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過往的影子 德里:插曲之一

這些年來,有多少雙人類的眼睛……

瞥見了他們的秘密解剖?

——克里夫·巴克《血之書》

以下段落和其他「插曲」片段皆出自邁克·漢倫的《德里:一部城市野史》。該書其實是一摞未出版的筆記與零散手稿(感覺很像日記),於德里鎮立圖書館書庫中被人發現,書名就寫在活頁本的封皮上。但作者本人在筆記中幾次提到這部作品,用的名稱卻是《德里:由地獄後門觀之》。

有人推論,漢倫先生應該認真考慮過出版事宜。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日

整個城市都鬧鬼,這有可能嗎?

就像屋子鬧鬼一樣?

不是某棟屋子、某個街角或某個小公園裡的籃球場(沒有籃網的籃筐映著夕陽,有如某種血腥罕見的刑具),也不是某一區,而是全部,所有地方。

有可能嗎?

你看:

鬧鬼(haunted):「經常有鬼魂或幽靈出沒。」《芳克瓦格諾斯標準英語詞典》。

難以忘懷(haunting):「不斷在心中浮現,很難忘記。」出處同上。

縈繞(to haunt):「經常出現或重現,尤指鬼魂。」不過,聽好了,也指經常造訪之處,同義詞為resort、den和hangout……仿宋字體當然是我加的。

還有一個定義,這個定義和上一個相同,都將haunt視為名詞。我真正害怕的是這一個:「動物獵食之處。」

就像痛揍阿德里安·梅倫,將他扔下橋的那些野獸嗎?

就像在橋下等待的野獸嗎?

動物獵食之處。

什麼東西在德里鎮獵食?什麼東西以德里鎮為食?

你知道,這蠻有趣的:我不知道,像我被阿德里安·梅倫的意外嚇成這樣,為何還能繼續活著,甚至維持正常作息。我感覺好像掉進了一則故事,所有人都知道,你應該到結尾才感覺到害怕。在黑暗中徘徊的東西終於從棺材裡爬出來,吞食……當然是吞食你。

吞食你。

不過,就算是故事,也不是恐怖大師洛夫克拉夫特、布拉德伯里或愛倫·坡等人的作品。你瞧,我知道——呃,不算是全部,但很接近了。我不是去年九月打開德里《新聞報》讀到昂溫那小子的初審消息才明白殺死喬治·鄧布洛的小丑可能又回來了,而是在一九八〇年左右——我想一部分的我就是那時蘇醒的……我就知道它可能又將現身了。

哪一部分的我?我想是隨時保持警覺的那部分吧。

也可能是烏龜的聲音。沒錯……我寧可這樣想。我知道威廉·鄧布洛也會這樣認為。

我在舊書籍里挖出往昔的恐怖新聞,在舊報刊里讀到過去的殘暴事故。我每天都在內心深處聽見一個不斷增強和匯聚的力量發出聲音,有如貝殼嗡鳴,而且愈來愈響。我彷彿聞到閃電將至的強烈臭氧味。於是,我開始記筆記,為一本我幾乎確定此生無法完成的書做準備。與此同時,我的生活仍在繼續。在某個精神層面上,我一直活在最怪誕、最騷動不安的驚恐中,而在另一個層面上,我卻繼續過著小城圖書館館員的平淡生活。我將書本上架,幫讀者辦理借書證,關掉粗心讀者忘了關的微縮膠捲閱讀機,和卡羅爾·丹納調笑,說我有多想和她上床,她也笑說很想和我上床,而我們都知道她在開玩笑,但我並沒有,就像我們都知道她不會在德里這種小地方久留,而我會在這裡終老,用膠帶粘補破頁的《商業周刊》,一手抓著煙斗一手拿著《圖書館期刊》參加每月的採購會議……在半夜驚醒,雙手握拳抵著嘴巴不讓自己尖叫。

哥特式小說里那一套都是錯的。我頭髮沒有變白,也不會夢遊。我講話並沒有變得神秘難解,也不會在運動外套口袋裡放心形占卜板。我想我笑得有點多,僅此而已,有時肯定讓人覺得有點誇張和詭異,因為我笑的時候,身邊的人偶爾會看我。

一部分的我說(威廉會說那是烏龜的聲音)我應該打電話給他們所有人,今晚就打,但我(即使是此刻)完全確定嗎?我想要完全確定嗎?不,當然不想。但老天,發生在阿德里安·梅倫身上的事和一九五七年秋天結巴威的弟弟喬治遇到的事有太多雷同之處了。

要是它又開始活動,我會打給他們,非打不可。但不是現在,反正也還太早。上回它動作很慢,直到一九五八年夏天才真正出動,因此……我先等著,一邊撰寫這份筆記,一邊久久凝視鏡子,看當年的男孩變成了怎樣的陌生人。

男孩一臉羞怯,像個書獃子;男人的臉則像西部片里的銀行出納員,就是那種從來沒有台詞,只在搶匪進來時面露驚恐、高舉雙手的角色。要是劇本安排有人被壞蛋打死,那人肯定是他。

邁克還是邁克。眼珠有點鬥雞,加上睡不好,眼神有點恍惚,但不近看是很難察覺的……多近呢?接吻那麼近,但我已經很久沒有那麼靠近某個人了。各位若只是匆匆瞄我一眼,可能覺得「他看書看得太多了」,但也就如此而已。我不認為各位能看出這個有著出納員溫和臉孔的人正在努力掙扎,拼了命才勉強保持住自己的理智……

要是我非打電話給他們,其中幾個人可能會喪命。

每一個失眠的漫漫長夜,我都得面對這些思緒。我穿著式樣保守的藍色睡衣躺在床上,眼鏡折好放在床頭柜上,旁邊永遠擺著一杯水以防半夜口渴。我躺在黑暗中小口喝水,心想他們還記得什麼,記得多少。我就是覺得他們一點也不記得了,因為沒有必要。聽見烏龜說話的只有我,記得一切的也只有我,因為只有我待在德里,而他們四散各地,根本察覺不出他們的生活其實循著同一個模式。找他們回來,讓他們看見這個模式……沒錯,可能會讓其中幾人遇害,甚至無一倖免。

因此,我反覆思量,在心裡,回想他們,拼湊他們過去的長相和現在可能的模樣,判斷他們哪一個最脆弱。我有時覺得是「賤嘴」理查德·托齊爾——雖然本非常胖,但理查似乎最常被克里斯、哈金斯和鮑爾斯追到。理查最怕鮑爾斯(我們都是),但其他人也讓他怕得要命。要是我打電話到加州,他會不會覺得可怕的惡霸又回來了,兩個從墓里、一個從柏丘(他到現在依然會痛罵的地方)的瘋人院重出江湖?我有時又覺得埃迪最脆弱,因為他嚴重哮喘,還有一個專橫的母親。貝弗莉呢?她老是嘴上不饒人,其實和我們一樣害怕。結巴威?萬一恐怖不是罩上打字機就能趕走的呢?還是斯坦利·烏里斯?

他們頭上都懸著一把鋒利的刀,但我愈想就愈覺得他們渾然不知,而我是握著開關的人。只要翻開電話本,一個個打電話給他們就行了。

也許我不必如此。我抱著一絲渺茫的希望,希望自己搞錯了,呼喊其實來自我怯懦的心,而非聲音更低沉和真實的烏龜。畢竟,我手上有什麼證據?梅倫七月遇害,十月一個小孩陳屍內波特街,十二月初又一個小孩被人發現死在紀念公園,就在初雪前。也許如報紙所言是流浪漢乾的,也可能是某個瘋子,犯案後已經離開德里,或像某些書里提到的開膛手傑克一樣羞愧自責,自行結束了自己的性命。

也許。

但阿爾布雷克特家的女孩就死在內波特街那間該死的老房子對面……而且和二十七年前喬治·鄧布洛遇害的日子是同一天。約翰遜家的男孩死在紀念公園,一條腿從膝蓋往下都不見了。當然,德里儲水塔位於紀念公園,而男孩陳屍在塔基附近,離「荒原」不遠。斯坦利·烏里斯就是在儲水塔看見那些男孩的。

死去的男孩。

不過,這一切也可能只是捕風捉影。可能。或者是巧合,或介於兩者之間——是某種邪惡的響應。可能嗎?我覺得可能。這裡是德里,什麼都有可能。

我想,從前在的如今還在——那東西一九五七年和一九五八年在,一九二九年和一九三〇年緬因白禮軍團焚毀「黑點」 時也在,還有一九〇四年、一九〇五年到一九〇六年年初,至少在基奇納鋼鐵廠爆炸前都在。那東西一八七六年和一八七七年在,之後大約二十七年現身一次,有時早一點,有時晚一點……但一定會來。愈回溯,就愈難查到發生差錯的時間,因為記錄更粗略,口述歷史的缺漏也更大。不過,只要知道去哪裡、在什麼時段找,就能朝解決問題邁進一大步。因為你瞧,它一定會回來。

它。

所以——對,我想我得打那幾通電話。我想這是註定好的。我們出於某種原因被選中,負責永遠阻止它。是宿命?是機緣?或者又是那隻該死的烏龜?難道它不只會說話,還會發號施令?我不知道,我也覺得不重要。威廉許多年前說,烏龜幫不了我們。假如當時是這樣,現在一定還是這樣。

我想到我們手牽手站在水中,承諾要是它再出現,我們就回來——我們像德魯伊 般圍成一圈,雙手流著承諾之血,掌心貼著掌心。那個儀式可能和人類歷史一樣古老,有如無人察覺的輕叩聲聲敲入長在已知和未知的邊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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