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正如我之前提到的,維利-雅人反對任何對上帝本質的猜測,他們似乎擁有相同的信仰,且認為它能解決令上層世界困惑已久的問題,即為何會存在罪惡。他們堅信:無論上帝將生命賜予何處,即使其渺小如同草芥,只要生命體感知到自身的存在,生命就不會消亡;它會轉化成全新且更完善的生命形式,雖然不是在這個星球上進行轉化(這點與一般的轉世輪迴之說有所不同)。同時,該生物仍能感知自己的身份,所以能將其過去同未來聯繫起來,並能「感受」到生命的升華所帶來的欣喜。他們認為,如果這種假說不成立的話,就無法根據其天生擁有的理性之光來發現全知、全善的上帝所擁有的大公無私的品質。他們說,不公正現象只可能是由以下三個原因引起的:缺少感知公正的智慧,缺少渴望追求的仁愛以及缺少實現公正的力量;這三種缺乏與上帝的全知、全能、全善是不相容的。然而,即使在人類生活中,上帝的智慧、仁愛和權力已經足夠推動我們的認知,這些因素催生的公正,要求的是另一種生活狀態,這不僅適用於人類,也適用於比人類低級的所有生物。在動植物世界中,我們常常可以看到某些個體被無法掌控的情勢所迫,其生活比起同類來異常地艱苦——個體的存在僅僅是為了充當另一個體的獵物——甚至當一株植物因病害過早凋零的時候,旁邊的那株植物卻為自身的生機和活力而興高采烈,過著逍遙自在、無病無痛的生活。人性固有的弱點致使他們作出了錯誤的推論——上帝只按普遍定律行事,結果因為過於強化自身的次因而損害了首因(上帝)的善的本質;正是出於這種對至善的上帝無知卑劣的了解,人類對上帝所賜予的維持萬物秩序的公正嗤之以鼻,並且認為公正是維利-雅人唯一的產物。在神聖的造物主看來,生命是沒有渺小和偉大之分的。然而一旦認同以下觀點——任何事物只要感知到在這世界上生存並歷練,那麼它歷經好幾代也不會消亡。與永恆的時間相比,從生命誕生之初到向另一種生命形式轉化所經歷的痛苦歷程是非常短暫的,比新生兒啼哭的瞬間在人的一生中所佔的時間還要短。因為生物在轉化過程中保持了對自我身份的認知(若是沒有自我認知的話,它就無法感知其未來狀態)。雖然實現神聖的公正已不在我們的考慮範圍之內,我們仍可以假設這種公正是普遍統一的,而不是像只按普遍和次要法則行事時那樣不斷變化且具有偏向性的。原因在於,這種完全的公正必定需要完備的知識、美好的情感以及足夠的能力才能實現。
無論維利-雅的這種信仰多麼不可思議,但它在政治上保證了其政府體制運作良好。這一體制允許貧富差異的存在,從而實現了社會等級的徹底平等,所有人際關係和交往中的溫和態度,以及對於所有創造之物的小心維護(為了部族的利益,絕不允許它們受到破壞)。他們認為對受到傷害的昆蟲和凋零的花應當加以補償,這種想法在我們看來似乎天馬行空,但是至少它是無害的;我們可以對這個問題進行頗為有趣的思考:在地下深處,上層世界的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對於造物主不可言喻的美德的信仰,像一束光一樣穿透進那裡——上帝施行的普遍定律不容許任何的不公正和罪惡,這一觀念是如此根深蒂固,因此如果不了解他們每時每刻在廣袤的空間里所進行的活動,是很難理解這一信仰的。正如我稍後有機會觀察到的那樣,由於這一地下種族的智力條件以及社會體制和諧地包容了許多偉大、卻又顯然相互對立的哲學學說和猜想,這些學說和猜想曾被創立、討論、否決,後來在上層世界的思想家和空想家之間,又被重新提起——因此,關於維利-雅信仰我會作出以下恰如其分的結論:低等生物一旦被賦予具有意識或情感的生命,它們將同人類一樣堅不可摧。我將以著名動物學家路易斯阿加西斯 作品中的一段精彩論述來證明我的結論;我是在寫完維利-雅生活回憶錄(本書經過刪減,只保留了大致的框架和內容)多年後才認識這位動物學家的,他這樣寫道:『個體動物間的關係所具有的特徵早就應該充分證明:除了人類思想的直接干預,沒有任何其他介質能創造出有機生物體。』這一事實有力地支持了每種動物間都存在的一種非物質原理的觀點;這種原理類似於人類賴以區別於動物的、卓越超群的稟賦。這種原理無疑是存在的,無論被稱作是感覺、直覺還是理性,它都使整個有機體界呈現出一系列緊密相關的現象。以這種原理為基礎,才有了更高層次的思維分析,以及有機體間永恆存在的獨特差異。大部分支持人類長生不老的觀點,也同樣適用於其他生物,因為這種原理具有永恆性。請允許我補充一點,如果以後人類將被剝奪那種源於對有機體世界和諧性思考的快樂源泉以及智慧、道德方面的提升,這難道不是一種悲哀的損失嗎?難道我們不應該將各種族的精神和諧,以及所有族人在上帝面前的攜手,看作是最美麗的天堂嗎?」——《論分類》,十七章,97~9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