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大會戰的後勤保障 艱難險阻運糧路

幾天後,根據奠邊府前線的指示,范玉珊又向滇南負責人提出,希望中方在2月15日至3月20日運糧1000噸進入越南境內大約20~30公里,在巴丹一帶交接;在2月15日前越方需要馬料75噸、大麻袋1萬個、食鹽3萬公斤等,也請中國提供。

從這個要求看,顯然越方已經知道了中方要在勐拉第二批次集中1200噸糧食入越的決定,否則不會提出如此明確的要求。

在范玉珊的這項要求中,最感困難的是食鹽。原定援助計畫是向越南方面提供食鹽1.5萬公斤,而此時整個滇南地區的庫存食鹽只有1萬公斤,不足部分正在調運。

另一個使人感到為難的問題是越方運輸人力、畜力不足,到2月初,越方總共調集了約1000人和550匹馬,從中越邊界線上中方一側的金水河向巴丹運輸糧食,每天僅能把大約30噸糧食運至巴丹。如果這樣的話,運完1700噸糧食將耗時近兩個月。

倒是貫通中越兩國的滔滔藤條江水引起了中越雙方幹部的注意。越方有小船百餘只,順水而下可以直抵萊州,用船運糧比馬馱人背的效率要高多了。但中國在藤條江上游,水淺船隻不多;越方的小船雖有百來只,但無處尋覓新船。中越雙方商議的結果是,將水運作為運糧的主要方式,中國一側的山嶺之中長竹遍野,可以砍下來捆紮竹排。

考慮到竹排運輸有去無回,中方作出決定,安排3億元(約3萬元)經費捆紮6000個竹排,向萊州運送糧食。

從巴丹至萊州有一河段處於峽谷之中,水中有礁石阻礙航道,中國滇南駐軍派出工兵順河而下,炸除了礁石。

金平縣處於援助越南實施奠邊府戰役的第一線,縣委、縣政府於2月11日向蒙自專區黨委發出一份請示報告:

勐拉至萊州,水路交通初探可行。唯巴丹上游一段約百米長峽有石岩,需組織力量卸轉後方可通行。現盟方一面要工兵前去爆破,一面在用竹筏6隻載實物做一次試驗。

為此,我們共同研究,意見是水、陸並用,現在至月底一段(時間),還須依靠馬幫為主,只是還有以下幾個問題:

1.盟方要15萬斤馬料。范(玉珊)說:「在本月15日前要拿1萬斤,否則馬要吃大米。」而馬料需經蒙自直調金水河,並在月底前要我方直運大米60萬斤。我們根據省委電示精神,準備用700匹馬於本月14日起運。但巴丹至萊州段盟方船隻不足,必須由我方由勐拉每日供應竹筏100個。我們計畫14日開始,本月共需(竹筏)1600個,每個約需6萬元,共需1億元。這項任務我縣主要缺乏水手下送,盟方要求我們解決800名水手,而我縣最多只能動員100名。水手問題如何解決?亦請電示。

2.全部糧食運出還差1萬條麻袋。范玉珊提出:「當前要借人民幣2500萬元,本月底要借15噸鹽,2000萬元的食物、乾菜,1000萬元的鹹魚,500萬元的花生米,500萬元的干蘿蔔絲。」(這些物品)亦請由蒙自調金水河。

3.雙方保衛工作上除我組織有輕重機槍對空(防禦)敵轟炸外,其他沒有對空力量。

4.范玉珊對軍區喬同志說:「鎮沅、勐臘(這兩處均在雲南西雙版納州境內)的100萬斤大米當前不用,請電轉省委暫作處理,以防久放損爛。」

5.縮短運輸時間問題。現據水、陸(情況)看較難,⑴山路窄,擺不下更多的人畜;⑵水路尚在第二次試行,如成功,水手是個大問題,且單人往返一次需八天。

以上請示。

對金平縣的這份請示,蒙自專區黨委研究後形成了向雲南省委的又一份報告,稱:

就以上問題進行研究後認為:

1.經請示省委批准可解決人民幣2500萬元,食鹽15噸,2000萬元的食物、乾菜,馬料15噸。

2.1000萬元的鹹魚,500萬元的花生米,500萬元的干蘿蔔絲,麻袋1萬條(存糧需麻袋,馬幫運糧需兩條麻袋),款請省里解決。

3.水手最多動員100人,其餘700人內地亦無法解決。工價問題由金平根據當地情況擬定具體辦法,但錢的辦法應如何解決?

4.人、畜動員面大,而氣候又壞,前次失蹤武裝幹部一人,病死一人,摔死馬10匹。此情況曾專門上報省(委),只是省財政廳通報望今後注意,但未得到具體答覆。醫務員(包括醫藥)、撫恤問題應如何解決?

5.我們認為為了鼓勵民工情緒,積極支援運輸,進行評獎賀功是完全必要的,但經費問題需省委指示。

蒙自專區黨委

1954年2月13日

這個報告說明,在蒙自專區財力物力許可的範圍內,越方提出的要求均得到滿足,但蒙自的財力物力非常有限,因此提出報告,希望由省財政解決錢款等主要問題。

主持軍委事務的彭德懷也在關心著滇糧南運。接到了關於採用竹排運送糧食的報告之後,中共中央軍委已於2月12日電告雲南軍區,越方需要的食鹽可先給3萬斤,同意竹排運輸的辦法。軍委強調的是,援越的糧食,「我方只能送至中越邊界,不能送入越境」。

實際上,向越南境內運送糧食的工作從1954年1月14日就開始了,在中共中央軍委的電報到達之前,中國民工已將大量糧食運到了越南的巴丹交接,然後由越方再經水路運向萊州。從雲南省檔案館現存的糧食廳檔案中判斷,中國民工運糧進入越南境內,持續到1954年3月中旬越軍在奠邊府實施進攻時為止。此後軍糧在邊境線交接,中國民工不再越界。

現存檔案中另有當時的蒙自專區財經委員會(相當於後來的財政局)發給雲南省財委,並請轉報省委、工委的報告:

省財委並報省委、工委:

關於金平所轄勐拉大米任務,至2月17日已按通知,340萬斤全部集中完成。由勐拉運金水河鄉(系國界)任務由1月22日開始,截至2月13日運送大米190萬斤,勐拉存150萬斤。2月11日經軍區喬正興同志和金平陳縣委(原文如此,似應為「縣委書記或縣委副書記」——本書作者注)等同志會同越南負責代表談妥,由我區所發動馬幫直運越南國內巴丹鎮交50萬斤。由勐拉至金水河30華里,金水河至巴丹70華里,由勐拉運巴丹糧食已於2月14日開始,三天一轉。此次運糧由我(專)區各縣發動,前往金平馬匹709匹,後因氣候炎熱、生病回家121匹。據反映被土匪打死2人,死馬8匹,已經政府處理妥善。

3月8日有敵機騷擾,在金平所轄三區格寨村,敵機丟下3枚燃燒彈,據反映損失糧食2萬餘斤。省糧食廳2月15日電示,按越方所需調15萬斤苞谷至金水河交越方。由玉溪、文山兩(專)區共發動馬匹400匹負責運輸,截至3月8日,運出苞谷11360斤。

我委對上述問題的處理:

1.防止敵機的騷擾破壞,對於糧食應加以防空隱蔽;2.請省財委與越方聯繫,增強對方運輸力量;3.請省財委督促玉溪、文山兩(專)區馬匹迅速集中蒙自;4.金平應加強運糧人畜的組織教育,特別應加強茶水、醫藥照顧;5.我(專)區馬幫越過國界運糧是否符合上級指示,請即示。

蒙自專財委

1954年3月16日

向奠邊府戰場運送糧食,動員了滇南蒙自、玉溪、文山三個專區的力量,中方運糧民工和馬匹均有傷亡。為了及時運出糧食,很多中國民工越出國境線,將糧食運到越南境內的巴丹,交付給越方繼續前運。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一直在關注奠邊府戰役的進程,十分清楚保證奠邊府前線用糧意味著什麼。奠邊府進攻戰鬥全面打響後的1954年3月16日,總參謀部致電正在奠邊府前線的韋國清,提出建議:

國清同志並雲南軍區並告西南軍區:

……建議:

由滇南衛戍區調撥一部分高射武器,加強金平地區的對空防護。

暫時改為夜間運輸。

對死亡人畜進行撫恤賠償,並對民夫加強教育,安定情緒。

我民夫絕對不能越境。

我們同意雲南的意見。唯目前我民夫不出境,胡南(即越南,此處使用了約定暗語,下同)人力動員困難,即敵機已經發現目標,連續進行破壞情況下,如何加速完成此項任務,請即與胡方商量。他們能否再派一部分得力幹部到萊州、巴丹,加強民工的動員?整頓運輸組織,以提高運輸效率,爭取完成運輸任務。同時,請他們勘察萊州經巴丹至勐拉的道路情況,看能否在較短期內修建道路,通行汽車。還有什麼其他好的辦法,請研究後電告。

越南民工在運糧途中學習文化

根據檔案記載,法軍空軍發現了越軍正在從金平邊界線上得到糧食補給的跡象,於3月7日和8日派飛機轟炸了金水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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