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血色嬰孩(下) 第一章 藍衣女人

楊金良告訴警方說,其實昨天上午他真的只是在嬰兒車旁邊站了一小會兒。如果一定要將時間計算得更精確,估計前後時間不會超過三十秒。他只看了孩子一眼,就趕緊從公園後門溜走了,他根本沒有碰過孩子。昨天他被抓之後,一直都是這樣告訴警察的。他本來以為這只是一場誤會,警方很快就會查明真相放他回去,所以他一點兒也不擔心。

但是到了今天早上,孩子的母親丁劍蘭跑到羈押室來鬧事,他聽丁劍蘭說孩子出事的前一晚,她曾跟管香菊吵過架,而且推倒過管香菊。他不由得心裡一沉,忽然想起一個細節。

昨天上午在明珠公園,他看見管香菊上廁所,就溜到嬰兒車邊,隔著防風罩「咯咯咯」地逗一下孩子,可是當時孩子沒有一點兒反應,似乎睡得正熟。甚至有一瞬間,他還產生了一種錯覺,覺得這孩子是不是死了呢?當時他並沒有細想。

後來聽了丁劍蘭的話,再想到這個細節,他心裡忽然冒出一個念頭:莫非那個時候孩子就已經死了?如此一來,害死孩子的人,就只能是他老婆管香菊。難道管香菊是因為跟女主人吵架而懷恨在心,捂死孩子以發泄自己心頭之恨?

後來他又想到,警方曾告訴他,除了他接觸過孩子,再沒有別人。孩子不是他害死的,那麼唯一可能的兇手,就只剩下他老婆管香菊了。想到這裡,他自己也嚇了一跳。

他是農民出身,考慮事情比較簡單,一旦認定管香菊是害死孩子的兇手,他心裡想的,就只有怎樣在被警方發現之前,替老婆把這件事隱瞞下來。想來想去,他覺得要想保護老婆,最好的辦法就是由他來頂罪。

所以他很快就向警方承認是自己偷走孩子並且不小心將其捂死的,因為他聽警察說過孩子是在公園後面的甘蔗地里發現的,所以他就告訴警方,是他把孩子的屍體丟棄在甘蔗地里的。

他一心為老婆頂罪,本已抱定必死之心,這時忽然聽說害死孩子的兇手並不是管香菊,而是另有其人,對他來說不啻喜從天降。他這心裡頭,一下就輕鬆了。

面對楊金良的突然翻供,龍毅和歐陽若等人都覺意外。

楊金良見他們臉上都露出將信將疑的表情,忙道:「幾位警官,你們一定要相信我,我說的都是真話,我完全是為了保護我老婆才承認自己是兇手的,其實我根本沒有碰過那孩子,更沒有捂死她,要不然我怎麼會連拋屍地點都搞錯呢。」

見他一臉誠懇的表情,龍毅被他弄得徹底沒了脾氣,虎著臉說:「你知不知道提供虛假證詞證言,誤導警方辦案,也是一種犯法行為?」

「知道知道,這個我知道,」楊金良低頭認錯,態度良好,「我知道我錯了,我不該撒謊欺騙警察,我保證這一次我說的絕對是真話,我再也不會騙你們了。」

龍毅本以為那個神秘的中年婦女跟他是一夥的,只要對楊金良詳加審問,肯定能找到那個女人的身份信息,想不到現在竟然是這樣一個結果。

龍毅看了楊金良一眼,在心裡權衡一下,覺得他這次說謊的可能性比較小,又問了他幾句,基本沒有什麼新的線索。龍毅只好揮揮手,讓門口的兩名警察把楊金良帶下去。

「你們覺得他這次說的是真話嗎?」等楊金良離開後,歐陽若忍不住問大家一句。

方可奇點頭說:「我覺得應該是真話,龍隊你覺得呢?」

龍毅說:「通過我的觀察,我也覺得他說謊的可能性比較小。」

老畢嘆口氣說:「這案子可是越審越複雜了。」

龍毅明白他的意思,如果楊金良不是那個藍衣女人的同夥,那麼那個藍衣女人應該就是單獨作案,從公園裡偷走孩子再到捂死孩子丟棄屍體,應該都是她一個人完成的。那麼現在急需搞清楚的問題是,她是在什麼時間、用怎樣的方法將孩子偷走的?

據楊金良說,管香菊上廁所之後,他只在嬰兒車旁邊站了不到三十秒。

而周虎二人看見楊金良在嬰兒車邊,又在假山後面躲了三分鐘左右,才重新探出頭來查看。也就是說,楊金良離開嬰兒車後,有兩分多鐘的時間,嬰兒車周圍的情況是無人看見的。

顯然那個女人就是在這兩分多鐘里,將孩子從嬰兒車裡抱起並裝進背包後帶出公園,走上公園後面那條碎石路的。

龍毅將自己的推理說出來後,歐陽若和老畢都點頭同意,只有方可奇發出疑問:「難道孩子不會發出哭聲嗎?就算她當時已經睡著,被那女人這麼一弄,哪有不醒來的道理?」

「這個問題不難解決,」歐陽若說,「估計那女人用了什麼迷藥之類的,事先在孩子口鼻上捂一下,就可以讓孩子一直處在昏睡之中短時間內不會醒來。」

「現在一切的疑點,都集中在那個神秘的藍衣女人身上了。」老畢向隊長提議說,「龍隊,看來以後我們要重點針對這個女人展開調查了。」

「這個是必須的。」

龍毅一邊走出審訊室,一邊給三名屬下交代任務:「老畢,你繼續盯著技術科那邊,看看除了那枚腳印,還能不能從現場找到一些其他有用的線索。小若,你帶著方可奇和其他同事去調查那個藍衣女人的身份,要重點走訪公園附近的居民,看能不能找到線索。她是我們現在掌握的唯一的,也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無論如何也要把她找出來。」

等三名屬下分頭行動之後,龍毅想了一下,又拿出手機,給受害人家屬丁劍蘭打電話,告知她案情的最新進展。

他在手機里說現在已經證實楊金良跟這個案子無關,警方鎖定一名穿藍色長外套、當日曾在碎石路上行走的女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並且問她心裡有沒有什麼值得懷疑的對象。

這時丁劍蘭正在單位開會。儘管女兒出事讓她難掩悲傷,但她生性要強,不想缺席單位的任何一個重要活動。

她走出會場接聽電話,想了一下之後說:「穿藍色外套的女人?我好像沒什麼印象。」

掛斷電話後,她在心裡罵了一句:「這些警察也真是無能,竟然把尋找線索的希望寄托在受害人家屬身上。只在電話里說『一個穿藍色長外套的女人』,沒有一點兒其他具體的線索,我就是神仙也不可能知道這個女人是誰啊!」

她轉身走到會議室門口,這時手機又響了,她以為又是警察打過來的,就對著電話惱火地道:「我已經說了我不認識什麼藍衣女人,尋找線索是你們警察的事……」

電話那頭的人略顯尷尬地咳嗽一聲,說:「我是四眼。」

「四眼?」

丁劍蘭一愣。

對方說:「四眼偵探。」

丁劍蘭這才想起來,原來對方是昨天受自己委託去調查丈夫婚外情情況的私家偵探。

她頓了一下,說:「原來是你,有什麼消息嗎?」

「我已經調查到一些情況,想向你當面彙報。」四眼偵探說,「我就在你們單位對面的怡情茶吧等你。」

丁劍蘭有點兒意外,她記得昨天好像並沒有告訴對方自己的工作單位。

「你怎麼知道我在哪家單位上班?」她奇怪地問。

四眼偵探笑笑,說:「這點兒小事能難倒我堂堂四眼大偵探嗎?丁副局長,我不但知道你在教育局工作,而且知道今天雖然是星期日,但你們單位臨時召開重要會議,所有局黨委委員都得回單位開會。」

丁劍蘭不由得倒抽一口涼氣,看來這個其貌不揚的四眼偵探,能耐還挺大的。

她往會議室那邊望一眼,局長講話的聲音老遠就能聽見,她對著電話說:「我很快就開完會,你稍等,我一開完會馬上過去。」

四眼偵探說:「你最好快一點兒,要不然就會錯過一場精彩的好戲。」

十來分鐘後,局長宣布散會。丁劍蘭快步走出單位,果然看見對面大街上有一家怡情茶吧,她平時在單位里進進出出,竟然完全沒有注意到對面有這麼一家店。

她走進茶吧,一抬頭就看見四眼偵探正坐在那裡向她招手。她走過去在他對面坐下,問:「這麼急著找我,到底是什麼緊急情況?」

四眼偵探喝了口茶,從皮包里拿出幾張照片擺在桌子上,這是幾張連拍照片,顯示的是一個漂亮長發女郎走進一輛紅色跑車,開車遠去的幾個連續的鏡頭。

四眼偵探把照片往她面前推一下:「照片上的這個女人,你認識嗎?」

丁劍蘭低頭看了一下,首先認出了那輛紅色跑車,接著又認出了開車的女人:「這個女人我不認識,但是見過。前天晚上,就是她開著這輛車送我丈夫回家的。」

「你知道她是誰嗎?」

「聽我丈夫說,是他們學校的一個老師。」

「看來你丈夫只告訴了你一半真相。這個女人名叫蔣芸芸,今年26歲,原本是市少年宮一位編外教師,去年你丈夫幫助她考到教師資格證,並將其招聘到二中做音樂老師。同時……」四眼偵探看著丁劍蘭,像是揭露謎底一樣,說,「她也是你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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