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Ana」一詞(發音大致是「Arna」)對應我們複數的「男人」;「An」(發音為「Arn」)對應單數的「男人」。「Gy」一詞則用來稱女人(其發音較難,類似於「Guy」);它的複數由其本身構成,即「Gy-ei」,但是「G」這個音在複數形式中得到軟化,發成「Jy-ei」。他們有這樣一則諺語,大意為發音的差異是有象徵意義的;原因在於維利-雅族女性總體而言是溫柔的,然而單獨與她們打交道有些困難。該族女性充分享有與男性同等的所有權利,而關於這點陸地上的哲學家們卻一直爭論不休。

她們自孩提時代起就與男孩共同分擔勞作。事實上,在很小的時候,女孩就比男孩更常接到任務,負責消滅那些無比兇殘的敵對動物,因為在恐懼和憎恨的影響下,女孩更顯冷酷無情,這也是她們的天性使然。嬰兒期與適婚年齡之間的這段時期男女之間沒有什麼交往。到達適婚年齡之後一切得到改善,步入婚姻的男女相比以前有了更多交流。所有藝術和工作也不局限於女性,而是向兩性開放。女性自詡她們在那些神秘深奧的推論方面具有優勢,她們說男人因其索然無味的清醒思考以及實事求是的工作習慣,在這方面顯得不如女性。這正如我們世界的年輕女性們,將自己視作是神學方面最細枝末節的教條的權威,而且在她們看來,積极參与世俗事務的男性很少擁有淵博的學識或高深的智慧。不知是由於早期的體育訓練還是因為其身體構造的差異,維利-雅女性通常在身體力量方面優於男性(這是考慮和維繫女性權益方面的重要因素)。她們長得更高大,擁有更渾圓的體格,以及和男性一樣強壯的肌腱和肌肉。她們宣稱,根據最初的自然法則,雌性原本在外形上應大過雄性,這種法則可以追溯到最早期的物種生命形態,包括昆蟲和最原始的脊椎動物科——魚類。這兩類物種中的雌性通常體形很大,能隨心所欲地將其配偶吞下。更重要的是,維利-雅族女性控制那種包含毀滅性物質的神秘流體或介質時,更遊刃有餘,更能集中力量。她們也擁有更高的智慧,因而能識破一些偽裝。這樣一來,她們不僅能夠保護自己抵禦來自男性的侵擾,更能隨時讓其咄咄逼人的配偶措手不及,終結他們的生命。不過維利-雅女性值得稱讚的一點是,幾個時代以來都找不到她們濫用這種可怕的破壞力量的相關記錄。根據維利雅年表來看,最近一次事故似乎也是大約兩千年前的事了。那時,一個女人因為妒意殺了其丈夫;這種可怕的暴行在男人間引起了恐慌,使得他們全體出逃,留下女人們獨自生活。歷史記載,失去丈夫的維利-雅族女人因此陷入了絕望,她們趁那個女兇手熟睡且無力反抗的時候殺了她。從此她們背負起了一種莊嚴的義務——將婚姻中的極權徹底廢除,並且將這種義務觀念孜孜不倦地灌輸給她們的女兒們。等事態緩和之後,她們派了一群使者前往逃亡者那裡,並成功說服了很多人返回故土,不過那些回去的人大多都是老人。年輕點的,要麼因為懷疑配偶而害怕不敢回去,要麼因為高估了他們自己的優點而拒絕了所有的提議,堅持呆在其他部落里。然而和別族女人在一起他們也沒有過得更好。但是失去了如此多的青壯年,為維利-雅女人們敲響了一記有益的警鐘,這也堅定了她們依靠自己的虔誠信念。事實上,如今人們普遍認為,由於遺傳功能長期棄之不用,維利-雅女性已經喪失了她們曾擁有的對男性的攻守優勢,就好像陸地上的低等動物出於保護自身的天性,曾經擁有許多身體構造上的獨特性,後來這些特性由於環境變化漸漸衰退,失去了功能。然而,對於任何曾挑唆女性與其比試一番、看誰更為強大的男性,我感到十分遺憾。

我之前敘述的那件事發生後,維利-雅男人就對該族的婚姻風俗做了一些變更,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兼顧了男性的利益。如今他們受束於婚姻的時間只有三年;每隔三年,男人或女人都可以同對方離婚,且自由地再婚。十年之後,男人有權娶第二任妻子,如果第一任妻子願意的話,還可以退出婚姻。這些規定在多數情況下根本是一紙空文;離婚和一夫多妻現象非常罕見,而且如今這個令人瞠目結舌的種族的婚姻狀態似乎異常歡愉平和。儘管女人可以吹噓其在體能和智慧方面的優勢,但是她們由於害怕男人離婚和再娶,變得非常克制,舉止文雅。而男人則是非常傳統的,除非在極端憤怒的情況下,一般不太可能拋棄原有的習慣,冒險將原配換成新人。但是維利-雅女人至今仍保留了一個特權,對這種特權的渴望,也許正是陸地上宣揚女性權利的女權主義者的隱秘動機。維利-雅女人要求像陸地上的男人那樣擁有公開示愛並展開熱烈追求的權利;換句話說,她們希望成為主動追求的一方,而不是被追求的一方。老處女這種現象不存在於維利-雅族的女性中。維利-雅女人很清楚自己心之所屬,前提是她心愛的男人未對其他女人表現出強烈的愛慕。無論她追求的男人一開始多麼靦腆,多麼不情願,多麼假正經,她的堅持不懈,她的魅力四射,她的壓倒一切的力量,她對於神秘介質維利的掌控力,這一切足以使男人臣服於她,心甘情願戴上「致命的索套」。他們對於陸地上專橫的男人所建立的男追女的求愛模式提出異議,這種異議因其坦率直接且不偏不倚,具有相當的說服力,因此倍受推崇。她們認為,兩性中,女人天生比男人更多情——愛情占女性思維的絕大部分,並且與其幸福休戚相關,因此女人應當成為主動追求的一方。另外,男人是一種害羞多疑、自私地希望保持單身的生物,還常常裝出不解風情的樣子。簡而言之,男人就應該被追求、被征服。另外,如果維利-雅女人因得不到真愛,退而求其次的話,她不僅不能得到應有的快樂,而且也算不上是一個優秀的生物,因為她心靈的品質沒有得到充分發展。相反,維利-雅男人則無法將感情集中在同一對象身上;若無法得到其愛慕的女子,就很容易轉而追求其他女子。最糟糕的是,男人也無需為了自身的幸福向對方回報以同等的愛。他會變得越來越滿足於物質享受,並且沉浸在自己的思想當中。

無論人們對此推論怎樣評頭論足,整個體系對於男性而言運作良好;要是他們確信自己受到真切熱烈的愛慕,那麼自己越是表現得害羞靦腆、欲拒還迎,對方追求他的決心也就更堅定。所以他們做決定的時候通常都按自己所想進行審時度勢,以確保過上平靜的生活(如果不是幸福生活的話)。每個維利-雅男人都有獨特的興趣愛好和處事方式,不管具體是什麼,他們都要求對方作出無條件的妥協。維利-雅女人在追求男性的過程中,會欣然許下承諾;而這一奇特民族的特點就是對於誓言隱而不露的尊崇,一旦女人們作出承諾,即便是最輕浮的女人也會虔誠地遵守,絕不違背。事實上,雖然維利-雅女人擁有很多抽象的權利和力量,她們卻是最和藹可親、最具撫慰力量、最順從的妻子,這些品質即使是陸地上最幸福的主婦中間,我也從未見過。她們有一句格言,「維利-雅女子樂於順從其心愛之人。」讀者很容易看到,在維利-雅兩性關係中,我僅談到過婚姻,因為婚姻體現了這個部族道德上的最佳狀態。任何不正當的關係都極少發生,男女雙方一旦結成連理,自此以後就比翼雙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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