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三章

一陣倒抽冷氣的聲音傳來,清晰可辨,有人猛地轉頭。但是,和其他老師一樣,亨特格外厚愛艾德里安。當其他同學試圖挑釁老師時,它被貶為幼稚的憤世嫉俗——等我們長大了,這些想法自然而然就沒了。然而,不知怎的,艾德里安的挑釁卻頗受歡迎,被視為探求真理,只不過方式笨拙點罷了。

「那跟這問題有什麼關係?」

「因為這是一個歷史事件,先生,或者說是個微小的歷史事件,但卻是最近才發生的。因此這件事顯然應該被當作歷史。我們都知道他死了,我們都知道他有個女朋友,我們都知道這個女孩子懷孕了——或者說曾經懷孕過。但此外我們還知道些什麼呢?只有一份可被稱作史實的文字記錄,就是那張寫著『對不起,媽媽』的自殺遺言——至少布朗是這麼說的。那張紙條還留著嗎?有沒有被毀掉?羅布森之所以自殺,除了這些明顯的原因之外,是否還有其他動機或原因?他當時的心態如何?我們怎麼能確證那孩子就是他的?我們無法得知,先生,即使是在事件剛剛發生後不久。那等到五十年之後,等到羅布森的父母去世,等到他的女朋友消失已久並且再也不願回想有關他的一切,到了那時候,怎麼可能還會有任何人有能力來記錄羅布森的故事?您看到這其中的問題了嗎,先生?」

我們都看向亨特,暗自揣測這一次艾德里安是不是說得太過頭了。僅僅是「懷孕」這個詞就彷彿粉筆灰一樣,在教室里揮散不去。更不用說他對孩子父親另有其人的大膽推測,竟然暗示羅布森小小年紀就被人戴了綠帽……過了好一會兒,老師終於做了回答。

「我看到問題出在哪兒了,芬恩。但我覺得你低估了歷史,因而也低估了歷史學家。為了便於討論,我們姑且認為可憐的羅布森將來會有歷史價值。歷史學家向來都有缺乏直接實證的問題。他們早已習慣如此。還有,別忘了在此事例中定會涉及驗屍,因此一定會有驗屍報告。羅布森很可能寫過日記,或是寫過信,還打過電話,這些內容都可以被人記起。他的父母也會答覆他們收到的那些弔唁信。而五十年後,考慮到現在人們的平均壽命,他的同齡人中有相當一部分還可以接受訪問。這個問題也許沒有你所想像的那麼可怕。」

「但什麼都無法彌補羅布森本人的證言,先生。」

「從某一方面來說,確實不能。但是,同樣地,歷史學家也需要用懷疑的態度來對待某位親歷者對事件的說辭。通常,那些著眼於未來的說辭最值得懷疑。」

「您可以這麼說吧,先生。」

「而從行為也常常能推斷出心理狀態。一個暴君就很少用手諭下達剷除異己的命令。」

「您可以這麼說吧,先生。」

「呃,我就這麼說。」

這是他們舌戰的確切內容嗎?幾乎肯定不是。然而,就他們的這一次舌戰而言,這是我的最佳記憶了。

我們畢了業,約定畢生保持友誼,從此便各奔東西。不出任何人所料,艾德里安獲得了劍橋大學的獎學金。我在布里斯托爾大學念歷史;科林去了薩塞克斯,而亞歷克斯則繼承了父親的生意。我們鴻雁往來,就像那個年代的人們——甚至是年輕人——所做的那樣。但是我們對寫信這一形式缺乏經驗,因此在開始任何關鍵的內容之前,往往懷著很不自然的羞澀感。信的開頭總是,「茲收到你發自17號的信函」,這種寫法在相當一段時間裡顯得頗為機巧。

我們三人誓稱,只要大家放假回家就一定相聚,可是並非總能如願。書信往來彷彿已經重新調節了我們的能動關係。最初約定三人相互之間寫的信越來越少,也越來越缺乏熱情,而給艾德里安的信卻始終熱情洋溢,樂此不疲。我們都想要獲得他的關注,贏得他的讚賞;我們對他獻殷勤,有什麼最精彩的經歷總是第一個想告訴他;我們甚至都認為自己——而且理所當然地——和他的關係最為密切。儘管我們自己也在不斷地結交新朋友,卻總是試圖說服自己艾德里安沒有這樣做:一廂情願地認為我們三個仍然是他最親密的朋友,而他也十分依賴我們。這是否只是為了掩蓋我們無比依賴他的事實?

然後,生活接管了一切,時間也飛速前進。換句話說,我找了個女朋友。當然了,之前我也和幾個女孩子交往過,但結果不是她們太過自信讓我覺得自己笨拙木訥,就是她們的扭捏靦腆讓我更加緊張不安。很顯然,有某種神秘的陽剛密碼可以從彬彬有禮的二十歲傳給膽小不安的十八歲,而一旦掌握了這一密碼,你就能和女孩子「調情」,甚至在某些情形中可以將她們「釣上床」。但我從來就沒有學會或理解這招,也許至今仍然一竅不通。我的「技巧」在於沒有技巧;而毫無疑問其他人會理所當然地認為這是無能的表現。一起喝一杯——跳個舞——讓我送你回家——來杯咖啡?對我來說,即便是這樣公認簡單的老套泡妞法,也是一種虛張聲勢,是我干不出來的。我只會在女孩們身邊晃蕩,試著說些逗趣的話,然後估摸著自己會把事情搞砸。記得第一學期的時候,我在一次聚會上喝了點酒,有點感傷,這時一個女孩路過,同情地問我是否感覺還好,我沒想到自己的回答竟然是,「我覺得自己是個狂躁的抑鬱者」,因為在當時,這樣的說法聽起來比「我覺得有點傷感」更有個性。結果她卻回答,「又是這套」,然後立刻轉身離去,這時我才意識到,自己的這一回答不僅不能讓我從快樂的人群中脫穎而出,反而成了世界上最爛的泡妞用語。

我的女朋友名叫維羅妮卡·瑪麗·伊麗莎白·福特,這一信息(我指的是她這一長串中名)是我花了兩個月的時間才搞到的。她在攻讀西班牙語,喜歡詩歌,父親是個公務員。她身高大約五英尺二英寸,有一雙肌肉發達的小腿,一頭棕色的齊肩長發,藍色的眼鏡框後面藏著一對灰藍色的眼睛,臉上帶著轉瞬即逝又有所保留的微笑。我覺得她很不錯。好吧,我承認,任何女孩只要不躲避我,也許我都會覺得她很不錯。我沒有想告訴她自己感到很傷感,因為我並不傷感。她有一台黑箱電唱機,而我有台當塞特,而且她也比我更有音樂品位:就是說,她對我所鍾愛的德沃夏克 和柴可夫斯基不屑一顧,卻擁有一大堆唱詩班和民謠的密紋唱片。翻閱我收藏的唱片時,她的臉上有時會閃過一絲微笑,但更多的時候卻緊皺眉頭。即便是藏起了柴可夫斯基的《1812序曲》以及法國電影《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 的原聲唱片,我也無法幸免於難。她還沒翻到我大量的流行樂藏品,就已經看到太多可疑的東西了:貓王,甲殼蟲,滾石(當然,並不是說任何人都可以反對他們),但也有冬青樹樂隊,動物樂隊,憂鬱藍調合唱團,以及兩碟裝的多諾萬套裝——《花朵致花園的禮物》。

「你喜歡這種東西?」她不動聲色地問。

「很適合跳舞。」我回答道,心裡有些防備。

「你聽這個跳舞?在這裡?在你的房間?一個人?」

「不,也不是這樣。」儘管事實上確實如此。

「我不跳舞。」她說,半是人類學家的口吻,半是想要為我們所處的關係模式劃定規矩,如果我們以後會相戀的話。

我想我最好解釋一下和某人「相戀」在那時候的含義,因為時代早已讓這個詞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最近我和一個女性朋友聊天,她說起她的女兒沮喪地去找她。這個女兒現在在上大學第二個學期,已經和一個男孩上了床,而這個男孩——公開地,她也是知情的——同時和另外許多女孩同床共枕。他的做法是,在決定到底和誰「相戀」之前,先進行試睡。女兒心煩意亂,但並非全然因為這一試睡制度——儘管她內心也隱隱覺得這種做法不公——而主要是因為她最終落選了。

這讓我覺得自己彷彿是某種古老偏門文化的倖存者,它的信徒還在用刻好的蘿蔔當作可交換的貨幣。在「我那個年代」——不過當時我並沒聲稱自己擁有那個年代,現在我就更不會了——通常的模式是這樣的:你遇到一個女孩,你被她吸引,你試圖獲得她的芳心,你想邀她參加一兩項社交活動——比如說,去酒吧——然後單獨跟她約會,然後再跟她約會,接著在一個熱情的晚安之吻後,你就可以算是正式地和她「相戀」了。只有在你半公開地表達你的忠誠之後,你才能了解她的性政策。有時候,這意味著她的身體會像專屬捕魚區一樣戒備森嚴。

維羅妮卡和那個年代的其他女孩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她們很願意和你進行身體上的接觸,公開挽著你的胳膊,一個勁地吻你直到面色緋紅,甚至會有意識地將她們的乳房緊貼著你,前提是在肉與肉之間至少有五層左右的衣服相隔。不必言明,她們完全清楚你褲子里在搞什麼勾當。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都是這樣,僅此而已。有些女孩也許尺度會大一些:聽說有些會相互手淫,也有些會答應所謂的「完全性行為」。除非你已經經歷了許多邊緣性行為,不然你可沒法理解這「完全」一詞蘊含的重大意義。然後,隨著關係的發展,會有某些隱秘的交易,有些是出於一時的興緻,也有些是建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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