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起訴人的懷疑 第一節

「……我是代替媽媽的人?」御子柴忍不住反問,倫子得意洋洋地點了點頭。

「你聽好了,你爺爺說的是法律上的行為,不是照顧三餐或陪伴遊戲之類的日常行為。」

「太難的事情,倫子不懂。」

「混賬,我沒空陪小孩子閑扯淡。在我還沒生氣前,快給我滾回家。」御子柴大聲斥責,洋子趕緊打起圓場。

「您這不是已經在生氣了嗎?至少也該聯絡她的監護人。」

「什麼是監護人?」倫子一臉疑惑地問。

「就是倫子的爸爸媽媽……」

洋子說到一半,趕緊住了口。倫子的父親已遭到殺害,母親則以嫌犯身分遭到了羈押。

「……呃,還有爺爺。」

「爺爺參加小區大會去了,今天不在家。」

「家裡沒有其他人?」

「姐姐在家,但是她身體不好,一直躺在床上。」

御子柴心想,姐姐指的應該是長女美雪吧。原來她卧病在床,這倒是第一次聽說。

「姐姐沒有到爺爺家住?」

「嗯,姐姐不喜歡爺爺。」

「老闆,得把她送回家才行。要是讓她自己回去,一旦發生意外,我們也會被追究責任。」洋子以宛如轉嫁責任般的口氣說道。

就算倫子在回家路上發生什麼事,御子柴也不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但是來自社會輿論的譴責恐怕是免不了的。自己平日名聲原本就不佳,實在沒必要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沒辦法,你送她回家吧。」

「對不起……我今天跟人有約,方向剛好跟世田谷完全相反。」

洋子嘴上道歉,但不知道是不是御子柴的錯覺,語氣似乎帶著三分看好戲的心態。

「倫子,你有沒有告訴姐姐,今天要來這裡?」洋子問。

「有,跟爺爺也說了。」

御子柴聽了倫子的回答,心裡不禁有些讚許。以她這年紀,做事能這麼周到,可說是相當不容易。她事先將目的地告訴姐姐及爺爺,而且那目的地還是律師事務所,姐姐及爺爺當然也比較放心。

話雖這麼說,但她的祖父竟然任憑六歲小女孩單獨前往陌生的地方,、真不曉得腦袋在想什麼。

「我可先聲明,我得査些案件數據,沒時間送她回家。」

「倫子可以住在這裡。」倫子說。

御子柴一聽,心裡立刻收回「做事周到」這個讚美。

「別說蠢話了!你既然能一個人來,就能一個人回去!」御子柴忍不住加重了語氣。

當御子柴察覺不妙時,已經太遲了。倫子的眼眶漸漸積滿了淚水。

「啊……倫子你乖,別哭別哭。」

洋子連忙將倫子抱住。倫子將臉埋在洋子懷裡,不停抽抽噎嘻。

「您怎麼對小女孩發脾氣,真是太過份了!」洋子似乎被激起了母性本能,語氣比平時嚴厲得多。

為什麼女人這種動物只要一扯上孩子,人格就會完全改變?

御子柴一時慌了手腳,只能愣愣地站著。洋子摸摸倫子的頭,問道:「你知道爺爺的手機號碼嗎?」

倫子一面哽咽,一面從口袋掏出一個小小的錢包。接著她打開錢包,取出一枚小紙片。

「這是爺爺的手機號碼。」

「哇,你還知道要將大人的聯絡方式放在錢包里,真是聰明的孩子。」

御子柴心裡暗罵,真正聰明的孩子不會獨自跑到這種地方來,但沒有說出口。

洋子接下紙片,立刻走向事務所的電話機。

「喂,請問是津田要藏先生嗎?您好,這裡是御子柴法律事務所,敝姓日下部。府上的倫子小妹妹,如今正在事務所里……對對……請不用擔心,她非常乖。」

御子柴聽著洋子的對話,總覺得洋子的語氣越來越古怪,簡直像是把自己當成了倫子的保護者。

「對,我們是無所謂……好的,沒問題……打擾了。」御子柴想要上前制止,洋子已掛斷了電話。

「老闆,真是不好意思,津田要藏先生說他要到深夜才能回到家,能不能請您今天加完班後送倫子回去?」

「你認為這種事情可以先斬後奏?」

「處理非常事態,只好使用非常手段。」

「什麼非常事態,這應該叫飛來橫禍。」

「既然是飛來橫禍,只能盡量將危害降至最低。」

洋子一反常態,面對御子柴的責難完全不肯屈服。御子柴不禁心想,倘若是自己平日太過蠻橫跋扈,她只是藉機報仇而已,但實在很希望她另外挑個日子。

「我要查的資料太多,今天沒辦法結束。」

「若是這樣,讓她睡在事務所里如何?會客室的沙發可以當她的床。」

「你這意思是要我也別回家?」

「或是您也可以帶她回府上睡覺。」

御子柴頓時一驚。光是想像那副景象,就感到毛骨悚然。

「……明天拜託你早點來上班。」

洋子心滿意足地點點頭,接著朝倫子使了個眼色。

為什麼女人這種動物,一遇上這種事情就會立刻站在同一陣線?

洋子離開後,御子柴交給倫子一條毛毯,將她獨自留在會客室內。反正事務所里有空調系統,她不可能著涼。總之得將她排除在視線範圍之外,才能專心閱覽文件數據。

要從審判紀錄中找出能讓津田亞季子獲得同情的要素,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前一任的寶來律師並沒有在從寬量刑的方向上積極抗辯,造成我方提出的資料里也沒有適合搬上檯面的好材料。相較之下,檢方提出的資料卻是洋洋洒洒,完美塑造出了惡婦形象。

日本的法庭審判向來著重書面資料。當然,這樣的風氣不見得是好事,也不見得是壞事。特別是二審以上的法庭,審理時主要是藉由書面資料,來判斷下級法庭的判決是否有違法之虞。至於當事人是否惡行重大,則多半不在考慮的範圍之內。

自從實行裁判員制度後,這樣的現象是否有所改變?答案是否定的。在被告已經招供的案子里,法院審理就跟昔日一樣著重於書面數據。另一方面,當初實施裁判員制度,是為了拉近法院判決與社會輿論之間的差距,這讓裁判員制度有著容易遭社會輿論牽著鼻子跑的特性。一旦被告在新聞媒體上被當成窮凶極惡的壞蛋,情緒反應對判決的影響往往更大於理性。

御子柴深知日本人的性格並沒有那麼理性。這不是善惡的問題,而是資質的問題。日本人有著易冷易熱的個性,不適合注重理性的近代審判制度,只適合以私刑來解決犯罪問題。這次的案件,正是最典型的例子。在這樣的環境下,亞季子在一審已令裁判員們心生反感,就算上訴到以書面數據為審理重點的二審,也很難扭轉判決。

換句話說,要讓亞季子在二審獲得減刑,必須提出足以令人深深同情亞季子的理由,或是一審中並未公開且足以影響量刑的相關新事證。

但是該從何處下手呢……?

御子柴正對著審判紀錄苦苦思索,會客室的門驀然開啟,倫子探出了頭。

「幹什麼?」

「倫子肚子餓了。」

「忍著。」

「忍不了。倫子沒有吃晚餐。」

一開始的溝通,已證明御子柴的談判技巧在倫子身上完全無法發揮效果。不,還有一個更加根本的問題,那就是御子柴不知道如何與孩童對話。

「茶水間有充饑用的泡麵,你自己找來吃吧。」

御子柴只是隨口敷衍,倫子卻真的朝御子柴所指的方向走去。御子柴心想,這小丫頭等等一定會跑出來哭喊不知道泡麵放在哪裡,或是不知道怎麼燒熱水。沒想到等了片刻,茶水間沒有傳來任何巨大聲響。

御子柴也不理會,繼續讀起手邊的數據。不一會,倫子端了一個托盤走來。仔細一瞧,托盤裡放著兩杯泡麵,上頭正冒著熱氣。

「這是律師的份。」倫子將其中一杯泡麵擱在辦公桌的角落。

「你自己泡的?」御子柴忍不住問了個蠢問題。

「泡麵一下子就找到了,燒熱水也很簡單。那個大姐姐整理得很整齊。」

「你很習慣做這樣的事情?」

「我在家裡常常只有我跟姐姐,所以要輪流煮飯。」

看來這小女孩不僅口氣像大人,連行為也像大人。

「你以為我會吃這種鬼東西?如果肚子餓,我自己會到外頭吃飯。」

「我已經泡了,一定要吃。」

倫子如此斥責,接著將自己的泡麵放在矮桌上。

「我開動了!」

倫子先雙手合十,才拿起筷子。她的動作相當自然,並非為了在御子柴面前裝乖孩子才這麼做。

「不趕快吃,面會糊掉。」御子柴被這麼一催,只好跟著拿起筷子。

「律師,你沒說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