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正如讀者所見,阿弗林不喜歡我和他國家裡的女性有較多不加節制的來往。雖然我承諾過,不透露任何關於我來自的那個世界的情況,他們也同樣保證絕不向我提這方面的問題——蔓維娜就曾要求塔爾伊做到這一點——然而阿弗林不確定,如果允許我和那些一見面就對我感到好奇的陌生人在一起,我能不能抵擋得住他們的詢問。所以,我從來都不一個人走出去,我身邊總是有房主的家人,或者小夥伴塔爾伊陪著。說起阿弗林的妻子布拉,她很少走出房子四周的花園外。她喜歡讀古代文學,那種文學描繪的都是近代作品中沒有的浪漫傳奇和冒險故事,並且展示了一幅她未曾經歷過的,激發其想像力的生活圖景;事實上,這些生活圖景更類似於我們地面上的人過的日常生活,浸染著各種悲傷、罪惡和激情的色調。對布拉來說,讀這些書很大程度上就跟我們讀《精靈傳奇》或《天方夜譚》一樣。不過,作為這個城市最大家族的女主人,她並沒有讓這種對閱讀的熱愛妨礙自己履行相應的職責。她每天都在各個院落忙裡忙外,以確保自動裝置和其他機械設備都正常運轉,還要保證阿弗林僱傭的無數小孩——無論在私人或者公共崗位上——都受到細心的照管。布拉同時還監管整個莊園的賬目。她作為照明部主管官員的妻子,也很高興能幫助丈夫處理一些工作上的事務,這些副業使她大部分時間都呆在室內。她的兩個兒子都在聖賢學院讀書。大兒子熱愛機械,尤其是計時器和機器人等機械的相關部件,並決心投身於這項愛好。如今他正忙著建造一間商店或倉庫,想要在那裡展示和銷售他的新發明。小兒子則喜歡農耕和鄉間活動,在學院里主修農業理論。不上學的時候,他就專心致志地在父親的土地上進行本學科的實踐應用。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這個種族的各階層如何享有完全的平等——一一個小店主和一個大地主得到了同等程度的尊重。阿弗林是這個族群里最富有的成員,但他的長子卻選擇經營一家商店,而不是從事其他職業,並且這個選擇也不會被視為缺乏上進觀念的表現。

這個年輕人一直都對研究我的手錶很感興趣。他第一次見到這樣的裝置,所以當我把手錶送給他當禮物時,他十分高興。不久之後,他興沖沖地回贈我一個禮物,那是他自己做的一個手錶,裡面同時顯示著我原來手錶的時間和維利-雅的時間。那隻手錶我至今還保留著,連倫敦和巴黎許多最優秀的表匠都對它讚嘆不已。手錶是金子做的,指針和數字部分用的是鑽石,報時的時候會響起維利-雅人最愛的曲子。它只需每隔10個月上一次發條,而且從到我手上的那一天起就沒有出過差錯。由於這兩個年輕的兄弟忙於工作,所以每次我去別的維利-雅部落的時候,都是由房主或者他女兒陪著。現在,我用自己之前得出的義正言辭的結論說服了自己,開始找借口回絕蔓維娜讓我倆單獨外出的邀請。有一次,這位博學多才的維利-雅女人正在聖賢學院授課,我趁機叫阿弗林帶我去參觀他的鄉下莊園。由於這個地方有點遠,阿弗林又不喜歡走路,而且我為了謹慎起見放棄了所有飛行的嘗試,所以我們搭乘阿弗林的一艘飛行船出發去目的地。我們的船長是一個八歲的兒童僱工。我和主人斜躺在坐墊上,我覺得這次出行十分豪華舒適。「阿弗林,」我說,「我想徵求您的同意,請您讓我旅行一小段時間,順便去拜訪您傑出種族裡的其他部落或族群。我相信這樣的請求不會讓您對我產生不滿吧。另外,我強烈地希望能去見見那些沒有採用你們的體制、被你們視為野蠻之邦的國家。我想知道他們和地上世界裡被視為文明開化的種族之間有什麼區別,對這一點我非常感興趣。」

「讓你獨自外出是絕對不可能的,」阿弗林說,「就算你身處維利-雅人當中,也會面臨很大的危險。你奇特的外形和膚色,以及你臉頰和下巴長滿濃密毛髮的這種奇異現象,無不表明你來自的種族和我們的種族,以及任何已知生存至今的蠻族截然不同。因此,不論你到哪個維利-雅族群,都自然會引起當地聖賢學院的特別注意。至於你是會受到跟在這裡一樣的熱情招待,還是會馬上成為他們科學實驗的解剖對象,這就要看那些智者的脾性如何了。要知道最高行政長官第一次把你帶回來的時候,塔爾伊為了讓你從之前的傷痛或勞累中恢複過來,對你進行了催眠。那時,最高行政長官召集了一群智者,他們對你的意見分成兩派:一派認為你沒有危險,一派則認為你是面目可憎的動物。你昏迷時,我們還檢查了你的牙齒,從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你不僅食草,而且食肉。對於體型像你這麼大的食肉動物,我們一向都會消滅殆盡,因為它們本性兇殘危險。至於我們的牙齒——正如你看到的那樣——毫無疑問可以看出我們這種生物是不食肉的。」

「事實上,蔓維娜和其他哲學家都認為,在遙遠的古代,維利-雅人的確曾靠捕殺兇猛的動物為生,我們的牙齒構造也因適應食肉發生了改變。不過即便如此,由於遺傳的改造,我們的牙齒又適應了現在人們賴以生存的食物;就連採用格萊克-奈斯(Glek-Nas)那種殘暴混亂體制的蠻族,也不像食肉猛獸那樣吞食獵物了。」

「在爭論的過程中,曾有人提議對你進行解剖,但塔爾伊懇求他們放過你。而且,最高行政長官出於職責,反對所有與我們不殺生的傳統不符的新奇實驗,除非能確切證明殺生對我們的族群有益。由於我在本國最為富有,專門負責招待遠道而來的陌生人,所以他就把你交給了我,由我來決定是否可以安全接納你這個陌生人。如果當時我拒絕收留你,他們就會把你移交給聖賢學院。你在那裡會有什麼遭遇,這我就不敢猜測了。除了這一點危險以外,你還可能遇到某些四歲大、剛擁有維利魔杖的孩子;你奇怪的長相會嚇著他們,如果他們一時控制不住,就可能把你變成一堆灰燼。塔爾伊第一次看見你的時候,如果不是被他父親拉住,他差點就這麼做了,所以我才說你不能獨自出行。但如果有蔓維娜在你身邊,你就會安然無恙;我也相信她願意陪你到鄰近的維利-雅族群(如果是去那些野蠻國家,不行!)遊走一圈,我會跟她說的。」

由於我提出要去旅行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避開蔓維娜,所以阿弗林一說完,我就呼喊起來:「不必了,請您別這麼做!我現在放棄這個計畫了。您所提到的危險已足以制止我這麼做;而且讓我這樣一個力量和身材如此微不足道的提什(Tish)陪您可愛的女兒到其他地區旅行,簡直是太不明智了。像她這樣具有個人魅力的年輕姑娘,應該找一個更強大的保護者。」

阿弗林發出輕柔的嘶嘶聲,這是完全成年的維利-雅男人允許自己發出的、最接近笑聲的聲音。他回答道:「請原諒我,我不應該因為聽到自己的貴客作出的任何嚴肅評論,而發出這一瞬的無禮笑聲。只是蔓維娜那麼喜歡保護他人,所有的小孩都稱她為『守護神』,而你卻認為需要有人來保護她,使她免受熱烈的愛慕者帶來的危險,這種想法真讓我忍俊不禁。要知道,維利-雅女人在結婚之前就習慣了獨自飛行到其他部落,到那裡看看有沒有比家鄉的男人更讓自己心動的對象。蔓維娜已經有過三次這樣的旅行了,不過至今仍然無人能扣動她的心弦。」

此刻,我尋找多時的機會就在眼前,於是我低著頭,用顫抖的聲音說:「我友善的房主,如果我接下來的話冒犯了您,您能答應原諒我嗎?」

「只要你對我說真話,就不會冒犯我;要是我覺得被冒犯了,那麼要請求原諒的不是你,而應該是我。」

「好吧,那麼,我請您幫助我離開這裡。雖然我很希望能夠見證更多你們種族的奇蹟,感受更多你們的幸福,但請讓我回到我的種族去吧。」

「恐怕有些原因不允許我那樣做。不管怎樣,你的請求都不得不先得到最高行政長官的允許,而他大概不會同意這件事。你並非缺少智慧;你或許(雖然我不這麼想)沒有全部顯露出你的種族所具有的毀滅性力量;總之,你也許給我們帶來了某些危險;但如果最高行政長官是這樣想的話,那麼很明顯,他就有義務終止你的生命,或讓你餘下的一生都在牢籠里度過。可是比起你自己國家的社會狀態,在這個社會裡你受到如此客氣的招待,可以享受更多的幸福,你為什麼還是希望離開這裡呢?」

「噢,阿弗林!我的回答很簡單。我這樣做是唯恐自己做錯什麼事,無意間辜負了你的熱情招待;唯恐由於心血來潮——衝動是我們世界的男人所普遍具有的,甚至連維利-雅女人都無法擺脫這種衝動的影響——你可愛的女兒可能會屈尊降貴,將我視作是文明的維利-雅男人,而不是一個野蠻的提什(Tish),並……並……並且——」「追求你,想讓你當她的伴侶。」阿弗林嚴肅地說,從他那兒看不出一絲驚訝或不悅。

「你都說出來了。」

「這樣真是不幸,」房主頓了一頓,又接著說:「我認為你現在警告我是盡了你的職責。正如你暗示的那樣,一個未婚的維利-雅姑娘對自己渴望的事物有著某種在旁人看來奇怪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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