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我減慢了車速,往納維斯塔開過去的時候,暮色已經降臨了,它讓建築物看起來,沒有那麼難看了;大道兩旁的燈光,開始次第亮了起來。我看到汽車站上,停著的灰狗客車的燈光,我沒有停車。高速公路在鎮子之外幾英里處,與海岸線匯合為一條線,在杳無人煙的海灘上方的懸崖上蜿蜒前行。最後一縷灰色的日光落在海面上,很快也不見了。

「就是這裡了。」貝蒂·弗雷利說。她一直非常安靜,我幾乎忘記了,她就坐在我旁邊的座位上。

我將車子停在了距離十字路口不遠處的瀝青路面的道邊上。在靠近海的一側,馬路傾斜著向下通往海灘。角落的一個年久、褪色的廣告牌上,宣傳著一座誘人的沙灘建築,但是,視野內看不到房子。

我可以看到那座年久的海灘俱樂部——那是在高速公路下方,兩百碼處的一堆建築物。建築物高低起伏,平淡的顏色與白光閃閃的沙灘,形成了鮮明對比。

「車子不可以開下去,」貝蒂·弗雷利低聲說,「底下的路給沖毀了。」

「我以為你沒有來過這裡。」

「上個星期以後,我就再也沒有來過了。」貝蒂·弗雷利說,「當埃迪發現這裡的時候,我跟他一塊兒來看過。辛普森在男更衣間,那邊的一所小房子里。」

「他最好在那兒。」我憤憤地低聲嘟囔著。

我把貝蒂·弗雷利留在了車裡,拿走了車鑰匙。

我走了下去,路漸漸變窄,成為凹凸不平的黏土路,路的兩邊是被腐蝕的、深深的溝渠。第一座建筑前面的木製平台,已經扭曲了,我能夠感受到腳下,從裂縫裡生長出來的一叢一叢的野草。屋檐下的窗戶很高,裡面一片漆黑。

我用手電筒照著中間兩扇,一模一樣的門,一扇門上印著「男士」,另一扇門上印著「女士」。右邊的那扇印著「男士」的房門半開著。我推開門,不抱太多希望。

房間裡面看起來空曠、沉寂。除了無休止的水聲,這裡沒有生命的跡象。

房間里不見拉爾夫·辛普森的蹤影,也看不到阿爾伯特·格雷夫斯。

我低頭看了看錶,已經差一刻七點鐘了,距離我給格雷夫斯打電話,已經過去一個多小時了。從卡布里羅峽谷到這兒,有四十五英里,他有足夠的時間開過來。我擔心他和警長,是不是出了什麼事。

我用手電筒照亮地板,上面覆蓋著棕色的沙子和陳年的碎石。我的對面是一排膠合板做的、緊閉的門。正當我向門前邁出一步時,身後有人飛快的移動,我來不及轉身。

「不好,我遭埋伏了!……」這是我失去意識以前,最後閃過的念頭。

「他媽的,老子被騙了。」是我恢複清醒後的第一反應。

一盞電燈慘白的光芒,從上方照射著我,我的第一衝動是站起來打一架。阿爾伯特·格雷夫斯低沉的聲音阻止了我。

「你怎麼了?」阿爾伯特·格雷夫斯放低電燈,在我的身旁蹲下來。

「你能夠站起來嗎,盧?」

「可以。」我說,但是,我仍然呆在地上不動。

「你來晚了。」我頹然地冷笑著說。

「在夜裡找這個地方,我遇到了一點兒麻煩。」阿爾伯特·格雷夫斯說。

「斯潘納警長在哪兒?你也沒有能夠找到他嗎?」

「斯潘納警長出去辦案了,把一個偏執狂送到縣醫院。」阿爾伯特·格雷夫斯對我說,「我給他留了言,讓他跟著來這裡,並帶一個醫生過來。我不願意浪費時間。」

「但是,我感覺,你已經浪費了很多時間。」

「我以為我認得這個地方,但是,我一定是開過了。」阿爾伯特·格雷夫斯無奈地說,「快到納維斯塔時,我才意識到。當我往回開的時候,我又不認識路了。」

「你難道沒有看到我的車嗎?」

「在哪裡?」阿爾伯特·格雷夫斯回頭瞟了一眼。

我坐起身來。我的腦袋一陣一陣地眩暈,像掛墜在前後擺動。

「就在上面的角落。」我說。

「我的車就停在那裡。」阿爾伯特·格雷夫斯搖頭笑著說,「我沒有看見你的車。」

我伸手摸車鑰匙,它們還在我的口袋裡。

「你肯定嗎?他們沒有拿走車鑰匙。」

「你的車不在那兒,盧。他們是誰?」

「貝蒂·弗雷利,還有那個把我打暈了的人。一定還有第四個人,在看守著辛普森。」

我告訴阿爾伯特·格雷夫斯,我是怎麼來到這裡的。

「你不應該把貝蒂·弗雷利,一個人留在車裡。」阿爾伯特·格雷夫斯說。

「兩天里三次挨打,我的頭腦已經遲鈍了。」

我站起身來,兩腿發軟。阿爾伯特·格雷夫斯讓我靠著他的肩膀,但是我選擇倚在牆上。

阿爾伯特·格雷夫斯舉起電燈,對我說:「讓我看看你的腦袋。」

阿爾伯特·格雷夫斯的神色憂慮,閃爍的燈光下,格雷夫斯寬闊的臉上滿是皺紋。他看起來沉重而蒼老。

「以後再看吧。」我推辭著說。我撿起手電筒,向那排門走去。

在第二扇門後面,我發現了拉爾夫·辛普森。他肥胖的身體,倒在了緊靠小隔間後牆的長凳上。辛普森的腦袋直立地倚在角落裡,張開的眼睛裡布滿了血絲。

阿爾伯特·格雷夫斯從我身後擠了過來。

「老天啊!……」

我把手電筒交給了阿爾伯特·格雷夫斯,然後俯下身子,查看拉爾夫·辛普森。

拉爾夫·辛普森的手腳,被四分之一英寸的繩子,緊緊地綁在了一起。繩子的一頭被釘在牆上,另一頭繞過辛普森的脖子,在他的左耳朵下面,打了一個死結。我將手伸到拉爾夫·辛普森的背後,摸他被捆起的手腕。

拉爾夫·辛普森的手還不冷,但是,已經沒有了脈搏。他布滿血絲的眼睛裡,是兩個不對稱的瞳仁,肥胖、僵直的腳腕上,穿著黃、紅、綠三色鮮艷的格子襪,這幅情景令人哀傷。

阿爾伯特·格雷夫斯呼出了一口氣問:「拉爾夫·辛普森死了嗎?」

「是的!……」我感到極度地失望,然後是疲憊,「我到這兒的時候,他一定還活著。我到底昏迷了多久?」

「現在是七點一刻了。」

「我差一刻七點到這兒的。他們逃走半個小時了。我們得趕緊行動。」

「把辛普森留在這裡?」阿爾伯特·格雷夫斯問道。

「對。警察會希望這樣處理。」

我們將拉爾夫·辛普森留在了黑暗的房子里。我鼓起最後的氣力,飛快地爬上山去。我的車不見了。格雷夫斯的斯圖貝克,停在了十字路口的另一邊。

「往哪個方向?」阿爾伯特·格雷夫斯大聲地說,一面坐到方向盤前。

「納維斯塔。」我激動地嚷著,「我們去找高速巡警。」

我查看錢包,以為儲物櫃的鑰匙,現在應該不在了。但是鑰匙還在那兒,夾在放卡片的格子里。

看來那個將我打暈了的人,沒有來得及跟貝蒂·弗雷利交換意見。或者他們決定逃跑,而放棄了錢財。但是,這似乎不太可能。

當我們越過城鎮邊界的時候,我對阿爾伯特·格雷夫斯說:「把我放在汽車站。」

「為什麼?」阿爾伯特·格雷夫斯吃驚地叫起來。

我告訴給阿爾伯特·格雷夫斯了原因,然後補充道:「如果錢還在那裡,他們可能會回來拿。如果錢不在,也許意味著,他們是沿這條路來的,然後撬開柜子拿走了錢。你先去找高速巡警,然後再來接我。」

阿爾伯特·格雷夫斯在汽車站前面,紅色的路崖旁邊,將我放下了車。

我站在玻璃門外,向裡面觀望著,巨大的正方形的候車室。三、四個身穿工裝褲的男人,無精打采地靠在破爛的長凳上,正在看著報紙。幾個老年男子,在熒光燈的照射下,更加顯得年邁;他們正靠在貼滿海報的牆上,互相交談著。一個角落裡,坐著一家墨西哥人——父親、母親和幾個孩子,整整組成了一支六人的足球隊。候車室後方,時鐘下面的售票亭里,坐著一個身穿夏威夷花襯衫的、滿臉青春痘的年輕人。左邊是一個賣多納圈的櫃檯,後面是一個身穿制服的金髮胖女人。那排綠色的金屬儲物櫃,正靠在右側的牆上。

候車室里沒有人,露出我所尋找的緊張神情。他們等待的都是尋常的事物:晚飯、汽車、星期六的夜晚、養老金支票,或者是自然地死在床上。

我推開了玻璃門,穿過撒滿煙頭的地板,走向了那隻儲物櫃。我要找的號碼貼在鑰匙上——二十八號。當我把鑰匙插入鎖孔的時候,我迅速地環顧了四周。賣多納圈的女人冰冷的藍眼睛,漠然地望著我。除此之外,再也沒有人對我感興趣了。

儲物櫃里有一個紅色的帆布沙灘包。我把它拎出來的時候,聽到了裡面鈔票的摩擦聲。我在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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