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開庭時,庭上是很不尋常的冷清。
通常只要是梅森出席的案子,庭上總是人滿為患。漢密頓看著空著的位置頗為不悅。每次他被梅森打敗時,庭上總是坐得滿滿的。現在他已勝算在握了,卻只有這麼少人來旁聽。
漢密頓說:「法官大人,我希望現在叫伊莎·畢藍上證人席。」
「很好,」莫倫法官說:「畢藍小姐,你上前來發誓。」
伊莎·畢藍小心地坐上證人席,她臉上帶著自信的神情。好像急於跟梅森交手。她發過誓後,回答有關她的職業和住所的問題。
漢密頓像個一流魔術師,要表演得讓觀眾目瞪口呆。「你住在貝林達公寓三六〇號是嗎?畢藍小姐。」
「是的,先生。」
「你南邊的鄰居是誰?」
「三五八號的蘇珊妮·格傑小姐。」
「你跟格傑小姐認識?」
「是的。」
「她在那兒住多久了?」
「據我所知有兩年了。」
「你在那兒住多久?」
「兩年多一點。」
「你跟被告伊蓮娜·柯賓認識?」
「是的,先生。」
「你是什麼時候認識她的?」
「八月九日。」
「今年?」
「是的。」
「你怎麼會認識被告?」
「她來找我,她說她有個提議。」
「是用書面的還是口頭約定的?」
「口頭約定的。」
「你們在哪約的?」
「我的公寓。」
「有誰在場?」
「只有被告和我。」
「被告的提議是什麼?」
「她說她對隔壁的蘇珊妮·格傑有興趣。」
「為什麼?」
「她說格傑小姐搶她的男朋友。」
「她是說丈夫還是男朋友?」
「男朋友。」
「她告訴你她男朋友的名字嗎?」
「有。」
「是什麼?」
「道格拉斯·希朴納。」
「被告的提議是什麼?」
「她要跟我住,她要看看道格拉斯·希朴納是否來找蘇珊妮·格傑。她說道格拉斯跟她說只是生意上的關係,她認為他在跟蘇珊妮·格傑約會,同時又跟她約會。她要查出來。她提議給我兩百元,另外每周付八十五元房租,她要租兩周。」
「你對她的提議有何反應?」
「我是求之不得,因為這幢公寓房租不便宜,我的室友又搬走了,我有點寂寞,我有個室友跟我住了一年半,她走後只剩下我一個人,我要找個合適的人不是那麼容易。所以我沒拒絕這個提議。」
「於是被告搬來跟你住?」
「是的。」
「我這兒有你公寓的布置圖,以及你的鄰居蘇珊妮·格傑的,我要你正確的指出你的公寓來?」
「我只認得我公寓的布置圖,我沒去過格傑小姐的公寓。」
「我會要別人指認她的,我現在只要你指認你自己的。」
「是的,先生。」
「被告提出她要住那裡的要求嗎?」
「有,我的卧房原先與格傑小姐的房子相連,壁櫥大些,被告堅持要我搬到另一個房間,她要住我原來的卧房,也就是跟格傑小姐相鄰的房間。」
漢密頓從他的椅子站起來,很優雅的說:「我給你看一把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槍,槍號是C︱48809,你看過這把槍嗎?」
「且慢,法官大人,」梅森說:「我反對這個問題,這問題有導向作用。」
「她只需答有或沒有,」漢密頓說。
「當然,但你已指出你要的答案。你要問這位證人有關槍的事,你儘管問,但不能把槍拿到她面前,告訴她槍上的號碼,如果她看過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槍,讓她自己說明。」
「法官大人,很明顯的這個反對只是……」漢密頓說。
「反對有效,」莫倫法官說。
「好吧!」漢密頓把槍扔到桌上。「被告的東西中有任何武器嗎?」
「有。」
「是什麼?」
「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槍。」
「你可以形容一下嗎?」
「是短柄的,藍色鋼的,就像你剛才拿的那把。」
漢密頓讓陪審團看到他勝利的笑容,他看著梅森。
「她給你看嗎?」
「我在她的手提包中看到的。」
「被告搬進來時帶了什麼樣的行李?」
「一個旅行袋,兩個皮箱。是紅白格子的,顏色很鮮明。」
「這些箱子呢?」
「她打電話交代我。」
「誰打電話?」
「被告。」
「你跟她在電話中談?」
「是的。」
「你認得她的聲音?」
「是的。」
「你叫她名字嗎?」
「是的。」
「她叫你的名字嗎?」
「是的。」
「你們這場談話日期是哪天?」
「八月十七日。」
「她說了什麼?」
「她說:『伊莎,你要支持我。我假裝有健忘症,別告訴任何人我跟你住在一起的事。要守口如瓶。等我認為安全時,我會派人來拿行李的。』」
「你確定她說過這話?」漢密頓說。
「當然,先生。」
「被告說她要假裝健忘?」
「是的。」
「這是十七日的事?」
「是的。」
「什麼時間?」
「早上八點半。」
「你有沒有問過被告她為何要假裝患健忘症?」漢密頓的態度顯示出這是整個案子的高潮。
「有,先生。」
「被告告訴你了嗎?」
「告訴了。」
「被告說什麼?」
「我可以把她說的話一字不漏的告訴你,因為她的話給我深刻的印象。她說:『伊莎,我被陷害了,我得保護我自己。』」
漢密頓面對陪審團,他的手微微往外張,以一種重大的沉默來延長這一刻的戲劇效果。
莫倫法官知道檢察官的伎倆,他的聲音顯出有惱意來,「檢察官先生,繼續你的問題,除非你已經問完了,如果你問完了,麻煩被告的辯護律師繼續問。」
「是的,法官大人。」
漢密頓轉向證人,「在她告訴你這件事時,道格拉斯·希朴納的屍體還沒發現是嗎?」
「反對用這種結論來問證人,這有暗示導向作用,」梅森說。
「同意,」莫倫法官很快說。
漢密頓又試另一個方向,「那麼你怎麼處理被告的箱子?」
「交給她的律師。」
「你是說派瑞·梅森嗎?也就是坐在被告前面的人嗎?」
「是的,先生。」
「你什麼時候把箱子交給他的?」
「八月十七日下午。」
「怎麼給他的?」
「他來找我,由他的秘書戴拉·史翠特陪同。他知道被告跟我住一起,我從他的話中……他要行李,我就拿給他了。」
「你交給派瑞·梅森的行李就是被告給你的嗎?」
「是的。」
漢密頓說:「我現在給你看一個手提包,上面有大寫的EC兩個字,你以前看過這個手提包嗎?」
「看過。」
「在哪看過?」
「在我的公寓。」
「何時?」
「伊蓮娜拿到我公寓的,後來我把它拿給派瑞·梅森先生。」
「你要庭上和陪審團知道這就是你給派瑞·梅森的行李嗎?」
「是的。」
「也是被告搬到你公寓時拿來的是嗎?」
「是的。」
「我給你看一個行李箱,你認得嗎?」
「認得,這是她拿來的,也是我交給梅森先生的。」
「法官大人,我要求把這些箱子列為證據。」
「反對嗎?」莫倫法官問梅森。
「我反對的不是這些箱子,法官大人,是反對箱子里的東西還未認定。」
「箱子是空的,」漢密頓微笑道,「我預料被告會反對。」
「我不反對這些箱子列為證據,」梅森說:「我確定這些是被告交給我的。」
漢密頓突然轉向梅森說:「現在輪到你問了,先生。」
檢察官走著經過被告辯護律師的席位,坐進自己的位置,對坐在他兩邊的助理檢察官微笑,他們也都面帶笑容。
「你說還有一位證人,他可以認出格傑的公寓是嗎?」
「不錯。」