又嘆。這一幕,堪稱經典,而發言者正是韶華。研究生畢業後,她跟隨張教授讀博士,可以推想書齋之中,這一老一少必可效仿魏晉中人終日玄談,其玄妙之處卻非外人可道。

韶華天生一副好嗓子,可每次K歌時,她總是充當忠實的聽眾,說自己一首歌都不會唱。這也難怪,宿舍姐妹們喜歡的張韶涵、梁靜茹她幾乎從來不聽。

一次中秋聚會,文學院的人相約登嶽麓賞月,在半山亭上,韶華頗有興緻地給大家唱了首《晴雯歌》,清風明月之下她的歌聲宛如天籟,讓同學們大大地驚艷了一番。下次K歌,眾姐妹力推韶華,可她還是搖頭微笑不應,想想也是,韶華的歌聲本來只宜在月下洗耳靜聽,哪適合K歌房這種喧囂場所?

後來我想起她時,耳畔響起的總是那空靈的歌聲:「霽月難逢,彩雲易散。心比天高,身為下賤。風流靈巧招人怨,多情公子空牽念。」一歌成讖,《紅樓夢》中那麼多詩詞,韶華怎麼單挑了這一首來唱呢?她對晴雯,似有一種特別的情感,畢業論文寫的也是晴雯,也許這世上所有「心比天高」「身為下賤」的女子,都對晴雯有著物傷其類的感情吧。

在遇到韶華之前,我以為閨秀這種生物已經在地球上絕跡,韶華的行事做派,卻讓我認識到了什麼叫作真正的閨秀。儘管她出身寒門,卻一身的閨秀氣質,和書中的名門小姐相比,少了幾分清貴之氣,卻多了幾分楚楚可憐。

倘若生於古代一個官宦人家,韶華自然能以詩畫自娛,悠遊終生,可惜她不幸降生於這個時代,且家境貧寒,為完成學業,除了要申請助學貸款外,還得勻出寶貴的讀書時間來兼職:做家教、兼課、校對圖書,甚至發傳單等等。這些兼職填滿了她的業餘時間。

韶華一天的時間表排得緊緊的,當我們還在睡夢中時,她已經輕手輕腳地起床,趕到圖書館去自習,雙休日同學們大都相約出遊,她則乘公交車往返於幾個地方做家教。

忙成這樣,也不見她抱怨什麼,依然是氣定神閑地微笑著,如無重要事情,每天下午六點鐘必會去爬嶽麓山,上下不過四十分鐘搞定,且氣不喘心不跳,堅持下來,練就了一個好的身體。

我們常常笑她:「年紀輕輕,早學了道家的養生之道,從未見你感冒咳嗽過,難保哪天便會肉身飛升。」韶華仍是淡淡微笑著說:「我沒有時間生病,也病不起。」

韶華有個男朋友,複姓歐陽,也是讀古代文學的,面容清秀,氣質不俗,據說和韶華從大學就開始戀愛,算得上是一對璧人了。

歐陽是獨生子,父親在地方上混了個一官半職,算是個官二代。他剛和韶華在一起時,家裡人尤其是他母親十分反對,理由是韶華家境太差,門不當戶不對的,所以一直叫親朋好友幫兒子介紹「好人家」的女朋友。歐陽對母親的做法很反感,對韶華反而更認真了,這點讓她很感動。

一開始,我們對歐陽的印象都挺好的。他雖然是個公子哥兒,對女朋友卻挺體貼的,經常在樓下等韶華,大清早地就來給她送早餐。姐妹們都笑稱他是當代寶玉。

歐陽本身也算是個才子,和韶華稱得上「志趣相投」。他們常常相約一起去愛晚亭共讀,到了秋季,愛晚亭的楓葉紅了,他們一人捧一本書,依偎在一起靜讀的畫面被一個攝影愛好者拍下了,畫面之美讓人想起寶黛共讀《西廂記》那一幕。

韶華喜歡戲曲,偶爾在宿舍唱個小曲兒,歐陽如果在的話,會給她吹笛伴奏。歐陽的笛子吹得很好,月光好的夜晚,清亮的笛聲伴著韶華的歌聲傳得很遠很遠。

可是研二那年,素來健康的韶華卻險有性命之虞。

那天我正在自習,突然接到韶華的電話,說讓我去一趟醫院。到了醫院,韶華尚強撐著對我笑,醫生已冷冷地說出「宮外孕」三個字。

「叫歐陽來啊。」我驚出了一身冷汗。

「叫了,他不來。」韶華搖頭,眼中已隱隱有淚光閃現。

我拿出手機來就想撥歐陽的電話。韶華伸手按住,不斷搖頭,潸然淚下。

我一邊詛咒著她那個殺千刀的男朋友,一邊費盡全力說服醫生讓我代表家屬簽字,韶華終於被推進了手術室。

在煎熬地等待了一個多小時後,我見她又被推了出來,面色慘白如紙,外表儘管完好,一顆心應早已千瘡百孔。

握住我的手,她只催我去上課,卻絕口不提那個人的名字。

從那以後,韶華的身體便虛弱了很多,買回很多草藥一副副煎,宿舍終日瀰漫著一股中藥的苦澀。

那個臨陣退縮的懦夫,之後又來求她,還演出了當眾下跪的鬧劇。他甚至每天清早跑來給韶華送早餐,附帶著給宿舍姐妹每人一份兒。

令我們心疼的是,韶華居然答應重歸於好。

其實在她最脆弱的時候,她已向我們哭訴過那個男人的斑斑劣跡。他從不出外打工分擔她的經濟負擔,脾氣暴躁,發起火來甚至還動手打過她。可見高學歷的人不乏素質低下、性格變態者。當時大家都旗幟鮮明地反對他們複合,一見韶華的舉動,無不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後來,我漸漸地和韶華疏遠了。她這個人,對誰都好,而且是那種潤物細無聲的好,誰的水壺空了,她會默默地加上水,誰沒來上課,她會主動借出自己的筆記。這種一視同仁的好,讓虛偽的人有機可乘,而真心對她好的人反而不好受,一方面覺得自己受了冷落,另一方面覺得她這樣做不值得。

研三的時候,大家各奔前程,找工作的忙著找工作,考公務員的忙著考公務員,在這個只爭朝夕的年代,很少有人再願意花費幾年時間繼續深造。全班只有韶華一個人選擇了讀博,也只有校園的象牙塔,才能容下這麼一個心地純凈的女孩子。

她的那個男友,也和她一起讀了博。所有的人都說他們是佳偶天成、一對璧人,我只有默默祈禱,但願他們的愛情如同看上去那麼美滿,過去的傷痕將永遠被塵封。

離開學校時,韶華塞給我一本周汝昌的《讀紅小札》作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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